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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三人汇合,推及始末

    乱石荒原之所以得名乱石荒原,自然是因为这里地形平坦,土质坚硬,乱石横生。结果导致植被稀疏,才成了荒芜之地。

    广义上的乱石荒原,不止海湾镇与石岭镇中间的广袤地带。甚至连石岭镇本身,也是处于乱石荒原之中。

    不过因为那里发现了储量不少的铁矿,才独立了出去,渐渐有了人烟。

    睡了一觉,体力得到恢复的维德,从巨石上起身,准备沿着东北方向回到小镇。

    他并不想再体验一回缺氧的痛苦,因而没有从密道原地返回。

    荒原上虽然植被稀疏,但不代表这里就没有植物。维德走了一会,便看见了一块数十平方的青白草地。

    那洁白如云的花瓣借着一抹鹅黄,与素净的花蕊相连,上面还有一条条呈放射状的紫缎,缠绕其间。

    小草的根茎之上,更是有三道心形叶子环绕,正拱卫着它们的女王。

    “这不是白花酢浆草吗?没想到艾尔兰也有这种植物。”

    为了某件事情专门查过百科的卫大爷,自然认得这几种三叶草。

    正统的三叶草,其实就是《植物大战僵尸》里描绘的“风扇”──车轴草。

    但在卫大爷生活的那个时代,具有心形叶片的酢浆草,明显更得年轻人的喜爱。

    四叶的酢浆草,更是被吹成了爱情和幸运的象征,卫大爷就上过这种当。

    “嗯,说不定这片草地下面,就有地下水脉。”维德分析道。

    白花酢浆草生长的环境,更接近中温带和亚寒带之间,和海湾镇的气候类型也很符合。

    如果是在卡米拉南边的格瑞恩王国,维德见到的,估计就不是白色的花了。

    就在维德赏花之际,隔着四五百米的他,又发现了其他生物的踪影。那玩意的身体虽然也是白色,却混浊不堪。

    “乱石荒原上水源稀少,看样子这家伙好多天没洗澡了。”

    有着超远视距的维德,已经看清楚了来者为何,所以他丝毫不慌。

    艾尔兰世界虽说是个超凡世界,但是由于十二柱神归位的原因,这个时代的灵能浓度并不是很高。

    在黄昏纪元以及更古老的年代里,艾尔兰才是群魔乱舞的世界。

    因而尽管现今荒野中,依旧游荡着对于普通人来说极为危险的生物,但实际上没那么容易遇到。

    只有那些灵能汇聚之地,才是凡人的禁区。

    而这个对于酢浆草草地来说的不速之客,其实是一只脏兮兮的山羊。

    它看上去十分饥渴,在看到苍翠欲滴的草地之后,就急急忙忙地扑了上去,一点野生动物的警觉性都没有。

    “好一个辣嘴摧花啊!”维德看见山羊用力地撕咬着小草的叶片与根茎,不由得痛呼。

    原本独立于乱石荒原的美丽草地,就这样被一只流浪山羊糟蹋了,维德也无心再欣赏下去。

    他甚至心里还有种念头:“是不是要把这家伙宰了呢?正好我肚子饿了。”

    不过很快他就放弃了这个想法,望望周身,他发现自己根本打不过一只山羊。

    虽然维德手里有一把铲子,但乱石荒原的山羊可不是易与之辈,尤其处于饥渴状态下的家伙。

    这里乱石嶙峋,也就意味着维德辗转腾挪不易,但是山羊的蹄子,可就没这么多问题。

    论速度,十三岁的少年也比不过山羊,论力量,山羊能把维德撞飞。

    最主要的是,维德若不能碾压山羊,他肯定会受伤。

    而在远离村镇的乱石荒原上,受伤可是一件麻烦事,更别说他还没吃午饭。

    要不是手上还有一把铲子,维德立马就要逃之夭夭了。

    维德唯一的机会,其实就是等山羊饿晕,然后轻松取胜。但是这最后一种可行方案,也被酢浆草地无情地拒绝。

    “见鬼,我居然连只畜牲都打不过!”

