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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章 迷途小燕子

    在独孤相小院住一晚后,杨朝宗收拾好院子准备离开,忽然灵机一动,摸出身上杨霸渊送的那把短刀,在院内墙壁上留下“凉州大侠到此一游”八个大字。

    来来回回看了几眼自己的“墨宝”,这才心满意足的牵上小蛮腰出城而去。

    相比大半年前来时的忐忑新奇和裆里火灼般的难受,杨朝宗心情自不可同日而语,想着即将到来的江湖生涯,他恨不得纵声长笑。下定决心不管这江湖生涯寿命有多长,绝不让它虚度。怎么也得摸几把女侠的腰,来两段粉嫩旖旎的艳遇吧?否则怎么对得起胯下肌肤胜雪善解人意的小蛮腰?

    出城后,小蛮腰放飞自我四蹄如飞。

    杨朝宗回头看了眼只剩下一个轮廓的凉州城,心情愉快到极点,感觉自己已经成了一个江湖老司机,“哟嚯”一声怪叫,留下几句“大作”在风中飘荡。

    “本为贵公子,平生实爱才。感时思报国,拔剑起蒿莱。路见不平一声吼,老子该出手时就出手!”

    那一日,天高云淡,杨朝宗携新欢小蛮腰出凉州,下青徐。

    长这么大从未独自一人出门“闯荡江湖”的杨朝宗一路上逍遥快活。

    经昌松到金城,渡过大河到陇西,沿着渭水过略阳、平秦,七日后终于望见雍州的城门了。

    此时距他离开雍州城到凉州已经过去整整十个月,杨朝宗下马步行,小蛮腰听话的跟在身后。

    他和小蛮腰耳鬓厮磨同舟共济,碰到溪水清流一起洗澡,闷了就把小蛮腰当做媳妇儿互诉衷肠。

    前几天在陇西郡的渭州城遇上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十四五岁的样子,跟了杨朝宗几条街,终于忍不住下手摸他的钱袋。

    以为得手刚要走被他一把捏住肩头锁骨,顿时龇牙咧嘴,眼神闪烁。

    杨朝宗一看还是个稚气未脱但满脸透着风尘世故的孩子,心底一软放开了手,没有为难他还请他大吃了一顿。

    闲聊中知道小乞儿名叫洪青莲,父母双亡,孤身一人从几百里外的武川流浪到陇西,一路上连偷带乞,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让杨朝宗想起了独孤相,十几年前也是这般大吧?

    总算回到雍州了!杨扶摇给他的那袋银子已经花到见底了,在陇西和小乞儿洪青莲分手时,把银子分了他一半,不知小乞儿会拿去做什么?或是能吃饱肚子多长时间?

    太平盛世尚且有无家可归的可怜之人,何况世道不算太平。

    身上等只剩下几块碎银子,杨朝宗才知道出门在外一分银钱难倒英雄汉,明白不当家真是不知道柴米油盐贵。

    过平秦的时候不敢再大手大脚,问了几家客栈才挑了间便宜的住下,晚膳也只要了一大碗素面。给小蛮腰上了最好的草料,再苦也不苦了小媳妇儿。

    虽然只在雍州小住了月余,大多数时间还只能待在总管府,但进城后仍是让他感到亲切,一丝暖意在心底流淌。

    家在雍州,大总管府。

    扶摇那丫头去了昊阳,不在府内,亲爹大校时才见过。杨朝宗不急着回府,和小蛮腰漫步街上。

    麻石镇已经进入旺市,八方来客,熙熙攘攘,热闹是热闹,总没有关内大城的繁华和气象。

    身在边军,出营就是一身盔甲,哪有现在这份走马观花的闲情逸致?幸好到家了!银袋比脸还干净,真要到了江湖,拿什么充少侠阔少去?

    “站住!”一把女声在身后响起。

    杨朝宗自然而然的回头,一看之下大吃一惊。

    竟然是在麻石镇桃花源干过一架的吐谷浑女子慕容燕!

    那个和她一起拿着个奇怪乌溜兵器、手底下还硬得很的家伙貌似不在身边,心底暗松了一口气。左右看了几眼,装作不知道她是在喊自己的样子,确实没有发现伏放鹰的影子。

    “姑娘是在叫我吗?”

    慕容燕走近几步,眼神盯着他道:“当然!”这家伙为什么一个人出现在雍州城里?

    杨朝宗点点头道:“那我站住了,姑娘怎么在雍州?可是没钱吃饭?”

    慕容燕脸色微红,“你怎么在雍州?”说时仔细打量他身旁的小蛮腰,眼中闪过一丝讶色。不愧是马背上长大的,真是识货之人啊。

    杨朝宗看她神情,你大爷!不会真没钱吃饭吧?我就那么随口一说。你可别打老子小媳妇儿的主意。

    “和你一起的那个家伙呢?好像是叫什么伏放鹰,眼睛长在额头上,嘴巴又臭又欠,一副老子天下无敌的欠揍模样。”

    他一口气把伏放鹰说的“栩栩如生”,慕容燕先是一愣接着嘴角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意,“他走了。我问你,你为什么在雍州?你不是凉州边军的人吗?”

    这是我家,边军是我保镖……牛逼是不是吹大了?这妞手底下不弱,就是天真蛮横到不讲道理了些,下手也狠。

    “我就是我,和凉州边军没啥关系。”

    慕容燕眼神忽闪,这家伙没穿边军衣甲,这马也不是雍凉边军大马,难道真没关系?上次怎会和那个不男不女的兰十一郎在一起?那家伙不是雍州鸢房的主人吗?

    杨朝宗仔细打量起这异族美女,鼻子很坚挺,皮肤稍微黑了点,腿挺长还很有弹性,味道……“你不信啊?那天在桃花源我就寻快活去的,稀里糊涂被你揍了一顿,桃花源的姑娘真不咋地,所以来雍州碰碰运气。”

    慕容燕目不转睛直视他,像是突然下定可某个决心,“不管你是不是边军,都无所谓了。”

    这就对了,咱俩好歹也算有过肌肤之亲。杨朝宗点点头道:“那姑娘要是没有别的事,我要走了,得找地方医肚子去。”

    慕容燕道:“医肚子?”

    杨朝宗暗笑,这妞还真是傻得可爱啊!“我肚子饿了,要找地方吃点东西了。”

    慕容燕犹豫了一下,一本正经道:“正好我有事问你,走吧,你找地方吃饭。”

    杨朝宗苦笑,这算不算他娘的女侠?可惜身上没剩下几个铜板了,否则这时候是不是应该扮出手大方的阔少?

    男的青衫宝马英气勃发,女的绿衣弯刀清丽脱俗,站在街上确实醒目,再碰到些不长眼的衙内纨绔又要纠缠了,以这妞的脾气手腕,说不定闹出什么事来。

    杨朝宗一句“跟我来”转身便走。

    酒楼是去不了了,两人找了间临街的食肆,杨朝宗要了两大碗汤面,汤清面白漂着一层红油,还撒上了青葱,看上去让人食指大动。

    “这一碗算是我请你吃,为上次咬了你赔礼,哈哈,礼轻人意重。”

    不提倒好,一提这一茬慕容燕脸色一变,“不要以为请我吃一碗面,就当什么事清都没有过。”

    说完竟是一点也不客气的吃起来,吃相还不怎么斯文。

    这是几天没吃饭呐?

    三下五去二一碗面就干了,杨朝宗把自己还没动的面碗推到她面前。

    慕容燕先看面条再看他,“你不是饿了吗?你不吃吗?”

    杨朝宗笑着摇摇头,“我下面……给你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