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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我去找了内群耗子。

    据说好像是与某次域外期间的往事有关。

    他们说,可能是某一个这帮老东西早年认识的家伙。

    我觉得这可能就是真相。因为怎么说呢,就算他们这么久不动手了,也不至于菜到被两个混混儿砍死的地步。

    现在呢和亨利正在调查这些事情。

    当然了,我是负责做一个中人的。

    我的理智告诉我,这种事情不该我管。

    不过最近我又拿到了一个新的文稿,再研究研究,我把当中的一部分写出来。

    下面的。我也并不知道。等一下啊,我试一下。

    哈哈,这一本儿应该是对的。

    我实在看不懂,所以就去突然买了相关的翻译书。

    那个狗东西居然还给我涨钱!

    现在,他再也不用思考生活的困苦了。因为他现在过上了无忧无虑的日常。

    监狱里的老伙计会照顾好他的。

    大意就是。在旅行的途中,他们好像发生了一些口角。这个主角貌似。逃亡到了另一个地方,因为种族原因,如果我看看啊这一句。

    如果再不逃的话,他可能就要去卖屁股了。

    我没看错的话,这一句应该是这么翻译。

    后面的部分用一大段儿来辱骂他曾经的队友。

    就不把这一段的译文写出来了。反正,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含义。

    但是后边的部分好像挺有趣的。

    嗯,提到他特意逃到了一个比较原始的部落里。

    因为她的长相,外加这个人原本的住址,就是在那种比较原始的地方。

    没记错的话,这个上头好像还有一小段儿关于他故乡的描写。

    因为上头有说。哦,我看看啊这一段儿应该是这么翻译。

    有说这一个人的童年生活大概就是小时候穿树皮。

    不然,也就不会在入城的时候那么利索地给自己做一件树叶衣服。

    而且还能再后来用各种各样的东西给自己制作护具。

    嗯,缝纫这项技能事实上并没有大家所熟知的那样普遍。

    毕竟不少人的手脚确实就是比较笨哪。

    呃,我曾经认识一个朋友。我想想看啊,这一位他的职业是什么来着,我也忘记了。因为这个家伙有很多的副职,导致我至今都搞不懂他具体是干什么的。

    嗯,他最出名的事情就是航海,一个月之内把500块金币。转成了50万。让大家都很钦佩他的商业天赋,但事实上这不是天赋的事情。

    这是耐力的事情,因为我陪他行过海。这小子一个月基本都是飘在船上,除乐趣进货和卖货,基本都不下船的。

    不过他确实是很厉害,我没想到她居然能背下来每个港口的大概特产。

    别说特产了,我有的时候连隔壁酒馆儿到底卖几种酒都不知道。

    人和人的记忆力毕竟是比不了的。

    虽然这话有点扯,但是说点这些题外话,让我自己放松放松,也是件好事吗?

    我最近。不管怎么样,在我回来之前,还是在事情发生之后。我现在除了不出门儿,一出门儿就会被人盯着,搞得我都不太敢接外勤了。

    真是的,搞不懂那帮混蛋怎么想的。

    好多事情我又都不知道,那帮老东西有一些我连见都没见过。

    真是的,他们疯了吗?

    卡尔·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