    比较了敌我双方战斗力,维德暗暗鄙视自己,简直把穿越过者的脸都丢干净了。

    “唉,火球啊!火球!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呢?惹不起,还是绕着走吧。”

    维德担心饥饿的山羊护食,不分青红皂白地就攻击他,所以准备避开草地。

    然而世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维德的鹰眼,又看到了其他的生物,那是一只狼。

    乱石荒原里的食物链比较单一,生物大多以食草性和杂食性为主。比如说山羊,比如说兔子。

    而像那种凶猛的肉食性野兽,唯有荒原狼一种。

    荒原狼是艾尔兰的特产,由于超凡灵能的原因,荒原狼在生活习性上,和地球上的狼有很大的差别。

    只有牛羊才成群结队,而猛兽总是独行。

    继承了祖先超凡基因的荒原狼,就很少团队行动,它们都是独自捕猎。

    按道理来说,地球上的狼之所以让人恐惧,便得益于狼群的团结协作能力。

    既然如此,身为单身狗的荒原狼,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这种想法实则谬以千里,因为艾尔兰本质上是一个超凡世界,很多事情都不能用常理来看待。

    在真理教会的统计中,荒原狼对于普通人的致死率,高达百分之七十,因为它们的速度太快了。

    除此之外,荒原狼的前爪和牙齿,甚至能穿破十几毫米厚的铁板,简直和子弹一样,那就是它们的超凡天赋。

    在艾尔兰世界,除了智慧生物之外,其他的生物也能拥有超凡力量。

    毕竟获得超凡力量的原理是灵能洗礼,而纵观天下,又不是只有起源之地才弥漫灵能,只是神柱的灵能更温和而已。

    而对于难以思考的野兽来说,天然灵能汇聚之地,反而更能刺激它们的野性。

    这就是所谓的蛇有蛇路,鼠有鼠路。

    总之一句话,维德麻烦大了,因为荒原狼的嗅觉可是很灵敏的。

    不过好在荒原狼过来的方向是西边,而草地与山羊则在维德的北侧。

    所以维德可以赌一把,看看能不能赶在荒原狼过来之前,先进入草地。

    好让流浪山羊分担一下自己的压力,提高自己的幸存几率。

    “这眼睛又帮了我一个大忙!”维德见此,连忙抄起家伙北上,赶往酢浆草地附近。

    而他的起点,距荒原狼还有一千米的距离。

    不过这种超凡生物的嗅觉,比寻常狼类尤胜几分,所以维德早就在荒原狼的狩猎名单里了。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夺路而逃的维德没时间往后看了,否则维德就能发现荒原狼,好像认准了目标似的,直冲他而来。

