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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麻纸

    解决了两件心事,眼看天色尚早,知道柳婶多半还在奔波赵武元之事,必然又是小川做饭,便准备在城中闲逛一会,吃过晚饭后再回去。

    天色不好,路上的行人小贩也少了很多,街边铺面大多空空荡荡,或许也是由于即将入冬,颇有些萧索之意。

    路过一家文房四宝,鬼事神差的,突然就走了进去,或许是由于今天被几个老头,笑话了字写的差,一时兴起之下,起了练字的打算。

    今天没什么生意,伙计趴在柜台上打盹,林翊进门,四下瞧了瞧,纸墨笔砚摆了不少,墙上更是贴着一些书法水墨,看了一圈,伙计依然未醒,林翊敲了敲柜台,那伙计才慵懒的睁开眼睛,有气无力的问了声好。

    “宣纸怎么卖?”

    “一刀九百钱!”

    “这么贵?”虽然听过`洛阳纸贵`,可没想到贵得这么离谱,一张换算下来得有九文钱,要知道,当初张屠夫嫁女儿,聘礼才要到十八贯,都让一般人家捉襟见肘,几张纸就近一贯钱,着实奢侈。

    “公子,本店宣纸皆是从徽城而来,纸张温润绵柔,光洁如玉,不管是提字还是作画,皆是墨韵清晰,层次分明,浓而不浑,淡而不灰,而且不蛀不腐,可以长久保存,公子不信的话,可以看一看墙上墨宝,皆是徽宣。”

    伙计一口气讲完,倒是让林翊微微一愣,这不正是后世专业的话术吗,果然行行出状元。

    林翊虽然是个小地主,可也不是土豪,若是练字成本这么高,那还不如不练,一念及此,他便只得摇了摇头,转身欲走。

    “公子且慢!”

    “嗯?”

    “不知公子买纸,是为练字还是题词?”

    “有什么区别吗?”

    “若是题词,自然是宣纸最好,但若只是练字,本店还有麻纸,就便宜不少,一刀只需一百钱。”

    林翊还在疑惑,伙计便已经取出半张样纸,色泽泛黄,粗制不匀,摸着也甚是粗糙,不过略微回想,前世练字时,倒是有用过,不过质量要好上一些。

    “公子可以试试!”见林翊犹豫,伙计也是个有眼力,连忙取出笔墨,递了过去,做起生意来,倒是懂得大方。

    林翊思索片刻,点了点头,接过毛笔,在砚台上沾上墨汁,顺了笔锋,想也不想的便趴在柜台上写下一句: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

    看着还不错,审视一番,虽然摸着粗糙,可用来练字,倒是完全够了,林翊心中还算满意。不过一抬头,正好看见伙计抻着脖子看过来,脸上带着不屑,显然看不来这句好坏,单纯从书法的角度,已经将他鄙视上了。

    想起今天两度被人嘲笑,作为老师,常年写字,多少有些不忿,如同被台下学生当面指出,黑板上的字太过丑陋一般。

    心中有气,林翊突然笔锋一转,换了这个时代不曾有过的瘦金体,继续写下:寂寞梧桐深夜锁清秋。

    玩心一起,写到下阕,他又换了一种字体,赫然是赵孟頫的行书: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最后再次变换,则是董其昌的行草: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洋洋洒洒写完,抬头一看,一旁伙计目瞪口呆,愣在原地,林翊嘴角微翘,心中舒畅,如同打了一场胜仗,心中嘲笑:“傻了吧!”

    林翊的字虽然写的一般,可胜在见多识广,不管哪一种字体,放在后世,都是不入流,但在这个时代,因为没有出现过,无论他怎么写,没有对比,就难评价。如同一个唱歌跑调的人,唱着一首从未听过的歌,不管他怎么唱,都不能说人家跑调。

    心中暗暗扬眉吐气,还没等伙计反应过来,林翊将笔放下,淡淡的说句:“就这种麻纸,来两刀吧!”

    伙计如梦初醒,虽然文化不高,可终归是做笔墨生意的,数年来耳濡目染下来,不管是真迹还是拓印,也见过不少书法作品,却从未见过这年轻人所写的字体。后面两种倒还好说,依然能看出前人影子,可第二种,当瘦金体一出来,他就被震撼得无以复加,这种瘦瘦长长,古怪的字体,绝对是创造性的。

    瘦金体,自问世以来,便备受争议,要不是创始者是个皇帝,恐怕都不会流传下来,这种字体在书法界更是两极分化,喜欢的视如碧珍,讨厌的会将其贬得体无完肤,不过纵观历史,它能传承下来,自然有其道理所在。

    “哦,公子稍等,这就给你备好!”

    林翊掏出一小块碎银,看着伙计切割上称,多出来一些,便补了铜钱还给林翊,因为仍然陷在几种字体的惊讶中,直到林翊离开,才后知后觉,不禁拍着额头,竟然忘记推销笔墨了!

    林翊如同斗胜的公鸡,迈出店铺,只是不曾注意,他前脚离开,两名女子,一前一后的走了进来。

    “小姐你看,那个人好像是上次跟咱们抢安公子书的家伙!”身穿淡青色外衣,身材娇小,落后了半步的女子突然停下,扯了扯另一女子衣襟,指着林翊的背影小声说道。

    “是挺像的,怎么了?”前面女子一身淡蓝长裙,停下脚步,顺着身后丫鬟手指的方向看了看。

    如果林翊在此,定然会认出,这两人正是上次被他坑了的一主一仆。

    “小姐,上次他一定是故意的,害的咱们出了那么大的丑,如果真是他,肯定要报仇啊!”

