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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世子做贼,大闹北区

    早朝依旧在如常进行,但到了中途,一声捷报传来,两旁文武尽皆转目看去。

    “捷报,捷报!”

    大将军卫阳眉头一皱看向跑进来的官员,“哪来的捷报?”

    那小官赶紧躬身,“启禀圣上,启禀大将军,西凉大捷!”

    西凉大捷?

    这一下,在场的文武可都讶异了,且不说西凉军传来了什么捷报,关键是他西凉军的调动,朝廷居然不知道?

    晁云霆斥责一声,“速速呈上来。”

    小官把那一卷羊皮纸双手奉上,晁云霆收了收衣袖,这才朗声读道,“微臣赵迎晟,见过陛下......九月中,臣见西羌黄沙四起,暴风席卷,夜观天象,见一长龙破开天际,营中战马皆嘶鸣。臣深知此乃百年难遇之战机,遂将兵出关......

    感召先皇指引,我军三战三捷,击破西羌莫度王十万众,大汉领土,抵达温宿。

    此战未曾请示圣上,乃是战事紧迫。罪臣此番破敌拓土,但仍抗命在先,罪臣已经自缚于金城之中,还望圣上发落......”

    晁云霆念完,心中颇为不爽,但却隐瞒在心里。

    前面一口一个“微臣”,直到最后才称呼自己为“罪臣”,哼,这家伙的文字功夫倒也不错,知道自己功大于过,朝廷岂会惩罚?还自缚?说不准现在就在金城里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果不其然,此番战报念完过后,在场的文武官员纷纷不吝啬夸赞之语,就连那大将军卫阳也是略微迟疑。

    西羌,那么庞大的族群,困扰了前朝二百年,结果这秦王封过去之后,整个西羌几乎都被压住了。如果说他秦家是定海神针,那么没人会反驳。

    这一次的战报太过耀眼,而出现的时机也太过凑巧。

    果然,当诸君讨论片刻后,坐在龙椅上的天子也没有收敛赞赏神情,也没忘记了先前的争论,他在吩咐完了秦王的赏赐之后,便不可避免地说起了代王的战事。

    “代王三个月之前的战事,你们兵部推演的如何了?”

    自从两个月前那代王世子在朝堂上一番推演,兵部之前以朝廷兵马为主的推论全都改了,改成以匈奴右贤王为主,后来也确实发现了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天子说完,文官中站的靠前的黄行伦走了出来,行了一个礼,说道,“陛下,经过兵部多番推演,以及两个月来的调查取证,已经发现了问题所在。”

    其实接下来的内容,天子已经知道了,只是衮衮诸公还未知晓,包括那位晁丞相。

    “我等发现,乃是押送军粮的督军,擅自倒卖粮食,致使大军缺粮,难以突破匈奴大军的阻隔,另外我等还发现那督军,乃是统军将领,陈离的侄子......”

    “什么?哼!这帮家伙居然倒卖军粮?”

    “简直是丧心病狂,丧心病狂!”

    说完,那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竟是一口气上不来,直接往身后摔了下去,莫不是身后的同僚扶了一把,这大汉朝还被气死一个吏部侍郎。

    “把陈雙押上来。”

    于是乎,在一众官员的见证下,一位浑身被抽得不成样子的督军陈雙被押到了殿外,被两个禁军死死压住。

    之后便是关于陈雙被乱杖打死的事情了,哦对了,还有代王一事的交代。

    无外乎就是朝廷加去赏赐罢了,不过藩王还需要什么呢?所以这些赏赐也不是很重要。

    只不过国学府中,封常清却是激动的跳了起来,冲着韩辰和赵本初炫耀着自己父亲的“洗白”。

    不过最近,只要封常清说一句话,韩辰就会说,“没有你,我的文会举办的何止顺利。”

    是了,就在三天前,趁着封常清和赵本初被关了禁闭的时间,韩辰重新举办了他的文会,地点还是在烟雨阁,而且据说还是烟雨阁阁主千番邀请的。

    据说这一回的文会规模很大,以至于除却屈庆甫以外,兵部尚书黄行伦也去了现场,陪着韩辰把酒一番。

    韩辰呢,又作了一首好诗,现在在京城中的诗人地位除了那位神龙不见踪影的太白真君之外,无人能敌。

    “你还说,我上次作的诗那般好,嘿,本初,你笑什么?”

    “咳咳,我想到开心的事情。”

    “什么开心,哦,我知道了,是鱼鸿雁吧!也是,那么美的女人,换做是我,我也开心。”

    韩辰继续和两人闲聊一会儿,看着天色已经晚了,便告辞离去。

    而封常清想要给父王回信,便也回了屋子,一时间,赵本初这里倒也安静了下来。

    只不过禁足,是不可能的。

    赵本初被关了三天,现如今天天看着那一张酒杯画好不顺眼,心中感觉有蚂蚁在爬!

