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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血色浪漫

    初一一和龙漪直接从净沙墟乘坐专机飞到了华夏大西北的雾鲁市,全程三千多公里,飞了两个半小时,到达雾鲁市还是中午。

    唐午萨和赵冲等人住在龙漪安排的一座别墅里。

    乱星神迹距离雾鲁市还有五百多公里,四周全是干燥的大沙漠。

    一听说要进入沙漠,唐午萨等人都带着苦脸,他们跟着初一一吃香喝辣的,已经是百万富翁,平时生活优裕,不再像几年前那么苦苦打拼了,不肯再去受苦。

    初一一压根就不想带他们玩儿,让他们在雾鲁市等着,需要给养和工具,也是通过海事电话联系,还得他们进入沙漠送东西,先期考察不需要他们进入。

    唐午萨觉得很遗憾,他始终都想找机会进入初一一的事业核心,却是没有机会,力哥总算是凭着救下燕妍一命进入初一一的法眼,唐午萨的运气和能力跟力哥都差着一大截,给他机会,多半也是不中用。

    龙漪准备了一辆房车,这个可能是世界上最高的房车,一共有二十四个轮子,都是双轮共用一套车轴,每一个轮胎宽七十二公分,高一米六,相当于一个人那么高。

    车长三十二米,车宽十四米五。

    初一一惊讶地说道:“龙漪,这车能开上公路吗?需要霸占五股车道吧?”

    “当然不能开上公路,还是拆零碎运来就地组装的,只能在沙漠里行驶,也不需要办理牌照。”

    “这车开起来一定很爽。”

    “那当然了,它有两台3800马力的发动机工作,载重量是九十吨,世界上最重的坦克才72吨,坦克的发动机是1800马力。”

    “有必要这么张扬吗?”初一一仰着脸,这款车的高度在五米以上,看上去就像是一座移动大楼,更像是一头怪兽。

    马力大意味着消耗油料多,出发的时候,加满油箱,油料重达六十吨,难怪需要两台发动机。

    龙漪和初一一开车进入沙漠,后面留下唐午萨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说道:“早知道有那么拉风的车子,我们应该积极要求一起去的。”

    唐午萨使劲摇着头说道:“不对劲,很不对劲,鬼枭要跟龙小姐过一过二人世界,他们肯定是早就不打算带我们一起去的,要求再积极都没有用。”

    听到他这么一说,赵冲几个人才醒悟过来,钱金泉对罗元说道:“哥儿们,咱们是不是也该找个女朋友了?”

    “走,看看雾鲁市有漂亮的妹子没有。”

    唐午萨鄙夷地说道:“你们也就那么一点点理想了。”

    “三彩最近膨胀了,小心点遭雷劈,老天爷说过了,当你感觉到自己要飞的时候,就是快要完蛋的时候。”

    “滚,辱骂领导,扣你们五百元。”

    钱金泉几个人的薪水都是通过唐午萨发下来的,就连初一一也不知道这几个货一个月开多少钱。

    听到唐午萨威胁的话,钱金泉几个终于老实了。

    沙漠里没有路,又处处都是路,龙漪开了十几公里就说太颠簸了,比狂风暴雨里面的游艇还颠簸的厉害,将方向盘让给了初一一,她去车后面的卧室里睡觉。

    这辆巨大无比的房车有两间卧室,还是上下两层的,都有十二平米大小,把交通工具当成旅馆的圈子里,拥有这么大的房间简直是奢华,一张床睡三个人还绰绰有余。

    龙漪把自己用安全带固定在床上,除了微微有点颠簸之外,比开车舒服多了,外面是下午,一天里最热的时候,温度达到了六十多度,人在太阳下面,三分钟就能把身体里的汗水蒸发掉,人需要不停地喝水,而且还是含有维生素的补充营养液,单纯的水喝的太多也会让人养料跟不上而脱水,严重的时候一样很要命。

    到了太阳落下之前的那个时间里,龙漪才醒过来,对初一一喊道:“木头,赶紧停车,咱们看落日,沙漠里的落日是最美最美的。”

    车子停了下来,巨大的马达声也没有了,天地之间只有一辆车、两个人。

    “好静,好寂寞啊!”龙漪站在驾驶室里面对着太阳张开双臂,像是要拥抱太阳一样。

    初一一的表情木然,他对沙漠里的风景不是太喜欢,这里太干燥了,远远不如大海迷人,海底世界就是太黑了一些,无论是温度还是湿度,都是人体需要的最佳数值。

    龙漪扛着高像素的摄像机,把沙漠里整个落日的过程全部拍摄下来,然后洋洋得意地发在朋友圈里面,以此炫耀:“我在人类不敢立足的沙漠里,小伙伴们,羡慕嫉妒恨吧?”

    随着太阳落下去,沙漠里的温度开始以身体能感觉到的速度下降,闭上眼睛能真真切切感觉到汗毛孔受到温度的影响而闭合,给人细细痒痒的不适感,皮肤表层温度流失太快,赶紧给自己加衣服保温。

    车内的空调从制冷变成制热,厚度达到三十公分的钣金能有效防热隔冷,凡是有玻璃的窗口都开始关闭,防止漏掉温暖。

    车外有无死角的监控设备,任何长度超过一根手指头的移动物体靠近房车,电脑都会立刻发出警告的声音,因此他们不需要有窗户观察四周的异常。

    初一一亲自下厨,给龙漪炒了一个拉丁鱼子酱,煮了两个半斤重的鲍鱼,还有一道菠菜,每一道食材都是两个人都喜欢的。

    龙漪拿出一瓶法兰西的葡萄酒,她最喜欢红酒,初一一却喜欢五粮液,也是一瓶,龙漪给他倒酒,仅剩两公分就溢满出杯子,说道:“咱们在一起,今天晚上才是最浪漫的,白天温度在零上六十度,晚上到了零下十度,如此巨大的温差,其他地方根本没有,为了浪漫之夜,干一杯。”

    “干。”初一一属于人狠话不多的性格,举杯跟龙漪轻轻一碰,说道:“葡萄酒有一种血色的浪漫,的确是不错的饮料,从营养角度和精神刺激都是最佳的。”

    “那你怎么不喜欢喝葡萄酒?”

    “因为我是男人,要喝就喝最烈的酒,骑乘最快的骏马,征服最强大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