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历史军事 » 忆人独行 » 第二章:仙人传说

第二章:仙人传说

    “传说,世上曾有一位仙人,他在羽化飞升之前在这个世界留下了三样灵宝,这三样宝物的名字叫做天福、天禄、天寿。”

    “其中,天福有治愈顽疾,强健体魄的作用。城中第一富商,王家掌舵人其最宠爱的幼女最近得了怪病。多少医生对这怪病束手无策,还是一个年长的游医想起了天福的传说。这名游医对王老爷提议,悬赏灵物天福!”

    有福对这些神神怪怪的故事挺感兴趣的,听得认真。只是那个牧梁城内的富商家里的事,就不太关心了。

    “三叔,灵物有三种呢。”

    有福提醒道。

    三叔不满道:“急什么?大人说话小孩子别插嘴!”

    有福有点失望,接下来的话没太听进去。

    “总之,我们今天到这林中把灵物天福拿到手,再去王家换取赏钱。赏钱到手,就可以在牧梁城站稳脚跟,很多事也就可以徐徐图之了。”

    “那三叔,三种灵物是什么?还有那天福,只是治病强身么,感觉不是很神奇啊。”

    三叔被问得有些烦躁,道:“问这么多干什么?天福有多神奇你自己试试就知道了,我早就不是打基础的年龄了。至于三种灵物……其实我只知道天禄也在林中,却不知道功效。至于那天寿,我就只知道名字了。”

    有福有些失望,道:“我还以为三叔知道很多嘞。”

    三叔为自己辩驳:“就是那种见多识广的老游医,也就知道天福是什么。你以为三种灵物的消息是谁都知道的吗?三叔我也是年轻时……”

    三叔忽然哑住,有些话还不能说出口。

    有福看出三叔有不想说的话,不再追问。直到三叔自己开口:“我们到幻瘴林海的外围了,从现在开始,看不见的瘴气已经存在我们身边。这种瘴气一旦吸入身体就无药可医,哪怕取来了天福也不行。把我给你准备的东西蒙在脸上。”

    有福从身上抽出一块散发着药味的方巾,就是一张破布,蒙住了口鼻。三叔也是一样。

    “很多人以为幻瘴林海的雾气是看得见的,实际上那是雾气极其浓郁之后才有的现象,整个林海内部都是浓郁到极致的雾气,没有准备的人进入林海只能有去无回。”三叔说道。

    有福听了有点冒冷汗,看不见?那我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吸进去一些?

    三叔补充道:“看得到的一口完蛋,看不到的可以小酌怡情,吸多了一般还可以活两天。”

    有福:“???”

    什么叫做小酌怡情?是不是要在林海入口的道理上写上“小酌怡情,过量伤身”?

    三叔看着一脸懵的有福,笑出了声:“有了我调配的药,林海里面各处都可去的,只要不遇见异种就没什么问题。”

    异种又是什么新设定?

    三叔再次说明:“幻瘴林海中的动物都和外面……不太一样。天福,指的其实就是林海里最危险的异种的血液。而天禄,又恰恰是这种异种的角。”

    有福注意到,三叔提到的这种异种是有角的。

    对于这种异种,三叔心中又复杂的情感。畏惧这种异种强大的力量,庞大的身形,却又被这种异种魅力的外形和华丽的双角深深吸引。

    “那是一种美丽,危险,钟天地之灵气的生物——苍角仙!”

    有福有些惊讶,名字里竟然带着一个仙字?这就可以稍微理解这种生物的不凡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走的路弯弯绕绕,也来到了幻瘴林海边缘。无数粗壮的树木,感觉都生长了不止百年。全都是笔直向上,枝叶茂密的树种,天空被浓密的树冠完全遮蔽。仅仅是来到幻瘴林海外围,天色就改变了,炎热的正午一下变成了阴翳得的黄昏雨后。有福看到,蓝紫色的诡异雾霭缓缓丛林中溢出,缓缓消散。有了三叔的解释,有福清楚这些雾气并不是消失了,而是稀释到肉眼难见的地步。

    难怪人们说幻瘴林海是个不祥的地方,说有人离林子还远远的,却都回到家里就病了,没几天就死了。那些人大概不知道自己进入了小酌怡情,过量三天的范围吧。

    生活在这样环境中的生物,不说是异种谁信?

    叔侄俩终于走进幻瘴林海,有三叔调制的药物,有福虽然身处蓝紫色的雾霭之中,但并没有感到什么不适,呼吸也是通畅的。他注意到,诡异的雾霭依旧在向三叔的口鼻涌去,却在蒙面的布巾周围迅速消失,仿佛是被“吃掉”了。自己这里应该也是一样。

    其实说消失也行,中和说不定更贴切,但有福想不到这么多词语。像这样干脆利落的不见,就像是自己狼吞虎咽时的饭菜一样,忽然就没了。有福觉得用吃掉来形容更好。有福这样想着,忽然有些害怕,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在吃掉雾气吗?

