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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卷宗

    回到福缘里小区的666号房间,手里拿着卷宗复印件,陈千的心情十分沉重,十五年前的事件不禁又浮在眼前。

    那是夏天,在老队长的带领下,贩卖人口的五名嫌犯主犯均已锁定,即将展开收网逮捕,但就在这个时候,这五个人却突然失踪了。这件事本身就令人感到匪夷所思,因为派出去监视这几名主犯的人都是警局里的好手,丢失了跟踪目标几乎不太可能,尤其是五个目标突然全部丢失,这是警局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事情。

    正当老队长大发雷霆之时,据一名拾荒者报案,在一片被拆迁的废墟中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正是嫌疑主犯之一。

    老队长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经过初步勘察,死者是一名年轻的男性,赤身裸体,死亡原因是由于被人剪去生殖器失血过多而死。由于尸体被埋在废墟里所以一直没有人发现,更何况这里自从成为废墟以后早已是人迹罕至,即便拾荒者也极少光顾。那天发现尸体的拾荒人大概是突然间觉得废墟中应该能够掏到什么宝物,才来到这里。

    宝物没有掏到,掏到的是一具尸体,在大块的碎砖烂瓦之下,从石缝中,拾荒人看到了一只眼睛,睁得很大,但眼球已然有些塌陷,更可怕的是,一只硕大的绿豆蝇正在那个灰色的眼球正中爬来爬去,当时便把拾荒人吓得跌倒在地上,头和胳膊还被磕伤了。

    挖掘尸体的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大概是天热的原因,尸体已经很大程度地腐烂掉了,而且发臭并且泛起了尸液,招来了成群的蝇蚊,那景象令人感觉有些作呕,也招人讨厌。但这个情况却完全出乎警队的意料,丢失目标也就是昨天的事情,今天发现的尸体,绝不可能腐烂到这个程度,即便是夏天。

    好不容易搬开堆在尸体上方的石块,老队长看到了这具死尸,根据多年的经验,这里绝不是第一现场,死者大概死于几天前,而这片废墟的形成则在半个月前,这说明死者是被人拉到这里,然后用这些废砖瓦掩盖了起来。

    老队长立即意识到这里面存在着相当多的不合理情况。

    杀人抛尸的案件并不少,但很少有凶手将尸体扔到拆迁的废墟中,因为这种废墟是专属建筑公司的,很快便会有人清理的,这就意味着尸体一定会被发现,除非凶手有意让人发现尸体。

    既然凶手有意让人发现尸体,那么为什么还费这么大的气力将尸体用碎石掩盖起来,挖掘尸体的时候,三个人用了大约半个小时才算完工,这就意味着掩盖尸体的工作量相当得大,哪个凶手会这么做呢?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凶手会不会不仅仅是一个人。

    将尸体带回警局,两天后法医的报告便出来了。

    经过法医鉴定,尸体死于大约七天前,死因与现场所作出的判断是一致的,由于被人切掉生殖器失血过多而死,所用的利器大概是玻璃之类的东西,因为在伤口处找出了玻璃的碎屑。但令人感到十分奇怪的是,虽然尸体在很大程度上腐烂了,可身上其它地方却没有被重物创伤过的痕迹,对于一具埋在碎砖破瓦下的尸体来说,这的确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了。

    当时,老队长对法医这个判断十分感兴趣,他立即想起了自己到达现场时所看到的情景,透过石缝可以看见尸体躺在碎石块的下面,但似乎并没有石块压在身上的痕迹,每块石头都相互支撑着,为尸体创造出了一个空间,这就是尸体身上没有被重物创伤痕迹的原因。

    而这个发现则意味着,凶手根本不是用这些碎砖烂瓦在掩盖尸体,而是为尸体建造一个类似于棺材似的空间,这个工作量比开始想象的更巨大了。

    割掉生殖器让人失血而死,这说明凶手与死者之间有相当大的怨仇,而且极有可能是情杀,鉴于死者专门贩卖女性人口,所以报复性杀人的可能性很大,但仇恨既然这么大,为什么还要用碎石建造这个不能称之为棺材的棺材,难道是一种愧意吗?

    接着,又一名清理工人在某个拆迁废墟中发现了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赤身裸体,生殖器被割掉,失血过多而死。更重要的是,乱石堆在死尸的身上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就仿佛棺材一样。

    杀人手法一致,死的人生前又都是贩卖人口集团的主犯,基本可以定性为是有人在报复杀人,只是这报复的手段过于诡异了,就连老队长都无法解释,为什么两天前失踪的人,尸体的腐烂程度却显示为了一周。

    整个警队都焦头烂额,每个人都预感到五名主犯均会死亡的,果然,在接下来的三天,每一天都有一具尸体被发现,杀人手法一致,抛尸地点相似,均为城市拆迁的废墟中。

    五名主犯全部身死,一桩贩卖人口的案子终于变成了系列杀人案。队长只好把侦破方向调整到那些被贩卖过的女性身上,其中就有刘玉凤,陈千负责跟踪刘玉凤,结果便发生了刘玉凤突然死亡的事件。

    案件一直没有进展,终于被上交了,成为悬案。

    夜深了,该睡觉了。

    陈千来到了卧室,发现玉凤象只球一样团身爬在床的正中,肚子微微起伏着,睡得正香。这家伙吃完就睡,要不就玩失踪。

    陈千突然觉得养只猫其实也挺好,猫这种动物很有个性,经常会做出匪夷所思的行为。小时候养猫大多是为了玩,成年后,如果养只猫,那就是伴了,刘玉凤养了花花,而现在自己养了玉凤。

    据说许多搞艺术的人都喜欢养猫,而不太喜欢狗,大概猫的个性正是他们这种个性的人所喜爱的吧。

    陈千将猫抱了起来,放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终于躺在了床上,脑海中立时出现了刘玉凤的身影,那几个不眠的夜晚,刘玉凤的一颦一笑,柔软的身体,原来她就象一只猫,神秘而有性格。

    意识渐渐地模糊了,陈千陷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