一读小说 » 都市言情 » 从错乱时空开始进入文娱圈 » 第七十一记 迷宋(1)

第七十一记 迷宋(1)

    “小哥,妈叫你回家吃饭了,外公送来半只野猪,给你补身子”。一个扎着马尾辫的清秀小姑娘朝着河边喊到,发愣的王书远被妹妹惊醒了,直到现在他还没搞清怎么回事。

    王书远本来是市图书馆的一个管理员,有编制,俗称铁饭碗,平时也没啥爱好,就喜欢看书,如果没啥太大的变故娶个媳妇生个孩子就这么一辈子下去了,但是命运和他开了个玩笑。

    那天晚上下班和朋友小聚了一会,喝了点酒,想到第二天还要上班,就跟朋友打了个招呼提前回家了。

    家门口有一处偏僻的巷子,灯光比较昏暗,每次路过这边总是快步走过。今天刚到巷子口,就听到里面有人喊救命,酒壮怂人胆,平时碰到这种事最多打个电话报警,今天借着酒劲王书远拎起一块砖头朝求救声跑去。

    过去一看,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男人正在抢夺一个妇女的包,“放开她!”王书远感觉从来没有这边亢奋过,提着砖头冲了过去,可事实却是残酷的,英雄救美的桥段并没有发生在王书远身上。

    只见劫匪从口袋抽出一把水果刀,捅在王书远胸口,鲜血瞬间染红了白色短袖。劫匪看了闹出了人命,包也不抢了,掉头就往巷子深处跑去,兴许是害怕,被抢的妇女也跑了,连个120也没打。王书远就那么直溜溜躺着地上。感觉越来越困,最后闭上了眼睛。

    可能是老天也觉得王书远死的冤枉。王书远醒来时发现在一个土炕上躺着,旁边有丝光亮,仿佛是油灯。

    “我在哪?我是谁?”突然脑子里窜入一股记忆,感觉要把脑子撑破,王书远使劲拿头撞墙。感觉过了很长时间头不怎么疼了,王书远也似乎有点明白了,他穿越了,而且穿越到宋朝。穿越的这户人家的孩子也叫王书远,是个读书人。不过身子骨一直不好,不知怎么的就在王书远穿越的那一刻在睡梦中嗝屁了。

    王书远还在整理前身的关系,就听见鸡打鸣了。为防止尴尬王书远穿了衣服就往河边走。

    刚出门就碰见抱柴准备进灶房的母亲,没敢多说话,赶紧往外跑,只听见后面喊着“书远,吃完早饭再去”,王书远随口应了两声,说到河边背功课。

    依着脑海的记忆到了经常背功课的河边。找了块空地坐下开始整理前身的记忆。

    原来这时代正在宋朝,目前做皇帝的宋徽宗赵佶,而王书远所在的地方正在大宋西北边陲,经常受到西夏的骚扰。好在西北良将甚多,没有太大的麻烦。突然来到这个时代,王书远感觉脑壳很大,正在思考着怎么回去,突然被一下子叫醒了。

    看着熟悉的面孔应该是妹妹王小贝。梳着马尾辫。又瘦又小,面目甚是清秀,两只眼睛看着很是机灵。站在不远的一块高处朝着这边张望着。

    王书远应了一声就站起来,既来之则安之,先生存下来再想办法。便朝着王小贝走过去。小丫头抓着王书远欢快的说到“哥,赶紧回家,外公来了。带了半只野猪,快一年多没吃肉了,就等你了”。听到这话,王书远莫名有点心酸。便任由小贝拖着往家走。

    还没进门就听到外公豪爽的笑声,外公叫胡林,胡家庄人,是附近有名的猎户,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老大叫胡强,老二胡壮,老三就是王书远母亲,胡秀儿。外公家和王书远家关系也很好,外公和两个舅舅从小也很疼书远,虽然经常接济,但条件有限,也帮不了太多。

