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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6章 第二十二条

    苏辰吹动龙笛,阿十和火游一便发出命令,盘旋在天空上的巨龙接令飞远了。

    接下来就是落实三方的控制地区以及物资划分,同时也是为了落实三方的同盟关系签订条约,并进一步推进三方友谊。

    而为了进一步获得信任,阿齐兹和拉西杰在保证他们不会对升星之地和巨龙群岛赶兴趣外,签订了新条约,也就是第二十二条。

    条约第22条:

    本条条约缔约方【卡利亚魔法协会】重申,他们相信《神圣联盟》的宗旨与原则,并重申他们希望与各个缔约方和平共处。

    所以【卡利亚魔法协会】在《神圣联盟》的见证下,宣誓放弃对『阿苏恩』、『巨龙群岛』两大地区的占有权、领土权等一切权力。

    同时他们决心捍卫【巨龙群岛】、【紫罗兰法师联盟】其地区人民的自由、共同遗产和文明。

    而这些原则是建立在『神圣联盟』的基础上的。

    因此,他们同意本条条约。

    ......

    又因为多加了一方,所以之前苏辰与紫罗兰法师联盟三人组签约的《阿苏恩条约》也全面作废。

    在此基础,他们两方和卡利亚魔法协会重新签订了条约,并改名为《神圣联盟·阿苏恩开发条约》。

    《神圣联盟·阿苏恩开发条约》,史称第2次阿苏恩条约。

    原文:

    本条约缔约方【卡利亚魔法协会】、【巨龙群岛】、【紫罗兰法师联盟】重申,他们相信《神圣联盟》的宗旨和原则,并重申他们希望与各个缔约方和平共处。

    他们决心捍卫其人民的自由、共同遗产和文明。

    这些原则是建立在《神圣联盟》的基础上的。

    他们寻求促进阿苏恩地区的开发合作。

    所以他们决心团结努力,共同捍卫和维护和平与安全。

    因此,他们同意这项阿苏恩条约:

    第1条:

    【卡利亚魔法协会】、【巨龙群岛】、【紫罗兰法师联盟】3个缔约方共同承诺,如同《神圣联盟》所述,他们以不危及神圣联盟的方式,以任何手段解决任何可能发龶的争端。

    而在其关系中,条约缔约方不得以任何不符合神圣联盟宗旨的方式,对条约其他缔约方威胁或使用武力。

    第2条:

    缔约方彼比将加强联系为进一步发展的和平友好关系,而作出贡献。

    它们将努力消除其之间的冲突,并鼓励经济合作。

    第3条:

    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本条条约的目标,各个缔约方将持续发起自助和互助,维持和发展抵抗攻击的防御能力。

    第4条:

    缔约方有权在任何一方的受到威胁时参与协商。

    第5条:

    缔约方同意,对其他缔约方的武装攻击、挑衅,应视为对所有缔约方的攻击。

    所以,缔约方同意,如果受到这种攻击,缔约方有权要求《神圣联盟》协助被袭击的一方。

    第6条:

    就第5条而言,对缔约方的攻击,都被视为包括:

    在【卡利亚魔法协会】、【巨龙群岛】、【紫罗兰法师联盟】的缔约方领土上。

    任何缔约方的士兵,未经《神圣联盟》批准,不得携带任何武器,进入或在这些领土驻扎,使用。

    第7条:

    《神圣联盟·阿苏恩开发条约》不应影响,也不应解释等以任何方式影响《神圣联盟》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8条:

    缔约方在此声明,并在此承诺不与《神圣联盟·阿苏恩开发条约》发生任何冲突。

    第9条:

    各缔约方应设立一个联盟,联盟中的每一个代表,都应审议有关执行该条约的事项。

    联盟的组织,须使其能在任何时间迅速开会。

    理事会应设立必要的附属机构。

    特别是应立即设立一个防御委员会,就执行条约措施提出建议与行动。

    第10条:

    缔约方经一致同意,才可邀请《神圣联盟》其他有能力一方,在遵守本条约各项条约并为安全作出贡献的原则下,加入《神圣联盟·阿苏恩开发条约》。

    任何受邀请的一方,可通过向巨龙群岛交存加入书而成为条约缔约方。

    巨龙群岛将通知每一个缔约方每一份加入书的交存情况。

    第11条:

    本条约应准书应尽快交存巨龙群岛,并将每次交存,通知所有其他签署方。

    条约应在大多数签署方批准后,立即在已批准条约的一方之间生效,已交存,并应于交存批准书之日起,对其他一方生效。

    第12条:

    在条约生效300年后或其后的任何时候。

    如果任何缔约方提出要求,应共同协商,以审查条约,同时考虑到当时影响和平与安全的各种因素。

    并包括根据《神圣联盟》为维护和平与安全而制定的世界性和区域性安排。

    第13条:

    在条约生效60年后,缔约方才可在其退约通知送交巨龙群岛15年后,终止为缔约方。

    巨龙群岛将每一份退约通知,通知其他缔约方。

    第14条:

    本条约的大陆通用语文本和龙语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交存于巨龙群岛密库。

    经正式认证的副本,将由该方转交其他签署方。

    第15条:

    本条约认同《神圣联盟》。

    第16条:

    本条约认同【巨龙群岛】缔约方拥有对『升星之地』的『西部星木森林』、『北部紫木森林』、『东星木森林』地区独家控制权。

    第17条:

    本条约认同【紫罗兰法师联盟】缔约方拥有对『升星之地』的『恐惧高地』、『哈雷多卡』地区独家控制权。

    第18条:

    未经【卡利亚魔法协会】、【巨龙群岛】、【紫罗兰法师联盟】缔约方全部同意,『神圣联盟』其他成员不得派人进驻『升星之地』地区。

    第19条:

    在【巨龙群岛】、【紫罗兰法师联盟】两大缔约方注册的商人,才可以进入『升星之地』地区,进行投资与开发权力。

    第20条:

    本条约认同【卡利亚魔法协会】缔约方拥有对『升星之地』的『先知灯塔』外地区独家投资权。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