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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少年

    说来很奇特,张宇所在的这一个部落是九黎部落中一个极小的分支,已经属于边缘化了。他所在的位置是最为接近九州之地的,但是却恪守规矩,始终不曾越界一步,没有一个人走出过祖地,不曾进入神州之地,依旧对九州之地抱有莫大的敌意,不愿意同他们去交流学习。反而是那些九黎部落中的精锐,嫡系,大部落,早已经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规矩扫进垃圾桶里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走出去求仙问道呢!

    人类经过三皇五帝之治,仙魔之战,异族大战早已经大兴,气运之旺盛犹如黄河决堤一般,连绵不绝,滔滔不尽。再加上各路天才成成就神仙之境,人族之中传下道统,使得如今的人族不说是高手如云,但也在万族之中占据了极高的地位。

    特别是各大宗门,在三皇五帝之时更是发展万族下低级人族,借助人皇之势成长也成我中等生灵,影响力非同凡响。如今的人族可谓是修仙之风鼎盛,武学之风弥漫,哪怕是所在的这等偏远地区都有所耳闻。

    所以他当然要走出去啦!

    幸好,他如今所在的这个部落极为的弱小,不敢走进十万大山深处,一直都是处于外围边缘地带。所以,走出去对他来说应该并不困难。

    他身负人蛮族的杂血统,体力虽然比不上自家的蛮族族族人,但是若较之九州之地常人却又强大了不少。

    这十万大山在九州之地还有一个名称,那就是北疆之地,多是毒蛇猛兽,瘴气横行,沼泽之地密布,加之这里灵气又稀少,煞气弥漫,所以甚少有人来此处。

    倒也是安全的地方,外人不经常来这里,不过妖兽潮有事会发生,有一些石墙安全些。

    不过曾经听族中的老人们提起过,在这一片连绵不绝的大山之中,曾经也生活着一群有神通神道强者,被称作为蛮巫族蛮神。他们能够呼风唤雨,捉星拿月,拥有着改天换地的本事,是他们先祖的蛮族之王母族。

    村中至今还有这一个身穿铠甲,手提大斧三米雕像,一共八位,每一个都看上去面目狰狞,极为的强壮,有的是脚踏山河,夸骑蛮象,还有的是身北大山,手托两座大山,总之都是力大无比的,每年都会举行一场祭典来祭祀他们。

    不过他们可没有想过进十万大山深处去找那一群所谓的母族,张宇心中清楚地知道,里面危险随处可见,每个蛮族都是骄傲的很,别说自己只是一个血脉薄弱的人族,就算是当年的蛮王之子都得不到他们的承认,自己若是去了也只是自取其辱。

    还不如自己逍遥,在这个部落很是快活,没有人打扰,在这里修炼需要大量血肉,来补充自己能量。

    就算自己想去,更何况自己还去不了!那里面的危险可是连部落最强的人都不敢踏入。

    自己的身份是,族长二公子,虽然是杂血统,每人看的起自己,也是衣食无忧,就是功法低级。不过命运无常,自己运气用完了,只能去大山里了,在最外围生活了,哎!

    这十万大山之中危险重重,越往里面走危险越多,就单单是那些障气就可以将自己毒死几万遍。他前身之时读过不少的网络小说,清楚地记得,蛮族的那一群家伙是只知道修炼肉身,依靠神通的莽夫,不明天时,不懂天数的肌肉汉,他可不想变得跟他们一样。

    “哧!“

    “嘶拉!“

    “这个地方也太原始了,连最基本的铁石都不会用吗?“张宇口中咕哝道。他心中可是充满了不少怨气,这个大荒之中的路也太难走了,随随便便一棵草都可以长得比他还高,任何一棵树都让他汗颜,简直都快比得上一栋大楼了。更重要的是,他只穿着一块兽皮,里面什么内衣都没穿,实在是让他很不习惯,不少的草叶掠过他身体之时,总让他感觉到一阵的不舒服。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因为得罪了那个大公子被赶出来之后,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只有一把破破烂烂的石刀,就连破草劈滕都是难以为继,憋屈的他想要吐血。就这还是半路上捡到的石头磨成的,惹谁不好,非得和他抢女人。

