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网游竞技 » 丛林进化史 » 第一百七十五章 末日大逃亡(二)

第一百七十五章 末日大逃亡(二)

    “玛丽,你动作快点,可别让他的血都流干了你还没包扎好。”

    “你催什么催啊,这个家伙受了重伤,伤口哪儿是那么容易就处理好的。包扎并且缝合好伤口是比较复杂的,要花点时间,你以为这会跟你的床上功夫一样那么快吗?”

    “你他妈说什么呢?信不信老子现在就给你整得服服帖帖的?”

    “死开!别动老娘,就你牙签一样的玩意也能把老娘整舒服?别乱摸了,我手抖了怎么给他缝合?”

    “搞快点吧,我出去跟他们抽支烟,抽完就进来。”

    模模糊糊之中,罗铭听到了一男一女的说话声,而后就是一阵脚步声以及关门声,男人好像走了。

    清醒之后的罗铭首先感受到的就是腰部以及腿部传来了一阵阵剧痛。

    当他慢慢地睁开眼睛,首先印入眼帘的是脏兮兮的天花板,天花板上贴着一些泛黄的报纸,中心位置还挂着一台老旧的电风扇。

    视线往下移,看到了一间小小的卧室。卧室内的空间不大,而且到处都堆满了各种杂物,最多的是衣服,女人的衣服。

    不管是比较私密的内衣还是外套裤子,要么乱七八糟地叠在椅子上,要么扔在那张小小的单人床上,要么就挂在墙上,扔在地上。

    扭头往后看,看到了一张圆桌上摆着一盏七成新的台灯。灯光下,有一个女人正摆出一副认真的模样。

    她手里拿着白色的纱布,嘴里咬着针线,正在给罗铭包扎以及缝合伤口。

    而罗铭则是趴在台灯照耀下的一张长椅上,身上的衣服被脱了下来,裤子还在。

    “哟,醒了。”女人的视线正好与罗铭对视。

    “这是哪儿?”罗铭张嘴说话,但一说话就发现自己的嗓子也痛得几乎难以发声,声音沙哑得厉害。

    “我家呗。”女人呵呵一笑。

    这个女人很年轻,将她称为女孩可能更为贴切吧。

    一张脸上虽然化妆较浓,但依然可以看到那与妆容格格不入的稚嫩感。

    她的穿着打扮很暴露,或许也是因为天气比较热,而且这又是她的家,所以她就只穿了一条短短的热裤以及一件薄到透明的白色内衣,根本挡不住那诱人的春光。

    这个女孩有着一头棕色的长发,脸长得也比较耐看,特别是有一对如火一般的性感红唇,只是……她戴着半个面具,也许应该说是四分之一个面具吧,因为那黑色的面具只是遮住了她的左眼以及左额那一块。

    “哎,别动啊,再动伤口该开裂了,我刚缝好的。”女孩见罗铭想爬起来,立刻就制止了罗铭的动作。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罗铭十分艰难地发声。可能是伤口感染引起了发烧症状,罗铭的嗓子真的很痛,说话都比较吃力。

    “劳森把你带过来的。”女孩回答。

    “劳森?谁?”罗铭不认识这个人。

    “我的客人。”

    “客人?”

    “是啊,他是老嫖客了,经常光顾我呢。他的钱可好赚了,从他脱下裤子到穿上裤子,我一支烟都没抽完呢。”女孩得意地大笑。

    显然,她是个妓女。

    “他为什么救我?”罗铭问道。

    “救你?他才没那么好心呢。他可是恶棍,专门在我们这一块靠着捡你这种伤员来发财的。”

    “什么意思?”

    “你是他从尸体堆里捡回来的,之所以把你弄回来,是因为要把你卖到黑市当奴隶。你身强力壮的,一定可以卖个好价钱。他还弄了药来让我给你包扎伤口,怕你死咯,死了就不值钱了。”女孩语气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一样。

    “你敢跟我说这个?”罗铭双眼一横,目露凶光地看着这个女孩。

    “我为什么不敢啊?你看看你现在这样子,腰上有一道巨大的伤口,左腿骨折,浑身上下的划伤不下二十处,而且皮肤也被炽热的气浪给烫伤了大部分,你还能蹦跶吗?你想反抗啊?”

    “马上劳森就会带着两个人来把你给抬走送到黑市去,他们正在门外抽烟呢。你现在有能力打得过三个强壮的男人吗?给你说是让你有个心理准备,别反抗,否则你会遭罪的知道吗?乖乖的哦。”女孩嘻嘻一笑,然后居然伸手拍了拍罗铭的屁股。

    “哟,还挺翘的嘛。”女孩接着大笑。

    罗铭倍感羞辱,但他没有动作。第一是因为他现在的确受伤严重行动十分不便,第二,系统给他发信息过来了。

    【杀死劳森以及两个黑市的奴仆,一旦被他们带走进入黑市,那么视作游戏失败】

    【若完成任务,则可以解锁你的一个进化能力】

    任务来了。

    这个任务,有难度啊。

    任务的描述很简单,就是待会儿会有三个强壮的男人过来把罗铭抬到黑市去,而罗铭要做的就是杀死这三个人。

    就罗铭目前的这状况,想要通过正面的搏击来杀死三个人太难了,所以不能正面出击。

    只能……趁其不备,果断出手,立马结束战斗。

    虽然现在罗铭没有了进化能力,但就算他没有了这些变异之力,他依然是一个优秀的执法队队员,近身搏击术罗铭是很擅长的,不过呢,光靠着双拳难以快速结束战斗,得有武器。

    罗铭四下看了看这个房间。

    在这个房间最里侧的墙壁旁的一个衣架子上,赫然就挂着一把手枪。

    但罗铭不能去拿,因为他不知道这手枪里面有没有子弹。

    如果有那还好,如果没有,那么罗铭去拿枪的动作势必会引起这个女人的注意,她会大喊,那么到时候门外的三个人冲进来,罗铭就只能正面迎敌了,这很不利。

    那么除了枪还有什么呢?

    巧了,就在罗铭面前的地板上,有一把锋利的匕首,罗铭只需要伸出手去捡就能够捡到。

    枪与匕首,是两个选择。

    枪离得远,罗铭需要起身冲过去拿,但这会引起女人以及外边三个男人的注意,他们会冲进来。

    如果枪里有子弹,那么罗铭可以轻松搞定这三个男人。

    如果没有子弹,那么罗铭可以说必死无疑。

    拿匕首的话,可以等他们靠近之后,寻找机会突然出手,这三个男人一定是没有防备的。

    怎么选呢?

    选枪,那就是赌枪里有没有子弹。

    高风险,高回报。

    选匕首,那就是考验自己的绝对实力了,你有把握在受伤的情况下,快速解决掉三个强壮的男人么?

    这两个选项对比来看,选枪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说是纯赌了,要么赢得轻轻松松,要么输得彻彻底底。

    选匕首,也是一个很冒险的做法,但这个选择是否能够成功,那取决于你自己,而不是交给上帝,不是听天由命。

    罗铭会选择哪一种呢?

    没有留给他太多思考的时间,因为门响了,门外抽烟的那三个男人,进来了。

    “哎。”罗铭忽而痛呼一声,然后脑袋一偏,昏了过去。

    “咦?痛昏过去了?该死的,劳森怎么没弄点麻药呢?”女孩嘀嘀咕咕一阵,她以为罗铭痛到晕厥。

    但她没有发现,地板上的那把匕首,已经藏在了罗铭的手里。

    罗铭反抓匕首,将它完美地藏在了自己的手腕下。

    这就是罗铭的选择。

    相信自己,人定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