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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他乡遇故知

    “我……”马非剑道长本是方外人士,所以素日平不掺和玄古门中的事情,因此忽然听到陆天宇与烈无风的这两句话,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他本想拒绝,可是转念一想,烈无风毕竟是天下武学大派的一代掌门,在江湖上的名气并不比他马道长小,所以又想答应下来。就在这犹豫之间,枫龄打断了他的话。

    “他当然愿意,你也不用你的那本脑子想一想,他的好兄弟李一欢都去了,他怎么会不愿意去呢。”

    马非剑一听这话就笑了:“哈哈,好好好,那我就答应烈师兄,这次去天坑探查我是非去不可了。”

    “好,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马道长于公于私都是我们玄古门恩人,这次等马道长回来,烈无风一定会亲自为你接风洗尘。”烈无风皱着的眉头舒展开了。朗声笑道。

    “烈掌门不必如此客气。我马某人虽非贵门之人,但是心却与贵门系于一处,不要见外。”马道长客气道。

    烈无风点了点头,有对马非剑笑了笑,算是再次表示感激。随后他转过脸来,对众人说道:“好了,如今带头人已经完全定下来了,此次就由师妹陆天宇与剑中高士马道长带队,我可以高枕无忧了。好,那么接下来咱们就要选拔弟子了。我再重申一次,这次选拔弟子咱们遵从自愿报名原则,要知道那天坑之下不晓得有什么奇异的怪物,此番一去说不定就再也回不来了。但是去的话,说不定能有什么机缘巧合,学得什么新奇的武功也是有可能的。好,话就说到这里,下面请自愿去的弟子们现在开始报名吧。”

    大概是烈无风此番不夹杂任何感情的话让大家有些对那天坑有些忌惮了,这一次举手的弟子相比上一次就要少得多了。不过李一欢、赵天昱、付晓生、槿十一的手仍然举着。

    烈无风扫视了一番众人,最后他的目光定格在槿十一的脸上,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他和夫人没有儿女,虽说槿十一只是个义女,但是他和夫人一直以来都拿她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看待。之前他这个义女经常下山去闯荡,甚至还被人举报过几次她扮作骗子的事情,他虽然每次也很担心,但是毕竟知道义女说不得道理,所以只是让夫人暗地关心罢了。可是这次不同,正如他自己所说,那天坑之下不知充斥着什么危险,他可不希望他这个半路得来的女儿白白去葬送自己的生命。故而,如今看到槿十一将手举起来了,不由得一阵儿担心,连忙装作咳嗽,用袖子挡住脸,朝着她不断地使眼色。

    槿十一看到义父那个样子,知道他是在担心自己,只好不情愿地放下了手,嘴巴也气得嘟了起来。

    看到义女的手放下去了,果然烈无风立刻停止了咳嗽,他将袖子放下去,笑着对大家说道:“好,真好,没想到我们玄古门竟然有这么多的义士,不过我感觉报名的人还是有些多了。”

    “噢,要不我看这样吧,师兄,咱们也别只遵从自愿原则了。我们首先制定一个框架,每个分座都各自派两名徒弟去吧。殇师弟只有一个徒弟,没得选,那就只能让李贤侄出征了一个怎么样。”风长老说道。

    “好,风师弟的这个意见我完全赞同,一个分座各出两个人话,这样加起来也有十一个人了,这倒是非常合适的。”烈无风道。

    “嗯,我们也没有任何异议了。”其余几个长老道。

    经过一上午的挑选,最终代表玄古门去的弟子全都选完了,这样十一名弟子加上陆天宇和马非剑与枫龄就是十三人和一只猴子。不出所料李一欢与赵天昱全都被选上了,但是付晓生由于只是个负责些杂活的弟子,所以就被排除在外。不过他并不伤心,因为槿十一没有选上,那自己去不去的也就无所谓了。

    人员全部确定之后,烈掌门终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就让众人撤去了。

    下午被选中的玄谷门的弟子,都忙活着收拾东西。李一欢与枫龄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不过纵使这样,李一欢仍然忙活了整个下午——因为他在磨剑。他那把锈剑已经锈的和铁疙瘩差不多了,要是他不主动给别人介绍这是把剑,恐怕人家都以为这是一把铁杵。

