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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泼妇不解赤子意

    燕州境内河流众多,而且没有成片的草地,养不了太多牛羊。

    大部分胡寇返回草原,抢夺牧场给牛羊马匹贴秋膘。

    只有极少数的小部族,即使回到草原上,也抢不到水草丰美的牧场。

    所以他们留在燕州,如蝗虫过境般,不放过一草一木,见到炎族人就杀,见到财物就抢。

    这些小部族,虽然穷凶极恶,但是毕竟人数不多。

    燕州残存的百姓得以喘息,开始收拾被胡寇破坏的田地,期望能收一季粮食,好度过漫漫寒冬。

    悍勇的燕赵子弟聚到一起,自发的组成杀胡军,大的有上千人,小的也有百十号汉子。

    李欢一行人,来到驰风城时,一队杀胡军,占据了这座城池。

    而且看样子,是打算长期驻扎于此。

    “主公,这便是老主人的封地,当年何等的繁华,没想到如今...”

    李池抬头看向城墙,有不少人在那忙碌。

    炎族人是勤劳的,只要给他们土地,就能活下去,并且把会那块土地,建设成家乡。

    无数的家乡连在一起,土地变的足够大,便成了强大的国。

    祖祖辈辈的繁衍生息,炎族人对家国,产生无法割舍的感情,对脚下的土地,爱的无比深沉。

    炎族人善于创造,并且以家国为纽带,把血液中的情感,一代代的传承下去,所以他们的文明璀璨,并且从不断绝。

    而胡寇长于草原,划分为大大小小的部族,逐水草而居。

    他们居无定所,不会对土地产生感情,自然没有家国的概念。

    严酷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得他们骨子里满是野性。

    强者为尊是他们的信念,践踏弱者是他们的法则,所以他们只懂得破坏。

    大慎、山蒙两部,从驰风城离开时,在城中放起大火,大火烧了三天三夜

    城中的房居,以及那七千妇孺的尸体,被火烧成了焦炭。

    聚集在此城的百姓,正在清理大火灰烬,漫天扬起的黑色粉末,被狂风吹的东飘西荡,发出凄厉的呜呜声,像是妇孺们的哭泣...

    “挖出来完整的尸骨,已有三千多具,都是妇人、孩子。

    这怎么下的去手,这群天杀的胡寇!”

    李欢看向运送尸骸的车子,车上的骨架很小,是**岁的孩童。

    诸葛玥的睫毛垂下来,她忙背身过去,晶莹的泪水,落在黝黑的大地。

    一辆辆运送尸骸的车子,吱呀吱呀的响起,像把锋利的剪刀,把众人的心剪碎。

    “走吧...”

    李欢收回目光,坐骑一深一浅的前行,夕阳拉长他的身影,他的肩上落有黑色粉末,被白衣衬托,显得无比刺眼。

    一行人都很沉默,按照原定计划,一直沿着青河顺流直下。

    日月交替,直到河道变得纵横交错,时不时的有鱼虾蹦出来,众人的心情才略微好转。

    俞尧双目通红:“主公,你快下令吧,让我去杀胡寇,不然我会憋死的。”

    戚海虽然没开口,但是他眼中的怒火,不比俞尧少。

    “请主公下令!”

    王虎等人本是燕王府的家将,他们在驰风城生活过,对这座城池有感情。

    而那些被胡寇残杀的妇孺,是他们袍泽的的家人,怒火填满他们的胸膛,快要炸裂。

    即使是心地善良的盖绮罗,在见到一具具孩童的尸骸,心中也燃起怒火。

    “从此地至金锁关,遇到胡寇杀无赦。”

    青河是燕州境内,最大的一条河流,有三条支流奔涌而去,整条河流看上去,像是大地生出的碧色树枝。

    其中最主要的支流浮云滩,河面宽广河水湍急,河底的石头,被打磨的很圆润,像是暄软的馒头。

    大慎部的狼兵,沿着浮云滩顺流而下,已经走了两天。

    “这条河太长了,什么时候能找到缓流,让我部的勇士渡河。”

    百夫长伦布达,狠狠的撕咬一口鱼肉,含糊不清的说道:“你别再抱怨,走其他的路,都没有吃的。

    这条河的鱼肉鲜美,而且数量奇多,够我们的勇士吃。

    饥饿的炎族人,也喜欢到这捕鱼,正好杀他们立功。

    十夫长,你过去问问耶达部的女人,离她们的驻扎地还有多远。

    别太猴急保持精力,她们部落的男人,全都战死了。

    老弱妇孺没有依靠,只能沦为我们的奴隶。”

    十夫长呲着兔牙,掉转马头向队伍中间走去。

    耶达部派出求援的女人,是他们部族中,最娇艳的女人。

    女人在半道上,刚好碰到这队狼兵,于是便成为他们的玩物。

    交换的条件,是要这队狼兵,去救援她的族人。

    十夫长扒拉一下女人的脸蛋,吸溜着口水道:“娇艳的花朵,我的首领派我来问候,此地离你的部族还有多远?”

