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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上课的我总爱胡思乱想

    随着那道悠扬的上课铃声响起来之后,学生们都已经收拾好心情,开始今天的上课之旅,早读了已经吃完的早餐盒被满满的堆在了垃圾桶里,让人看起来特别的脏乱。

    高三(8)班的教室并不想别的班级那样吵闹,更多的是安静,桌子上的课本已经被换上了这一节课要上的课程,课代表并没有课前带读的好习惯,全班整整齐齐的坐在教室了等待老师的到来。

    随着那道迎接着上课铃之后响起的铃声,郑老师才抱着他的课本,穿着一双灰色的洞洞鞋出现在了学生的视野之中,手中还拿着一个钢化保温杯,里面应该是他在办公室泡好的茶水。

    只见他匆忙的走了起来,将课本放在了讲台上。

    “各位不好意思,来晚了,刚刚肚子不舒服,去厕所放了一个大,所以来晚了。”

    郑老师的话说着特别的轻松,没有因为自己是老师就有不好意的样子,说起来,理所当然,没有丝毫避违。

    对于老师这种因为,高三(8)班的体育生小伙子们都已经习惯了,因为这位年纪年仅三十多岁的光头老师已经带了他们两年了,这一年,也是带他们的第三年,对于这个物理老师的性格,学生们都还是很熟悉的。

    毕竟这家伙没少上课迟到过,每次都有这种各样的理由借口,就好像对象是上课迟到的学生一般,而他们这些坐在这里等他的学生才是那所谓的老师。

    要么是吃错东西肚子不舒服上厕所的,要么是送儿子上学没有来得及赶回来上课,还有一次说是忘了今天有课,上课时间都过一半了,他才被班主任打电话催着来上课。

    这样的老师,可以说是很少见了,但是偏偏就在这个班级,教这个班级的学生高中物理。

    高三十一月份的学习时间可以说已经差不多到了那学校所说的第一轮复习阶段,老师上课也是从头开始,让学生们开始了复习高一高二的知识。

    当然,他们体育班也一样,虽然课程的进度因为他们要体育训练的缘故和其他班级有些跟不上了,但是在老师的安排下,他们没有落下一丝的时间。

    “好,我们来讲课。”

    郑老师和同学们解释一番之后,便准备开始上课,翻开了练习册之后,前者也便低头看向自己的书,一遍又一遍的念着课本上的题目,然后拿起讲台上的粉笔,画图,讲解。

    就是如此,因为他们现在讲的内容,就是联系侧上习题的讲解,这些练习册上的习题,在星期五那天就已经布置下来做了,所以老师也没有再给时间同学们去完成,而是直接讲了起来。

    要是说谁没做,郑老师跟他们这帮学生这么久了,他自己也有一些数的,只是他不想特意的去检查作业,毕竟这些东西,都是靠自己自觉的,你做不做,是你自己的事,老师他管不着。

    很多人还是拿起了自己的红笔,顺着老师的思路去一步一步的看题,做笔记,毕竟现在高三了,总有人会紧张高考的,所以一时之间,教室安静下来了,只有那顺着老师的回答声不时的响起,其他的杂音完全没有出现了。

    现在才刚刚上课,但是有部分人精神却是提不起来,可能是因为太累了的原因大多数人看起来特别的疲惫,也有些人顺着老师的思路认真听课。

    郑老师也是喜欢了这样的课堂,一整节下来,总有人回答他问的问题,但是人数不多,也就那几个好学生,而其他的,不是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就是看着课本发呆。

    体育班,就是一群练体育的小伙子,在整个年级里,也就体育班的平均分最低了,可以说得上是整个年级学习成绩最差的。

    但是体育训练就成了他们成绩差得借口,也有些老师也可以理解,因为体育对于这些体育艺术生来说,确实也很重要,所以在需要训练的时候,他们也不打扰阻挠。

    毕竟不管任何成绩,都是有心人认真学出来的,正如现在的文化科的物理课一样。有些人,看起来无忧无虑,一上课就睡觉,有些人,就算是困了,也在坚持听课,就算瞌睡一个有一个的打着,眼泪也顺着眼角留下,他们也在坚持着。

    然而蒋明浩就是这两种人的结合,他手里拿着一支红笔,看着练习册中他已经写好了的作业,然后在那里入神发呆,并没有因为有些睡意而趴在桌子上睡去,也没有因为紧张高考而认真听课。

    老师在上面已经讲了几题,而他一直都没有听进去,练习册上的做错了的答案依然没有改动,甚至就连他手中的红笔笔尖都没有触碰到纸张半分。

    他现在在幻想,因为刘然莹跟他分手的事,他的内心久久不能安静下来,带有一种不甘,不想放弃。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一句话。

    当我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再也不能拥有。

    带着这种心情,蒋明浩完全不能进入学习的转态,反而一旁的郑涛,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学霸样子,认真的听课做笔记,没有丝毫懈怠。

    蒋明浩自己不听课就算了,他也不想打扰到别人,所以一直都是一个人闷着。

    他开始“检讨”自己,觉得是自己不够优秀的原因吧,可能,有更加优秀的人进入了她的眼里。

    这不免让蒋明浩想起了昨天操场上出现的那个陌生男孩。

    可能,就是他吧。

    蒋明浩总是爱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就是这样开始喜欢写小说的,因为这样子就能把他内心里幻想到的东西写下来,给别人看。

    这才是最快乐的。

    在他的脑海里,总是回想起一个酷酷的人物形象,手握黑切,有着《海贼王》里白胡子的果实能力一般,一拳能将空气击碎,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身复战场,成为世界的救世主。

    只不过,幻想总是那些的装逼帅气,而现实确实真的的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