    所以按勾股定理算,这个荒原猎手,只需要走大概一千一百八十米,就可以抓到维德这个小不点。

    而这么一点路程,对于荒原狼来说不过小菜一碟,只需要一分多钟就够了。

    “诶?是庄园!没想到我已经到了乱石荒原的边界了。”走进草地的维德,才发现自己离海湾镇已经不远了。

    之前是因为少了这几百米的的距离,所以他才没看见海湾镇的建筑物。

    而这一分多钟内,维德豁出去了,也不过进步了四百多米,算是刚到擦到了草地的边缘。

    不过这样也够了,那只流浪山羊也终于发现了维德这个人类小孩。

    对于处于饥渴状态下的山羊来说,维德就是想抢它食物的入侵者。

    所以流浪山羊也毫不客气地顶了上来,想满足维德的愿望,送他去天上的神国,与做智慧女神做伴。

    前有羊,后有狼,无论是山羊之角撞,还是荒狼撕咬,都不是细皮嫩肉的维德,所能承受的。

    所以他只能尽力将铁锹护在身前,然后向西北方滚去。

    好在奇迹降临,维德这逆天闪现,成功躲避了山羊的攻击。

    只是他身上的麻衣和马甲,全被石子磨破了皮。

    最关键的是,流浪山羊全力撞过来的时候,恰好赶到的荒原狼,也扑了上去。

    于是乎,一狼一羊撞在了一起,而它们原本攻击的目标,反而得以幸存。

    羊角刺穿了荒原狼的前肢,而吃痛的荒原狼也不再客气,狠狠地咬了上去,并用另一根完好的爪子,撕裂着山羊的皮肤。

    流浪山羊本就是处于旧力已去,新力未生的状态下,而且它还没吃饱。

    所以面对荒原狼的攻击,山羊竟无力反抗,很快就败下了阵来。

    而荒原狼依旧不依不饶地撕咬着,直弄得草地上鲜血淋漓,山羊已彻底没了生气,方才止息。

    “呕……”望见这凶残的一幕,瘫坐在地上的维德,心里是又怕又恶心,差点没吐出来。

    要不是是他灵机一动,用山羊挡枪。草地上的肉块残渣,就是他现在真实的写照了。

    不过尽管如此,维德现在的处境依旧不妙。

    他虽然躲开了狼和羊的绝杀,但也因此擦伤,背后流血,难以行动。

    反观荒原狼,它却没有急着享用美味的午餐,而是记起了这里还有一个猎物。

    荒原狼那冰冷的眼神与维德相对,视力极佳的维德,反而更能看清这畜牲眼里的无情。

    就这样,荒原狼缓缓靠近几米之外的维德,准备维持荒原的清净。

    而维德也不愿意束手就擒,他沾满血迹的右手,正牢牢地握着陪他一路的铁锹,准备给荒原狼出其不意的一击。

    但是维德的心里很清楚,他只有一次机会了,而荒原狼却可以重复试错,这就是实力上的差距。

    “我已经做到了最好了,剩下的就交给命运吧,说不定会有奇迹发生呢?”

    生死一瞬,维德反而淡然了起来。

    听着心脏传来的跳动声,维德在荒原狼扑上来的瞬间,向前挥动了铁锹。

    康!一声金属与岩石的碰撞之声传来,揭示了维德奋力一击的结果。

    原来那狡猾的荒原狼,并没有真的扑上来。

    它用了一个假动作,骗取了维德的保命技能,导致维德的铁锹攻击落空了。

    现在好了,维德重新恢复攻击姿态,是需要一点微小的时间的。

    而对于荒原狼来说,这点无格挡的空隙,就足以让它解决维德这个战五渣了。

    “我就要死了吗?穿越后的奇幻之旅,还没正式开始呢!我不甘心啊!”维德心里呐喊道。

    然而现实很残酷,什么逆境爆种的情节,完全不会在维德身上发生。

    阿朴杜许诺过的金手指,也一直没有动静。

    终于荒原狼那足以穿金裂石的前爪,要指上维德的咽喉了。

    就在这时,草地那边传来一声怒喝:

    “畜牲!休得伤人!”

    一把骑士长剑凌空飞来,直接插进了荒原狼的后腰,将它狠狠地定在了地上。

    惊魂未定的维德,还能够清晰地看到荒原狼那血盆大口与寒光四射的利爪。

    不过荒原狼那冷冽的瞳孔,这次是彻底凝固了。仿佛有一种奇妙的力量,直接断绝了它的生机。

    维德甚至感觉到自己的两股之间,隐隐有冷风流动。

    心惊肉跳的他向下望去,才知道了这寒意的来源。原来那把飞剑,就竖立在他的两膝夹缝之间。

    要是再往上偏移一点,维德也就有了前往王宫后院,服侍国王的资格了。

    “小家伙,你没事吧?”一个温和的声音问道。

    “咦?啊!怎么是三少爷您呐?”

    长剑的主人走到了维德面前,才发现这个衣衫残破,满身尘土与血迹的少年,居然是他的领主。

    “奥德里奇!”维德抬头,也是惊喜无比,这救了他一命的高手,居然是他失踪了半天的侍卫长。

    “你怎么到这来的?多谢了,以后一定给你加薪升职!”维德劫后余生,不由得感激道。

    “少爷,是我失职,没能跟在您身边。”

    奥德里奇不觉有功,反而跪倒在地,伏罪道。

    身为侍卫长,保护维德本就是他的责任。要是他来得晚一点,很可能就见不到三少爷了。

    正因如此,奥德里奇对维德的感激受之有愧,他只能以骑士之礼,恭候领主发落。

    这件事要是被子爵知道了,子爵也会如此处理。

    “快起来,这不是你的问题,怎么说还是你救了我。”

    维德可是个现代人,他又不吃贵族的那一套,说白了就是恩怨分明。

    “这样吧,你以后要寸步不离的守卫在我身边,就当将功折罪了。”维德取了个折中方案。

    因为他知道像奥德里奇这样优秀的骑士,一般都是认死理的。

    “如您所愿,领主大人!”奥德里奇也不喊少爷了。

    接着他拔剑起身,直立敬礼,然指天发誓道:

    “吾真理剑士·奥德里奇发誓,此生愿为维德·威尔逊阁下之剑,自此捍卫真理,虽死不辞!”

    说完之后,奥德里奇又单膝跪地,将长剑双手捧起,献于维德身前。

    而看到这一幕,维德马上搜索记忆之湖,才知道了这是骑士的效忠仪式。

    威尔逊家的骑士,基本上都是子爵投资培养出来的。

    他们和子爵,其实是一种类似师生关系。

    但是雷克斯的首席骑士,却是终身效于他的的。

    当然,这些没有行宣誓礼的骑士,也不会随便去效忠其他的领主,那简直是在侮辱他们的人格。

    不过子爵的子女自不算在内,毕竟都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