    照这样下去何时才能走出去呀?说不定自己,半路挂了

    “沙沙!“

    王子文每一步都走得很是艰难,这里的障碍物又多,而且许多的植物还特别的危险,他屡次反复搜索原主人的记忆,才能避开一次又一次的危险,否则的活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噗!“

    路边一朵娇艳的鲜花突然啵的一声绽放开来,五彩斑斓,晶莹剔透的花瓣格外的美丽,每一朵都极为炫目,从中喷出一股五颜六色的气体,香气怡人。

    在其身旁没有任何植物,这种植物很危险这是直觉,看着这这话有毒。

    “走!“

    王子文的身躯迅捷如同一只猿猴,迅速地跳到了一旁,险之又险的避开了这股气体。双手捂着自已的口鼻,生怕沾染上一点花粉香气,对它避之如蛇蝎。

    果然小说里是真的,自己之前以为那些是故事,现在看来,是真实的,还有一个月就是十四了,自己那个被封印的东西应该可以解放了,那个神秘的女子,好像是轮回大道主人。

    非得让自己体验十四年,还不能帮他,只能灵魂在他身体里体验他带了的痛苦,要不然自己大学学的一些方法,早就用起来,飞的他死掉自己猜继承身体。

    果然是锻炼,感觉身体还有点不适应。

    这是记忆全部回吸收完,这一朵花的确比蛇蝎还要毒,它喷出来的那一股香气含有剧毒,就连石头都可以融化掉。这是他从原主人的记忆之中得到的。

    “喳喳!“

    “喳喳!“

    头顶之上传来一道道清脆悦耳的鸟声,张宇抬头一看,顿时便发现了一棵巨树之上停着几只娇小可爱的画眉鸟,灵动的双眼很是有神,就像是真的很有智慧一般。

    。。。。我操,连画眉也成精来,只见,飞快的飞了过来。

    “嗖!犹如利剑一般,向着自己飞来。“

    看见这种东西张宇二话不说拔腿就跑。能够在这个原始大荒之中活下来的生灵,可没有什么人畜无害的。不要以为这里的植物才是最危险的,其实更可怕的是那些动物,他们一旦爆发出来,恐怖的凶残程度让人不敢想象。

    还是赶紧赶路为妙!

    这种画眉,叫走箭风鸟一种低级妖兽,飞起瞬间快,只要躲过去,基本上可以杀了他们,防御极低,只有开始速度快,剩下时间要回复体力,正因为致命一击必杀,才是许多人和妖兽的小克星,毕竟体积小,看不见。

    这里不愧是远古的神话时代!虽然这一片大荒之中他还没有看到什么高达数万丈的巨岳,但是千丈高的山岭却是随处可见,每一座都比他前世之时看到的名山大岳都要巍峨嶙峋,有的风景秀美,有的陡峭悬空,都是极为的不凡。

    一连在这种大荒之地行走了数十日,他可算是走出了这片原始的老林。回头望去,这是一片古木参天,绿树成荫,山峦跌宕起伏,碧木连接青天,微风轻轻拂来,从大荒之中捎来了一道又一道的猿啼虎啸之音。

    此时想吟诗一首,一表心情。

    重山数十万里,万丈高树木。

    深山一月无尽头,一句卧槽走四月。妙哉,我果然有才华

    “也许有一天我还会回来的。但不是以今天这种形式,我会以君临天下的姿态征服这里!

    尔等等我君临天下

    必将伐之

    以开一条路

    在大树上刻了一行字,一表达出来心情,留言张宇。

    张宇在自己心中暗暗的发誓的。这里是原主人的耻辱之地,也是自己的。如果不了解这一番因果,自己根本就没有机会最强者的巅峰,心中更是不安。。。。。。。

    “咦?“

    走出这一片大荒之时,他居然发现外面有一层薄薄的光幕,莹光灿灿,似乎就像是水银构筑完全,上面还有无数的大道符文,很是玄奥艰涩。

    “这些是什么文字?我怎么全然不认识!“

    张宇心中很是奇怪,这一片光幕是他没有听说过的,原主的记忆之中也从来就没有这种东西,以前似乎所有人都可以随意进出这一片蛮荒丛林,什么时候有了这种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