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们的歌声永不停歇 » 第1章:重回1997

第1章:重回1997

    意识昏沉间,元雍感觉浑身无力,像是溺水般的呼吸困难,猛的咳嗽一声,睁开双眼。

    入目屋内的布置装潢简单,仿佛像是上个世纪,屋外还传来阵阵嘈杂人声。

    突兀间,一位面容清秀的青年走进屋内,来到身前问道:“雍哥,你好些了没?说了让你少喝点,你还不信,你自己多少酒量不知道?”

    “看看你昨夜被博哥和峰哥灌了多少酒?吐的稀里哗啦的”

    耳边传来絮絮叨叨的话语,元雍并未觉得厌烦,只是无精打采的撑坐在床上,并未言语。

    脑海里的一幕慕记忆,悉数闪过。

    元雍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绪,对着身旁的青年回道:“小杰,我没事,只是天气越来越热,昨晚醉酒,头还是有点晕晕乎乎的。”

    “不打紧,你去忙你的事吧。”

    “那行吧,雍哥,我先走了,昨夜答应我们做黑猫乐队主唱的事,你可别忘了”。

    “对了!晚上我和博哥、峰哥还来找你”

    元杰说完摆了摆手,潇洒离去。

    元雍还没反应过来,一股尿意上涌,也没计较这事,急着起身去了厕所解决人身大事。

    洗漱完,闻到身上一股汗味,也是冲了一把凉,七月份天气已是热了起来。

    回道屋内

    顺手拿起床柜上的镜子,看着镜子里的俊美样貌,定定出神。

    皮肤白皙红润、只是脸色还有宿醉后的苍白。

    剑眉星目,充满英气,不会让人觉得人显得娘们唧唧的。

    鼻梁又高且挺,薄薄的嘴唇,一笑起,一口整齐的白牙。

    带动脸颊左下侧的酒窝浅浅绽开,深邃的眼眸看向一处像是带起阵阵电流。

    收敛笑容时,浑身透露出淡漠疏离的冷漠感。

    元雍感慨,还是上辈子的熟悉面容,不过这辈子的自己则是美颜加顶配版,在配上188的大高个。

    属于颜值天花板了,真心扛不住!

    回想上辈子过去,元雍神色则有些痛苦。

    上辈子,不说大富大贵,日子过得也还可以,有老婆孩子,父母也双全。

    就是突发感冒发烧了一晚,没想醒来,从2023年到了1997年,让他这个94的,变成75的叔叔辈。

    在突然失去熟悉的亲人,爱人,孩子,又是在陌生年代,重来没有经历过这些,心情难免有所痛苦、低落。

    唉~也没任何办法。

    走一步看一步吧,古语有云:既来之则安之。

    元雍觉得自己最好的就是心态,随遇而安,知足常乐。

    收敛心底各种情绪、细细查看脑海记忆,许是刚才融合完异位面的同位体,效果才显现出来。

    元雍明显感觉自己的精神力得到增强,宿醉后的不适之感,一扫而空。

    几乎是拥有过目不忘之能,上辈子的些许小事,稍加回想,便能记起。

    领悟力,学习力,都得到大幅增强,属实有点变态。

    貌似还有身体强化,这个还要等等日后细细体会。

    不过这种变态能力作用于自己,还是多多益善的好。

    通过记忆了解,同位体也是个可怜人,是个孤儿。

    从小不知道是被遗弃,还是拐卖。

    在孤儿院长大,姓也是跟着孤儿院的元院长姓,再加一个雍字。

    倒是和上辈子的名字一样!

    刚才进屋说话的青年叫元杰,比他小两岁,两人从小在孤儿院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与亲兄弟一样。

    毕竟是在京城政府部门下的孤儿院,待遇不说多好,至少日常温饱能得到满足,按照正常孩子那般上学成长,性子并没有长歪。

    期间也是有人试图收养原身和元杰,可惜原身和元杰都拒绝了,

    为此元院长私下问他们二人缘由,原身则用平淡的语气回道:“我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一切,我不想离开这里,对于别人或许渴望父母亲情,而他自己对于现状却很知足。”

    而元杰用着稚嫩的童音说起:“我跟着雍哥才不会被欺负,他一直保护我,我不想离开这里,希望院长爸爸不要赶我走。”

    从那次三人私下的谈心,二人对院长的职称,亲切的叫为元爸。

    元爸听了很高兴,信誓旦旦保证,谁都赶不走你们。

    元雍看着记忆里的同位体,那小小的人,才七八岁,就能如此懂事的让人心疼。

    想起自己上辈子七八岁的样子,那真是到处撒欢疯玩,没法比。

    春去秋来,孤儿是一个个被领养走,也有被带来的。

    从小就懂事原身知道自身情况,学习都是加倍努力,每次考试都是班级前三,年级前十,妥妥学霸。

    好吧,这又比不了,上辈子自己就比较贪玩,学习一般,倒是比较喜欢画画。

    直到原身十六岁和十四岁的元杰出去玩的时候,听到音响店里放着:[无地自容]

    被那动感节奏,主唱激昂高亢的嗓音,深深吸引。

    从那之后,两人像是发现了宝藏,只要放学都会来这里听会歌。

    渐渐地二人也了解到那种曲风叫做摇滚,对于感兴趣的初学者,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去了解,知道了那是[黑豹乐队],知道了那位主唱叫窦围。

    二人试着去乐器店打工,却被禁止使用童工给拒绝了,实在没法,两人只能去了孤儿院求元爸开了证明。

    元爸对此很高兴,并不是说不关心二人,而是为锻炼他们二人的适应能力,毕竟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找了一家小乐器店,店主是一位四十来岁黄姓大叔,两人泪眼朦胧求了半天,拿出证明,才被心善的黄叔接受。

    虽说没有多少钱,但往往在最困难的时候,别人还好意伸手相助,才是最为可贵的。

    二人都是心存感激之人,之后的日子就是学校,孤儿院,乐器店,三点一线。

    元爸期间也过来几次,和黄叔交谈了几次,还向黄叔塞了钱,黄叔并未接受。

    空闲时间,黄叔也会教他们二人一些乐器和乐理知识,还会手把手教他们谈吉他和贝斯,两人天赋都很不错,上手很快。

    主要还是小本生意,乐器店主打的就是吉他和贝斯。

    那时年少的两人都商量好了,既然彼此都对音乐如此感兴趣,长大后一起考进音乐学院,毕业后也要组合成像[黑豹]乐队那般耀眼存在。

    直到原身自己考入中国音乐学院,而元杰则是实在念不下去了,原身劝了几次,都没劝动,想着高中毕业,对于现在已是够用了。

    元杰这小子乐颠颠跟着别人去酒吧当驻唱乐队,为此、原身还怕他出事,或者不学好,突袭检查了好几次。

    万幸,啥事没有,他到混的挺开,嘴皮子利索,人情世故拿捏的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