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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只会摸骨的掌门

    一年之后,在叶听雨的努力之下,闫尘终于能够正常的对话。她的心放了下来,原来还以为他会是个傻子,没想到只一年的功夫他便如一个正常人一般。而林小胖已经名声在外,成了远近闻名的小神医。

    这天,是一个好日子,天色晴朗万里无云。闫尘兴致大好,他一声声地叫着叶听雨娘子,求她带他去城里看杂耍。叶听雨拗不过,三人一齐出发前往止戈城。

    这一年多来,叶听雨才带他们进过三五次城,平日里都是在李家村。

    止戈城是一座大城,城内非常繁华。而他们便是进了最为热闹的东城。那里是止戈城的集市,同时,也是各类杂耍集中的地方。

    叶听雨其实是非常排斥带闫尘来东城的。上次带他来的时候,他见有人喷火,回家便有样学样,差点将房子给点了。

    今天,他又被一种绝学吸引。人群中围着一口翻滚的油锅,只见一袒露双臂的汉子在人群中来回鼓吹自己能够伸手进油锅里。闫尘十分好奇,站在原地不动。

    只见那大汉果然将手伸了进去,而且只见皮肤微微发红,便没有被油炸得目不忍视。

    “厉害,厉害!”闫尘大声称赞。说着,抹起袖子,将手伸了进去。叶听雨大骇,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闫尘咦的一声,抽出手来,这次连红也没红。那汉子大惊失色,他这自然是骗人的把戏,没想到有愣头青敢下手尝试,这让他始料未及。他急忙抱拳道:“这位少年果然英雄了得,想必是修炼外功的高手。”

    他这一说,周围众人连连点头。闫尘道:“一点也不热,娘子,还没有洗澡水热呢!”

    说着,竟然拉着林小胖,将他的手伸进了油锅。林小胖虽说智商要比闫尘高得多,但没有他力气大,被他抓住,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闫尘,你个王八蛋,你要烫死我呀!”他大声呼救,可惜来不及了,闫尘的速度太快。

    “咦……”林小胖眉头一皱,心中疑团骤起。闫尘身体素质不同于常人,能够耐住高温那没得说,怎么自己这拿银针的手也经得住油温?

    此刻,终于有人大胆尝试,一试之下,那汉子的把戏便被拆穿了,大家正欲找他麻烦,可那人已经不知所踪。

    转过身来,闫尘又想去试一试胸口碎大石,可惜见到闫尘过来那几个正在表演胸口碎大石的人便开始收拾家当,不表演了。这让他十分失落,没精打采的走着,嘴里有气没力地吃着五串冰糖葫芦。

    叶听雨在裁缝铺给他们量身定制了两套衣服,然后带着他们在最闲楼吃饭。最闲楼是一家出名的酒楼,酒楼里最出名的是一种与众不同的酒,酒色成蓝色,清冽无比,是独此一家的美酒。

    酒楼里人也不少,他们找了一个靠窗的二楼坐下。不一会儿菜就上来了,他们正吃得高兴,小辣椒竟然牵着一头黑色的狗上到了二楼,她的身旁,则是城主府的大公子公孙连城。

    “小妹,今日怎么想起请哥哥我吃饭?”公孙连城问道。

    “我想哥哥了呗,你去不周山那么长时间,我都想你了呢。”小辣椒依然身穿一件雪白的貂皮大衣。她的出现,整个二楼都安静了下来,城主府的小辣椒那是辣得很了,一般人都不敢轻易招惹。

    他们在闫尘旁不远处坐下,他们赶走了最近的一桌,那黑色的狗独占一桌。

    “说,有什么事,哥哥我很忙!”公孙连城道。

    “的确是有点小事麻烦大哥。”小辣椒道。

    “听说麒麟山出了麒麟?”小辣椒接着道。

    “想都别想!你哥我可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公孙连城急忙摇手,他这娇生惯养的妹妹他最是清楚,对世间的珍奇神兽最是感兴趣,她说到最近出现的麒麟,那便是想将其捕获养起来。

    自从一年前止戈城出现魂师之后,公孙错认定是她惹出来的祸事,将她禁足在城主府半年,更是不允许他豢养怪兽。只是近来关于麒麟山再次出现麒麟的传闻让她兴奋不已,这才求到公孙连城的头上。

    “大哥没有,但是大哥手下有啊,据说大哥新幕了一位静心境巅峰的高手,再加上通明巅峰的大哥以及城主府众多高手,抓一头麒麟,怕问题不大吧。”小辣椒笑眯眯地说道。

    “麒麟是四大神兽之一,你以为是普通的珍奇吗?你知道麒麟一怒,那是要山崩地裂的啊,别说是我,就算爹爹亲自出马,也只会有去无回。别说是静心境界巅峰,就连归真境的高手都不是对手,况且,只是传闻,并没有落实!”公孙连城道。

