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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心跳的感觉名叫爱情

    晚上十点的时候,阴沉许久的天空终于飘起了雨。

    借着路灯的光,能清楚看到欢快的雨丝拖着条条银线,在水泥路面上留下斑驳的水迹。

    气温骤降,遇冷上浮的热空气贴在人身上,更觉闷热。

    福景苑外,人行道上的行人开始加快脚步向家的方向走去,路边的摊贩也纷纷停工收摊。街道上立时呈现出另类的热闹。

    一棵梧桐树下,林勉戴着口罩,左肩上挎着个电脑包,左手提着沉甸甸的外卖袋子,右手牵着身穿宠物雨衣的小白,站在卖烤鸡腿的路边摊旁,抬头看着因为光污染而显得昏黄迷蒙的夜空。

    之所以停在这里,是因为小白闻到肉香味后,脚步慢了一些。

    摊贩将烤好的鸡腿装进纸袋,递给林勉,随口攀谈道:“刚遛完狗吧?”

    “嗯。我下班晚,遛狗也晚。”林勉接过纸袋,看了眼鸡腿上红彤彤的辣椒面,就又说道:“再给我烤一个不放辣的。”

    摊贩有些为难地看看天空,无奈地陪着笑:“不好意思,下雨了,我得早点回去。”

    林勉没有多话,探手从外卖袋中摸出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递给摊贩,坚持道:“就一个鸡腿,耽误不了几分钟。”

    摊贩接过钞票,在腰包中翻出一把零钱,尴尬地道:“能扫码付款吗?我这里零钱不够找。”

    林勉没有去接那把花花绿绿的零钱,语气不变地道:“不用找了,再帮我烤个鸡腿就行。”

    他有些懊恼刚才看着天空出神,忘记叮嘱摊贩不要放辣椒面。

    虽然小白一向不挑食,如同所有被剩饭养大的中华田园犬一样吃苦耐劳,但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他还是会尽量给予小白更好的照顾。

    在他心中,小白是性命相依的伙伴。这种感情无法用言语表述,也无法用任何东西去衡量。

    烧烤架上的旋转烤叉上还剩下五个金黄的鸡腿,在炭火炙烤下发出“滋滋滋”的声响,诱人的蜜汁肉香令人垂涎欲滴。

    这些鸡腿一直都在翻烤,只是没有熟透。当有顾客购买时,摊贩才会将其移到旺火处加速烤制。

    “那把剩下这五个鸡腿都给你打包了吧。”

    摊贩把钱塞回腰包,弯腰将移动烤架推到梧桐树下,翻动烤叉,麻利地给鸡腿刷上一层烧烤酱,认真开始烘烤。

    没多久,外皮焦脆的鸡腿就全部烤好。摊贩将烤鸡腿打包好,递给林勉后,就推着烧烤架,一头扎进渐大的雨幕,快步往家冲去。

    视线被朦胧的雨幕遮挡,前后不到十分钟,原本热闹的街道就变得冷清寂寥。

    雨点打在梧桐叶上发出密集的“哒哒”声。不时有雨水自叶缝间滑落,在干燥的路面溅起点点水花。

    风雨渐大,吹散燥热后,空气又变得湿凉。

    无家可归的林勉靠着梧桐树干,在路沿上坐下。小白吐着舌头,蹲在他身旁,显得有气无力,没精打采。

    “吃饭吧,小白。”

    林勉将冒着热气的烤鸡腿垫在纸袋上,推到小白跟前,说道:“先把肚子填饱后,咱们再找落脚的地方。”

    小白低头闻闻鸡腿,在肉香刺激下,振作精神,大口撕咬着。

    见小白吃得很满意,林勉才摘下口罩,捧着纸袋,小口咬着对他来说过于油腻的烤肉。

    在解决完马志成后,他将事先装在外卖袋中的宠物雨衣套在小白身上,伪装成下楼遛狗的样子,从容地离开福景苑,在周边散步的同时,远远看着警车驶入小区,去寻找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嫌疑人。

    他和小白就像漫步在这座城市中的幽灵,看似无害,实则致命。

    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在杀死马志成后,那边应该就会沉不住气了吧?

    想到笔记本电脑屏幕上那个噩梦般阴暗的页面,林勉的眼神就又火热起来。复仇的滋味是如此甘甜,即使之后会下地狱,那又何妨?

