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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进山

    清晨的天空,乌云分裂成朵朵轻云,明亮了起来。

    南斯睁开眼时,家畜在李家小院里欢快地叫着,健壮的小牛犊子在母亲身边欢蹦乱跳。

    “南斯!”

    房门外传来苏小姐喜气洋洋的声音。

    “你快点起来,姐姐要进山发财去咯。”

    真是个死性不改的财迷!

    南斯打着呵欠翻身下来,从窗外看了眼。

    东方天际逐渐大亮,于是,小镇,十字架、结冰的小河、树梢的积雪——所有的东西都在阳光下闪烁。在瘟疫肆虐的前期,这个世界展现出来的,是一副生机勃勃的画面。

    南斯在镜子前穿上长靴,换上皮大衣。

    “哒~”

    门开了。

    仅从那轻巧的脚步声来判断,就知道是李夫人来了。

    南斯回头看过去,她微笑着走进屋,身上一件让人眼睛一亮的粉红T恤,下面是镶着银色亮片的长裙。裙摆底下,微微露出洁白的小脚。

    她像是刚刚睡醒一样,用很懒的声音对他说“早上好”,就像和经常在家中进出的亲人打招呼一样。

    “本以为昨天和你永别了呢。”她温柔地笑道,把手上的一瓶酒放在床头柜,另外还有一副加绒皮手套。

    南斯转过身来,正面看她:“你要舍不得清显就一同回新横滨吧。”

    “说了不,你就别劝我了。”李夫人一边说,一边抚弄着手中的黑色皮手套。她是非常典范的家庭主妇,温驯地站在南斯面前,稍低着脑袋,显得有点腼腆。

    “是给我的吗?”南斯看向她手中的手套。

    “嗯,异兽凶恶,你要拿武器与它们战斗,手部要好好保护才行……”说着说着,李夫人略有些难为情地把脸藏了起来,喃喃地说道:“你把手伸出来,我替你穿上。”

    南斯把两只手伸出去。

    他的手指修长,指骨分明,手背上凸显着青色的血管。

    李夫人把手套替他穿进去,指尖精准地落到每个指洞里,然后转身拿起刚才拿进来的白酒。

    她酌了两杯满满的冷酒,用温柔的语气说:“在进山之前,男人都要喝上一杯践行酒,这是小镇的习俗。来,喝吧,把它喝下去!”

    南斯没有多问什么,把酒喝了下去。

    李夫人脸上微微发红,羞怯地垂下了头。“清显非要跟着你进山,我劝不动,所以请你一定要保护好她,这是我作为母亲最真挚的恳求……”

    说罢,她自己也喝了一杯。

    由于睫眉深黛,她那垂下的眼睛,贴合着杯子的柔软嘴唇,显得更加温顺了。

    如果有可能,南斯真想摁着两位女王以及苏小姐李清显玛莲这几个女人的脑袋来这里看,让她们好好看,好好学,什么才叫一个女人该有的样子。

    “时间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你收拾东西了。”李夫人悄悄地转过身去,“保护好清显,我就这一个要求,请你好好待她……”

    她声音的末尾稍带点颤音。

    关于丈夫,她提都没提一嘴。

    南斯无奈地耸耸肩,这是人家家事,他也不好过问。

    “咕~”

    哆啦A咕在被子里嘲笑他。

    “你敢和女王告状我就扒光你全身的毛,把你烤了给苏小姐吃!”南斯恶狠狠地威胁道。

    “咕!”

    猫头鹰小姐宁死不屈。

    然后它就被南斯按在枕头上,强行被打开了口袋,装了一兜炼药的工具进去。之前用剩下的武器,也都还保存在它体内,必要时能帮得上大忙。

    才刚走到门口的李夫人,好奇地回头看过来:“你可以和这只猫头鹰对话吗?”

    “可以的啊。”南斯笑着答道。

    “女王是谁?”

    “我的boss。”

    “哦。”

    李夫人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能被南斯叫做boss的女人,一定很厉害吧。

    “这猫头鹰很神奇呢,好像个小孩似的,能听懂人说的话。”她用优美的嗓音赞叹道。

    “不要把它当成猫头鹰就觉得正常了。”南斯把哆啦A咕抱起来,放在自己肩膀上,“老实说来,较之猫头鹰,叫她哆啦A咕更恰当。又或者说“特洛伊鹰”。”

    李夫人扬起脸,不解地看着他:“特洛伊鹰?”

    “听过特洛伊木马没?往木马空肚子里偷偷塞入一群武装的士兵,伪装成礼品运进敌方城内。没错,这只猫头鹰,就是以特定目的制作的容器。”

    “真神奇!”

    李夫人眯细眼睛,嘴角漾出惊讶笑意。

    “咕!”

