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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杀人偿命

    当天胡惟庸手捧着请罪书。

    以及对马夫家庭补助金钱,布帛,工作来消解这个误会。

    尽管胡惟庸知道这有可能是皇上安排的。

    但是他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再说了,皇上也不会拿这件事动自己。

    为了马夫杀宰相。

    说不过去。

    胡惟庸跪在皇宫外许久,一直等到月色降临。

    才发现有一个小太监匆匆跑来。

    “圣喻。”

    “圣躬安?”

    “朕安。”

    “斯祥丧子之事,朕心甚痛,决定休朝三日,以示哀悼。”

    “但马匹受惊本是意外,斯祥身为宰相怎可当街杀人,视大明律于不顾。”

    “这你可带了个不好的头。”

    “民间有一句话,朕十分喜欢,也十分重视,那就是:”

    “杀人偿命!!!”

    “杀人偿命!!!”

    “钦此。”

    胡惟庸再次叩首:“臣叩谢天恩。”

    小太监传完话,道了下歉离开了,只留下胡惟庸在原地发呆。

    杀人偿命。

    杀人偿命。

    杀人偿命。

    他似乎已经觉得自己的头颅也被扔进臭水沟了。

    仅仅这四个字,就说明皇上有多等不及了。

    朱重八啊朱重八。

    你好狠的心啊,杀了我儿,还要我偿命。

    哈哈哈…

    第二日满城沸腾,甚至有人当街放起来烟花爆竹。

    并不是因为他们多恨胡作为。

    而是京城这上万官员太需要休息了。

    这连续放三天假,简直要爽死了。

    毕竟在以前,每年只有三天假期,分别是……我忘记了…

    而且那三天是分开很久休的。

    像如今这直接休三天,皇宫闭门的情况还是头一次呢。

    这个胡作为死的好啊。

    哈哈哈…

    胡惟庸怎么不生一百个,每天死一个,那么一年都不需要工作了?

    面对京城的繁华沸腾。

    胡府则满府缟素,连门口的灯笼都换成了白色,门口的石狮子挂了白巾,朱漆大门也变成了白色。

    胡惟庸听到外面那些放爆竹烟花的,气的爬在儿子的棺材旁边,哭的死去活来。

    原来朱元璋是这个意思啊。

    我说,这个朱重八怎么会如此好心,为我儿子休朝三日。

    感情是在这三天,让官员开心啊。

    我胡惟庸死了儿子,其他官员开心,啊啊…

    我还没有说理的地方。

    毕竟忙活了大半年,有假期休,谁不高兴啊。

    朱重八,你好狠的心啊。

    你杀人诛心,我儿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你们朱家人啊。

    与此同时……

    宫中,朱元璋与儿子正在大块朵颐着。

    桌子上有蜜汁扒乳猪,刚出生几个月的猪崽子被现杀,褪去毛发,抹上蜂蜜以及秘制酱料腌制三日。

    随后在火坑中闷烤,足足烤了三个时辰,外皮金黄酥脆,肉质鲜嫩可口。

    朱元璋抱着猪肘子就直接吞下,这烤的骨头都可以嚼碎,但是肉质还不老。

    可见烘烤师傅的功底子。

    实际上朱元璋从来没有规定民间不允许吃猪。

    唐朝李家不让吃鲤鱼,导致鲤鱼泛滥成灾,到最后唐朝灭亡时。

    老百姓还不是照样吃鲤鱼。

    他朱元璋出生不太好,深刻了解这一点,你越是不让百姓干嘛,百姓偏偏就干嘛。

    与其管,不如不管。

    “标儿,来尝尝这个猪头肉,香着呢。”

    朱标连忙摇摇头:“太腻了。要少吃。”

    相反对桌子上这道茼蒿炒腊肉情有独钟。

    新鲜的茼蒿去掉根部,只留下鲜美的叶子,洗干净。

    腊肉则是最上等的五花三层,这在黑猪肉上面非常难得。

    黑猪肉天生带一种香气,让人欲罢不能。

    而后世卖的白猪肉,在超市里看色泽红亮,拿回家煮吃了。

    却发现超市里的猪肉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总之就是难吃的不行。

    远远比不过这种土生土养的猪肉,它们的油闻着都是甜的,拿着猪板油熬猪油非常好吃。

    朱标轻轻夹起来一块腊肉,发现肉被煎的微微金黄,色泽发亮,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竟然毫无腥臊之味,也没有肥肉的那种油腻感。

    吃起来甜中带咸,又越嚼越香,配上软塌塌的茼蒿,清爽解腻。

    还带有一点点鸡汤和蒜香的味道,这是拿高汤煮的茼蒿,味道绝对比鸡精吃的香。

    果然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

    朱元璋此时指着盘子中的狗肉:“奴儿干都司抓来的,香着呢。”

    “咱们已经派遣大量的军队和住民前往奴儿干移民,争取在有生之年把原住民全部铲除干净。”

    “一个也不留。”

    “不是赶跑,是一个也不留,这狗肉好着呢,香的很。”

    “这时他们本地的神,他们不吃狗肉,我偏偏让他们杀掉最爱的狗送过来。”

    这时一个先煮后煎的狗肉。

    首先用大料,葱姜蒜,黄酒烹煮两个时辰。

    再将狗肉捞出来,因为这种雪地里抓兔子的老狗,它的肉非常紧实,不小火慢炖根本就嚼不烂。

    煮烂后,将狗肉取出来。

    放在冰窖中冷藏,这一步很有讲究。

    就像蛋炒饭要吃隔夜饭。

    面条和吃大席的剩菜也是,中午煮出来不觉得香。

    可等到晚上放在锅中一热。

    那香味蹭蹭的上来了。

    这狗肉用的也是同样的道理,等到肉冰凉后。

    此时锅中烧热,加凉油,必须是菜籽油,不能是猪油。

    因为会污染狗肉的香味。

    随后加入大料猛炒,炒出香味后,把大料捞出来。

    这时候把切好的狗肉往锅里那么一放。

    “刺啦”一声…

    肉质被热油煎的微微金黄,这时候考验厨师的本事到了。

    因为这个狗肉已经被煮了两个时辰,然后冰冻了一晚上。

    这时候如果功夫不到家,肉肯定是碎的,或者烂成渣渣。

    这样对外观和口感非常不利。

    但是这难不住大厨们,他们在火旺的一瞬间,快速将火压了下去。

    改成中小火,紧接着不能用铲子

    而是用长筷子。

    只见切的薄厚均匀的狗肉在筷子的翻挑下变得金黄诱人。

    然后撒下大蒜,葱末,香菜。

    盐,高汤调味,这个汤不能放多,要不就变成煮的了。

    必须保证外表看起来是干干的,而肉里面却是鲜嫩多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