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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你会在死前的日子做什么

    翠香楼内,牧梁城诸多青年才俊聚于一间宴厅。

    其中,多是文士,次是商贾,最少的是官员。具体说有王家二少爷王效国这样的,也有牧梁城城主之子。

    这些青年才俊聚集于此,只为一件事……

    这边结束后,王一石就拿到了这场宴会内王效国与诸人谈论的内容,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二哥这是在玩火!看来,自己也要做些准备了。

    王家庄园,日上三竿。有福从床上起来,饥肠辘辘,小鹿在院子里面,在两头母羊的肚皮下大吃特吃。王家送来了几头母羊供小鹿填饱胃口。

    片刻后便有下人送来食物,是精致肥腻的肉食和白米饭。牧梁由于本身就是粮肉产地,所以食物价格低廉,人吃的都很好。

    吃饱喝足,有福难得在起床后仔仔细细洗了把脸,整理了衣装,牵住小鹿就往遇见王依诗的花园走去。刚刚走出,客房区域靠近了花园就迎面撞见一个人,有福脸都黑了。

    “哎呀伯先生,真巧了,你也来散步吗?”

    有福对面,原本笑容如春风拂面的伯先生见到了仇敌侄子,就摆出一张臭脸:“将死之人,竟然还有如此雅兴?也罢,容你快活三天。”说完,气冲冲的走了,心里想着真是败兴。

    有福长出一口气,这位伯先生虽然要杀自己,但并不着急。

    正要继续走,身后又传来波先生得声音:“你站住,你牵着苍角仙干嘛?”

    有福心里埋怨伯先生这个人怎么一惊一乍的,嘴上说着:“口……小鹿生性好动,我带小鹿出门活动活动。”

    “活着的苍角仙十分重要,你要是这三天照顾好它,我杀你时手段就干脆些,要是有什么意外,我杀你时一定用最残酷的手段!好好记住。”

    有福没敢说话,不知道伯先生要是知道,自己牵口粮出来是给口粮放血的会怎么对待自己。

    “既然小人三天后就要死了,把苍角仙交给小人照顾有什么意义呢?”

    “告诉你也无妨,我在偷懒。”

    最直接的回答反而让有福目瞪口呆,大人物也要偷懒吗?

    确定过苍角仙的状态,伯先生也放心了,独自离去。有福却敏锐地察觉,隐蔽处有数个脚步声,跟着伯先生离开了。

    看似一个人,实则不然。

    花园内,几乎空无一人。牧梁城局势紧张,王家有用的人都不在家中,纷纷在牧梁城的王家产业坐镇维护稳定。剩下的人则因为王家住进了伯先生,时刻有犬猎四处游荡巡逻而不敢轻易走出房门。

    所以,此时花园的访客只有有福和王依诗。

    由于缺少人手,王依诗在亲手浇灌花园,有福自然上去帮忙。

    小鹿在花园兜兜转转,最后把目光投向了各种绿叶上,张开大嘴胡吃海喝。忙活了大半天的有福见到这一幕气的头昏。自己辛辛苦苦照顾的花是让你来糟蹋的?于是,一人一鹿再次扭打在一起。

    最后,王依诗把有福拉到一边,笑道:“让他吃嘛,不然养着这些花有什么用?”

    有福很奇怪王依诗的想法,反问:“你浇这些花不是很累吗?可你还是愿意浇这些花,我还以为你很喜欢这些花。”

    “是啊,我喜欢极了!”

    此时的太阳已经变得有些火热,王依诗从一旁抓出一个干干净净的草帽戴在头上。阳光打下的阴影盖住了她的眼睛,光线落在她鼻尖下面,下巴和唇显得明艳可人。

    “可是啊,全天下那么多花呢,谁能把每一朵都喜欢个遍?这些花被人们浇灌照料,只是因为它们在这座院子里扎根生长。如果她生长在野外,她就要像一朵野花一样承受最冷的风雨,最缺水的赤日。”

    “能住进院子里的花很幸运,但天下那么多花,都是脆弱的,一如我,或许都应该……”

    王依诗眼角留下泪水:

    “我讨厌我得了病,要被人照顾一辈子,死前还要害父亲和兄长担心。”

    看着她伤心的样子,有福就觉得心里生出一股气,憋在肚子里。

    “你这么好看,不适合哭的。而且那些生在天地间的小花并不脆弱。”

    “所有花都知道自己开了花会很好看,所以它们努力开花,一旦开了花,每个人都会知道,它们是花,和杂草不一样。”

    “你不要因为自己的病难过了,我觉得心疼,你的父亲和兄长也会心疼。没有人因为你生病才心疼你,好看的你本来就招人心疼啊。”

    王依诗抬头,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的有福心慌。等王依诗忽然笑出来的时候,有福心中明白,自己被耍了!