    哆啦A咕明显对“容器”这个解释不满。

    那尖尖的小嘴张开,照着南斯的耳朵啄了过去。

    对于这一人一鹰来说,这样的打闹早已是每日必须要上演的日常,要是哪天没闹,总会有种“今天白过”了的错觉。

    “那么,南斯,”李夫人美丽的眼睛盯住她,非常优美地提高尾音说:“如果我去新横滨,你能雇我当女佣吗?”

    “什么?”

    “我不介意当女佣的。”

    “……我是想让你当老板的。”

    “我对经营公司的事,一点都不擅长,唯一能做的是照顾人。”李夫人笑着说道。

    女佣有苏小姐了啊……南斯拍了拍哆啦A咕的脑袋,无奈道:“从山里回来再说吧。”

    “嗯。”

    李夫人温顺地转身去找小女儿了。

    南斯整理好东西,也走出门,刚来到客厅,就看到穿着黑色紧身皮衣的苏小姐在跳健身操。那水蛇腰摇曳间,释放着色眯眯的风情,被皮衣包裹的凹凸有致的丰满身材异常诱人。

    看到南斯出来,她马上蹦跶了过来。

    咬着唇瓣,秋波荡漾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一副“我超喜欢你”的花痴表情。

    这副姿态是看在钱的份上。

    南斯一把推开她的脸:“只要是我杀的,异兽的皮毛全都给你,所以你就别装了。”

    苏小姐眨了眨眼,歪着脑袋看他,腻声道:“皇帝哥哥……”

    唉~

    南斯默默叹息。

    对于这贪婪的女人,他实在是太熟了。

    “别人打死的,我也尽量帮你争取过来,行了没?”

    一听这话,苏小姐那狐媚脸上,马上荡漾起如花笑靥。

    “啊,皇帝哥哥最棒了!”她双手猛地搂住南斯的脖颈,一边和他贴贴脸,一边呜呜地撒娇:“哀家就知道,整个天底下,就属皇帝哥哥最疼哀家……”

    门口走廊上和小女儿晒太阳的李夫人看到这一幕,脸色顿时变得紧张起来。盯着苏小姐的目光,也是前所未有的警惕惊疑。

    “哈~”

    李清显打了个呵欠。

    作为这个家心思最灵巧的人,她善于从人们的语调、眼神和面部表情的细微差别分辨出人们心中的真实情感。苏小姐那番话,铜臭味占了90%,余下的才是发自真心的对南斯的依赖。

    “清显,你要帮你姐姐。”李夫人揉了揉女儿的头发。

    “哈~”

    李清显又打起了呵欠。

    她穿着一件短上衣,戴着一顶睡帽,脑袋枕在母亲的大腿上。

    粉色的辫发散乱在睡意正浓脸颊上,她眯着眼打盹,嘟哝着说:“姐姐是清显的,谁都抢不走……”

    然后,她细嫩的小胳膊,被南斯一把拽了起来。

    “快点换衣服,不然你在家里等着我回来。”

    “大叔,你真的好讨厌!”

    “苏莎,我们走。”

    “换,我去换!”

    粉毛少女老不情愿地爬起来,慢吞吞地往房间里走回去。

    看她那皱成一团的小脸,真有种让她走两步,就是在要她命的感觉。

    冬日清晨的阳光照进屋檐,廊道上有个空出来的坐垫,南斯抱着哆啦A咕坐下。一边享受着难得的阳光,一边给猫头鹰小姐梳理羽毛,身体暖融融的。

    在他旁边,李夫人把最近十天的报纸摞在膝上,一张张地阅读着。

    看到自以为有趣的消息,她便念给南斯听。

    这样的相处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南斯习以为常,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道:“你念昨天的报纸,其实都是三天前发生的事,网络上早就传遍了。”

    “我又没装电子脑。”李夫人懒懒地说,有点撒娇的感觉。

    “回头送你一个。”

    “不要。”

    “装了会方便很多。”

    “我受不了往脑子里塞一块金属的事情。”李夫人想象着那种异样感,忽然打了个哆嗦,抱着双臂说,“所以我宁愿一辈子当个愚笨落伍的妇人,也不要电子脑……”

    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南斯稍稍侧过视线看她。

    夫人今年大概四十三四,从下巴到脖颈的线条优美得无法形容,可能是由于是马尾发型的关系,完全暴露在空气中的脖颈格外显眼,线条细长优美。

    或许是光线柔和的缘故吧。

    在恰当距离的地方从躺着的角度望去,那线条还飘逸着少女般的风采。

    不愧是能生出一双貌美如花的女儿的女人。

    忽然,夫人凑近他的脸,说道:“如果能打到狼皮,给我留一张。我帮你裁一件狼皮大衣和做一双皮鞋。”

    说完后,不等南斯说话,她晶亮的眼眸投向北边的大山。

    晴空之下,雪山闪闪发亮,阳光将她雪白的脸颊映得正好。

    “苏莎!”

