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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浮生如梦催人老

    看着胡寇自相残杀,李欢忽然体会到诸葛明的感受,羽扇纶巾心思一转,便是樯橹灰飞烟灭。

    呜!

    潮水般的人群,在戚海他们刻意的疏导下,向卜丘部的大营涌去。

    李欢抽出长剑,向牛羊群摸去,这才是他想要的。

    “牧羊姑娘,这里真有五万头牛羊,我没骗你!”

    夏侯燕风情万种的看他一眼,将青丝撩在耳后,露出白玉般的耳朵。

    “小羊倌真有本事,积攒下这么多家业,奴家是得好好谢谢你。

    所以你要负责到底,赶着羊走吧!”

    “这个底,现在不能负责,你先赶着走,我去吹吹风。”

    李欢按着长剑,催马向卜丘部大营赶去。

    卜丘畜被人群震的,从马上摔下来,擦掉嘴角的哈喇子,迷茫的看向远处。

    数不清的人,黑压压的一片,嘶嚎着口号,撞到大营外。

    “敌...敌袭!”

    卜丘畜打一个激灵,像狗一般从地上爬起,鬼哭狼嚎的大喊敌袭。

    他跌跌撞撞闯进小王的营帐,两眼一摸黑道:“小王,大慎部的羔羊们,造反了!”

    “小王...”卜丘畜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壮着胆子往小王的床边挪去。

    “啊!”卜丘畜惊呼叫,他看到一具无头尸,狰狞的断口,血水已凝成黑色。

    “杀啊!”

    大慎部的羔羊,无缝对接的转变成狼,在卜丘部的大营中撕咬。

    引胡寇自相残杀的目的达成,戚海带人抽身而出,分一半人前去支援夏侯燕,而他领着众人去找暗处的大慎部战士。

    李欢胳膊上绑着红色裙布,是乱战之中最靓的崽,暗灰色的胡袍上,满是胡寇的血。

    刀剑齐舞,像是两头蛟龙,只要在他三步之内,便难逃一死。

    无论是大慎部、还是卜丘部,进入他的领域,都落得个身首异处。

    “你是何人?我盯你好一会,你见人便杀!”

    卜丘畜带着数十人拍马而来,提着鬼头大斧,上身不着片缕,两只胳膊堪比女子大腿。

    李欢的面巾,被风掀开一角,露出点漆双眸。

    “是...是炎族人!”

    卜丘畜神色骇然,以他的智商,想不通这里,怎会有炎族人。

    但不妨碍他下令,凶残的围杀李欢。

    “先将这炎族人杀死!”

    十名胡寇分散开,呈扇形向李欢杀去。

    李欢嘴角露出一抹讥讽,他正愁如何群杀,这些家伙还真配合。

    他使出最强的剑招,“霜寒十四州!”

    单脚往地上一踏,像一发利箭,疾射到胡寇身前。

    随后身形一缓,如花蝴蝶般,从十人中间掠过,随机点杀他们。

    也就三瞬之间,众胡寇倒地身亡。

    卜丘畜脸色大变,揉揉眼睛道:“我...还没睡醒...”

    李欢冷然一笑:“没睡醒,我送你长眠!”

    砰!

    卜丘畜从马上栽下来,一道血线从他的脖子上,喷涌而出!

    他捂着脖子,踉跄的转过身,丁不花正对着他笑呢。

    “是...是你,你这炎...奴...”

    “胡奴,睁开你的狗眼,看看大爷的手艺!”

    丁不花鬼魅的移到他身前,细细的短刀,精准的挑开他的眼皮。

    老手一抖短刀顺势往下,挑开卜丘畜的下颚,画圈圈般揭下他的面皮,嘴里念叨着第二百三十八张。

    饶是李欢承受能力极强,也不忍直视丁不花的操作。

    这老家伙,能在草原待二十五年,并且活的相当滋润,绝对不简单。

    他这手庖丁解牛般的技艺,着实令人脊背生寒。

    尤其是这老家伙,杀完人还要炫耀一番,令李欢想起三国时期,吴国末帝孙皓。

    “好久没动弹过,手法有点生疏,让你见笑了。”

    丁不花将卜丘畜装到袋子中,呲着大黄牙,朝李欢走过去。

    “丁扒...丁老前辈,有什么话你站那说就行,我耳朵好使着呢。”

    老家伙腼腆一笑,伸出一只手晃了晃。

    “五百头牛羊,没问题!我再给你加五百头!”

    丁不花摇摇头道:“不成,这次老夫亲自动手,瞧见的人不少,带太多羊回去,老王八一家会怀疑我。

    你先替老夫保管,等老夫去中原耍的时候,你再还给老夫。”

    “成!”

    两人说话间,上百名胡寇,围了上来。

    “小子,你九我一,开始吧!”

    “这种好事,长者为先,你七我三!”

    “你六我四,让老夫领略下后浪的风采。”

    “无风不起浪,对半分才公平!”

    李欢身体左移,趁胡寇圈子还没画好,提剑便是一通乱画。

    嗖!

