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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大梦初醒无人识

    烤羊的香味,在空气中肆意的弥漫,众人吃的陶醉其中。

    一阵微风掠过,撩起夏侯燕的头发,她如梦初醒般,借着篝火环顾众人。

    唯独不见李欢,她站起身四下寻找,看见李欢立在远处。

    她走过去,故作轻松道:“你的手艺真不错,家里开酒楼的?”

    李欢轻声一笑道:“我在京都有一家酒楼,只可惜不得不离开,便盘给别人了。”

    “嗯,等这次回去再买一座。”

    “你武艺高强怎会做匪?”

    夏侯燕眼中闪过悲痛,摇头道:“往事不提也罢,你出去除了找食物,还打探出什么消息?”

    “主要是向当地人打探大慎部,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些人挺不好收拾,费了一番功夫。”

    夏侯燕会意一笑:“你笑得如此轻松,想必是得到情报了。”

    李欢便将撬出来的消息,讲给夏侯燕听。

    二十年前,大慎部也算是草原上的大部族,族中有十万狼兵,威势直逼七大部。

    于是那一任族长,便动了歪心思,想要攻打卜丘部,取而代之。

    当时的卜丘部,老族长身死,两位继承人夺位,部族中一片混乱。

    所以大慎部的进攻,一路上丝滑无比,长驱直入进到卜丘部的腹地。

    然而卜丘部完成了权力交接,毕竟是老牌大部族,即使是损失个数万人,也不至于伤筋动骨。卜丘部的新族长,急于建立威望,便倾尽全力,围剿大慎部。两个部族的血,染红了在铁墨河,二十万卜丘战士,将大慎部咬的体无完肤,加上卜丘部的盟友,抄了大慎部的老巢。

    大慎部的十万战士,一大半死在铁墨河,只有一万余众逃回部族,向卜丘部乞降。

    卜丘部的族长,奉行斩草除根,那里肯答应,便想将大慎部灭族,王庭派出使者调和。

    面对强大的白月部,卜丘部的族长,只能忍下怨气。

    但是他提出条件,大慎部要每年进贡五万头牛羊,以及五百名女子。

    在之后的二十年里,每当大慎部有崛起的苗头,卜丘部就会派兵收割一次。

    “后日,大慎部会挑选出强壮的族人,带上牛羊远离牧场。

    而牧场会留下五万头牛羊,以及一部分族人,这是一个好机会。”

    “你的意思是,大慎部留守的人,是给卜丘部杀的?”

    “可以这样认为,每隔五年,卜丘部收割一次。”

    “这些留守的人,甘愿等死?”

    “不然能怎样,不被他人杀死,便被族人杀死,甚至更加残忍。

    为了讨好卜丘部,延续自己的部族,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

    夏侯燕倒吸一口冷气:“胡寇的活法,还真是冷血。

    那你打算如何行事,算上我和小山子他们,满打满算也不到二十人。

    这一点人手,想要火中取栗,实在不够看。”

    “换个角度思考,那些留守的人,可以算是我们的盟友。

    他们之前等死,是因为没可能活下来,假如有活下去的希望,没人愿意送死。

    眼下我手中无兵,无法长击草原三千里,只好将就着用这些胡寇。”

    夏侯燕漆黑的眼珠,像是璀璨的星辰,汇聚成两点光芒,射在李欢身上。

    “你一直盯着我干什么?嘴角有油,还是沦陷了?”

    “我发现你这招空手套白狼,使的是炉火纯青。

    三言两语把我骗到草原,心思一转又利用胡寇对付胡寇。”

    “这种事怎么能说骗呢,我做事向来讲究你情我愿,你就好好的等着吧,做一个牧羊姑娘。”

    “我才不要做牧羊姑娘,喂你先别走,如何利用这些胡寇,你把话讲明白啊!”

    李欢还打探出一则消息,卜丘部每次派兵,前来大慎部收割,都会有一名炎族人跟随。

    一次还好说,二十年没有换过人,这就很值得深思,这个炎族人不简单。

    在碧游山庄时,李欢听盖夫人提起过,前朝老皇在位期间,卜丘部大举侵袭边疆,掠走不少炎族人。

    大慎部,卡尔忽拽着卷曲的胡子,在营帐中走来走去。

    少时,千夫长掀开帘子闯进来,开门见山道:“族长,这一次不好办,那些羔羊想反抗。”

    卡尔忽急躁的说道:“那就杀,杀到他们不反抗为止!”

    “已经杀了两千,再杀下去,不用等卜丘部过来,我们就把他们杀光了。”

    “卜丘部!”卡尔忽黝黑的脸上,暴起根根青筋,他拽出弯刀,嘴里大喊着都得死,就要冲出营帐。

    千夫长抱着他的腿道:“族长你千万不能露面,一旦你出手斩杀羔羊,日后还怎么统领族人。”

    “我恨啊!该死的卜丘部,不停的来收割,我们永远成不了大部,只能任他们宰割!”

