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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群星

    一曲唱罢。

    听歌的和唱歌的都沉默了。

    白澜都凌乱了,这作曲还不错,挺魔性的。

    但是词是什么鬼,不乏粗鄙之语。

    “这歌是你写的?”

    “嗯。”

    金圆圆小心翼翼地问:“布鲁斯,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不行!”白澜斩钉截铁地说道。

    他也听过往期节目的音乐,一首流行歌的好坏至少在立意上要站住脚。

    不管歌曲是民谣还是摇滚,这首《你XX》若是成名歌手发出来还可以斟酌一二,但新人发就太拖大了。

    金圆圆仿佛被定住了。

    她瘪着嘴:“我……都是这种的。”

    白澜摇摇头:“我建议你学学谢云幼,人家那歌多唯美。”

    但她的倔脾气也上来了:“我不喜欢唯美,我喜欢粗暴。”

    白澜:“……”

    天大地大,死者为大。

    白澜沉思数秒,妥协了:“这样吧,我给你写一首歌,足够你从海选唱到小组赛了。”

    虽然他自己不会写歌,但背后耳熟能详的歌太多了,随便摸一首出来在新人手里都能爆杀。

    金圆圆再次震惊了。

    临终关怀的特派员是做什么工作的?

    写歌……说写就写?

    白澜已经唰唰在白纸上写上十个苍劲有力的字。

    【检测到宿主正在抄歌,即将为宿主发放制服】

    【流行歌手-职业等级:初窥门径(0/100)】

    【流行歌手-当前职业任务:音入人心,宿主所携带的音乐在另一个世界已经造就了辉煌,彼日荣光能否再现是一个未知数,音乐领域声望达到百万(0/10000)】

    【流行歌手-职业技能:发扬光大】

    写完之后,白澜将白纸转过方向。

    他的眼神有些恍惚,金圆圆还没开始歌手之路,自己这个辅助就先一步成了歌手……

    成为歌手吗?

    这份职业白澜还真没想过。

    万众瞩目,在这个世界的音乐史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过当他看到歌手的制服后,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棋手的制服是一套可以变色的吊带裙,虽然羞耻,但不是必要的。

    但歌手的制服却是限定款的打歌服,红灿灿的衣身,银片的配饰,蓬松的裙摆,洁白的安全裤……穿着这一身万众瞩目还不如溺屎而亡。

    总而言之……找工具人打歌刷声望就行了吧?

    也用不着登台,身居幕后。

    我不是歌手,只是异世界璀璨音乐文化的搬运者。

    “布鲁斯……这是你写的歌?”金圆圆看着那十个字,鼻子酸酸的,冲到眼睛里,视野模糊一片。

    纸上,从上至下,竖着:

    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

    白澜摇摇头:“不是我写的,是我从脑海中抄下来的。”

    原本他只记得日文的唱法,但是歌手初窥门径的技能到账,发扬光大能替他补全剩下的部分。

    白澜执笔写下剩下的歌词,他给金圆圆的正是同曲中翻版。

    可惜,在这个世界没法让原作者授权了。

    想了想,白澜在词曲末尾,署下一个通用的笔名:

    群星。

    或许,这就是白澜为数不多可以纪念自己存在过那个世界的证明。

    金圆圆静静看着白澜一笔一划,将整个歌词写完。

    他写字不快,但极有韵律。

    墨水晕染的过程,仿佛生命在生根发芽。

    事实上,这首歌背后也有着一个感人的故事……白澜也是道听途说,原唱美嘉在事业上升期患上疾病,孤身前往异国治疗,在自身条件艰苦的情况下,于是有了这首歌。

    音乐不谈国界,白澜本身也钦佩实力派歌手的敬业,至少不假唱。

    感人的背景也让这首歌有了励志的色彩。

    金圆圆眼睁睁看着完整的词曲,心中默念一遍,然后巴巴地看着白澜:“布鲁斯,我不会唱。”

    白澜便一字一句教她唱,不厌其烦。

    ……

    白色的病房里,熟悉的天花板。

    白澜已经走了半小时了……金圆圆平躺在床上,出神地看着上空。

    脑海里,时不时回响起白澜清越的歌声。

    虽然谈不上多有技巧和感情,但富有激情,音调奇准。

    “布鲁斯……布鲁斯……你真名叫什么呢……”

    金圆圆眼神微动,想起那一夜,自己被弟弟刺“伤”,生命垂危,意识模糊。

    朦胧中,是一个人用他温暖的手覆盖在自己的心头。

    那是生命的唤醒,可他不知道自己是一心求死吗?

    但,又不甘心。

    不甘心离开这个彩色的世界……

    ……

    白澜走出医院的时候,打开手机搜索哪里可以注册版权。

    按照网友的答案,顺利将这首《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先行注册了。

    还挺省事……

    对于成为歌手这事,白澜内心是有点小激动的。

    虽然不可能去前台表演,但自娱自乐也已经够爽了。

    开车的时候哼两句,洗澡的时候哼两句……嗯,感觉自己就是天王巨星没跑了。

    在医院教金圆圆唱歌,意外地发现也能增长家教老师的经验值。

    看来各个职业都有着核心特质,只要满足这个特质就足够。

    漫步走街头,看着天色渐晚。

    白澜千头万绪浮起又沉下。

    这么久了,自己真正追逐的东西是什么呢?

    名利?女人?

    这些东西当然不可或缺,甚至说不可避免。

    人要生存,即要满足自己的需要,那么通过社会赚取金钱就是必要的途径。

    在此基础上,世俗意义上职业虽然不存在等级,但人之间却有着阶级。

    阶级的迁升,往往就是名利之始,权力之轫。

    维系阶级的过程,也是延续繁衍的过程。

    白澜本怀着赤子之心而来,所行所为皆为心中正义。

    所求所得亦是天降之物。

    那么,他还在追逐什么呢?

    蓦然间,白澜想起一句话。

    “人终将被年少不可得之物困其一生。”

    那时年少……

    一声爆裂的轰鸣在街头响起——

    白澜下意识看去,一辆银白的高大摩托开进了一条暗巷。

    雷鸣……

    玄武街,不知不觉走到这来了,周围的酒吧闪烁着各色光芒,灯红酒绿。

    浓妆艳抹的女人穿着妖艳的服装,站在街头花枝招展。

    在大街两旁,停满了一排排摩托车。

    其中,雷鸣随意地停在一家朴素的酒吧正门口,穿着赛车服的女人摘下黑色头盔,水泻一般的长发尽数从头盔中流出。

    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涌了上来,那个女人和他们一起走进这家名叫夜鹰的酒吧。

    这时白澜觉得那句话很有道理。

    不可得才是人永恒追逐的幻影。

    若是凡事唾手可得,倒是少了几分趣味。

    正如眼前的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