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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南下

    这条河名为啜仇水,据说是通往幽州境内的,但是不知道具体去到哪边。船借水势,速度自然就比较快,一夜时间已驶出百里。

    第二天,太阳高挂天空,散发出耀眼光芒。睡梦中的林云被欢呼声吵醒,昨晚喝的太多,还有些宿醉,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出船舱,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他们如此激动。

    还没等他开口询问,就有人窜到他面前,说:“主公,已经到大汉境了。”到了?你怎么知道,疑惑地抬起头,看向他指的方向,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远处隐隐约约能看到一排城墙,从河岸两侧展开,望不到尽头,林云知道那是长城。所以这就是他们做出判断的依据?好吧,也难怪大家会高兴欢呼,因为进入大汉境内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全,不用再担心身后是否有追兵。

    可能是烽火台上的士兵看到了船队,就在林云等人靠近时,早已有军队等候在那。河面上船只星罗密布,城墙上也都站满了弓箭手,所有人严阵以待,等候军令。

    林云下令将船只停下,并且警告大家不要做无谓的动作,以免引起误会。这时就能看出个人素质了,大兵们站在前排,乡勇则护在百姓旁边,虽然众人都非常紧张,但是没人害怕,昂首看着周围的士兵。

    对面阵中驶出一艘走舸,上面立着六人,行至船前,为首之人朗声道:“诸位从何而来,又要往何处去。”

    林云是头头,自然该由他回话,“从弹汗山而来。我们之中有人来自于并州,有人来自于幽州,皆是被鲜卑所俘。因机缘巧合,一起逃出牙帐,顺河而下到了此地。不知将军姓名?”

    走舸上的六人身手矫捷,手一搭脚一踩,便上了甲板。

    “某姓蒋名奇,字义渠,领屯长。”

    蒋义渠?我让大哥去找的人居然在这里遇上了,还有其他名将也接二连三的出现,这是巧合,还是命中注定?亦或者是某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作者要你遇到你就得遇到)。

    蒋义渠四处看看,并没有发现异常,又跟并州的士兵对上暗号,这才放松下来。指着其余船只问道:“都装了什么?”

    “一些散碎东西。”

    “方便检查下吗?”

    “自然是可以的。”林云大感无奈,你手里有兵,我敢拒绝吗?只能在心中祈祷和连没搞什么幺蛾子。

    蒋义渠挥挥手,从后方又驶出十数艘走舸,往来于各船之间,进进出出。片刻后,一个小兵来到蒋义渠身边,说:“所有船只检查完毕,无鲜卑细作,船上货物都是羊毛。”

    听到这,林云松了口气,但是见蒋义渠眉头紧锁,低头喃喃自语,不解。上前小心翼翼地问:“我们可以走了吗?”

    蒋义渠摇头道:“不行,你们得跟我走,去见长史大人。”

    “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你搜查完了还不让走,那你搜个毛线?

    “没有误会,你们虽然都是汉人,但毕竟是从鲜卑过来,必须交由大人审问。只要你们不是细作,大可不必担心,大雷。”

    “是。”

    “让兄弟们接管船只,航行至马城(今怀安)城北码头,到了以后,不必下船,等我的命令。”顿了顿,又加了一句,“如果有人反抗,格杀勿论。”

    “是。”

    林云的船队和蒋义渠的船队合二为一,浩浩荡荡向下游驶去,不消一个时辰就到达目的地。这是林云到东汉后见的第一个码头,可惜这里冷冷清清,一点也不热闹,原本高涨的情绪瞬间跌落低谷。或许是因为地处边境,又没有大规模商队来往的缘故,这里已经彻底沦为了军用港,到处都是站岗、巡逻的士兵。

    因为并不是囚犯,所以没有给上手铐脚镣。当然也不会骑马,一来是没这么多马,二来蒋义渠也怕人骑马跑了。

    从码头走到马城,不过百里,骑马两个时辰,走路却用了一天,紧赶慢赶,还是没有赶上闭门的时间。没有去打扰城外的村民,随意找了个废旧的破屋子将就一晚,现在已经是冬季,气温非常低,大家围坐在火堆旁,紧紧挨在一起,来抵御寒冷的气温。

    林云看着周围的人一个个缩成团在那里不住发抖,满脸得瑟,对张辽说:“小子,现在知道我为啥要带羊毛了吧?”

