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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花魁

    来到春香楼,今天晚上居然热闹非凡,林云在大厅中找到了赵老头。

    赵老头一袭青衫,头戴方巾,正端着酒杯与其他的人谈笑风生。

    “今天这么人这么多?”林云问道。

    “那当然,马上中秋,周遭来了不少参加画舫诗会的才子,加之今天花魁也要来,自然吸引了众多才子过来”赵老头喝着酒说道。

    “原来是花魁。”林云听到赵老头的话,两眼一阵放光。

    这春香楼其实并不是一栋楼,而是连绵着的楼群。

    占地几十亩,有专门的茶室、卧房、休息室、洗浴室以及酒肆饭馆,可谓是一应俱全。

    简直就是大夏的吃喝玩乐一条龙。

    不仅在大夏远近闻名,放眼天下,在北周西域东海那都是赫赫有名,可谓是全天下男人都想到的地方。

    特别是春香楼还有四大花魁风花雪月,还有春香十二金钗,谁要是和某个花魁有过肌肤之亲,那都会成为男人们羡慕嫉妒的对象。

    因为春香十二金钗尚可凭借权力和金钱拿下。

    四大花魁可是只有自身有都一样东西吸引到他们,才有可能见到。

    而且据说还有两位花魁是至卖艺不卖身,现在都还是姑娘。

    至于为何能做到权力金钱都拿不下,是因为这春香楼是京城某位王爷开的,是他最大的敛财工具。

    因此听到花魁要出来的消息,林云也是心动不已。

    这花魁的姿色肯定也是顶尖的,才艺也是顶尖,说不定吹拉弹唱,样样精通若是能把她搞到手,岂不美哉!

    “今天出来的是哪位花魁?”林云问道。

    “是风花雪月中的诗月,说是今晚谁能做出她心怡的诗句,便招待谁”赵老头说着,还在不断的探着身子往后楼看。

    林云听着边要冲过去后楼,但是一看这老头居然就在前楼,这不像他啊。

    随即问道他怎么不去。

    赵老头故作高人模样的说道:“这还是留给你们年轻人去争取,我就算了。”说着眼睛还是止不住的往里面瞟。

    还故作好心的劝林云说道:“里面权贵太多,风险太大,你还是也别去了。”

    这糟老头,自己去不了还想让别人也别去,坏的很。

    “得了吧,你脖子都快伸得比二弟长了。”林云可不管他,调戏了一句,便往后楼走去。

    刚走到门口便被拦下:“入场费十两银子。”

    啧啧啧,这入场费高得离谱,十两银子都可以在外面过两夜了,不愧是花魁,林云想到。

    不过也是拿出十两银子交了,走了进去。

    一进后楼林云便明白为何赵老头不进来了,后楼里散落坐着二十几个客人,几乎都是文人学员。

    早就听闻黎星若说那老头学生众多,遍布天下。

    想必是害怕这里面有他的学生,进来了落下个和学生抢花魁的丢脸事迹吧。

    来到后来大厅内,客人都三三两两坐在一起,饮着酒,聊着天。

    在中间的一张桌子旁,林云看到坐着一位绝色佳丽。

    她一身黄白色薄纱衣,身段玲珑,一双柳叶眉如同弯刀般,鼻梁挺翘,樱桃小嘴,一头墨黑秀发如瀑布般披在肩上。

    透过薄纱,裹胸紧束,一片深邃沟壑,额前留有几缕碎发垂落沟壑,更增添几分诱惑。

    她正在低头抚琴,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拨弄,悠扬的琴音飘荡出来,让人陶醉。

    想来她就是花魁诗月了,林云在心中暗道。

    林云坐在了一个空座上,等待诗月弹完曲子。

    一曲结束,众人鼓掌叫好。

    接着诗月便围拢了众人,担任起令官,带领大家玩起行酒令来。

    行酒令的规矩很简单,就是让大家在轮流出诗词歌赋或者是对联,上家出完下架对,对上则继续出题,对不上则喝酒。

    林云看着那些对联,心里暗道:“对联倒是没有什么难度,不过对诗却有点麻烦......“

    就这样林云时而能对上,时而喝酒

    诗月在众人中穿梭,最后站在了一位公子哥面前。

    这个公子哥穿着紫袍,面色白皙,一张俊俏的脸蛋,看向诗月眼神中充满了炙热。

    诗月轻轻撩动秀发,露出半边玉颈,声音柔媚,轻声问道:“敢问这位公子尊姓大名?“

    “在下王宇轩。“那位王宇轩说道。

    “哦,原来是王公子,妾身有礼了。“诗月施了个万福,然后说道:“可否请公子作诗一首。“

    这王宇轩今晚表现极好,几次对子不光工整,而且极其精妙。

    诗月这下请他作诗,恐怕今晚他要摘得这多花魁了。

    众人看他的目光不由得嫉妒起来。

    “既然花魁都邀请了,我又怎能推辞,那么就献丑了。“王宇轩微笑的说道。

    随即便拿起毛笔在宣纸上写了起来。

    写完后便将宣纸递给了诗月。

    诗月拿过来看了看,然后又念叨一番,眼睛亮了起来。

    随后便对众人说道:“诗月今日有些累了,需要歇息一下。”便准备往二楼走去。

    眼看这诗月就要被别人泡走,在不出手就来不及了。

    林云赶忙上前说道:“听闻诗月姑娘喜欢诗词,在下也做了一手词希望赠予姑娘。”

    随后便拿起毛笔迅速在纸上写下了一首词。

    有好事者围到旁边准备看林云写的什么,但是一靠近便看到林云写的字如同鸡爪般凌乱不堪。

    顿时哈哈大笑起来,有人甚至开口劝道:“兄台不如先练好字再来。”

    由于字写的太丑,众人连看他写的什么的心思都没有了。

    不过林云却没理会,你们懂个屁,论写字作诗,我不如你们,论学过的诗词,你们不如我。

    写好后,便折好递给了诗月。

    诗月自然也是听到了众人的谈话,不过却碍于情面不得不接,毕竟能花十两银子进来的人搞不好就有个吓人的身份。

    接过林云的诗词后,诗月便回了房间。

    接下来大家便在大厅内等候,不过大部分人都已认定,王宇轩便是今晚的幸运儿了。

    至于林云,大家没有过多的在意,权当是一个小丑了,毕竟字都写不好的人,能有多好的诗词。

    回到房间的诗月,并没有立即让自己的婢女去宣布自己选中的公子哥。

    对于这些公子哥的心态,诗月还是拿捏的比较好的。

    毕竟等的越久,他们便会越心急,越得不到,他们便越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