    “哼~哼!被我骗到了吧?我早就说过了,我不伤心我的病,因为家人们不喜欢那样。”

    这些话让有福面红耳赤,忍不住回避王依诗的眼睛,一方面是因为自己落入了一个简单的陷阱,另一方面在于刚刚自己可是真心实感,却落了个空,自觉有些丢脸。

    “还有啊,你果然是个登徒子,竟然不停地夸我好看,这样调戏我!幸好我慧眼明珠,早就发现了你的真面目!不然真的要被你这种坏人吓住了。”

    三叔的身影在有福身后,看着眼前的年轻男女,眼中充满温和的笑意。被有福看到了却以为在嘲笑自己,有福气愤起来。

    “喂!你转过头来,等等!继续低着头,不准看我。”

    王依诗颐气指使命令道,有福恨的牙痒痒,却始终配合。因为莫名原因难以抗拒。

    下一刻,他朝下的视线里出现了草帽的帽檐,一顶清凉带着一丝幽香的草帽被带到了自己头上。惊讶的抬头,视线被扣歪的草帽遮住了,只能看到王依诗纤细的腰部,和朴素衣裙下一双可爱的绣花鞋。

    “不准抬头,不然我就告诉我爹,让我爹打断你的腿。这顶草帽就送给你了,我王小姐今天还算开心,明天在花园浇花你就带着这个吧。”

    一双小手把草帽往下压了压,带的稳稳地。王依诗转身离去,身形有些摇摆,有福心头一沉,真的不敢再抬头。

    如果在这时候抬头,王依诗以后可能就再也不愿意见到自己了。

    风轻轻的,过了一会,有福才抬头,扶正了帽檐。温馨宁静的花园中,早就没了王依诗的身影。接着他一拍额头,自己忘了将天福交给王依诗了。身蕴天福的小鹿还在对花朵的味道念念不忘,有福拉起拴在小鹿身上的绳子,回到自己的客房,准备第二天再取血。

    王依诗的房间中,一个丫鬟打着哈欠,听到开门声瞬间惊醒:

    “谁!呃,小姐。小姐你怎么从外面回来了?”

    王依诗迈进门槛,脸色明显不太好。

    “小姐,你又犯病了!”

    贴身丫鬟纸鸢大惊失色,王依诗却否认道:“我哪有病,老医仙说了,我只是先天不足,哪能算是病呢?”

    “小姐快快躺下休息,我去找老医仙给你看看。”

    “何必麻烦他老人家呢?他老人家说了,我的病只有天福可以治。”

    把王依诗扶到床上,纸鸢慌慌张张的跑了出去。

    片刻,一苍髯白发的老者,跟着匆匆忙忙的纸鸢走了进来,埋怨道:“小纸鸢那,我这把老骨头怎么跑得了那么快,你就不能慢点吗?”

    纸鸢急嚷嚷道:“怎么能慢?我家小姐又犯病了。”

    “你家小姐的病不能算作是病……算了,我且看看。”

    被称作老医仙的老者缓缓走到王依诗身边,打量了一眼。

    这少女的问题,他清楚得很,世上已无药可医,唯有天福还算得上有用。详说就是这女孩自从降生起,就注定要因为先天不足早晚变成现在这样。且年龄越大症状越明显。她这个年龄这个样子,已经没多久可活了。

    “嗯,气血不足,精神不足,却无药可补和原来一样,这些老夫当然不会看错,只是……”

    老医仙看出,王依诗似乎有些心事。

    “王小姐可是有什么心事?你如今的身体,可经不起真的再生出什么病来。积郁也可成疾啊!”

    纸鸢匆忙表示衷心道:“谁欺负我家小姐了?我要放狗咬他!”

    王依诗咳嗽两声,皱眉道:“纸鸢,不准乱说!”

    一旁仙风道骨的老神仙直接笑了出来:“小纸鸢,我觉得要是把你的活泼分出来一半,你家小姐的状态应该能好上不少。”

    纸鸢听了,在地板上先蹲后躺,大字摆开身体,一脸决意道:“老神仙是要从我身上取药引子吗?那就来吧!”

    老神仙哈哈大笑,王依诗只觉得丢脸,嗔道:“你这死丫鬟赶快起来!不知道老神仙是逗你玩的吗?”

    老神仙也说道:“我只是个老郎中,又不是神仙,怎么能更改两个人的命数?再仔细想想,这种事恐怕连真神仙也不行呢。毕竟神仙也看不破命数。比如传说中的最后一位飞仙鹿缘,也不会料到他的后人几乎灭绝,皇朝也已经更易。”

    眼前这位老神仙似乎曾经是个隐士,知道许多秘闻,说得出千年前的古事,医术上更是无比神奇。自打出山以来不足一年,名声已经传遍天下,如今坐诊牧梁城,但凡医馆开门,患者络绎不绝。凡他看过一眼,药到病除不说,还不收半点费用——凡消耗的物料都由王家出了。

    这老神仙也是因此有的这个称号。他出山半年,只对两个人叹气。一个是当朝皇帝,一个是眼前的王依诗。前者,老神仙从未和任何人提过,后者,牧梁城倒是人尽皆知。连老神仙都看不好的病,那就是命不好吧。

    “王小姐可不要瞒着老夫,医者父母心。实不相瞒,王小姐类似的病人我也见过,老夫救不了他们,心里惭愧。这次见到王小姐,多的不说,帮王小姐你得到一段健康的生活还是可行的。”

    老神仙是实实在在的善人,他都这样说,王小姐也不再隐瞒。

    “老神仙,实不相瞒……纸鸢,你出去一下。”

    纸鸢:“???”

