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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一九三三年

    转眼间,已是一九三三年最后一天了,也就是民国二十二年末。

    这天,华夏皇城根儿的北平城,下着鹅毛大雪,路上的积雪很厚,街道上的行人很少。

    于灏明的道奇车,根本无法在雪地上行走,还是于振铎开的军用吉普车,把于永安和于永泰送进了考场。

    考场上的于永泰,是来生穿越而来的灵魂。

    来生的于永泰,是在大山里,在爷爷和无妄大师的教导下完成的九年义务教育。爷爷去世后,才回到京都文城,结果却碾压大他两岁的哥哥,成为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所以,他另辟蹊径,走进了演艺圈,成为一代影帝。

    前世的中学教育,比来生容易了许多,他轻而易举地名列前茅,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华清大学建筑系。

    父亲于灏明已经因为艺考第一震惊了一次,只是这一次更甚而已。

    最感意外的是宋爱玲,但她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只是拿着永泰落在她那里的画作发了好久的呆。

    在过去的中学生活中,于永泰的转变算是最大的吧。

    变得沉静了的于永泰,甚至是变得还被王祖森揶揄为象个不爱说话的大姑娘了。

    于永泰的变化,快得大得令于灏明夫妇有些措手不及。他们既希望儿子懂事别那么顽皮,又希望儿子能自然成长,皮就皮点吧。总之,于灏明和张秀莺这对爹娘,看到儿子的转变这么大,他们心里还是很有些忧心忡忡,生怕他是心理出了问题。

    虽然说,几年前被绑架的那一次,回来后的于永泰也有很大的变化,但仍然不失为一个正常活泼的男孩子。可自从上了中学,不记得从哪天起,这个活泼的男孩子开始就变得沉默了,沉默得让那个视沉默是金的小漓姑姑都感觉到不爽了,怎么好象于永泰一下子就长大了,那神情却仿佛一下子就变成了第二个小于永平。

    嗯,她不喜欢,她心里的永泰,永远就是那个爱笑爱闹爱动的顽皮小男孩。

    所以,刘漓总是在周末去于府时,刻意地拉着于永泰一起玩,甚至是把他带到她和姐姐刘洚的家,试图让于永泰重新变回去。

    这样一来二去,在所难免地偶尔就会遇到刘洚,也就是把被绑架的于永泰送回来的山口千雪。

    于灏明和于振铎,无论是从身材体型,还是从相貌,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亲哥俩,都遗传了于老爷子的优良基因。

    于振铎的三个儿子,却只有老二于永平安长得和于振铎最象了,仿若年轻时代的于振铎。

    可不知道为什么,刘洚却有些讨厌于永安,因为她多次瞧见他对待董秀的小心翼翼。心说,这哪里象他父亲呀,十足象董秀的小跟班。不,甚至不如一个小跟班。因为董秀根本没把一个小师长的儿子当一回事。

    于永泰的一举一动,尤其是他的神情,特别是开心时的眉飞色舞。改变后的沉静,甚至是阴郁的目光,更是象极了于振铎。

    所以,刘洚的视线依然还是放在于永泰身上,仿佛她就是在看缩小版的于振铎,似乎于永泰在演绎着于振铎的青春脚步。

    这一年,比于永泰大了三岁的于永平,北大毕业后,直接就去了美国哈佛大学继续攻读物理专业。而刘漓却选择了和她姐姐一样的专业,去了日本继续攻读医学博士。

    于永平和刘漓同时出国,这一下子,慌得张秀莺和闵婧秋什么似的,忙着给两个孩子置办行装,尤其是刘漓,根本没用到刘洚操心。

    于永平先刘漓一步,在中秋节之前,因为要准备一项实验提前去了美国。

    而这年的中秋节,刘洚再度离开北平,据说是去某国给一个中东富豪做脑部手术。

    此时的刘洚,用当今的现代说法形容,就好似开了挂的天才神医,用手术刀打开人的脑袋,她甚至都不用细看,就知道病灶在哪儿。

    也只有刘洚自己知道,她不是什么医学天才,她的手术技能那是人堆起来的,加之胆大心细,唯熟而已。她在基地实验室,最多的时候,甚至一天有打开一百多个颅脑,那里面,每一个角落,甚至一丝丝,她闭着眼睛都能知道,哪里是中枢神经,视觉神经,哪里是记忆中枢。说到记忆中枢,可能是她实验最多的,曾经记得,有些支那人,被她打开颅脑又缝合,连续实验着记忆断点。好在她胆子大,望着满实验室的人或者尸体,眨都不会眨眨眼睛的,这也都要感激家族基地的那些教官。那生不如死的三年,彻底把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变成了一个嗜血的魔鬼。

    现在的山口千雪,也只有在做刘洚的时候,在于振铎以及于家人面前,才会感觉自己原来还是个人,还是一个有感情有血有肉的人。

    在去中东前,刘洚去了一次王府井大街的于府辞行。

    此间,她自认为她掩饰得很好,从未让宋爱玲有过疑心。不过,也是她的心理素质极好,她自己也从来不认为她的行为不道德,甚至说,她心底里还有点恩赐予宋爱玲。因为她自认为,于振铎现在是爱她的,没有让于振铎离婚后娶她进门,这已经是莫大的仁慈了。不过,这也是她的身份所需的掩饰罢了。

    总之,于府虽然有些变化,但总体来说,看上去并没有多大的波动。

    这一年,于府除了于永平出国留学,于永泰也考取华清大学建筑系,最大的变数或许也只有于家二少爷于永安了。

    他原本是报考了北大的法律系,想成为大姐那样的一名律师,却在考场上晕倒了,结果是名落孙山。

    但于永安没有继续复读,反而是去了广州,报考黄埔军校,成为了一名预备役军官。

    此时的于永安,却是比中学更加痴迷董秀了。

    要说如今的董秀变化,可能是最大的吧。

    中学时代的董秀,原本有些瘦弱,现在却脱去了稚嫩,抽条成为一个面容和身材都十分姣好的少女,尤其是那对眼睛,总是象汪着眼泪,欲语还休。总之就是,董秀已经出落得如花似玉。

    在于永安心里,董秀象极了红楼梦里的林黛玉,日思夜想,而董秀却一直把他当成她的一个听话的小跟班。

    其实,在董秀的心里,她没看上她们那届的任何一个男生,她心目中的男神其实是已经去了美国的于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