    这群胡寇身披坚甲,手持强弩相当难缠,李欢抓起一名胡寇,做挡箭盾牌,奋力杀过去。

    一盏茶的工夫,长剑饮饱了血,地上躺满了寇。

    丁不花那边,更为惨烈,他在胡寇群中,往来穿梭,专门刺眼睛。

    胡寇捂着眼睛,四处的乱撞,被酣战双方乱刀砍死。

    “这个老银币...”

    李欢不由得叹口气,刺眼睛确实比杀人快。

    胡寇百夫长,见此二人如此生猛,慌忙退到人群中,借此逃得一命。

    可他的部下,没那么好命,两尊杀神招式狠辣,每一招都恰如其分,废掉胡寇的行动能力,绝不出第二招。

    东方初晓,一轮红日浮起,没有头人指挥的卜丘部,刚开始还能仗着勇力,与大慎部的羔羊厮杀。

    但随着对方的狼群加入,败势已定只能逃命,杀疯了的羔羊们,追着卜丘部打。

    “中原果然人杰地灵,随便一个小子,都能把胡寇杀的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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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后的事暂且不说,就眼前这一仗,老夫估摸着,有上万名胡寇身死。

    待秋日后,这两群吸血蚂蟥,没余力前往燕州,你的功劳不小。

    可惜了...妖后脑子不好使,把天堑锁奴关,拱手让给胡狗。

    否则把门一关,再派个像样的守将,任恶狗再凶,也无力南下。

    小子,你给我讲一下,中原现在的局势?”

    李欢杀掉最后一名胡寇,往额头上抹一把,手变得红彤彤的。

    “大争之世,门阀林立,群雄四起,正是老前辈,一展身手的好时机。”

    丁不花皮笑肉不笑,懒懒道:“老夫早不是热血少年,你别拿这话哄我,小子你也姓李,和飞将李池是何关系?”

    李欢仔细的思量一番,有把握从老家伙手中逃脱,并且还能将其反杀。

    “飞将乃是家父。”

    丁不花的身体一震,两眼眯成一条线,感慨道:“怪不得...虎父无犬子,不...你比飞将年轻时更优秀,至少比他...懂得机变。”

    李欢淡然一笑道:“你认得家父?”

    “何止是认得,飞将之名威震草原,起码有老夫一半功劳。”

    “老前辈是专业带路人啊...”

    “小子,你别嘲笑老夫,你在草原待二十五年,会比老夫更专业。”

    “那不一定,我没那个兴趣,也没那个机会。

    既然是老相识,老前辈可有兴趣,成为我的带路人。”

    “你?”丁不花紧紧裤带子,脸上浮现追思。

    “前朝亡了,我是无主老鬼,留在这尘世,只为了享受日子。

    我何苦放弃滋润的生活,做你的带路人,就凭你姓李?

    你说出一个理由,看能否打动老夫,对了,别拿大义压人。

    严格上来说,我既不是胡寇,也不是炎族人。

    炎族人的礼义廉耻,对我没用。”

    “牛羊百万,我允许你统治草原,当然只限于胡寇王庭,也就是白月部的地盘。

    那地方太远,而且气候变幻无常,留给你这无根鬼正适合。”

    “你倒是狂妄,八字还没一撇,就要封赏老夫。

    别欺负老夫年迈,我一点也不糊涂,大炎国现在乱的像一锅粥,没个十年八年,别想定鼎。

    你还是先打下一块地盘,再来跟老夫谈条件吧。

    对了,你父亲的事我略知一二...”

    刷!

    李欢面如寒霜,长剑横在丁不花的脖子上:“说!”

    “这才是你的全力,你果然藏拙了,老夫所料不错。

    在乱战之中尚能如此,是一个狠人,你将来的成就,会远迈飞将。”

    李欢抽着长剑,往后一划拉道:“你最好别讲废话,我的耐心有限!”

    “这样才对,年轻人就该锋芒必露,莫要再故深沉。

    你父就是因为太隐忍,才让武帝那小子,当上了皇帝,致使李家险些灭门。”

    丁不花身形一动,浑身软的没骨头,从李欢剑下滑脱,猛退数十步。

    “年轻人,我确实知道一些,你父亲的消息,但现在告诉你,只会害了你,所以...”

    砰!

    李欢如同下山猛虎,扑到丁不花面前,剑如疾风将他的衣服,割成条状泾渭分明。

    丁不花顾不得装啥啥,身形暴起亡命远遁,背后升起一层冷汗。

    直到与李欢拉开十丈远,确定自己在马上,才奋力喊道:“年轻人,天外有天,胡族中也不乏英雄。

    胡族七大部这潭水,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专心经营你的势力,盛夏已至秋日不远,留给你的时间不多。”

    李欢长眸微合,这老家伙真滑溜,不过他应该明白,我想杀他并不难,只可惜又是一个骗子,想得知父亲的消息,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大哥身上。

    “老家伙,在你的狗窝里等着吧,我下次再来,便让七大部,夹着尾巴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