    于是乎,赵本初今晚决定做点事。

    咚咚!

    老朱轻轻敲了敲木门,没听见声响后便溜进屋中。

    赵本初打量了一眼,嚯,好大一只黑色的老鼠!

    “小王爷,你还没准备好?”

    赵本初把外面的衣服直接扯掉,露出其内的夜行衣。

    “早就准备好了,走吧。”

    说罢,赵本初拉起面罩,正欲推门出去,结果封常清大摇大摆冲进来,“我就说呢,我都不学习,我哪来的笔......我去!你谁啊!”

    靠......

    赵本初看着一脸警惕的封常清,还没等他拉下口罩,封常清便指着老朱,“小老头,你在这干嘛?哦,你是本初?”

    老朱感受到赵本初投过来的目光,露出苦笑,“封世子,你不要一见面就戳穿我啊,这样很伤感情。”

    “你这老头你天天带着个酒葫芦,谁认不出来?”

    闻言,老朱果然发现自己的酒葫芦就这么挂在腰间,再一次感受到赵本初的目光,老朱再一次苦笑,“纯属意外。”

    老朱在赵本初的监督下把酒葫芦取了下来,而赵本初看了眼天色,也感觉差不多了,所以就说道,“常清,我现在要干正事,回来再找你。”

    赵本初去把那剑柄取来,此次要去那北城区闹一闹,既然朝廷在北城区查案不利,那么就怪不得他去挑点事情,把朝廷的积极性带动起来了。

    谁知那封常清看了一眼赵本初的打扮,那是半点不相信的,当即露出鄙夷地目光,“你穿这身去干正事?哼,没想到你居然是这种人!我看错你了!”

    赵本初很疑惑,“咋了?”

    封常清一拍桌子,“哼!你肯定要去干坏事,你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

    “啥?我......”

    好吧,赵本初好像就是去干坏事的。

    看着他迟疑了,封常清顿时大声起来,“好啊,我现在就去和卢先生说,让他看看自己的学子是个什么样!”

    赵本初赶紧拉住他,可谁知这家伙直接说道,“想要我不去告密也可以,不过嘛......”

    十月十八日,夜黑风高,圆月不见。

    三道身着夜行服的黑影从国学府翻出,几个跃动间,来到了北城区。

    “我去,你俩等等我,等等!”

    不要说是三人一起了,几乎就是赵本初和老朱在前面跳来跳去,结果那封常清走两步跑两步,就像是还在学走步的小猫似的。

    赵本初有些无奈,只好来到他的身边,直接把他背在身后,“你这家伙,该减肥了。”

    “胡说,我只是来了京城之后略微胖了一点。”

    老朱在一旁有些无语,但,不好评价。

    赵本初看了一眼远处的钟鼓楼,此时上面挂出来的图画是一头肥大的猪,猪的身上有三朵红花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是亥时三刻。

    好吧,比预计的时间晚了两刻钟。

    “呼呼呼。”

    “你喘什么?”

    封常清白了一眼本初,“你跳那么快,我肚子都要甩出来了。”

    老朱有些苦笑,但好歹是到了目的地,便对着世子说道,“小王爷,我先前探查过了,从正院西北角进,哪里防卫最松。”

    赵本初点了点头,正准备跟着进去,结果身边的封常清却打量两眼,“哦,礼部陆侍郎家,西北角还好,真要进去还得从东南角,哪里连条狗都没有,哦,西南角有一处狗洞也......喂,你们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赵本初看着封常清,最终摇摇头,没说出话来。

    “喂,你们不要多想,我和陆夫人的丫鬟,哦不对,唉呀,不是你们想的那么回事,诶,等等,我怎么下去啊!”

    老朱轻飘飘落在墙边,但还是止不住嘀咕,“还丫鬟,比我老朱还掉面。”

    赵本初已经不想评价了,跟着老朱几下子从东南角进了陆家的院子,随后,便只听见一声声狗叫,一声声大喊,一声声“有贼”,老朱和赵本初便再次翻身而出。

    可还没走多远,老朱便止不住感慨,“果然还是年轻人的眼光好!”

    呵呵......

    接下来,赵本初带着老朱以及那个拖油瓶四处搞破坏,别说赵本初了,那封常清是十分快乐的。

    他学得很快,没过多久就已经熟练地穿梭于楼阁之间,而且每每都会仔细去记一些东西。赵本初不想去问他在记些什么,也不想脏了自己的耳朵......

    总而言之,经过这个晚上,整个北区都不安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