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没钱的日常
已经是秋天了。
凉爽的风吹拂在早起的人的脸上,路上的落叶经过一夜的积累铺满了人行道,人们走在上面发出沙沙的声响。
这是花城的早晨。花城是人类联邦共和国的一座小型城市,以花而闻名。
这里最著名的景点除了花城的花海外就是花店一条街了,那里全街都是花店,从头到尾,而且每一家店卖的花有且仅有只有一种。
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在这条街的尽头,一般人都不愿往里走的地方,那里有一家书屋,而且名字也就叫书屋。
要知道,能在这条街上有一个店面的人非富即贵,要么就是种花的技术好。可那个书屋不仅店面破烂,里面的布置也非常简单,而且还只卖恐怖书籍,导致平常的顾客也少的可怜,着实有些让人费解。
目光放到这家书屋里,可以看见他们的大门依旧紧闭着,而这条街的花店几乎都开门营业了。
过了许久,直到太阳照在那块孤零零挂在店门上的招牌时,才传来吱呀的开门声。
打开门后,出现的是一名男人,他穿着一身卡通小猪睡衣,脚下是一双拖鞋,明显有些年轻的脸庞上满是胡渣,一头很久没有处理的头发杂乱的像个鸡窝。
这就是书店的店主洛了。
洛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有些睡眠不足的样子。接着他皱了皱眉,然后用手遮住晒到脸上的阳光。
“少爷,吃早餐了。”清脆好听的女声在后面响起。
“好嘞。”洛顿时高兴的回头,同时觉得自己这辈子聪明的决定就是将贞子留在了书店。
早餐,其实按照现在的这个时间也可以说是中餐,是一晚鸡汤粉加一个煎蛋,鸡汤是昨晚剩下的,煎蛋是最后一个,贞子留给了他。明明这顿早餐很简单,可洛吃起来却总感觉非常美味。
可能只是因为他们没钱吃更好的的了吧。
吃完后,洛直接倒在了一旁的躺椅上,手上拿着一本书,悠哉悠哉的看着。
“老爷,你这样会越来越胖的。”坐在收银台前的贞子好意的提醒道,这时的她穿着一身天蓝色碎花连衣裙,煞是好看。
“你在教我做事?”洛白了她一眼,“还不快想想怎么赚钱,我们快要喝西北风了!”
“你才是老板好嘛?为什么我一个员工要想这些?而且你有三个月没给我发工资了!我都没钱买小说了!”贞子也白了他一眼。
听到工资洛立马萎了,他把脸缩在书后面,小声的说:“工资等我发了之后就给你。”
“你还说!要不是你几次犯法被罚工资我们至于这样吗?家里的饭菜快没了,你存款里也只剩下了两百,这个月还有一半,你要我们接下来怎么过……”
“别说了别说了!”诺远捂住耳朵,勉强挡住贞子的喋喋不休技能,他站起身来,
往门外走去,“好了,我这就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外快可以赚。”
这时候他又后悔他把贞子留在了书店,有时候简直比城外的那只大嘴鹦鹉还要烦人。
“老爷,你忘记换衣服了!”
……
来到街上,洛开始漫无目的的游荡,来寻找赚外快的方法。
一路上遇见好几股诡异的气息,他也说不准那是什么,可这显然不是他想找的外快,他可不想在工作之外还要加班,于是他选择视而不见的避过他们。
找了大半天,没有什么特殊技能的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发传单,就这样,别人还嫌弃他有些邋遢,险些就不让他发了。好在他最后还是运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那位大妈店主。
呃,其实就只是他把头发往后捋了捋,露出了他那满是胡渣的帅气脸庞“说”服了那位大妈店主。
拿了传单后洛立马就飞快地跑出了店门,他真的是忍受不了大妈那粗糙的手抚摸在自己手上的触感,真的真的太令人恶心了!
