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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修行在于争

    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元皓的目光闪了闪,看向了下一个名目。

    第二个名目,则是造纸,大楚王朝的物资匮乏,造纸书的能力,和前世古代有的一拼,很是落后,造出的纸张,不但粗糙,还有很多杂质。

    元皓打听到,清河县内,有三个世家,传闻家中藏书万卷,就敢号称书香世家,虽然只敢在清河县之内如此自称,但纸张的珍贵,由此可见一般。

    毕竟,纸上的知识,虽然也很难获得,但总有办法,最起码,读书人抄书是不成问题的,但现在清河县之内的书籍还是如此之少,那就肯定是纸张的原因了。

    还是那句话,越珍贵的东西,不是被龚断,就是根本没有别人插手的余地。

    相比于纸张,元皓更属意造酒,虽然纸张的利润更高,但风险也是最大。

    毕竟,造纸的技术,别说县里没有,哪怕是郡里,都可能没有,要是自己造出了纸张,并且偷偷的贩卖,那目标就太清晰了,只要一查,自己绝对跑不了。

    利润高,风险大,自己这小身板,可经不起这么大的折腾,没有凌驾于世俗的武力之前,元皓都不准备碰这行,就是因为如此,元皓才会把它放在第二。

    相比于造纸的高利润、高风险,造酒就不一样了,毕竟,造酒的技术。

    别说豪门大族了,哪怕是个农夫,多少都会一点,米酒,就是这样诞生的。

    自己只要收购市面上的酒,加工一下,就能获得一倍的利润,虽然还是和造纸的利润比不了,但风险很小,也不起眼,只要小心一点,低调一点,基本上就没事。

    毕竟那些豪门大族,总不可能时刻盯着市面上有多少酒吧?想到这些,元皓不由在造酒这两字上,画了一个圈圈,以此表示这是个可以做的买卖。

    第三,血精米,自从抽取到之后,元皓还没来得及取出,一是担心这玩意有保质期,深怕过期了,二是担心这玩意会散发出什么神异,吸引到野兽、妖等。

    毕竟宗门所在,可是号称八百里的白云山脉,那时候元皓都还在山上呢。

    有这个担心,就不足为奇了,此时的元皓,就在考虑,能不能把这玩意种出来,自己吃一点,卖一点。

    但下午去城内大部分的店铺都问过了,他们听都没听过,有血精米这种玩意,在他们固有的认知之中,修炼就是吃肉、吃药或者服丹。

    丹药分三种,凡丹、灵丹、仙丹,后天境,只能服用凡丹,且只有三种丹药,分别是练体境的锻体丹,锻骨境的锻骨丹,洗髓境的洗髓丹。

    关键这东西,都不便宜,特别是在这小小的清河县,更是有价无市,哪怕是最低级的锻体丹,且有很多杂质,每一颗最低价都要上千两银子,根本不是一般人可以买得起的。

    元皓很确定,那些所谓的锻体丹,和自己的血精米根本没法比,两者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就是因为如此,元皓才更不敢拿出来了,看来,这个项目又要划掉了。

    这么好的东西,不自己拿来用,还拿出去赚钱,顺带无数的麻烦,只有傻子,才会这样做。

    很显然,元皓不是这种傻子,毕竟杀人的买卖可能有人做,但亏本的买卖,你就是求别人,也不会有人做。

    “看来,只有造酒这个选择,能快速的帮助自己打开局面,赚取修炼的资源了。”

    低头沉思之中的元皓,眼中闪过一道精光,确定了接下来的选择。

    虽然如此,但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经过自己过滤之后的酒,很容易模仿,且在市面上,也有点扎眼了,但这又如何?修炼不可能一帆风顺。

    人生更是如此,该争的时候,就必须争,不然什么都想等待,或者畏难不前,那结果肯定是失败的,再说了,一个小小的县城而已,元皓有自信,可以对付的了。

    只要给自己发育的时间,别说一个小小的清河县了,哪怕是整个大楚王朝,元皓一点都不虚他们,当然,前期嘛,还是先在镇里混混就算了。

    毕竟,元皓可是打听到,县城之中,三大家族的族长,可都是练体七层以上的人物,还不是现在的自己可以对付的,虽然元皓自信,可却不是自大。

    “等等,孙宇不是自称自己纵横方圆几百里吗?这县城之中,练体七层的明面上都有三个,暗中更不知有多少,他一个练体三层的渣渣,去哪里纵横?”

    想到这,元皓不由无语,那货莫不是忽悠自己的吧?或者说,那货一直在村里混,拳打八十岁老人,脚踢三岁孩童?在他嘴里,就变成纵横几百里的大人物了?

    嘴角不由抽了抽,要是孙宇没死的话,元皓都要考虑,自己是不是要专门找他一次。

    然后教教他怎样低调做人了,但现在人都没了,就算元皓想找,也找不到啊。

    要是孙宇知道元皓此时的想法,不知道会不会做鬼都忘不了元皓,要知道,元皓身上的迷踪步可是得自孙宇,孙宇的修为虽然低,但有入品的步法相助,一般人还真的奈何不了他。

    既然要做生意,那就需要本钱,元皓拿出了自己全部的家当数了数,抽奖到五十两,给猎户十两,剩余四十两,从孙宇那得到五两,今天入城就用了。

    置办衣物,给师弟师妹买吃的,加上住店之类的,五两银子就没了,虎皮被元皓下午就卖了,由于是不常见的白虎皮,卖了整整五十两。

    如今手里有银子九十两,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一笔巨款,可能有生之年,都没有见过的巨款,但对于商人来说,特别是做生意要本钱的商人来说,这些钱不多不少。

    对于练武之人来说,这些钱,那就是毛毛雨了,毕竟,不说其它,随便一本三流秘籍,就是十两起步,一流秘籍,更是达到了百两的价格。

    至于入品的,比如元皓的迷踪步,或者紫霞功,清河县内根本没有,那是传说,只能听闻,不能得见,就连好一点的一流秘籍现世,都足以在清河县引起巨大的风波。

    “唉,穿越者之中,除我之外,还有谁比我惨?都当掌门的人了,还要一心为钱烦恼,烦恼就算了,做个生意,还要自己拿出本钱,坑爹啊!”元皓无语望天。

    诸事已毕,元皓修炼了一翻,正准备睡觉时,不知想到了什么,翻了翻口袋,拿出了在白虎体内得到的那颗玄色珠子,仔细看了看,发现这珠子还是像刚得到之时一样,没有一点变化。

    沉思了会儿,元皓突然弄了一个小小的布袋,直接把玄珠放进了口袋之中,并且挂在了脖子上。

    虽然不知道这珠子到底有什么作用,但元皓很确定,这是宝物,既然通体玄色,元皓就直接称呼它为玄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