    “果然是天下四大神兽!这麒麟好像已经上千年没有出了吧,我还以为麒麟只是传说呢。”小辣椒道。她的神色里透着向往,对神兽的崇拜。

    “小妹,你可千万不能犯傻,平日里喜欢那些凶恶猛兽也就算了,哥哥给你抓来,那麒麟可不是闹着玩的。”公孙连城语重心长地说道,公孙家三位公子,独独一位千金,而且自出身起便身患寒症,家里溺爱不已,特别是这位大哥,更是对她宠爱有加,那水牢的巨蟒巨鳄便是他捕来的。

    “不会的,哥哥放心。”

    小辣椒虽这么说,公孙连城却一脸的不放心的眼神,不过作为止戈城的执政官,他没有闲心在此悠闲吃饭喝酒,告别小辣椒,扬长而去。

    他下楼的时候,上来了一位老者,此人像是一位跑街串巷的算命先生。他手持一个幡子,上面书着:招剑门关门弟子!他与公孙相遇的时候,公孙连城还给他行了一个礼。

    此人止戈城无人不识,他自称是剑门唯一的传人,名刘启。而所谓的剑门,则位于西城的一处宅院内。宅子外一座三人高的石碑上写着剑门二字。

    可惜,这所畏的剑门已经在止戈城落户几百年了,开始的时候还人丁兴旺,可是一代不如一代,到上一代,竟然只有一名传人,而且传人连剑法也不会,内功平平,水平和城主府的兵卫差不了多少。到了这一代,此唯一传人竟然一点武功都不会,但是他厚颜无耻的还要四处寻找传人。

    可惜,止戈城没有一个人愿意做他的弟子,开始还有两个,后来发现老头什么都不会,那两名弟子便跑了。这不,他便像算命先生一般四处奔波寻找传人。

    “刘掌门来了。”伙计招呼道。那老者笑笑,寻了张桌子坐下。

    有人调侃道:“刘掌门,你的徒弟寻得怎么样了?”

    那老者知他是在取笑于他,也不搭话。

    又有人道:“传闻剑门的掌门有一套独门绝技,摸骨。掌门要不给我摸一下?”

    “不用摸,天生反骨。”老者冷冷道。那人便不搭话,老者一语说中他的弱点,不敢再造次。这人称剑门掌门的刘启,确实还有一门绝艺,摸骨看人。

    也是靠着这门手艺他才没有饿死,反而小有余财。止戈城不少人都找他摸过骨,从未失过手。

    一说摸骨,林小胖顿时来了兴趣。他放下碗筷,来到刘启面前,道:“老爷爷,帮我摸一下呗。”

    刘启伸出五指,道:“五十两!”

    众人大惊,刘启还真敢开口,平日摸骨不过十两银子,这次竟然开口翻了五倍。

    “二十两。”林小胖回道。

    “四十两!”刘启回。

    “三十两!”林小胖再回。

    “成交!”

    这一老一少像是市场上讨价还价的商贩,十分有趣。

    刘启首先摸的是林小胖的手,他的手法极为专业,与按摩的手法不同。林小胖的手掌只在他手中摸了一遍,便摸上了他的头。了了片刻,他便气定神闲地点了点头,道:“好一副独一无二的医骨!贵不可言!”

    “刘老,你莫不是糊涂了吧,哪有什么医骨的?”一人道。

    刘启也不多话,伸手向林小胖要银子。叶听雨二话不说,拿出了五十两。

    “刘老不愧是摸骨大师,连他是一位神医都摸出来了。这位正是李家村的小神医。”一名食客介绍道。众人神色一敛,露出敬佩之色来。

    闫尘觉得有趣,也跑上前去,要刘启帮他摸骨。刘启瞟了一眼闫尘,直接上手。

    众人正等着刘启对闫尘点评一番,只是他左摸右摸,一直沉吟不语。此次摸骨,耗时是林小胖的五倍,都把闫尘摸得不耐其烦了。

    摸骨完毕,他便转身下楼,一去不复返了,留下众人面面相觑。闫尘十分不悦,喃喃道:“光摸不说话,什么嘛!”说着,将碗中酒一饮而尽。

    “你是李家村的小神医?”小辣椒来到三人旁边,道。

    “什么叫小神医,我已经不小了。”林小胖生气道。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逗得小辣椒咯咯直笑。

    “咦,我怎么感觉在哪见过你?”小辣椒对着正在喝酒的闫尘说道,她沉思一阵,似在极力回想是在哪里见过闫尘,亦或是想想和他有何仇怨。她接着道:“我们是不是有仇?”当她看见闫尘的时候,心里感到不舒服,像是有什么仇,但她又想不起,毕竟和她有仇的人排队都能排到东城门。

    闫尘咧嘴一笑,道:“是啊,我看着你也是挺想揍你的。”

    “你说什么!”小辣椒怒拍桌子,将桌上的酒菜都震了跳起来。

    “姑娘息怒,她是个傻子!”叶听雨急忙解释道。

    小辣椒哼的一声,道:“竟敢对我口出狂言,一句傻子就把我打发了?”