不行,等回家后要跟贞子好好说说,让他做顿大餐来犒劳犒劳自己那受伤的心灵。洛这样想着,却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没钱这个事实。
洛一路勤快的发着传单,幸亏现在是秋天,太阳不毒,甚至还有些温暖。
世事总是难料,你不想遇见的事总会在不该来的时候来碰瓷你。
这不,还没等洛把传单发完,他就遇见了神秘局的人。
神秘局,凡是涉及神秘事件一般人处理不了的事就归他们管,所以说遇见他们就等于遇见麻烦。
洛还没来得及开溜,这边就被眼尖的程成大叔瞅见了。
“嗨,洛。”他一脸惊喜的打着招呼。
“嗨,程大叔。”洛无奈的挥手。
“现在有空吗?”他搂住洛的肩膀,没待他回答就说,“我们这边遇到了一个麻烦,你能来帮帮忙吗?”
“虽然我很想帮忙,可我现在还要发传单啊!”他举起手中还剩一小半的传单,“我都要快喝西北风了”
“传单?”大叔皱了皱眉,“你要赚外快为什么不来局里?以你这么强的实力要来帮忙局里肯定会非常欢迎的。”
“我又不是那只鸟人,我很懒的。”洛苦笑。
“那算了,帮我把现在这个事完成了,我到局里给你申请奖金。”大叔开始诱惑洛,“大部分的情况我们都已经弄清楚了,就差一点没弄懂,你来帮我们看看?”
“好吧。”没找到什么理由拒绝,洛只好无奈的答应。
来到出事的那栋大楼,这里已经被封锁了,外面的都是些普通警察,毕竟神秘局的人手也是有些紧张的。
“之前我准备出去找局里要支援的,然后去嘱托外面那些小崽子一声,没想到恰好遇见了你,这下可以不用麻烦了。”大叔对着洛解释,然后开始给他解释案情,“这是一件凶杀案,凶手是这家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因为经常受到压迫忍受不住之下不知道从那里学来的一个仪式,召唤了些鬼东西来把这座楼的人都给屠了……”
说着说着,他们来到一个更衣室。
一进入更衣室,映入眼中的就是一个奇怪的图案,它全部都是红色组成,洛闻了闻,不出所料的发现那就是鲜血。在图案旁边还有十三只熄灭的白蜡烛围成一圈,在图案中间,有着一些燃烧后黑色不明物质。
洛看着那个奇怪图案,表情有些凝重,接着他开口道:“这是恶魔的召唤法阵,不过那只恶魔已经回去了。”
“啊这,恶魔?”大叔的表情也有些凝重,旁边的几名同事也是如此,对骤然听到恶魔的消息感到有些不安。
“确定已经回去了吗?”一旁的一名年轻人问。
洛瞅了他一眼,回答道:“这个符号代表的是献祭与召唤,而献祭的这些物品也只能召唤出恶魔的意志来。”他指了指那些不明的黑色物质,“我没弄错的话,恶魔的意志已经回去了,而主持这个仪式的人的灵魂应该也被带走了。”
“真的!那个人的灵魂的确丢失了!”那名年轻人惊呼。
大叔不满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对他说:“把这个符号拍照记录下来,以及洛说的那些解释也详细标注在文档里。”
“大叔,既然没事了,那我就先走了,着还有传单没发呢。”洛说。
这时其他几个人这才看见洛手里拿着的传单,心中都不由惊讶原来这么厉害的人也都还要发传单的吗?
“好吧,我现在还要处理些后续的事,改天请你吃饭。”
“OK,没问题。”突然他回头说,“对了,记得帮我申请奖金啊。”
“好的好的。”大叔汗颜,他差点就不记得这事了。
……发完传单后继续忍受一波大妈的暧昧骚扰,洛带着一身的鸡皮疙瘩走回了家。
贞子:“老爷,你赚了多少钱?”
