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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绝世一佳人

    例如,陈阿娇就是他用真情去对待的人之一。

    金屋藏娇,一个儿时的玩笑话,却成就一个流传千古的凄美爱情故事。

    陈阿娇任性胡闹,被嫉妒蒙蔽了双眼之后甚至施巫蛊之邪术,祝告鬼神,祸害他人,结果只是废黜其皇后之位,建一座富丽堂皇的长门宫另行安置。

    而且,废黜的主要原因是她婚后十年未能生育出一儿半女。

    即使这样,刘彻对她的关注一点也没有减少,到了“长门买赋”之后,两人的旧情复炽,对阿娇的宠爱一点也不逊于卫皇后。

    此时,他就在长门宫的楼阁之上,遥望远处璀璨的灯光,微笑不语。

    阿娇依傍在他身边,笑着问道:“在想长公主?”

    “我在猜测卫青此刻会是什么心情。”

    “如果他是聪明人,应该是心存感激。”

    “希望他是聪明人,”刘彻轻轻摇头,“但人心不足,人心难测。”

    阿娇突然捂嘴轻笑,“你给卫青套上笼头,那个女人会怎么想?”

    那个女人,指的就是当今皇后卫子夫,阿娇从一开始就是使用这样的称呼,以表示她的轻视和忿恨。

    刘彻不再回答,而是转移话题,“芸儿呢?还未回来?”

    放在音刚落,一个清脆如黄莺的声音远远传来,“父皇,我回来啦。”

    然后,一个洁净精致的女孩儿一蹦一跳地跑了过来。

    刘彻皱着的眉头立即展开了,开心的呵呵而笑。

    “父皇,姑母的婚宴很是热闹。”紧接着,女孩拉着刘彻的手,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这情景,没有皇家的勾心斗角,完全是普通人家的父女之乐。

    也许,这正是刘彻喜欢往长门宫里跑的原因。

    阿娇也笑了,心里又是满足又是遗憾。

    如果自己能生一个儿子,未尝没有机会争一争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

    “芸儿,你姑母有说什么吗?”刘彻宠溺地轻抚着女儿的头发,笑着问道。

    “她说过得很好,让你不要挂念。”

    “就这个?”

    “哦,还送给我不少的东西。”少女挥手让宫女抬进来一个箱子,“叮”的一下打开。

    “这是姑母送的金步摇,咦,这是鲋鮈兄长给我的,叫椰子糖,”少女拈着两块白色的蜜饯,递到父母的面前,“据说来自南越,很好吃的,父皇,阿母,你们尝尝。”

    “鲋鮈是个好孩儿。”阿娇称赞了一句,笑着问道:“看你开心的样子,还见到谁了?”

    少女一时脸飞红霞,支吾不语。

    刘彻一见,更感兴趣,呵呵的笑着说道:“难道是那家好男儿?”

    “没有!”

    少女用力的摇头,但那娇羞的样子已经暴露了一切。

    刘彻与阿娇对望了一眼,然后笑而不语,其实在心里已经隐约的有了一个答案。

    哼,是李敢吗?

    李敢不知道皇帝已经盯上他了,此刻正与朱安世一起,前往赴宴。

    朱安世现在还不是大侠,而是一个刚刚学武有成、新近出道的不良人。

    所谓不良人,指的是那些在坊间走狗斗鸡之辈,他们整日里无所事事,好狠斗勇,虽然没有到为祸乡间的地步,却也为民众所不喜。

    他们大多数人的本性并不坏,有的是各有技艺而不甘心于默默无闻,有的是胸怀志向却找不到舒展的场所。

    当然,也有一些是夸夸其谈、眼高手低之辈。

    李敢很有兴趣,想着自己或许可以从中淘上一把,找到一两个可用之才。

    城西一个僻静的角落有一片小树林,树荫可遮挡天上猛烈的阳光,地面铺满落叶,众人直接坐在地上,连草席都可以省了。

    不良人们就是如此的随意。

    烟霭环绕,用泥土垒起的窑炉里不时窜起一片火焰,空气中阵阵烤肉的香味传来,让人垂涎欲滴。

    “我们有不下二十人呢,个个都有一手好本事。”朱安世得意洋洋的夸耀着。

    他到长安城的时间不长,但凭着一手好武功和豪爽的性格,竟然收了二十多名手下,这绝对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事。

    “兄长!”

    众人见到朱安世,纷纷起身呼唤,一边聊着手上正在准备的事情:

    “刚猎到的野兔和野鸡,还有一些挖到的野薯。”

    “黄忠到南边打酒去了。”

    朱安世乐呵呵的走到了窑炉旁,见到一只兔子刚被烤到外焦里嫩的,立即拿了起来,撕下一条免腿崇敬地递到李敢手中。

    “兄长,我也想吃。”一个稚嫩的童音说道。

    这孩童约七八岁,瘦猴似的,不过眼睛骨碌碌的转动,很是机灵。

    “哦,李季,你二位兄长呢?”朱安世问着话,随手撕下一只兔腿递了过去。

    李季?李敢感觉这名字有点耳熟,不由得暗暗留意。

    “大兄摘野菜去啦,二兄去打猎。”孩童高仰着脸,自豪的说道:“这兔子还是我二兄猎到的。”

    这时,一个声音接口说道:“其他兄长也有帮忙。”

    这是女声,声音软糯糯的,婉转动听,让人有着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李敢顺着声音望了过去,然后一呆。

    只见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正缓缓走过来,她年纪不大,但身材已颇具规模,肌肤胜雪,五官如雕刻出来的精致。

    白色的裙袂在微风中轻轻摆动,从树叶间隙漏下的阳光正映照在她身上,让她仿若从天上跌落凡间的小仙女一般。

    倾城之貌!

    李敢只能用这个名词来形容。

    他见过的美丽女子不在少数,亚朵的娇俏,司马婷儿的文静,赵蝶的直率野蛮,还有晶莹剔透一般的石头儿。

    眼前这女孩年纪却是另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李敢情不自禁的吟出了一首诗:

    “绝世一佳人,遗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倾城倾国易,佳人难再得。”

    这首诗用在眼前这小美人身上,再也贴切不过。

    “好诗!”有人大声称赞道。

    李敢转头一看,只见从远处走来一位男子,他面白无须,皮光肉滑,下巴尖削,相貌略带阴柔。

    “大兄。”少女轻声叫着,快步躲在男子的身后,只敢露出小脑袋,偷偷的瞄着李敢。

    原来她把李敢当作轻浮无行的登徒子了。

    李敢才知自己又盯着别人看,又吟诗作赋的,把小美女吓坏了。

    “嘿嘿,抱歉。”李敢抚着鼻子,老脸红成了一片。

    朱安世一见,笑了笑,轻声安慰道:“小嫣儿,别怕,这位就是我常说的恩人。”

    刚到的男子抚掌而笑,“你的恩人?竟然在长安城里遇上,真是缘分。”

    “那是!”朱安世大笑,洋洋得意的说道:“恩人可不是普通人,而是李敢李校尉。”

    “校尉!”

    男子一声惊呼,然后双眼散射出希冀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