    王书远刚进门外公就高兴的站起来,“哈哈,我们家未来的状元郎回来啦,身体好点没?”外公看着格外高兴。

    “好多了,外公”本来觉得不知道怎么面对,看见后反而很坦荡了。感觉很自然的叫了出来。母亲连忙拉过书远说到“小远,外公担心你身体跟不上,专门带了半个野猪让你补补”说着边指着地上,大概二三十斤的样子。外公说道:“昨个进山运气好,一窝野猪,猪崽子让李老汉买去养了两只大的一只半卖拉市集卖了,半只给小远拿来补补,唉,小远爸走的早,你一个人拉着他们兄妹俩也吃够苦头了”。

    从昨天来到这里还没详细看过母亲,一块旧花布包着头,冒出来的发丝都是白的,脸上皱纹满满,正一脸慈爱的看着书远,衣服看起来很旧,洗的发白,但是很干净“两个孩子都懂事,不苦”。书远心里很不是滋味。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赚钱给母亲和妹妹好生活。闲聊了一会,外公便回家了。

    外公走后,小贝眼馋着看着地上放的肉小心问道:“妈今天晚上吃肉吗?”“你哥读书费脑子,身体不好,留给你哥吃。”胡秀儿眼中闪过一丝悲伤,小贝听话的“噢”了一声。书远看见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妈,晚上做肉,我们一起吃”。不容胡秀儿再说什么,便出门了。

    王书远准备到集市上看下,有什么能做的买卖,毕竟从二十一世纪过来的,不做点啥对不起自己的身份。来到镇上,发现这镇还挺大,这镇是李家镇,因为地处边陲过路的商贩很多,酒馆客栈齐全,人来人往,一片热闹的景象。以前是个木头脑袋,除了读书就是读书,很少关注这些,所以趁机好好了解下。

    正在街上左右观望,忽然听到后面有人在喊自己,转过头一看,是同窗李富贵,算是王书远为数不多的朋友,人如其名,200来斤,一身富贵相。他爹是镇上最大的布商,读书嘛就是个混子。李富贵虽然家里有钱,但心眼不坏。

    很快就气喘吁吁的走到王书远旁边,“书远,你可跑死我了,刚才看见你,你走的真快,让我好生追了半天,叫你也不理,走,请你喝茶!”王书远笑了下“富贵兄,小弟真没听到,给你赔不是了”李富贵心里嘀咕了下,这小子变性了,居然知道客气了。便拉着王书远走到前面的聚仙楼。

    “老板,来壶好茶,再随便上点你们这的招牌菜”,说完就拉王书远坐下开始诉苦了“我家老家伙催着我娶媳妇,让我接管他的生意,小爷我还没耍够呢”。“那咋办?你们家老爷子也是为了你好。”王书远看了一眼胖子。这厮就不是个安分的主。然后喝了口茶,说是茶,实际上是茶茉子搅拌冲水。宋朝的茶与近代的茶道区别还是很大。“听说小种相公那边招兵,能读会写的去了给副都头,我想去试下,要不你跟我一起去,以你的才能给个指挥使也说不上”这胖子没好意的笑着,王书远随口应到“算了,我母亲和小妹没人照顾,你这一身膘上战估计能多扛几刀。”

    这时代的武将地位地下,狄青曾官至枢密使,见了三四品文官也像其行礼,王书远暂时没有从军的想法,等明年解试看下情况再说。闲聊一会,感觉时间差不多,就告辞回家了。

    王书远家离镇子不太远,一会的功夫就到家门口了。今天上街也没看见什么赚钱的好生意,唉,既然穿越了也不给个金手指啥的,王书远心里嘀咕着。当然也不是没有收获,跟李富贵聊了会西北招兵应该是战事又紧了。唉,觉得对宋朝是既爱又恨。能出一份力最好。

    “哥,就等你了,赶紧来吃肉。”小丫头一直在门口等王书远,看着瘦弱的妹妹,王书远感觉心里一热。嗯了一声拉着王小贝快步走到屋里。

    母亲正在做针线“我煮了野猪肉,你和小贝赶紧吃,今天到镇子上把多余的野猪肉换了钱买了些布料,给你做件新衣服,过些日子你要去参加解试了,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说着胡秀儿眼泪就下来了。王书远心里暖阳阳的,拉着母亲的手,轻声说,“母亲,一起吃吧”胡秀儿本来想说已经吃过了,看着儿子红红的眼睛,嗯了一声“一起吃”,这顿饭吃的很温馨。

