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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11.3.7

    2011年3月7日

    探索任务:

    略

    今日成就:

    找老赵谈妥中午借电脑用的事情,上传两篇博客,看书《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一篇读书笔记,剪纸两张(老赵给了好几本和剪纸有关的书,那些人都好厉害),喝八杯水。

    日记:

    单休就是比双休要累,我感觉前面两天根本没有休息,就又开始了新的一周。要不是我现在几乎不用担心学习上的事情,我现在也会是在苦哈哈地抄着单词吧。

    今天的英语课,花了半节课听写上周的单词,然后花了半节课听英语老师发火。因为除了被允许不交作业的我以外,还应该有38个人要交作业,只收到25份,然后25份作业里有一半的人是抄另外一半的。

    啊,这真的就很尴尬了。

    所以英语老师就突袭了一次单词听写,好家伙,零星几个人全对,只错1~2个也只有几个人,其他人几乎是只记得1~2个单词。

    之前都是叫我们交换批改,但是今天老师说要交上去,她亲自改,她改得很快,可能是因为大部分都是大片空白……

    改完当场就开始摔笔,摔作业本,砸粉笔,有些吓人,不过还好,当老师不容易,特别是现在开学第一周,还刚分科,班里至少三分之二的人是新转进来的,交上去的作业如此拉胯,不下点狠招,把学生们的心都拉住了,指不定会跑到哪儿撒野。

    老师骂她的,我就在底下看我的。

    老赵上周说要给我带的书原来是好几本讲剪纸的书,我看得津津有味,我也把我剪的“老赵和课堂”送给了他了,嘿嘿,老赵无语的眼神值得回味。

    这些书老赵说送我了,所以我今天带回了家,我想哪天可以试试模仿一下里面的作品。

    中午赵丹找我一起吃饭,我们继续用纯英语交流,她的进步非常明显,她的英语本来就不差,之前只不过因为是一直以来缺乏练习环境,虽然她的读音像磁带里那么标准,可是思维上需要一个转换过程,就会影响到她说话。

    仅仅和我一起练习了这么几天的时间,一些基础日常的话题就说得很顺畅了。我全靠外挂占便宜。想到这一点,我觉得有些难过。

    啊~

    然后赵丹陪我找老赵谈了个大事。我想借老赵的电脑发博客。老赵听我讲完我的设想,思考了三分钟(或者五分钟),就同意了,还问我是不是今天就要用,我立马就说是的。

    老赵就让了个位置给我,他换到另外一个老师的位置去趴着睡午觉。

    赵丹在旁边看着我敲键盘。

    老赵的键盘应该是他自己换的,一看就高档,声音很轻柔,我也尽力敲得小声,一口气写了两篇博客,其实就是把之前的读后感默写了两篇。

    以后我就把读书笔记手写下来,读后感写成电子档。我的读书笔记其实好多时候也都是先写在文章书籍的空白位置,或者贴便利贴,然后再抽空整理到本子上。不过我觉得全都是电子档,就没感觉了。

    也不一定,万一等我高考结束了,我妈愿意大一就让我带电脑了呢?那到时候肯定还是全都搞电子档比较方便哈哈哈。

    我都还记得我的第一台笔记本电脑,惠普的,用了四年,最后死于灰尘太多,散热失灵,烧死的。

    当时我妈叫了个做这方面生意的朋友来帮我看,他拆开电脑后,看到里面的灰尘就沉默了,我也沉默,真的,我电脑越用越卡就算了,我打字的时候老觉得左手手腕会被电脑烫到,然后电脑后来用会儿就死机蓝屏,当时我又快毕业了,在写论文的关键时候,写得那叫一个艰难,提心吊胆,写一句话就疯狂按保存,不然突然一下死机,我的心血就要重新写。

    那个舅舅最后帮我清理了灰尘,换了些零件,开机试了试,就给我推荐了一款新的电脑。之后我就用了新电脑,旧电脑从此沦为台式机旁边的装饰。

    我家台式机倒是坚挺了五六年,沦为我妈打斗地主的工具,因为我在19年以前,对游戏的需求几乎为零,我的两任笔记本电脑都是奔着码字看剧这些小需求买的,谁知道后来我喜欢上打游戏了呢?

    虽然那些游戏都说自己对配置不高,但是游戏多了,要求就起来了。

    特别是糖豆人,信了你的邪!

    大屁眼子!

    突然想玩炉石传说了。现在炉石有酒馆战棋了没啊?明天借电脑用的时候搜一下看看。

    老妈说这周六放学了直接去大舅家,说是剑哥要带女朋友来家里吃饭,全家人都去。

    我天,我真的不记得有这件事。我一直记得我剑哥母胎solo到我大学毕业来着,然后谈女朋友一谈好几年,不管两家怎么催婚,两人纹丝不动,一点不急。所以雪姐成了家里长辈心目中最乖最好的孩子。

    啧啧。

    假设,我只是说个假设,我既然对这件事没印象,是不是说明,这件事最后没成?剑哥没能带女朋友回家吃饭?

    也不对,我不但没记得剑哥带女朋友回家吃饭这件事,也不记得他现在有过女朋友。就我这八卦程度,不至于。我连绒姐大学里谈过三个男朋友,工作后又谈过三个,结果过了30岁突然宣布结婚,把催婚压力转移到我身上这件事都一直记得。

    没道理不记得剑哥的事。(特别是大舅妈不可能不宣传得全世界都知道)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抓脑壳。

    算了,就算最后没请到人来吃饭,也和我没关系吧。我吃瓜看戏就行了。

    等今年过年的时候,雪姐夫就要上家里来了,嘿嘿,我永远记得他带来的两箱车厘子,好贵的,好几百块一箱,他带了两箱。特别甜。

    然后我大一的时候他们就结婚了,我小侄子是蜜月宝宝,啧啧,可太甜了。

    因为剑哥的事我居然回忆了这么多东西。

    我真的服了我自己,印象最深刻的居然是车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