    “不知道啊。唉唉,你干嘛一副怒其不争的表情,羊毛没用所有人都知道,你自己脑袋坏了,还想让别人跟你一样?”

    林云冷哼一声,说:“凡人的智慧,你可别小瞧羊毛,它可以用来做衣服,质地轻薄保暖,抗寒能力可誉为当世最强。”看着张辽满脸不信的表情,林云笑笑不说话,心中念叨:我是不会告诉你,曾经有一个不信我的人现在已经变成小迷弟了。

    “喂。”

    ‘啪’一个爆栗甩脑袋上,“我是你主公,不是喂。”

    “切,”张辽满脸不屑,“你为什么要跟鲜卑人做生意?这不就是给他们钱,然后他们用你给的钱打你吗?我看你也不像傻瓜啊?”

    林云嘿嘿一笑:“你不懂,这是一石二鸟之计。”

    “说给我听听,没准我能懂。”

    “说了你不懂。”

    “那你说给我听听啊。”

    “都说了,说了你也不懂。”

    “唔......出去单挑!”

    ‘哈哈哈……’张辽满脸严肃正经又带着怒气的表情成功将林云逗笑,就这样一直笑一直笑,直到张辽的脸涨成猪肝色才止住,“小子,还想知道吗?“

    “滚!”说完,背对着林云躺下。

    调戏果然是最让人开心的活动之一,看着别人气急败坏却又对自己无可奈何时的表情,简直就像三伏天吃冰淇淋那样舒爽。

    在张辽身边躺下,低声道:“不管是汉人还是鲜卑人,没有人真心愿意打仗,因为打仗必定会带来死伤。每个人都是爹生娘养,有妻有娃,无论谁死,都是一个家庭的不幸。鲜卑人袭扰边境,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为了寻找粮食,以求能够生存下去。而现在,我给了他们不需要发动战争就能获取粮食的可能性。”

    感觉张辽向自己身边靠近了些,会心一笑,继续说:“你没错,羊毛本是无用之物。但是世间万物,存在即合理,必有其自身独到的用处,而我就是那个可以将羊毛的作用发挥至极致的男人。”

    “那跟你和鲜卑人做生意有什么关系?”

    “他们给我羊毛,我给他们钱粮。如果羊毛所能获取的利益远大于战争所得,鲜卑人自然就会厌倦战争,同时扩大羊群养殖规模,以便能得到更多的羊毛来换取更多的钱粮。饱暖思**,一个人手上能支配的钱越多他心中的想法就越多,这时候我只需要把大汉的奢侈品卖入鲜卑,他们又会变成穷光蛋,没钱了怎么办?养殖更多的羊卖羊毛。所谓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就是这样。”

    “这就是你说的一石二鸟之计?”不知不觉间,张辽已经翻过身面向林云。

    “不,这个只是计谋的前提,你听我继续说。山羊会吃掉草根,这点鲜卑人肯定知道,但刚开始必定不会在意,慢慢的他们会发现草地越来越少,不得已只能向其他地方迁徙,要么深入草原,触及其他部族的地盘与其开战,要么就是攻打大汉,不过我谅他们也不敢正面与大汉交锋。到那时,谁赢我们就与谁交易,并且将大汉文化带入草原,同化草原,再将战争中产生的孤儿、寡妇、奴隶引入大汉。届时,没有人口支持,又被汉化的草原部族不过是掉了牙的老虎罢了,不足为虑,迟早要灭亡。”

    “那第二只鸟呢?”

    “第二只鸟等你真心实意认我为主公后,才能告诉你。”

    “神气什么,我还不想听呢。”说完又拿屁股对着林云。

    过了很久,就在林云快要睡着的时候,身旁传来张辽的声音:“从我记事起,鲜卑人就经常在雁门郡烧杀抢掠,我父母也死于他们之手,所以我这一生的志愿就是灭了匈奴、鲜卑,如果你真的有办法能让他们从世上消失,我愿意拜你为主公。”

    夜晚最终都会归于寂静,从无例外。累了一天的人群,都已陷入沉睡,如果有人能看透黑暗,就能发现林云的嘴角是上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