    一夜无眠,王书远还是想去原州一趟,有没有合适的营生,毕竟在王书远的观念里,男人就应该养家糊口,早上跟母亲说了一声,母亲跑到厨房把昨晚没吃完的肉包了一块给王书远,叮咛王书远路上一定小心。王书远忙声答应。出门便到镇子上想找李富贵,看他家有没有拉货的车到原州。到他家铺子,只有伙计,李富贵他爹也不在,一打听,李富贵留了一份家书,说从军去了。他爹第二天一早就去追了,没想到李富贵这小子还挺有种。跟店里一问,正好有一辆马车到原州拉货,中午饭吃完就走。

    赶车的老马很健谈,路上也不无聊,两个时辰就到原州了,王书远告谢就跳下车往城门口走去,人多地方才好找营生。原州是秦凤路凤翔府下一州,算是比较小的一个州,其实就是个县城。城池不高,门口有几个兵勇在例行检查。

    到王书远的时候是个读书人就直接放过了,那个领头的突然又转头叫住王叔远“我看你是个读书人,知府刘大人家的公子在招伴读,你有兴趣没?”王书远正想着找个营生,结果就自己找上门来了。王书远感谢了一阵,便朝着当兵的所指的方向走。

    知府家的府邸在城内的一条副街上。到门口,发现门口已经围了十多个读书人。好家伙,王书远嘀咕道,我以为是对我特殊照顾了。原来这里还得竞聘呀。等了一会儿,门口出来个管家模样的老头。他便对着众人说“大伙儿都知道。咱家老爷是礼部尚书的堂兄弟,老爷就一个公子。以后肯定也是前途无量,所以对你们来说,这也是一个机会。你们好好把握,拿出自己最大的本事。一会老爷会亲自考校你们。走,跟我进吧。”说完带着众人走进院里。刘府很大。是个三进三出的院子,管家没有带众人进客,带到院子里的一个凉亭里。

    凉亭里坐着一个四五十岁的老者。面容甚是严峻,平时应该是个不言苟笑的人。旁边站着个半大小伙儿,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脸桀骜不驯的样子,应该就是刘家公子了。“老爷,人带到了。”管家弯腰温顺地说道。“嗯,知道了,你在旁边候着吧。”管家退到一旁。刘知府说道。“各位都是本地的青年才俊,犬子顽劣,需要找一个学识渊博,品行端正人做犬子陪读,月俸一两,解试的时候,我也会修书一份,予以诸多关照。”

    众人听了,心里甚是兴奋,不光有银子拿,还可以解试的时候有点关照,这对众人的吸引力是致命的。王书远淡淡笑了下,心里想到,还修书,骗鬼去吧。解试虽然只是最初的考试,但是这种事情不敢有动作,估计也是画大饼。但是月俸一两确实很丰厚,王书远动心了。。本来这种事不应该由刘知府亲自安排,但奈何儿子顽劣,又是老来得子。不得不挑选一个自己放心的人,接着又说道“我这里我这里出题三道,然后从中选拔,先说第一题吧。现在已入深秋,以秋为题,做诗一首。”众人应是。刘知府望了一眼众人,心里也想到,真正有才华的人怎么会来当陪读书童,矮个子里拔人罢了。就在众人苦思冥想时,王书远乐了,总算发挥我的所长了,来这个时代的第一个福利,读书时诗词歌赋没少背诵。便站出来朝刘知府作揖说道:“小生不才,先抛砖引玉了

    万里西风入晚扉高斋怅望独移时。

    迢迢别浦帆双去漠漠平芜天四垂。

    雨意欲晴山鸟乐寒声初到井梧知。

    丈夫感慨关时事不学楚人儿女悲。

    这是南宋黄公渡的诗,因反对朝廷推行的投降求和政策,被扣上“讥谤”国事的罪名,贬为肇庆府通判。王书远一下子把众人的眼光吸引过来了。有嫉妒有羡慕,刘知府眼睛一亮,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好,甚好。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想不到看起来比自家孩子大不了一两岁的年轻人居然才思如此敏捷。而且意境对国事也甚是关心,“王书远,今年十七岁。”心里顿时有了底,朝四周众人望道“还有其他佳作吗?”众人时间比较急促,虽做出来一两首,但听了王书远的都不好意思念出来了,都默默低下头。