    女人薄薄的嘴唇,上下开合道:“从这里直接渡河,最强壮的骏马,也得跑上一天一夜。”

    “这条破河太长,而且河水湍急,你当时是怎么渡河的?”

    “这条路,与我来时走的路不一样,我反正是迷路了。

    你只要一直往南走,就能走到白服镇,那是我族的驻扎地。

    你们最好快点过去,那个炎族人很勇猛,他会把我的族人杀光。”

    “你不用担心,我们是大慎部的勇士,别说一个炎族人,就是成百上千个,也会死在我们的刀下。”

    自从耶达部的男子,被赵羽杀光后,剩下的女人、孩童,很老实的待在白服镇。

    只有那名炎族女子,总是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从白服镇溜出去,跑到赵羽所在的村庄。

    赵羽拿起一块马肉,走到门外递给炎族女子。

    女子点头谢道:“多谢恩公,要不是你相救,我们母子二人,早就饿死了。”

    赵羽不善言辞,微微一笑转身回到村子里。

    他也提起过,让那女子搬出白服镇,他可以提供保护。

    可那女子不愿意,赵羽也不好强求。

    赵氏拿着两块马肉,狠狠的撕咬着,嘴上吃的油汪汪。

    “又在给那个女人食物,我们还不够吃呢。”

    赵飞低声道:“你少说两句,这食物都是二郎找来的,他愿意给谁,我们管不着。”

    赵氏打一个饱嗝,她已经吃的很饱了,但仍往嘴里硬塞。

    “我觉得八成是看上那女人了,也不想想她是什么人,胡寇的女人能要吗?”

    每次吃饭,属赵氏吃的最多,一人顶三人,本来够吃一个月的食物,现在只够吃半月。

    所以赵羽得出去找食物,然而这方圆二十里,除了那三条野狗,一头走兽也没有。

    赵母咳嗽一声道:“你的嘴就不能闲一会?你再敢污蔑二郎,就别吃他打来的食物。”

    赵氏赌气的把肉一摔,冷声道:“不吃就不吃,饿死你们赵家的种。”

    赵飞扬起巴掌道:“你怎么跟娘说话呢!”

    赵氏把脸凑上去,状若泼妇道:“来,你打!”

    “我不许你再顶撞娘!”

    赵羽走进来,见到大哥、大嫂吵闹。

    “大哥,你这是做什么呢?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话坐下来好好说。”

    “天天的吃马肉,我难受的特别想吐,对肚里的孩子不好。”

    赵母刚要呵斥她,赵羽朗声道:“马肉确实不好吃,我明日出去找找,看能否找到其他食物。”

    “羽儿,外边到处是胡寇,你不能出去。

    而且现在饿殍遍地,那里都没有食物,我们能吃上这马肉,已经是上苍的恩赐。”

    “娘,浮云滩离此地不远,水里可能还有鱼,我去抓几条回来,好换换口味。”

    “不行,浮云滩离此三十里呢,来回差不多要一天,万一遇到胡寇怎么办。”

    “娘你放心,这方圆二十里的成年胡寇,已经被儿杀光了。

    这个地方贫瘠,而且靠近金锁关,胡寇不会再来的。

    大哥,我明日外出,你要保护好娘和大嫂。

    白服镇的胡寇,虽然只剩下女人,但是也不能小瞧。

    万一她们有异动,那名炎族女子,会过来告知我们的。”

    “那女子是胡寇,她的话怎能信,二叔你莫被她蒙骗了。

    她一直过来找你,就是想骗吃的,甚至是想杀了我们。”

    “大嫂你有所不知,她也是燕州人士,居住在边关,和她丈夫相依为命。

    十年前胡寇犯边,杀死她的丈夫,把她抢到了草原,在那里为牛为马,也是个苦命人。”

    “现在胡寇的男人,都死光了,她为什么还与胡寇住在一起?”

    “她不舍得离开她儿子。”

    赵氏突然气急败坏道:“胡寇的种啊,二叔,你怎么能把肉,给仇人的儿子吃!

    胡寇杀死了爹,害死了全村人,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你这样做,对得起爹吗?”

    赵羽极不善言辞,赵氏又是泼妇,说话尖酸刻薄。

    他不知如何作答,脸憋的通红道:“那不是胡寇的儿子,我去喂马!”

    赵飞冷了赵氏一眼,忙追上去道:“二郎,你嫂子嘴巴虽毒,但她心地不坏。

    她说的话,你不要往心里去。”

    “没事的,是我说不清楚,让大嫂有所误会。

    大哥,明日夜里,我才能赶回来,你要多加小心,那些女胡寇不是善辈。”

    “二郎,马肉还够吃一段时间,你还是别去了。”

    “我不只是去找食物,还得找一处容身地,不能一直待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