    幻瘴林海,是天然的绝地。很大一部分属于大梁的领土,隔绝了北境与中原。换句话说,如果叔侄笔直穿过幻瘴林海,就可以到达北境肃王的领地。肃王是一位崇尚武力的亲王,虽为长子却镇守北境——肃王是当今陛下的兄长。

    北境与中原因为幻瘴林海几乎隔绝,来往需要绕开幻瘴林海,路途遥远曲折。北境与中原贸易往来极少,连朝廷增兵都很不方便,以至于很多时候,北境与朝廷几乎隔绝,有时甚至断了音讯。与此同时,北境产粮不多,却有更北方的蛮族不断骚扰,可为内忧外患。即便如此,肃王依旧把北境治理的很好。肃王的才能并非只体现在武力或说是军事上。

    要是得知有人可以在幻瘴林海中穿行,相信就连当今陛下都要兴奋不已,这意味着北境与中原终于可以畅快的往来!北境永固不是说说而已。

    三叔清楚自己知道的东西的价值,因此他才有信心给有福某一条好出路。

    有福觉得蓝紫色的雾气更浓郁了。两人不断深入,一旁的树上,有福看到一只拳头大的甲虫,腹部闪烁绿色的光。

    那难道是荧虫?怎么这么大?

    紧接着,一只灰色的“野狗”跑过,速度极快。有福刚反应过来时那东西已经跑到了两人身后,这才看得清到底是什么。

    那东西头上忽然竖起两只长耳朵,回头警惕的看了有福和三叔一眼。三叔抬手射出一支弩箭,惊走了这野狗一样大的兔子。

    “这东西也很危险,后腿用劲时可以掀开一块地皮。而且速度极快,撞起人来一点也不含糊,比得上小野猪。”

    三叔告诉有福刚刚那种大兔的危险。

    “这东西可不止吃草,撞人的时候会顺便撕下来一块肉……以前我与村里的猎人一起进来探索,那人就是被这大兔一口咬到脖子,什么都喊不出来就死了。”

    提起这事,三叔也心有余悸:“还好这兔子胆子小,林子里的异种这兔子估计排不上号。”

    有福感叹,幻瘴林海不愧是绝地,即便无视了诡异的雾霭,里面的异兽也十分可怕。

    “要是这里面有异化的虎豹,那简直……”

    有福想着就禁不住要打哆嗦,真有那样的异化怪物岂不是能一口吃掉半个人?

    “这倒不用担心,这里面有鸟有兔子有虫子老鼠,但从没见过虎豹。这里面最不可以招惹的就是苍角鹿,那种生物的力量和体型堪比战车。尤其是公鹿,一双大角配合一身巨力,我从不怀疑这种怪物可以轻易撞开城门!”

    有福听了戚戚的说:“那天福这种灵物那还有人拿得到?从公鹿头上拿到鹿角,不比虎口拔牙简单吧?”

    或者说还要更难一点,老虎终究是人多些也可能对付得了的东西。一头可以攻城的巨兽异种,多少人都对付不了吧?

    三叔却笑笑:“人贵在有脑子,懂道理。对付野兽,我们猎人有猎人的方法。”接着三叔举起自己的手弩。

    “我今天带的弩箭上淬有剧毒,箭头最前面还藏有毒囊。活物越大,效果越弱,但今天我调整过剂量,一支箭可以麻翻五头老虎,毒死八只豺狼!如果是母的苍角鹿,体型不如公鹿,可以立刻得手,哪怕是公的也最多支撑片刻。”

    有福大喜,有了这样的药物,虎口拔牙有什么难的?拔光它一口虎牙!

    这样想着,不知道为什么有福就想到了胖虎子。以后缠着三叔把药方学来,偷偷麻翻胖虎子,拔他两颗牙!不行,也要全拔光!想着胖虎子哭哭啼啼回家找爹娘的样子,有福就觉得心里畅快!

    这天真又狠毒的想法当然是不会实现的。

    “但苍角鹿栖居之地尚在深处,我们先去一个我踩过点的落脚处,那里生长着克制幻瘴林海雾霭的药物,可以正常休息。”

    走了半天,本就阴暗的幻瘴林海更加阴暗了。

    有福随三叔来到一处开阔地,地上生长着一种针叶小草。三叔燃起一堆篝火后,黑暗中有什么快速逃开了。有福心里后怕时,三叔开始采集地上的针叶草,揉碎后加入一些带进来的药粉,敷在几张布块上。

    “这些明天就可以用了,药方藏在家里,你应该猜得到地方。”

    叔侄两人之间有独特的默契,三叔说出这些话,有福就懂了,也只有有福懂。

    有福却说:“算了吧三叔,我又不认字,还是你亲口告诉我比较好。”

    三叔沉默片刻,道:“等王家这事结束,怎么也得给你找个先生学习一下。”

    有福和三叔吃了些干粮,两人走了很久都有些疲乏了,有福在篝火附近躺下。幻瘴林海中的异兽比起外界野兽更加惧怕火焰,火焰是它们一生未见过的东西。

    “前半夜你休息,后半夜我叫醒你,你要记得添篝火。”

    躺在地上的有福嗯了一声,叔侄两人之间安静下来。

    噼啪的篝火旁,三叔在回忆着什么,时间已经过去挺久了,三叔以为有福已经睡着了。

    “三叔?”

    “你小子怎么还不睡?”

    “三叔,我在想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仙人啊?根本没有人见过仙人不是吗?”

    “你还没见过苍角仙呢,三叔我就见过,再走一天你说不定也能见着了。”

    “那你说世界上的仙人过的是什么日子呢?”

    “如果是仙人的话,应该是什么都不发愁的,过的应该很开心吧。”

    问过这个问题后不久,有福才慢慢进入梦乡。

    醒来时,林子里面已经亮了不少,篝火依旧燃烧。有福刚起身,三叔就睁开了眼睛:

    “该你添柴了。”

    这一晚,三叔烧了四捆柴,有福烧了一捆,然后整个幻瘴林海缓缓亮了起来。

    还是那种阴沉黄昏的亮,但叔侄两个知道,太阳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