    南斯忽然冲着院子里耍刀热身的苏小姐喊道。

    苏小姐大咧咧地回头:“喊姐姐什么事?”

    “你学学人家怎么当一个贤妻良母行不?”南斯一手指着李夫人,痛心疾首道:“又烟又酒又赌博,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认识你这么个女人!”

    顿时,苏小姐眼里燃起了怒火。

    而李夫人呢,小手掩着嘴唇,背过身去,笑得肩膀都在轻轻颤动。

    李清显换好衣服出门时,恰好看到苏小姐屁股坐在南斯胸口,双腿紧紧夹着他的两侧脸颊,大声骂道:“你个变态***控,今天我就要为民除害——”

    “咕!”

    猫头鹰拍掌似的拍着双翅。

    母亲掌心撑着脸颊,双眸亮晶晶地望着他们打闹,嘴角挂着温柔的笑意。

    少女又忍不住打了个呵欠,心想大人真是莫名其妙的生物。

    ※※※※※

    这天是晴得漂漂亮亮的一天。

    没有像样的风,太阳把雪山照得流光溢彩。

    南斯带着苏莎和李清显出门,走向教堂和大部队会和。

    沿途的一栋栋民居,被积雪压得濒临倒塌。

    白雪挤压发出的嘎渣嘎渣声,撕碎了清冽早春的大气,有些破裂的木梁中还露出了耀眼的新木纹。

    因为瘟疫有蔓延的态势,本就荒凉的小镇,变得更加死寂。

    村子里的人此时或许都在睡着觉,不愿醒来。

    枯瘦的居民也许梦见了饥饿者常梦见的豪华筵席,劳动者也许梦见了轻松和休息。总之大家伙都不愿醒过来,在梦里吃得很饱,而且自由自在。

    教堂静静耸立在雪地上。

    天主神像后面的地面,窗户红帐把光反照在地面的积雪上,看起来像是血。

    “早上好,阿德尔先生。”一个老猎人向迎面走来三人打招呼。

    “早上好。”南斯回道,看他手中的老旧的猎枪,“挂满战勋的一把武器。”

    “哈哈。”

    老猎人不慎珍惜地摸了摸发亮的枪管。

    一头猎犬在他身边跳来跳去,低吠着,一会儿舔舐他的手,一会儿又舔舐他的靴子和枪。

    “喜欢马——就有马;狗——就有狗;打猎——就打猎;耕作——就耕作。”这名叫列文的老猎人咧开嘴,一口烂牙露在空气中,“这才算得是生活啊!多么好呀!”

    “没什么能阻挠你!”南斯微笑着说。

    “阿德尔先生,过来一下。”

    李庭在那边喊道,南斯和老猎人告辞,走到了他那边。

    他一把将南斯拉上车,嘴里嚷道:“快点上车,我们要赶在下雪前到达第一个营地!”

    几分钟后,四辆粗糙的自制农用卡车离开教堂,沿着没有铺砌路面的小路离开镇子的北门。

    凹凸不平的路面,车轮碾过去的时候,弹簧发出轻微的隆隆响声,车上的人也会跟着不停地摇晃身体。

    李庭穿着厚大衣,脖子围着围巾,鸭舌帽拉得低低的。

    有经验的猎人和佣兵在下载的车厢里,喝着度数不低的白酒。

    冬季进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且不论异兽的威胁,就算有经验的猎人都要面临补给和方向迷失两个大问题。然而猎人的家就在山脚下,他们不得不冒险进山。

    至于佣兵嘛……

    生死看淡,有钱就行。

    车队逐渐开进山脚,从南面的山路进山。

    冬日淡淡的阳光像被地底下的黑暗所吞噬,重重叠叠的山峦之间,徒然变得昏暗起来。胸脯是白色的不知名小鸟们在树枝间往来飞跃,灵巧地啄食树上的红色野果。

    “记住了,我们这一趟只要暴食异兽。”李庭手里对讲机,又重复了一遍任务内容,“能抓活的,尽量抓活的;不能活的,一定要即使把它们的血抽取出来,交给南斯。其余阵营的异兽,能不招惹,我们就尽量不要招惹,遇上了也要绕道走,听清楚了没有……”

    听着他上车后的第八遍重复唠叨,南斯朝车厢外看了眼。

    随着海拔缓慢提高,云层比刚才低垂得多,且愈发透出不祥之感。

    几枚形状硕大但很稀薄的雪片乘风款款飘向地面。

    很快又要下雪了。

    越来越明澄的空气,已经露出即将崩溃之态时的紧绷感。

    大家伙都默默握紧了手中的武器,这一趟进山生死未知,但可以预见的是,肯定有很多人是无法活着走出来的。就连对死亡最无惧的佣兵,也会因预感到某种未知的可怕遭遇而战栗。

    南斯赶在卫星信号即将被大山磁场干扰之前,给时崎发了最后一道消息。

    【——我很快就会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