    刘知府一看众人没声音便起身道:“大家随我来”到了大厅门口。“取珠子来。”管家拿了一颗珠子到大家面前:“这是一颗九曲珠,大伙想办法把这根丝线穿过这颗珠子”,众人围了上来,议论纷纷。又是眼熟的桥段,王书远心里默念上天对自己不薄,虽然没有金手指,又是一道送分题。这次王书远没有急着上去,等大家研究半天,没有结果的时候。王书远说到:“让我试试”刘知府一直在观察着王书远,看他动了心里一热,还真捞了个人才。想着便让管家把珠子给王书远。王书远拿着珠子到院子里,蹲在地上找,大家都好奇的跟过来。只见王书远抓着一只蚂蚁,然后丝线栓在蚂蚁身上,跟管家说到:“麻烦先生给我取点蜜糖过来。”这时候众人都明白了。刘知府哈哈大笑“这第二题王书远赢了,大伙应该没意见吧?”众人只能应是。然后接着说到“第三题只能是答了前两题的人才能参与,王书远留下,其他到账房领赏银回去吧”说完便让王书远跟着他走。

    穿了两座院子来到书房“你先在这看会书,我这里有许多孤本,完了让管家安排你住下,其他事明天再说。霄儿,你和书远聊会,我去府衙一趟。”“是,父亲”刘霄低声应到。刘知府一走,刘霄便靠坐在椅子上,脚搭在桌子,“去,给本少爷倒杯水”一脸的嚣张样。王书远瞬间心里一顿火,你个小兔崽子还真把我当书童了。王书远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想喝水自己倒去!”刘霄火了“信不信我让我爹辞退你?”。这小子可真是刺头啊“不信”。然后转头出门。跟这小子待一块火直接蹭蹭往上飞啊。

    出门闲着没事儿,先熟悉熟悉环境,院子挺大。再往里走,就是内眷住的地方,前院还有个小花园,丈许大的小池子。

    正转悠着,迎面碰到老管家。“正准备去找你和少爷呢,晚饭准备好了,老爷不回来了,你和少爷先吃,吃完我给你安顿住的地方。老爷走之前吩咐我了。好好的安顿你。跟少爷一个待遇。”看样子知府大人真是对王书远另眼相待。于是跟着管家来到了饭厅,等了一会,刘霄没来,听管家说是出去鬼混了。菜挺丰盛,鸡鸭鱼肉都是硬菜,王书远这个前身估计这17年没吃过这种饭。这顿饭吃的很充实。

    这边刚吃完老管家福伯就来了,时间把握的恰恰好“王公子,吃的可还合口?我带你去看下房间”。“嗯好菜品很丰盛!谢谢款待。”王书远对福伯笑了笑。然后就跟着福伯出了外院,外院有四五间房子,福伯也住那儿,到房子里面。还不错,有个小套间,床铺被褥已经铺好了,都是崭新的。“公子可还满意?”“挺好挺好,有住的地方就不错啦。还能省下住宿钱。”王书远笑着跟福伯说到。“那就好。您先歇息一会儿,明天早上到书房过来就行。有什么需要的直接跟我说。帮你安排。”说完,福伯就出去了。福伯一走,王书远就疼的一下,躺在床上。真舒服,昨晚在家都没睡好。天已经变黑了,这会王书远觉得做古代人好无趣,晚上不能看电视,不能上网,也不能泡吧。难怪古代人有钱人都是三妻四妾的,王书远邪恶的想到,躺着躺着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早上天还没亮就听见外面人走来走去。王书远被吵醒后就睡不着了。也就起来出去洗漱,出去看见几个下人在打扫庭院。王书远心里暗自想到睡得早肯定起的就早,跟他们问了下哪里打水洗漱,就简单洗漱下到了书房。一会儿管家福伯也来了。“昨晚睡的可好?”“挺好,一觉到天亮”王书远答道。“唉,前几天教书先生刚被少爷气走,今天你过来先跟少爷熟悉下,先陪他看书吧,这里有许多经义注解,许多都是本朝诸多大人注释的手抄版,外面见不到,你你明年大考的话会用的上。好好把握机会。”说完就走了。王书远绕着书房走了一圈,心想要改变命运还得先做官,前身底子不错,得抓紧时间补充下,便挑了一本看了起来。