    “族长你要忍住,这一次又能藏三千战士,再有十年,就可与卜丘部决战,为死去的族...羔羊们报仇。”

    “十年太久!等草黄马肥之后,再去燕州掠夺,在那里藏一万战士,让该死的炎奴,供养我们的战士。”

    “族长英明。”

    ......

    卜丘部这一次,派出的部队,是由族长的孙子卜丘八统领。

    “小王,再有一日路程,就到大慎部的牧场,是时候派出游骑侦查,以防大慎部暗藏祸心。”

    “丁不花,你在草原为奴二十五年,怎么还是胆小如鼠。

    大慎部的族长,是个没种子的人,用你们炎奴的说法,他是个死太监。

    这样的家伙,没有胆子反抗,不配做草原人!

    这袋酒赏给你,好好的为我做事,五万头牛羊有你十头。”

    丁不花接住酒袋,小声抱怨道:“之前的小王,都是赏一百头...”

    叭!

    小王卜丘八提着马鞭,朝丁不花兜头打去。

    “你别忘了自己的身份,牛羊再多也只是个奴隶,最好别惹怒我。

    否则的话,我让你与大慎部一同死去。”

    丁不花先是一脸惊恐,而后干瘪的嘴,扯出一抹自嘲:“小王教训的是,是我老糊涂了,以为自己是草原人呢。”

    卜丘八似乎很满意这个说法,脸上挂着嘲讽的笑:“你这炎奴倒是想,就你这腌臜样,连刀都提不起来,你还不如大慎部的没种玩意,所以你更不配做草原人。”

    如果卜丘八,但凡了解炎族人,那他就应该明白,伸手不打笑脸人,打人不打脸。

    夜幕时分,丁不花离开营盘八百步,掘了一个浅坑,将自己埋起来。

    卜丘部的规矩,炎奴没资格睡帐篷,无论是酷暑还是严冬,都得在外面待着。

    有些奴隶坚持两年,再也没能爬出睡坑。

    而丁不花坚持二十五年,之所以没有死去。

    是因为他和草原之外,有一个约定,那是“生死”之约。

    今晚的星辰格外明亮,以至于丁不花,没有一丝睡意。

    他的身体埋在土里,脑袋却很灵活,往左看看,往右瞧瞧,如同顽童手中的拨浪鼓。

    但他很快停止摆动,因为他看到一道人影,离他越来越近。

    李欢用长剑,顶着对方的咽喉。

    “胡寇?玩行为艺术的胡寇?”

    丁不花摇摇头,他已经很拼命,想要从坑中爬出来,无奈对方的速度更快。

    他刚把两只手抽出来,就被对方擒住。

    虽然对方只有一柄木剑,但他仍不打算反抗。

    他仔细的打量着对方,长相俊朗的小郎,两只眼珠犹如点漆。

    “小子,你认真的看着我。”

    李欢今晚出来,是想侦查卜丘部,看对方到底来多少人,也好给大慎部“通风报信”。

    因为担心敌人会放出游骑,所以李欢一路上小心翼翼。

    但直到接近敌人营盘,也没有见到一骑哨兵,只看见这个把自己埋起来的老家伙。

    “是想告诉我你是炎族人?”

    丁不花点点头,指着眼珠子道:“黑眼珠炎族人的象征。”

    李欢握剑的手,加了两分力气。

    “给胡寇当走狗?”

    “已经当了二十五年。”

    听到这句话,李欢反而放下长剑。

    “有毅力...”

    自从飞将失踪后,草原之上便再无炎族将军,是以骄傲自大的胡寇,一到该睡觉的时候,睡得比猪还死。

    一老一少,互相试探良久,暂时确定对方“可信”。

    丁不花从腰间摘下酒袋,拔开塞子喝了一口。

    “小子,这是一袋草原酒,我跟你换一袋中原酒。”

    李欢点点头,接过酒袋子。

    丁不花等了片刻,不见李欢有所表示,急切道:“酒呢?”

    “我没带啊。”

    “那你点什么头!”

    李欢拔开酒塞,闻了一下,皱着眉头,将酒塞塞回去。

    “前朝在二十二年前,被大炎取代了。”

    “我知道。”

    “那你还在坚持?”

    “除了活下去,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丁不花像是参透生死的贤者,望着幽幽夜空,闪闪的星辰。

    但下一瞬,他便破功了,从李欢手中夺回酒袋。

    仿佛刚才所有的沉默,只是为夺回酒袋。

    “你带来多少人?”

    “算上你,一共十八人。”

    丁不花嘴中的酒差点喷出来,哈哈大笑道:“小子,你莫要欺骗老夫,来草原上的炎族将军,老夫也见过不少,官最小的将军,手下也有三千精骑。

    你带十八人,哦,还得加上老夫,这一点人敢来草原晃荡,你以为老夫会信?”

    “不少啊,正好组成燕云十八骑。”

    PS:本书的设定,不管是前朝还是大炎,都是炎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