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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自己的队伍

    “嚯,尼扎果然是玩家的好兄弟,身家雄厚啊!”周华看着尼扎的物品。“草原弯刀,游牧民皮袍,库吉特靴,还有个帽子和一匹马。不错不错,再见了兄弟,希望你下次再出现的时候能换上一身新衣服。”

    周华念叨着,提着尼扎的脚踝,把被扒得只剩一条内裤的尼扎拖到了麦肯村的村口。换上了一身新装备,这样看起来就不像个农民,倒是有点儿像个草原的牧人。

    “一,二,三,走你!”看着尼扎被自己丢出了村子,周华却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我不会骑马怎么办?”

    是的。作为一个宅男,周华从没骑过马,看着眼前这匹白马,自己却不知道该怎么骑上马,更不要说像一个真正的骑士那样驰骋疆场了。”

    试试看,说不定就有个按钮之类的。”周华在白马身上摸索了半天,终于,当他把手按在马鞍上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行字:“倔强的旅行马,需要骑术:1。当前状态,可骑乘。”

    周华便不由自主地做出了一整套骑马动作,说来也奇怪,等他按着马鞍坐正的时候,原本踢踏着蹄子,躁动不安的白马突然安静了下来,并且能跟着周华的意念做出一些动作。

    “向前,向后,啧啧啧,不错不错,哥在二十一世纪没骑上马,到了这中世纪却是骑上了。”周华骑着马在村子周围转了好几圈,那种突然的躁动才平息下来。

    “说起来,打劫了尼扎之后,也算是有了第一笔启动资金了。也许我可以去在村子里招募一些队伍之类的,出去闯闯,等有了一万第纳尔的本钱之后就可以去日瓦车则开天鹅绒厂了。

    不对,还得先跟那个马利加波耶搞好关系。这个倒霉鬼,刚出来就是-3亲密度。等我有了钱,就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了,不管是自立为王还是做个富甲天下的大商人,或者是做个奴隶贩子什么的都行,也算是在这世界里游戏人间了。

    我要让这卡拉迪亚大陆留下我周华的名字,说不定以后有人打开这个存档,还会吓得重启呢。”

    计划再宏伟,也总要先迈出第一步。那么就先从麦肯村招一些人手跟着我去走走吧!周华再次走向了村长,村长果然还是他那一副万年不变的台词:“这里是麦肯村,我们的村…我们需要四个小麦做种子。”

    欸,这就对了,你这老倌儿也又求人的时候。周华有些暗爽,还是问道:“村长,有什么我可以帮你们做的吗?”

    老者道:“我们的田地都要荒芜了,需要四个小麦做种子。”

    “四个小麦嘛,小问题!包在我周华身上了!”

    村长的老眼甚至泛出了光芒:“您愿意帮我们?那真是太好了!刚刚我又问了一下,村子里有七个年轻人愿意跟着您到外面去闯荡,您只需要给他们每个人十个第纳尔就好了。”周华还没回过神来,村长的手里突然多出了一个钱袋:“这是您的八个第纳尔。”

    “这明明是我的钱袋子,怎么会从这个老家伙手里出来!”周华接过钱袋,再一看自己腰间的小盒子:“物品栏里还真的少了七十个第纳尔,这游戏里竟然还有妙手空空的技能”

    周华有些懊恼,就把钱袋重新塞进了物品栏。在把自己原先的破烂木棒和一些杂七杂八的垃圾一股脑儿地打包卖给村长之后,周华又买了两个面包,就去找自己的队伍去了。

    来到村口,果然站着七个衣衫褴褛的农民。瞅着他们一个个面黄肌瘦的样子,周华有些灰心。

    毕竟别人就算穿越回中世纪也是变成了坐在城堡里的领主老爷,穿的是“豪华的板甲”,骑着“军马”,带着几十上百个“斯瓦迪亚骑士”和“诺德皇家侍卫”去作战。

    而自己背后这七个农民——或许应该称之为诺德新兵,就是自己的全部班底。看来自己的这个存档也算是hell模式了。周华不仅有些自嘲的想着。

    ”走吧,我们先去大陆中央的德赫瑞姆买点小麦给你们的村长吧。“周华骑着抢来的白马,带着自己这七个有的拿着镰刀,有的拿着竹矛的部队,走出了麦肯村的村口。

    悬浮在卡拉迪亚大陆上方那命运的轮盘,也开始无情的滚动;不过这仅仅只是对于大陆上的人们,或者说游戏里的人。

    而对于玩骑马与砍杀的玩家来说,只是在麦肯村里,永远少了一个村民——只是很多人不知道,或者不会在意。

    走出了村口,周华很是见到了一些和自己以前玩游戏的时候在操作界面上看到的不同的风景。

    路边的果树,田地里的农民,以及偶尔看到的,来往于村子和城镇之间的佃户们;说起来倒也是一派不错的田园风光。

    只是囿于中世纪那不平衡不充分的生产水平,农民们普遍的面有菜色,周华仔细想了想,来到这卡拉迪亚大陆也有一天了,自己见过最胖的人竟然是那个被自己打劫的尼扎;而尼扎也仅仅称得上是健壮,想必是常年与风霜严寒搏斗锻炼出来的好体魄。

    行军了半天之后,周华远远的看到一个村子。“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好像是泰德撒马希村。”虽然没有地图,但是几年来几百遍的游历,周华早已把卡拉迪亚大陆的大致地形图记在心里了。

    “村子里好像有强盗,还正在四处放火抢劫。”周华当即告诉自己的几个士兵:“听我号令:前方泰德撒马希村正在遭受强盗的袭击,他们正在抢劫那些无辜的村民,抢走他们的钱,抢走他们的粮食和女人!我们要做的是把狗娘养的强盗赶走!

    作为你们的头领和兄弟,我将冲在最前跑在最后。此战是我们初出茅庐的第一战,必须把我周华的名字打响!听清楚了吗?那就重复一遍,把狗娘养的强盗赶走!”

    “把狗娘养的强盗赶走!”七个高矮胖瘦不同,四色兵器各异的士兵仿佛收到了什么奇异力量的鼓舞,声嘶力竭的喊道。周华大喜:“看来军心可用!那就给我跑快点!”说罢,周华加快了马速,士兵们也从列队前进变成了快速奔袭的样子。

    突然,有一个士兵跑到周华的马旁边,问道:“周头领,我们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初出茅庐是什么意思?”

    周华有些无语——果然这里的人不知道三国演义。“等打完这仗我就告诉你。大敌当前,不要想这些有的没的!”

    “是!”士兵倒是跑回了队列中,周华的思绪却飘了很远——是啊,什么是初出茅庐呢。还没等周华想明白,他们已经跑到了泰德撒马希村的村口,村里传来了东西烧毁的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