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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您的外挂已经上线!

    “查!给我狠狠的查!你们这么多人是干什么吃的,竟然连一点东西都查不到!”

    城安警察局,局长张振此时正愁眉不展,步履急促地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走来走去。

    一夜之间,四条人命案子啊!

    “局长,查到了!犯罪嫌疑人确认为李成,目前行踪不定!”

    ……

    叮铃铃!

    叮铃铃!

    “您好,城安警察局,请问有什么能帮到您的吗?”

    “姓名:李成。罪行:连犯四条命案。地点:摩天大厦。速来…过时不候!”

    嘟嘟!

    ……

    摩天大厦楼顶。

    李成放下手机,神色恍惚地望向下方奔流不息的车辆人群,恍惚中透露着一丝羡慕。

    “别动!别动!”不多时,20几名手持武器的特警从楼梯处破门而入,手里的枪支齐齐对准站在阳台边上的李成。

    李成神色自若,依旧自顾自的盯着下方的车辆人群,头也没回。

    张振有些不可思议:“你就是李成?”

    李成轻叹了口气:“我是!”

    张振点点头,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你为何杀人?”

    “因为该杀,所以杀了!”

    “报警电话是你打的吗?为什么?”

    李成:“是我,不为什么,只不过是一个罪犯自欺欺人的自赎罢了。”

    张振大吼:“既然你有罪,那你站在这干什么?还不跟我过去局里认罪!”

    这次李成没有回答,只是把手上的烟放到嘴边,深深地吸了一大口,又轻轻地吐出来,眼神古井无波,依旧盯着下方川流不息的车辆人群。

    “其实,你还可以回头的。”沉默了许久,张振再次说道,只是言语中明显带着一丝不确信。

    “回头?呵呵…”李成嘴角带笑,转过身去望向身后的十几位特警。随后身子一仰,重重的从楼顶摔了下去。

    “不要!”张振大喊着冲了过来,面对他的,是李成那快速下落的笑脸。

    落下的一瞬间,李成仿佛又看到了年轻的自己,确切说是十年前的自己。

    那时候的自己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父亲与母亲虽然有些时候不怎么和睦,但是那个家却是唯一能给他温暖的地方。

    父亲是一个赌石爱好者,平常业余的时候总爱去一些稀奇的古玩市场赌卖石头,因为瘾并不大,即使是输也伤不了根本,母亲也任之由之而去。

    可是事情在十年前那天就变了。

    李成到现在还记得,十日前的那一个下午,父亲高兴地向一家人宣布:他打算做一件大事,和一个老朋友合伙做一笔生意,共同筹资买一块2000万巨资的石头。

    据父亲说:那块石头是他朋友从外国搞来的好货,绝对的好货!本来要以5000万的价格公开出售,

    但父亲朋友却对父亲说:这块石头他完全可以做主,以2000万的价格做内部出售,同时还表示愿意与父亲共同买下这块巨石…。

    一刀穷,一刀富。

    父亲从那天起就一直处于亢奋状态,四处走亲串友借钱,最后零零散散才借了50多万,这远远不够,父亲又把房子车子做抵押,在银行筹集了450万,这也还是远远不够。

    父亲当时就想放弃。

    这个时候父亲的老朋友又出现了,他示意父亲去找一个人借钱,并说那个人是他的一个好友,去找他借钱完全不用利息。

    父亲闻言很是高兴,就急匆匆的和那个朋友去了…后面发生什么事情李成就不知道了,他唯一知道的是第二天晚上一伙人冲进家里抓走了喝得醉醺醺的父亲。

    那个带头的就是那个父亲所谓的好朋友,他和母亲也被赶出了那套房子,母子二人就这样在外面过起了流浪生活。

    半年后,母亲因为承受不住还债的压力,选择去和父亲离婚,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母亲,据说后面是重新改嫁了。

    为了生存,李成不得不在社会上流荡,他给人拉过车,跑过腿,送过饭,接送过快递…每天都在都在努力工作中度过,数十年如一日…

    转眼十几年过去,他现在已经22岁了,十几年的打拼也让他终于有所成就,当上了一家公司的主管,算是走到了社会的中层。

    本来接下来的生活也是不错的,可就在上个星期他突然又遇见了那伙抓走父亲的人,还有父亲那个所谓的朋友以及两个供货商。

    他们当时正在坐在一起喝酒庆祝,说又骗了谁谁谁…赚了多少多少钱…旁边还放着一块巨石,孤零零的。

    他们全都是一伙的,串通在一起做着各种诈骗。

    这下他一听顿时明白了。原来十几年前父亲就是中了这些人的圈套,原来当时父亲借的钱是高利贷,买的石头更是假的石头……

    想到就是这些人让自己家破人亡,使自己小小年纪不得不在这社会上摸爬滚打来养活自己,风雨兼程数十年如一日,李成当即怒火中烧,下定决心要报复。

    但这些人也不愧是做那违心的生意的行家,警戒性很高,一直没给他瞅到机会机会下手。

    这一等便是一个多星期,一直到昨天晚上终于给李成逮住了机会。

    成功将四人手刃之后,李成的眼中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仿徨,这种仿徨,哪怕是十年前最孤苦无依的时候也不曾有的。

    大仇得报,理应高兴,可是,为何会突然觉得人生如此迷茫?