    “你才是傻子!”闫尘斥道。这一下,彻底激怒了小辣椒,她一掌拍出,直取闫尘要害。

    她的掌还没到,人却莫名其妙地愣住,停在半空。她的识海遭受了魂力的攻击,已经不能自己。她恭敬地退在一旁,躬身道:“对不起,我错了,请原谅我的嚣张跋扈。”

    她一遍一遍重复着刚才的话,每说一次鞠一次躬,那样子滑稽之极,也算是止戈城的奇闻,向来跋扈不讲理的公孙芷柔竟然当众向别人道歉?要不是他们亲眼所见,他们宁愿相信母猪能上树野鸡能变凤凰。

    一直跟着她的三名兵卫疑惑不解,这还是他们熟悉的可怕的小姐吗?这还是喜欢豢养凶兽的无知无畏的城主府千金吗?

    其中一人拉了一把小辣椒,但她却理都不理。等他喊着小姐的时候,他们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的小姐已经失常了。三人纷纷拔刀,正欲动手,可转眼三人回刀入鞘,与小辣椒一副模样。

    “我们错了,我们不该狗仗人势。”他们鞠一躬,说一遍,很是滑稽。

    酒楼里的看客是不明所以,还以为小辣椒已经弃恶从善了。

    “回去吧。”叶听雨轻声说道。小辣椒与手下再鞠一躬,退了开去。

    “是你?”从楼下突然出现一位女子,她女扮男装,但一开口便暴露了自己女子的身份。她长得并非不美,名字却叫杨不美,定海城杨家,那个被叶听雨曾设想为情敌的泼辣少女。

    她的身后只站着一位不苟言笑的男子,黑衣黑裤,一把长刀挎在腰间。他全身散发出的气息让人心生敬畏,只有静心境巅峰以上的修行者才会给普通人这样的压力。

    她一眼便认出了叶听雨,她没少见过她。一时间,往事回首,令她愁肠郁结。

    她扫了一眼叶听雨身旁的闫尘和林小胖,道:“我可以坐这里吗?”

    “可以。”叶听雨回道。

    杨不美坐下,又看了一眼闫尘,道:“他们是……”

    “他叫闫尘,是我相公,他叫林小胖。”

    “你相公?”杨不美难以置信,眼前的男子的确英俊不凡,那陈小义呢?他又算什么?

    她毫不掩饰,直接问道:“那他呢?你不是此生非他莫属?”杨不美并没有说出陈小义的名字,毕竟他现在可是恶魔之子,是五洲四海通缉的人物,但凡和他沾一点边的人都被神卫军圈禁,她自然也不会给叶听雨找麻烦。

    “世界在变,我也变了。”叶听雨道。

    “他失踪了。”杨不美接着道:“回龙街那天我被家里的高手带走,或许我可以帮他一把。”她有些难过,那个与她臭味相投的少年自那天之后神秘消失,几天后竟然全天下都是他的悬赏通缉令,而她已经远在万里之外。后来,她通过杨家分布在五洲四海的商业网络四处打探,全然没有一点陈小义的消息。这阵因为麒麟山的事来到止戈城,想不到遇见了红楼头牌青玄。

    “我只想过现在的日子,平平淡淡,不想打打杀杀。”叶听雨望着窗外熙攘的人群,听着来往的吆喝之声,露出满足的微笑,她要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没有锦衣玉食,没有猥琐的目光,也不用强颜欢笑。她高兴便在茅屋前种上一大片的向日葵,这几天正开着美丽的花。有时她会在水泽山林中独自行走,脚上踩着飘摇的野草和一吹便断的野花。她的满足来自于每一缕清风,每一束阳光,每一顿粗茶淡饭。

    更何况,现在的每一天,都能陪着他,看着他笑,看着他哭,看着他呀呀学语,看着他渐渐露出了一些以往卑鄙无耻的品行……

    “这是杨家的令牌,有事的话可以到止戈城的杨氏商会来找我。”那是一块纯金令牌,上面篆刻着一个篆体杨字。

    “纯金的?”叶听雨激动的问。

    杨不美笑而不语,转身离去。

    “不吃了饭再走?”叶听雨叫道。她把玩着手中的令牌,心道:杨家果然家大业大,令牌都是纯金打造,要是多几块就好了。

    “她是什么人?挺有钱啊!”闫尘道。

    “你怎么知道她有钱?”

    “你以为我傻吗?那可是金子!”闫尘一说,众人大吸一口凉气,想不到刚才的人出手这么大方,用金子打造令牌,五洲四海有如此实力的人家也没有几家。

    “你到是什么都懂!”叶听雨笑道。

    彼时,一阵铠甲之声响起,众人纷纷透出窗外看个究竟。整齐划一的城主卫队将最闲楼围了起来,为首的正是城主公孙错,还有他的三个儿子以及清醒了的小辣椒。

    众多高手转眼出现在叶听雨三人面前,刀剑齐指,气氛紧张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