洛:“三十五联邦币。”
贞子:“……今晚吃面条。”
洛:“……”
凉爽的风吹拂在早起的人的脸上,路上的落叶经过一夜的积累铺满了人行道,人们走在上面发出沙沙的声响。
这是花城的早晨。花城是人类联邦共和国的一座小型城市,以花而闻名。
这里最著名的景点除了花城的花海外就是花店一条街了,那里全街都是花店,从头到尾,而且每一家店卖的花有且仅有只有一种。
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在这条街的尽头,一般人都不愿往里走的地方,那里有一家书屋,而且名字也就叫书屋。
要知道,能在这条街上有一个店面的人非富即贵,要么就是种花的技术好。可那个书屋不仅店面破烂,里面的布置也非常简单,而且还只卖恐怖书籍,导致平常的顾客也少的可怜,着实有些让人费解。
目光放到这家书屋里,可以看见他们的大门依旧紧闭着,而这条街的花店几乎都开门营业了。
过了许久,直到太阳照在那块孤零零挂在店门上的招牌时,才传来吱呀的开门声。
打开门后,出现的是一名男人,他穿着一身卡通小猪睡衣,脚下是一双拖鞋,明显有些年轻的脸庞上满是胡渣,一头很久没有处理的头发杂乱的像个鸡窝。
这就是书店的店主洛了。
洛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有些睡眠不足的样子。接着他皱了皱眉,然后用手遮住晒到脸上的阳光。
“少爷,吃早餐了。”清脆好听的女声在后面响起。
“好嘞。”洛顿时高兴的回头,同时觉得自己这辈子聪明的决定就是将贞子留在了书店。
早餐,其实按照现在的这个时间也可以说是中餐,是一晚鸡汤粉加一个煎蛋,鸡汤是昨晚剩下的,煎蛋是最后一个,贞子留给了他。明明这顿早餐很简单,可洛吃起来却总感觉非常美味。
可能只是因为他们没钱吃更好的的了吧。
吃完后,洛直接倒在了一旁的躺椅上,手上拿着一本书,悠哉悠哉的看着。
“老爷,你这样会越来越胖的。”坐在收银台前的贞子好意的提醒道,这时的她穿着一身天蓝色碎花连衣裙,煞是好看。
“你在教我做事?”洛白了她一眼,“还不快想想怎么赚钱,我们快要喝西北风了!”
“你才是老板好嘛?为什么我一个员工要想这些?而且你有三个月没给我发工资了!我都没钱买小说了!”贞子也白了他一眼。
听到工资洛立马萎了,他把脸缩在书后面,小声的说:“工资等我发了之后就给你。”
“你还说!要不是你几次犯法被罚工资我们至于这样吗?家里的饭菜快没了,你存款里也只剩下了两百,这个月还有一半,你要我们接下来怎么过……”
“别说了别说了!”诺远捂住耳朵,勉强挡住贞子的喋喋不休技能,他站起身来,
往门外走去,“好了,我这就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外快可以赚。”
这时候他又后悔他把贞子留在了书店,有时候简直比城外的那只大嘴鹦鹉还要烦人。
“老爷,你忘记换衣服了!”
……
来到街上,洛开始漫无目的的游荡,来寻找赚外快的方法。
一路上遇见好几股诡异的气息,他也说不准那是什么,可这显然不是他想找的外快,他可不想在工作之外还要加班,于是他选择视而不见的避过他们。
找了大半天,没有什么特殊技能的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发传单,就这样,别人还嫌弃他有些邋遢,险些就不让他发了。好在他最后还是运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那位大妈店主。
呃,其实就只是他把头发往后捋了捋,露出了他那满是胡渣的帅气脸庞“说”服了那位大妈店主。
拿了传单后洛立马就飞快地跑出了店门,他真的是忍受不了大妈那粗糙的手抚摸在自己手上的触感,真的真的太令人恶心了!
