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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追星

    家里的事情,终于告一段落。

    哥哥已经结婚了,他们也回到了市里的小商铺。

    爸妈也开始了他们的田园劳作生活。

    而我此刻也开始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就是哥哥结婚时借的钱,很显然哥哥嫂子是不想管的,父母年龄这么大了,7000多,对于他们来说不多可也不少。

    得要他们卖多少斤菜,才能卖的出来啊。

    所以我得尽快想办法还给朋友们,毕竟人家当初是处于好心来帮助我的,我不能总这么一直玩下去,所以我要开始上班了。

    接下来的目标。

    挣钱还债。

    老妈的意思是我也该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了——找对象。

    对他们来说可能是孩子能够成家立业就是,重中之中的事情。

    可是对于我来说,结婚,好像是太早了吧。

    我总感觉自己的心智还不太成熟,结婚好像是有点远。

    可是有的时候看到身边的朋友和同事们都已经成家了,心里不免也会有些着急的。

    可能也是怕自己嫁不出去吧,毕竟同学的孩子都已经很大了,而我还是一个没有着落的家伙。

    其实,结婚对于我来说,我是不太向往的,这么多年自己一个人,生活习惯了,不想找一个人在身边。

    而且我的要求还是挺高的,虽然我自己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谁都想要找个最好的,难到你不想么?

    我就是想找一个有钱的、高高的、帅帅的、对我又好、又霸道总裁的——

    谁不喜欢好的,我也喜欢,只是这个想法看看自己的条件,就打住了,其实人还是要有自知知名的。

    你在要求别人的同时,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可是那个时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他就是——李易峰。

    一个明星,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20岁的小伙子,以前是做快递的,后来在参加一个选秀的节目,我就是在电视上认识他的,第一眼见到,就喜欢上了。

    只是喜欢,不是爱,这一点我还是拎的很轻的。

    那个时候的他,真是一个小孩子,我比他大一岁,所以总觉得那个电视里的他就像是,另一个自己。

    自信,勇敢,坚强。

    把我心里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情,做了。

    从那以后,我就成为了他一个粉丝,一个很忠实的粉丝。

    我没有钱去看他的比赛,因为我们离得还挺远的,现在的我是属于负债形的,所以钱对于我来说,还是很奢侈的。

    只能在电视上默默地关注他,那个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更没有微博。

    知道他在博客上会写些什么,可是我也没有电脑,只能是依靠着电视来看到他的情况。

    后来上班了,就更少的能坐在电视机前了,就是希望能有一天可以去见见他,和他说说话。

    直到现在我还是他的粉丝,已经有13年了吧,可是还没有真正的见过他!

    那年我21岁,现在我34岁了,真是太快了。

    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可以让很多东西改变,但是有些却又是很难可以改变的。

    我见证了他的成长,同时也在和他共同的成长。

    我对他就像是一个网友吧,自从有了微博以后,我就可以给他留言了,在我高兴的时候,在我悲伤的时候。

    虽然他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是他可以陪伴着我成长,也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看到了他一路的攀登,我也在自己的小路上慢慢的攀登,有个信念可以支撑着,也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我没有去过他的演唱会,没有见过他,没有接过机、也没有送过机。

    就连一个粉丝群我都没有加上,总是被群主给打回来。

    哎,我也是真的很无奈的。

    朋友们说,你都老大不小的了,怎么还追星呢?

    可是我就是喜欢,喜欢他身上的一些闪光点,虽然我们没有见过,但是他在我的潜意识里,陪着我一起成长,也挺好的。

    其实有的人,说追星啊是一种不好的行为,或者说是人到了一定的年龄,说道追星就会被人投来异样的眼光。

    我不觉得,这又不是一个丢人的事情,人活着,总是要有娱乐的,不然那岂不是活的太乏味了。

    有一个喜欢的明星,就可以对他的电视、电影感兴趣,就会有了些许的期待,不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么!

    有时候我就觉得那个就是高高在上的我。现实生活中的我,就是那个踏踏实实的很平凡的自己。

    都说人有多重人格,也许我也是吧,期望中的自己会是一个大明星,活在闪光灯下的。

    可是生活中的自己又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所以有些白日梦,就当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一个假想而已。

    除了喜欢李易峰以外,我还很喜欢孙红雷。

    一个大哥形象,酷酷的,狠狠的一个角色。

    可是又发现在《极限挑战里》,那个傻傻的大傻,又那么的可爱。

    他自称自己是孙漂亮,颜王,真是有趣的很啊,每当看到他生活里的照片时感觉很可爱,可是看到电视剧里的时候,有很怕怕的感觉!

    一个中年男子,活的真是很潇洒,而且我还很喜欢他生活中的穿搭,酷酷的。

    最近迷上了他演的一个电视叫《新世界》,超级好,演技杠杠的,好的没话说。

    昨晚刚追完他谢幕的一集,其实感觉他演的金海,真的是没有必要死的。

    不知道编剧是怎样想的,真是看到微博的热搜,都是被铁林气死的节奏。

    他被打了那两抢的时候,我的眼泪哗哗的直流啊!

    真是演的太棒了,太好了。

    演技派的就是没话说,真是好。

    看到那里的时候,我是真想给铁林来几枪,把他的头打成筛子。

    我喜欢演员的原因,真的是他们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欢乐,给生活增添了很多的乐趣。

    不然每天不是上班就是下班,每天得有多么的枯燥无味。

    我除了喜欢吃以外,就是喜欢追剧,追各种各样的剧,什么类型的都可以,要不是为了某个演员,要不就是看故事的精彩情节。

    人生本就是一场戏,自己在导演自己,自己就是自己生活里的主角!

    无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