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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十条规定

    吕布说道:“如今我军屯粮已大获成功,除满足需求之外,还有大量剩余,我决定重提发放军饷之事,诸君以为如何?”说完,吕布环视四周,看到众人正在思索,倒也没有急于打扰。

    过了一会儿,荀彧说道:“之前我等反对主公提议,皆因粮食不足,现今我军粮草丰厚,足以发放军饷,属下以为可行。”

    荀彧说完,众人也纷纷赞同。见众人同意,吕布心头的石头也算是落了地,当下说道:“一直以来,我大汉执行的是赋役制度,成年男子每年必须到边塞当兵几天,如此不仅使民怨沸腾,也让军队战力不高。我以为军队就是军队,农民就是农民,不应混为一谈,将士们为国流血牺牲,本就应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享受特殊的待遇,方能激起他们的战斗欲望和荣誉感。”顿了一下,吕布继续说道:“我欲改变原先的赋役制度,改为募兵制,提高军人待遇,提高军人地位,为此我特制定以下十条规定,琰儿,记录。”

    蔡琰应道:“诺!”

    吕布说道:“一、减免税收政策。凡在我平北军中的将士,免除个人所有税赋,改民籍为军籍,其家中父母妻儿皆为军属,军属家庭,享受特殊税收政策,仅按十税一征收田税,其他税赋免除,当然如果经商的话,按商税规定处理,不再免税范围内。”

    “二、将牺牲将士封为烈士,将原先在雁门关的英雄塔迁移至阴馆县外三里处,专门用于放置烈士的骨灰。四时祭祀,凡路过英雄塔者,文官下轿,武将下马以示尊敬。”

    “三、烈士除抚恤金外,另赐良田二十亩,由其子继承,凡烈士遗孤,从武者可优先入我平北军,从文者可优先进官府担任文员或加入文工团。”

    “四、受伤将士无法再度从军者,由官府安排新的工作,务必保证伤残将士日后的生活问题。”

    “五、建疗养院,凡是过度伤残,失去生活能力且无家属者,可申请入疗养院,由官府扶养。”

    “六、推行军衔制度,按军功大小授予相应的军衔,按军衔高低发放军饷。军衔分为十六个等级,各级年俸如下:一级列兵六石,二级中等兵十石,三级上等兵十五石,四级下士二十石,五级中士五十石,六级上士一百石,七级少尉二百石,八级中尉三百石,九级上尉五百石,十级少校六百石,十一级中校七百石,十二级上校八百石,十三级大校九百石,十四级少将一千石,十五级中将一千五百石,十六级上将二千石。”

    “七、必须有相应的军衔才能授予相应的军职,否则不能升职。一级为新兵,二级为老兵,三级可为副队长,四级可为队长,五级可为副排长,六级可为排长,七级可为副连长,八级可为连长,九级可为副营长,十级可为营长,十一级可为副团长,十二级可为团长,十三级可为副师长,十四级可为师长,十五级可为副军长,十六级可为军长。至于十三级以上,因我军虽未设立军职,但可以按军功获得军衔,享受军饷。”

    “八、少尉及以上军衔可见官不拜,只须向比其军衔高者行礼。随后我会让武库制作专属的勋章,作为军衔的标志。”

    “九、逢年过节,当地官吏须到烈士家中慰问。”

    “十、成立军法部,暂时由军师祭酒陈宫掌管,负责严肃军纪,违抗军法者,一律严惩。另外再度强调之前新加的三条军纪,一无故扰民者斩;二奸淫妇女者斩;三私藏缴获者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