    过了一个多时辰,刘霄才懒洋洋的到书房。进来后瞪了王书远一眼便坐在另一张桌子上,从怀里掏出一本书看了起来。王书远瞄了一眼,应该是市面上的话本。跟后世五花八门成型小说比起来应该是差了太多。“唉,这么俗气的书还有人看嘛”王书远故作嫌弃的样子。“你知道什么!这是最新出来的话本,吴三娘望夫,说了你也不知道,乡巴佬”刘霄气急败坏的说到,他不爱读经义诗词,但对这种话本可是十分喜爱,也是一众纨绔子弟平时的谈资之一。“吴三娘望夫倒没听过,不过比这精彩多少倍的我读过不少”王书远淡淡的说道。“你拿出来给我看”刘霄不服气的说到。书本倒没没有,不过都在我肚子里,听我给你说道说道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天下分为东胜神洲、西牛贺洲、南赡部洲、北俱芦洲。在东胜神洲傲来国,有一座花果山,山上有一块仙石…”王书远这一刻仿佛吴承恩附身,听的刘霄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毕竟这个时代的娱乐太匮乏,西游记被后世誉为四大名著,他的观赏性是不容质疑的“…菩提祖师便在孙猴子头上敲了三下,“你个泼猴”便背着手消失了”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刘霄一愣,急了,“继续啊,快说孙猴子有没有学到本事,你这太墨迹人了吧,好比人马上要进洞房了,你把新娘藏起来”。“来,先把今天的经义背一下,背完了继续给你讲”王书远仿佛跟老僧入定一般,说完就闭上眼睛。“你!哼,不信没你我还找不到这个话本”说完就甩头出了书房。王书远暗自嘀咕一声“要是你能找到我怎么混”王书远也不着急继续翻阅经义。到了午饭时候,福伯差人送来饭菜,四菜一汤。吃的倒也可口。

    吃过不久,正准备回房休息。听到外面一阵脚步声,以为是混小子回来了,结果进来的是刘知府,今天刘知府没穿便服,一身红色长袍,和电视剧中的一样,官帽有两片一尺长的翅膀,戴刘知府头上好不威风。“王公子,吃住可还满意?本官近日公务繁忙,还未详谈,还请谅解”。王书远一看这个知府这么客气,心里暗叹吃过不久,正准备回房休息。听到外面一阵脚步声,以为是混小子回来了,结果进来的是刘知府,今天刘知府没穿便服,一身红色长袍,和电视剧中的一样,官帽有两片一尺长的翅膀,戴刘知府头上好不威风。“王公子,吃住可还满意?本官近日公务繁忙,还未详谈,还请谅解”。王书远一看这个知府这么客气,心里暗叹了一声。被这儿子祸害坏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大人客气了。吃的好住的好,未立寸功甚是惭愧。”“我那不孝子你也看见了。家里就那一个,我是不求有大前程,至少知书达礼,明辨是非。所以这第三道题我还没和你说,说是题,实际上也不算是题。就是希望王公子能在短期内让我那孩儿能有所改变。本府定有重谢”刘知府脸上充满愁苦。“我定当尽全力改变刘公子。”“嗯,好,福伯!”老管家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你到账房先支一季俸银给王公子,再备一辆马车送王公子到李家镇。让王公子回趟家,给家里交待一声。”王书远心里暗自吃惊。别看这刘知府对儿子教育问题无可奈何,对自己的底细已经查的清清楚楚。但是怎么也想不到此王书远非彼王书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