    第二日一早,门派晨钟响起,众人纷纷前去集结。李一欢告别了师父之后,带着枫龄匆忙到议事殿去与其他几位师兄汇合。

    马飞剑与陆天宇早已等在那里,李一欢分别与两人见了礼。

    马非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李一欢,所说昨天在议事殿远远看见,但却并未说上一句话。这时一见李一欢来了,脸上顿时乐开了花:“我的好兄弟,昨天只是远远地看了你几眼,没有来得及说话,实在是抱歉。这次咱们去那天坑之中,虽说前路凶险,但是不必害怕,有大哥保护你,到时候你只管跟在我的身后。对了,我还专门准备了很多好吃的和好玩的东西,咱们这一路边吃边玩。”

    “好的,多谢马老师。”李一欢仍然觉得马非剑喊自己兄弟有些不妥,所以依旧称呼他老师。

    马非剑埋怨李一欢一番,然后又与枫龄互相寒暄逗笑了一会儿。

    不多时间所有的弟子都来了。

    陆天宇不怒自威,她扫视一下众人道:“各位师侄时辰不早了,咱们尽快启程了。永州距离咱们五峰山少说也有上四百里路之远,以我们的脚力起码要走上五六天的时间。我们玄谷门马匹不多,为保证公平起见,我们只能到路上或买或租些马匹。时间紧迫,我看我们这就出发吧。”

    众人纷纷应了一声,各自拿着自己的兵刃,跟在陆天宇和马非剑的身后鱼贯走出了议事殿。

    永州位于元国的最南端,毗邻大陆上最贫穷的国家——南国。

    永州的地形虽然主要以山地和丘陵为主,但那里依旧住着很多百姓。不过正是因为永州的地形多是山地、丘陵,所以地壳并不稳定,常年多地震。在时间的变迁中,随着地壳运动,永州形成了东高西低的地势,所谓水往低处流,所以在永州地界上水基本上都是从东往西流的。

    马非剑与陆天宇两人带着十一位弟子和一只猴子沿着近路往永州进发着,巨大的日头挂在天上,但是毕竟时令在秋季,所以并不烤人。

    由于大家都是习武之人,腿脚上的功夫都非常了得,所以走路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小事。不出半晌工夫一行人从山上下来后,这时已经距离五峰山有几十里远了。

    一行人中有不少弟子携带着不少东西,自然累得多。而李一欢虽然只带了一把剑,但是他却并不比其他人轻松。因为枫龄一开始还饶有兴趣地跟在大家身后走路,但是不一会儿就嫌走路太累,吵嚷着担心脚底板会被磨穿,干脆直接跳上了李一欢的肩头。不过好在有马非剑与他不停地说话唠嗑,这让他对疲惫忘却了几分。

    一行人又走了大概三炷香的时间,肚子都有些饿了,各自用完饭,便继续往前进发。

    在穿过一个不大的城郭的时候,众人远远看到有个小哥正在看管着十几匹骏马。马非剑与陆天宇看到马后,高兴异常,心想大家终于可以不必劳累了,租上几匹马这样也可以节省一些时间,于是便让众人在此等候,俩人前去与商谈租马的价钱。

    李一欢远远地看着那人,越看越觉得熟悉,便跟在二人身后走了过去。到了跟前,果见那是个熟人,此人正是那赶马小哥。

    那小哥也看到了李一欢,连忙走了过来。

    “哈哈,远远看到有人贩马,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呀。我这真是他“他乡遇故知”,当然这么说不是很恰当。怎么小哥,现在不跑出租改贩卖马匹了吗?”李一欢咧着嘴,冲那赶马小哥一笑,调侃道。

    “好久不见,客官说话还是这么有那么多的洋词儿。”那赶马小哥也笑了笑,“不过客官说的可不对,我现在还是跑出租,只不过是我那些马车不在这里,这些马我也只是牵出来遛遛罢了。对了客官,那天我看到你在擂台上打比赛,那架势真是威风得很,最后还拿了第一名,着实是厉害。不过还是有些可惜,要怪就怪小的没有那福气,没有看到客官用你的软鞭剑。对了,话说回来,客官,那天你为什么没有使用你的软鞭剑?”

    “呃……这个……还不是因为我那软鞭剑的威力太大了,那威力,那架势你又不是没有见识过。”李一欢打趣儿道。

    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马非剑是个玩剑的高手,天下三大名剑他基本都用过,就算没用过,也曾见到过。这么一个爱剑懂剑的人,可却从没听过软鞭剑这把名剑,如今还听这赶马小哥说那软鞭剑的威力不弱,不由得心头直痒,便忍不住对李一欢道:“好兄弟,改天让哥哥玩玩你的软鞭剑如何?”

    李一欢心头尴尬,但却无话可说,只好点点头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