    看着小丫鬟鼓着腮帮,脸上忿忿,小姐微微一笑,摇了摇头,径直进了店铺,不再理会她。

    “胡小姐,您来了,这边请!”伙计正要收起林翊这副字,听见门口动静,转身便看见淡蓝色女子进店,连忙迎上前去,问了声好。

    这胡小姐显然是此处常客,微笑着点了点头,却是突然看见柜台上墨迹还未干的麻纸,轻“咦”一声,绕开伙计,走过去拿了起来。

    胡小姐可不比伙计,自幼出身书香门第,诗词歌赋,书法绘画皆有涉猎,一眼过后,便看出这副字的与众不同,脸上的震惊之色,完全不亚于方才的伙计。

    “小姐,小姐…”

    丫鬟连喊几声,胡小姐方才惊醒,她不善书法,这副字首先入她心的,乃是这首《相见欢》,不知为何,初读之后,仿若感同身受,竟被词中的哀婉所刺痛。

    胡小姐深知有些失态,连忙调整了情绪,盯着伙计开口问道:“这首词是刚才那位公子留下的?”

    其实这话问的有些多余,毕竟纸上墨迹未干,店中又没有其他人,不是林翊还能是谁!伙计点了点头,胡小姐回头望了望门口,沉默一阵,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咦,小姐,这字好奇怪啊…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还挺有意境的,是那个混蛋写的吗?”

    “大概是吧!”胡小姐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胡小姐,今日来此,不知需要什么东西,我家东主不在,有什么要求,直接吩咐小人就是!”伙计嘴上噙着微笑,脸上恭敬,也知道这是自家常客,怠慢不了。

    “听说你们新进了一批溪墨,先拿上两方,再备一刀宣纸就行!”丫鬟在一旁接了话,这种交涉,自然需要下人进行。

    “好嘞,两位稍等,我这就去准备!”伙计连忙应了一声,便转身去了柜台后面,这种天气下,能来这档生意,也算不错了。

    丫鬟从伙计手中接过纸墨,付了一锭银子,伙计上称,找了零。胡小姐手中拿着那张麻纸,久久不肯放下,似是做了一番心理斗争,红着脸开口道:“这首词,是刚才那人不要的吗?”

    “是的,那位公子试了试纸,随意写的!”

    “既然如此,可否给我?”胡小姐音若蝇丝,鼓了许久的勇气,才说出这话,作为大家闺秀,还是第一次厚着脸皮讨要东西。

    伙计一怔,本是看着新奇,还想自己留着看看,不过相较于眼前的主顾,他还是分的清轻重,当即笑着应允下来。

    胡小姐脸上欣喜一闪而过,珍而珍重的吹干墨迹,折好收进衣袖,转身带着丫鬟便出门而去。

    店铺中所发生的,林翊自然不知,此刻他正在一个书摊前,随意翻看着感兴趣的杂书。相较于书肆,他更喜欢这种路边野摊,便宜是一方面,也能买到自己想看的书。当然,对于正统一点的书籍,书摊上肯定是没有的,而且大多还是手抄版,没有校订,少不了错漏。

    回到家时,已经临近傍晚,这个时代没有灯光,要是阴天,夜间基本是行不了路的,所以天色只要暗下,路上便基本没了行人。

    越过低矮的院墙,柳婶家中点着油灯,静谧之下,隐约听见细微的抽泣之声,林翊点了灯,犹豫一阵,便放下手中的夜宵,向隔壁而去。

    开门的是小川,如白天一样,眼睛依然有些红肿,恐怕上午他出门之后,又抹了不少眼泪。

    “你啊娘在吗?”

    小川点了点头,带着林翊进门,在院子中喊了一声,就见柳婶挑帘走了出来。

    柳婶两口子皆是年近四十,倒不是说两人成婚晚,只是早年间一直没有孩子,后来近三十才怀了小川,之后又生了一子一女。

    “是翊哥儿啊,进来坐吧!”柳婶掌了油灯,招呼林翊进堂屋落座,同时打发小川去倒水。

    林翊借着微光,卧室中一男一女,两个七八岁孩童,此时趴在床上,向外探着脑袋。

    “翊哥儿,今天因为有事,就让小川做了饭,这孩子心粗,你吃着还行吧?”柳婶眼睛同样红肿,精神有些萎靡,脸上强撑着从容。

    林翊接过小川递来的水杯,还好是清水,没有煮茶,要不然他不喝都有些不好意思。

    “柳婶,赵叔的事我已经知道了!”林翊也没有拐弯抹角,开口说道。

    柳婶微微错愕,扭头瞪了一眼小川,却是再也忍不住,眼泪流了出来。

    “是这样的,我认识几个衙门的人,今天出去问了具体情况,若是猜得没错,凶手很有可能是那个叫张成的,等过两天调查清楚,赵叔也就放回来了,你也不用太担心,就先在家里等消息吧!”

    柳婶陡然抬头,脸上挂着泪珠,眼睛睁大,不可置信的看着林翊:“是真的吗?”

    林翊微微一笑:“是真的,就先等一等再说,如果还有问题,我再去帮你问问。”

    在柳婶母子犹如做梦的心情下,林翊又再次宽慰几句,得了不少感谢的话,柳婶甚至都要拉着小川跪下,林翊自然急忙制止,便不再多待,告辞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