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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陶洋

    “叮铃铃……”

    院门处的铃声再次响起。

    “有人在吗?雨太大了,我迷路了!可以来这里借宿一晚吗?”

    管家听到外面的叫喊声,用眼神询问了一下众人。

    几个人显然没有料到还有人会来,吴攸眼中闪过一抹残忍,阴沉地笑着道:“一个也是留,两个也是留,多留一个,多积一份功德,既然他想住,就让他住吧。”

    贵妇人红着眼睛将头低的更深了:“是啊,一个也是留,两个也是留。”

    或许他们想说的,并不是“留”,而是别的什么字眼。

    桌子旁的大叔和倚着栏杆的女孩儿并没有发表意见,倒是厨师眼睛里闪着光,趁众人沉思,兴奋地舔了舔嘴唇,喉结滑动,咽了一口唾沫。

    唐堂离得近些,眼角余光瞥到了这一幕。

    那管家明明是这座庄园的管家,征求意见时,明明也是朝着坐在圆桌上的三个人征求的,但最后做决定时,眼睛却是先扫向了厨师,然后才看向吴攸。

    那个厨师,有问题。

    管家撑着伞再次走了出去,回来时,身后跟着一位大概三十出头,体格偏胖的男人,男人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将头顶被风刮得几乎烂掉的雨伞收了起来,先是表示了感谢,然后笑眯眯地自我介绍道:

    “我叫陶洋,本来是坐船来出差的,结果刚下船就碰上了这么大的雨,朋友说从码头往东走有农家乐,结果走着走着就迷路了,幸亏碰见这里还有人家,不然的话,今天晚上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陶洋很善谈,不过众人各自怀揣心事并不想理他,没有搭茬,只是听陶洋自报家门后,逐个报上了名字。

    桌子上的三个人依次是吴攸,贵妇人陈雪,和大叔何朗。

    栏杆边一直保持看戏状态的女孩名叫叶濯。

    管家姓吴,厨师姓魏,都没有介绍名字。

    加上唐堂和新来的陶洋,正好是八个人。

    吴管家领着唐堂和陶洋穿过楼梯,来到二楼西侧的回廊,用钥匙打开回廊的大门,指着面前的四间房道:“两位今天就先在这里住下吧。203和204号房间都是空着的,两位商量一下,住在哪个房间。”

    说着取出两把写着房间号的钥匙,用指尖握着钥匙的尖端,递了出去,等着两人选择。

    选房间吗?

    既然都是一样的房间,为什么要选?

    203号房间是略微靠近走廊尽头的房间,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不太容易跑回回廊门口,但回廊门口有铁质大门,门上有锁,锁孔朝外,一旦有人从外面将门锁上,单凭自己怀里的匕首,很难破门而出。

    那么203号房间相比于204号房间的一点点劣势便消失了。

    204号房间虽然是最靠近走廊大门的房间,但之前吴攸和管家给唐堂分配的就是这间204房,这间房一定有问题。

    想通了这一点,唐堂:“我选203号房。”说着便去拿吴管家右手上的钥匙。

    手指不经意间碰到了吴管家戴着白色手套的手指,怎么这么凉?

    吴管家下意识向后一缩,脸上得体的微笑僵了一下,随后不动声色地将另一把钥匙递给陶洋,手指掐着钥匙的位置更小了。

    陶洋似乎没想那么多,又或许他本身就更看好204号房间,也没有在意唐堂的话,打着哈哈接过了吴管家手里的204号房的钥匙。

    吴管家似乎是刻意不和旁人接触。

    为什么?

    一种可能是他有洁癖,不习惯接触其他人的皮肤。从他得体的衣着,一丝不苟的头发,洁净的别墅环境而言,倒也不无这种可能。

    但是,已经隔了一层白手套,还要如此躲闪,是不是有些太过刻意了?

    第二种可能是,他的手上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这种秘密是可以通过接触被人发觉的。

    会是什么秘密呢?

    等等,凉!

    对了,是体温!

    唐堂忽然惊觉,刚才他触碰到的那只手指,居然像冰块一样,刺骨的凉!

    正常人的手指,可以达到这样的温度吗?

    唐堂不清楚。

    不过有一点唐堂明白,那就是,自己无意间撞破的这个秘密,已经令吴管家对自己产生了防备,甚至是歹念。

    吴管家将钥匙交给陶洋后,不动声色地微微鞠躬:“祝两位好梦。”临走又转过身,似乎是突然想起了什么:

    “对了,夜里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睁开眼睛,不要走出房间,闷头睡觉就好。”

    陶洋奇怪地问道:“不能出门,不能睁眼,为什么啊?”

    吴管家:“相信我,您不会想知道的。放心,只要闷头睡觉就不会出问题了。二位先生的宵夜会在五分钟后送达,祝好梦。”

    说着便快步离开了。

    陶洋又叫了两声,想让管家解释一下,但吴管家并没有停下脚步。

    陶洋抱怨了一声:“怎么神神道道的。”又看向正要回房间的唐堂:“小兄弟,别让他的话吓着,晚上要是害怕,咱俩挤一间也行。”

    唐堂笑着回绝了陶洋。

    如果唐堂真的只是一个被暴雨阻隔在这里的普通外卖员,在这样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被人用这种很暖心的话照顾到,不论这句话有没有实质性的帮助,都会对这个人产生一丝好感。

    这一丝好感,在群狼环伺的庄园中,有时候会起到巨大的作用。

    这个人,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单纯。

    其实从陶洋一进门,唐堂便注意到了他故事中的漏洞。

    首先是他的衣着。

    身上的西装因为大雨已经湿透了,像是能拧下半盆水,雨伞被狂风吹烂,皮鞋上溅满了泥土。

    据陶洋所言,他是从西疆港码头下船的,从码头到庄园,步行至少要走一个半小时,雨伞都被风吹烂了,泥渍怎么可能只溅到皮鞋上,连裤脚都没有粘上半点儿?

    下雨天走过夜路的人都知道,提着行李箱,即便只是走几分钟路程,都会因为不小心,将泥点甩到小腿甚至是上半身的后背上。

    他走了最少一个半小时的路,裤脚上居然一点儿泥都没有沾到?

    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