不行,等回家后要跟贞子好好说说,让他做顿大餐来犒劳犒劳自己那受伤的心灵。洛这样想着,却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没钱这个事实。
洛一路勤快的发着传单,幸亏现在是秋天,太阳不毒,甚至还有些温暖。
世事总是难料,你不想遇见的事总会在不该来的时候来碰瓷你。
这不,还没等洛把传单发完,他就遇见了神秘局的人。
神秘局,凡是涉及神秘事件一般人处理不了的事就归他们管,所以说遇见他们就等于遇见麻烦。
洛还没来得及开溜,这边就被眼尖的程成大叔瞅见了。
“嗨,洛。”他一脸惊喜的打着招呼。
“嗨,程大叔。”洛无奈的挥手。
“现在有空吗?”他搂住洛的肩膀,没待他回答就说,“我们这边遇到了一个麻烦,你能来帮帮忙吗?”
“虽然我很想帮忙,可我现在还要发传单啊!”他举起手中还剩一小半的传单,“我都要快喝西北风了”
“传单?”大叔皱了皱眉,“你要赚外快为什么不来局里?以你这么强的实力要来帮忙局里肯定会非常欢迎的。”
“我又不是那只鸟人,我很懒的。”洛苦笑。
“那算了,帮我把现在这个事完成了,我到局里给你申请奖金。”大叔开始诱惑洛,“大部分的情况我们都已经弄清楚了,就差一点没弄懂,你来帮我们看看?”
“好吧。”没找到什么理由拒绝,洛只好无奈的答应。
来到出事的那栋大楼,这里已经被封锁了,外面的都是些普通警察,毕竟神秘局的人手也是有些紧张的。
“之前我准备出去找局里要支援的,然后去嘱托外面那些小崽子一声,没想到恰好遇见了你,这下可以不用麻烦了。”大叔对着洛解释,然后开始给他解释案情,“这是一件凶杀案,凶手是这家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因为经常受到压迫忍受不住之下不知道从那里学来的一个仪式,召唤了些鬼东西来把这座楼的人都给屠了……”
说着说着,他们来到一个更衣室。
一进入更衣室,映入眼中的就是一个奇怪的图案,它全部都是红色组成,洛闻了闻,不出所料的发现那就是鲜血。在图案旁边还有十三只熄灭的白蜡烛围成一圈,在图案中间,有着一些燃烧后黑色不明物质。
洛看着那个奇怪图案,表情有些凝重,接着他开口道:“这是恶魔的召唤法阵,不过那只恶魔已经回去了。”
“啊这,恶魔?”大叔的表情也有些凝重,旁边的几名同事也是如此,对骤然听到恶魔的消息感到有些不安。
“确定已经回去了吗?”一旁的一名年轻人问。
洛瞅了他一眼,回答道:“这个符号代表的是献祭与召唤,而献祭的这些物品也只能召唤出恶魔的意志来。”他指了指那些不明的黑色物质,“我没弄错的话,恶魔的意志已经回去了,而主持这个仪式的人的灵魂应该也被带走了。”
“真的!那个人的灵魂的确丢失了!”那名年轻人惊呼。
大叔不满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对他说:“把这个符号拍照记录下来,以及洛说的那些解释也详细标注在文档里。”
“大叔,既然没事了,那我就先走了,着还有传单没发呢。”洛说。
这时其他几个人这才看见洛手里拿着的传单,心中都不由惊讶原来这么厉害的人也都还要发传单的吗?
“好吧,我现在还要处理些后续的事,改天请你吃饭。”
“OK,没问题。”突然他回头说,“对了,记得帮我申请奖金啊。”
“好的好的。”大叔汗颜,他差点就不记得这事了。
……发完传单后继续忍受一波大妈的暧昧骚扰,洛带着一身的鸡皮疙瘩走回了家。
贞子:“老爷,你赚了多少钱?”
洛:“三十五联邦币。”
贞子:“……今晚吃面条。”
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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