    “呕。”

    思量间,小白像是被呛到了,忽然呕吐起来。

    林勉低头一看,心猛然一沉,鸡腿自指间掉在他的膝盖上,又顺势滚落在地。

    地上一滩散发着酸臭味的呕吐物中夹杂着几缕紫红色的粘稠物。

    小白的鼻孔和眼睛中也淌出紫红色的血液,它趴在地上,像林勉前几天看到它时一样,精神萎靡,暮气沉沉。

    一向冷静的林勉立时慌了神,他跪坐在被雨水打湿的路面上,将小白抱到远离秽物的地方,摸着它的头,隐隐带着哭腔道:“小白,药很快就会送到。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定会好起来的。”

    小白“呜咽”一声,努力睁开眼,黯淡的眼睛中闪烁着温和的灵光。它摇摇尾巴,艰难地张开嘴,舔了舔林勉的手。

    像是无声地安慰他。

    热泪如雨般从林勉的双眼中汹涌滚落,他抱着小白,已经泣不成声,声音嘶哑地道:“小白,你别抛下我一个人。”

    很久很久以前的冬天,当小白刚出生时,是那一窝中最弱小的狗。它总是抢不到奶吃,瘦小的身体比兄弟姐妹们小了足足两圈,连走路时都跌跌撞撞。

    前来抱养小狗的人都摇摇头将小白推到一旁,没人认为它能活过这个冬天。

    然而小白总是那么快乐,每天只要林勉放学回家,它都会连滚带爬地迎上去,用温热的舌头,欢快地舔舔少年被冻得冰凉的手掌。

    那个冬天很冷,院子中的狗窝一夜间就被大雪掩埋。

    早上,当林勉起床上学时,狗窝里已经没了动静,他发疯地扒开积雪,移开老狗冻僵的身体后,听到了小白微弱却清晰的声音。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虚弱的小白半睁开的眼睛中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它从母亲僵硬的身体下钻出来,凑到他跟前,舔了舔他被冰雪冻的没有知觉的手掌。

    那温热的感觉,从此就留在了他的指间,十多年后,仍然清晰如昨。

    “坚持住小白,我马上就让人送药过来!”

    林勉擦擦眼泪,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后,双眼中瞬间腾起熊熊怒火,他快速拨出一个陌生号码,待对方接通后,语气冰冷地道:“你迟到了二十分钟。”

    “急什么?你当我是超人,嗖一下就飞到了?”电话那头传来趾高气扬的男声:“记着准备好钱,我在路上呢,几分钟后就到。”

    林勉挂断电话,抱着气息微弱的小白,深深吸了口气。湿冷的空气涌入肺腑,硬生生遏制住火山爆发般的情绪。

    直到七分多钟后,一辆银灰色的商务车才降速驶入辅道,缓缓停到林勉跟前。

    车牌跟事先联系时的一致。

    林勉像一座静默的火山,面色平静地看着这辆姗姗来迟的车。

    越是内心强大的人,越能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人狠话不多的人,往往都很可怕。

    商务车的电动门滑开,自里跳下一个穿着时尚,染着蓝色头发的年轻男人,他将一个亮银色的合金手提箱放到林勉身旁,嚼着口香糖,语气轻浮地道:“喂,你要的药在这里了。”

    林勉侧身看向手提箱上的密码盘,飞快地按下密码后,锁扣“吧嗒”一声弹开,自里冒出一股氤氲的寒气。

    寒气渐散,手提箱的凹槽内现出两支盛放着淡紫色药液的金属注射器。

    林勉刚要伸手去抓针管,蓝发男一脚踢开手提箱,居高临下地道:“钱呢?”

    杀意瞬间在心底滋生而出。

    林勉抬起头,目光冰冷暴戾地看着蓝发男。

    尽管从未直接杀过人,但自踏上复仇这条充满荆棘和鲜血的道路以来,林勉心中对于生命的敬畏也越来越少。这一点连他自己都未曾发觉。

    似乎是感应到了林勉的杀意,蜷缩在他怀中的小白睁开眼,龇着牙,冲蓝发男发出威胁性的低吠。

    蓝发男被林勉那漠视生命的眼神吓得一颤,差点将脚移开。但下一秒,这稍纵即逝的怯懦就狠狠地刺痛了他过于膨胀,也过于脆弱的自尊心。

    他可是唐家的人,那个神秘而又庞大的组织中活跃在权力中心的坤部成员。怎么能被一只受他们唐家庇护的丧家之犬给吓到?

    “不服啊?你不服又能怎么样?”蓝发男色厉内苒地瞪了林勉一眼,跟一只冲大狗挑衅的吉娃娃般,厉声道:“做狗就要有做狗的觉悟,别哪天不守规矩被人宰了都不知道错在哪里!”

    林勉沉默着抓起身边的外卖袋往下一倒,一大堆红艳艳的百元大钞立时散落到被雨水浸湿的路面上。

    这一堆现金大概有二十多万,是他从马志成的住处搜刮到的。那些被马志成的团伙所迫害的女人们,应该不会介意他这个复仇者顺手取用。

    见林勉服软,蓝发男暗暗松了口气,脸上却仍挂着嚣张的表情,嘲讽道:“这就对了。只要你乖乖当狗,主人心情好的时候,也会赏给你根骨头吃。”

    发泄完心中怒火,他吹了声口哨,心情愉悦地弯腰去捡地上的钞票。

    不管怎么说,钱是无辜的,为钱折腰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