    “小姐你这是干嘛,你还有跟我纸鸢都不能说的事吗?”

    眼见一主一仆可能要拌起嘴来,老神仙劝道:

    “小纸鸢,你家小姐既然这样说了,你就当让着你家小姐好吗?老神仙我回头给你讲故事。”

    纸鸢听到老神仙可以给自己讲故事,眼前一亮,反复跟老神仙确定过后,开开心心的出了房间。

    老神仙又对王依诗说:“你的这个小丫鬟,放在别家肯定过不好,放在你这刚好给你解闷。这才叫好命,你这丫头虽然生的好,可却有这样的毛病,老夫我是说不出你命好这样的话来。”

    “你有什么心事,现在可以说了吧?”

    王依诗思索片刻,坦言道:“我在花园里遇到一个古怪的男子,他有点呆,有点怪,还有点……”

    王依诗将这两日白日发生的事一五一十说出来。

    “虽说如此,想到不多久我就要死去,就觉得对不起与他的约定,心里总闷闷的。”

    听了王依诗的讲述,老神仙脸上的表情有些难以描述,总的说还是欣喜的。

    “王小姐,你难道以为自己活不过三天吗?怎么说都是那臭小子先死啊。”

    对啊,是自己忘了,他才是要早死的,王依诗想。可自己的心情依旧沉重,而且,老神仙的措辞有些怪怪的。

    “是我想差了,可老神仙你为什么把他叫做臭小子呢?”

    老神仙吹胡子瞪眼:“他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子,害的王小姐你这样的姑娘发愁,皇上来了他都是个臭小子!”

    “他若是一味心药,老夫我就想想办法护他一命!”

    “老神仙难道是要从他身上找什么药引子吗?”

    “王小姐你要是学你家丫鬟,我可真的没药治了。”

    “老神仙,依诗哄你开心呢,对了,他还骗我说他带着的那头鹿是就是天福呢。”

    老神仙一愣,这小子!说的不一定是假话。

    “王小姐,那小子说不定带来的是真的天福,这两天应该就有消息了。”

    愿意相信老神仙的话的王依诗跟着一愣,自己真的有救了?

    老神仙说的,会是什么样的消息?

    那王依诗的贴身丫鬟纸鸢离开王依诗的闺房后,便和其他同龄丫鬟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讨论今天的事情。

    “小姐肯定有事瞒着我,气死我了。”

    其余丫鬟笑道:“你一个下人,真把自己当成王家的女儿,小姐的亲姐妹啦?主人的私事,我们这些下人可不该多管。”

    纸鸢气鼓鼓道:“我知道我是下人,可小姐以前从来不会这样吗!我就是觉得难过。”

    想了想,纸鸢真的不甘心。

    “明天起,我要偷偷跟着小姐,看看小姐究竟有什么事瞒着我!”

    觉得这会小姐什么话都应该和老神仙说完了,纸鸢起身,准备回去找王依诗去。等她走后,其余丫鬟继续道:

    “你们看看她的样子,到现在都拎不清。”

    “虽然老爷少爷都要觉得她跟着小姐能哄小姐开心,但只要她照顾小姐有一点纰漏,下场绝不会好看了。”

    “等她吃了亏,就要清楚自己只是个丫鬟了,我们看戏就好。”

    次日,老神仙的医馆前,两名犬猎带着一个浑身是伤,皮焦肉烂的同僚求治。知道其中缘由的老神仙没给他们摆好脸色。两名犬猎其中一人凶悍道:“老头,你要是医不好小心你人头不保!”

    另一人呵止同伴,乞求道:“老神仙,我们都知道你医术高超,求你救救我这位兄弟吧,他死里逃生实在不易,求你怜悯这一条性命!”

    老神仙沉默片刻,叫这两人将伤者带进医馆。

    等到老神仙再出来,一个时辰已经过了。

    两名犬猎到没有了进门时的模样,说到底,整个牧梁城谁不尊敬老神仙?尤其是犬猎这种脑袋别在裤腰上的人,恨不得给老神仙造像朝拜,危急关头说不定可以借来一丝保命的神力!

    两人刚露面时,不过是一个吓唬,一个维护,害怕老神仙不给自己的同伴医治而已。

    老神仙道:“我不会拒绝医治伤者,只是你们的行为实在让我难过。”

    两名犬猎惶恐到:“是我二人做过了!”

    老神仙摇摇头:“你们做的我尚可理解,可那名伤者浑身都是烧伤,体内还有脏腑与筋骨的损伤,我猜得出他这些伤是怎么来的。你们犬猎营好狠的心!”

    “大火焚烧幻瘴林海,强行为北境开放进军路线。抛弃受伤的同僚,你们知道吗?他身上沾着的有别人的人皮!也有马皮!火焰中是怎样一副地狱图画!”

    “老夫虽然会为各位治疗,但会收取完整的费用!三日后他伤情稳定,你们犬猎来拿钱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