    呵!

    那还有甚么人生呢?

    十年前如此,现在亦是如此!他只不过是一个不配谈人生的弱小可怜虫罢了。

    记忆如潮水般涌进李成的脑海,眼角淌过泪水,回想起这几年的辛酸,李成的眼睛永远的闭上。

    “若有来生……”

    砰!

    “啊?!有人跳楼了!”

    ………

    大唐岭南。

    “嗷~呜~!”

    夜色笼罩下的小河村静谧无比,山林中不时传来群狼的长嚎,声震四野,听了令人毛骨悚然,家家户户紧闭门窗,对这些凶猛兽禽充满了警惕。

    黑夜,吞没了整个小河村,只有村东头老李家那还有点点星光。老李家门口,李二丫焦急地在地面上不停的打转。

    一张长期因为营养不良而略显蜡黄的小脸蛋满是苍白,焦急中小眼睛不时向村口望去,嘴里也在不停的呢喃自语。

    仔细听去,好像是在不停的呼唤:“阿哥~阿哥,快些回来吧”。

    “沙沙~”

    风,夹杂着丝丝凉凉的江雾,肆意地吹刮着小丫头的脸庞,小丫头的脸色更加苍白了。风又卷起小丫头的袖摆,在空中肆意飞扬。

    她和往常一样形单影只,静静的地坐在任何人都注意不到的角落里,期待着希望中的人儿。

    刷刷刷!

    小河村村口传来树林的响动声,就像是野兽在其中匍匐,李二丫抬头望去,只见一个踉踉跄跄的身影正从那林中徘徊而来。

    蓬头垢面,脏污的长发,脏污的外衣,脏污的赤膊,脏污的短裤,一身粗布麻衣,还有那满脸的泥泞都在彰显着那人狼狈不堪。

    看到这如鬼影一般的熟悉身影,小丫头顿时热泪盈眶:

    “阿哥?是阿哥,阿哥~二丫在这里呢~”

    “呜呜~”

    “阿哥~你终于回来了~你还是要二丫的…二家以后再也不惹你生气了,你不要再走了好吗?”长久孤立无助的压抑瞬间爆发出来,李二丫顿时哭成了一个泪人儿。

    李二丫哭着跑着到了李成面前,然后重重地扑在那李成的怀里。两只小手紧紧抓住李成那脏乱的衣襟,一张小脸上满是慌乱。

    “你是孟婆吗?”李成恍惚。

    我不是死了吗?这里又是哪里?难道这就是地府吗?

    “阿哥~你不认识二丫了吗?”

    “你是不是真的不要二丫了?”

    “二丫…二丫…呜呜…”

    见到李成一副不认识自己的模样,小丫头脸上的泪痕更深了。

    以前的阿哥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不理她的。

    小丫头的声音甜甜的,糯糯的,又带着几丝胆怯,让人听着心生怜悯。

    看着这么可怜的熟悉人儿这副令人怜悯的模样,李成陷入深深的思索之中。

    “我是谁?”

    “我应当是李成。”

    “这个小丫头又是谁?”

    “我又在干什么?”

    “我明明不认识眼前的这个人儿,但是…但是眼前这丫头真的好熟悉。”

    “难道是我上辈子认识的?”

    不等李成想明白这些,他只感觉脑壳一痛,随后整个人就轰然倒地,竟是昏死过去了。

    ………

    “嗯?这是哪?”

    李成再次醒来已是第二天中午。

    刚醒来不久,李成直感觉头痛欲裂,刚试着动了一下手,却是惊到了靠在身边的小丫头。

    “阿哥?阿哥你终于醒了呀!”

    小丫头用手揉着眼睛,然后睁大了宝石般的眼睛,眉开眼笑地说道:

    “二丫绝对没有睡着,二丫听张婶的话一直在这里守着阿哥哩…

    二丫…二丫只是不小心把眼睛闭着了,对!就是把眼睛闭着了。”

    不知为何,这个在床边不停手舞足蹈的小丫头让李成感觉有些熟悉,他有些不确定的道:

    “二丫?你是二丫?”

    “嗯嗯!”

    “耶~阿哥叫我了哩!”

    小丫头一下子喜上眉梢,使劲地对着李成点了点头,然后双手紧紧抱着李成的一条手臂欢呼。

    “是是是,你是我的好二丫,阿哥想起你来了。”李成无奈地看着这个小丫头,用另一只手抚了抚小丫头的背,轻声细语安慰着。

    不难看出这个小丫头以前的日子是多么的艰难,就算比之当初的自己也不逞多让。

    “二丫,我的好妹妹,先放开阿哥,待阿哥去打些水来,洗漱一番再来和你玩好吗?”

    “嗯嗯~二丫听阿哥的。”

    “……”

    经过这次的昏迷,李成已经完全接纳了前身的记忆。

    前身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百姓,平时总是脑袋缺一根筋的,他成为了人们眼中的呆愣二傻子。

    因为本身人品还不错,不仅没遭到疏远,反而得到了村里人的赞赏,这次是因为村里实在是揭不开锅了,所以和村里人出去打猎。

    不幸的是遇到狼群,从而光荣的挂了彩,最终在村民们把尸体投到乱葬岗的时候,被现在的李成顺利的接盘。

    这不是穿越,不过也不是重生,而是两世的记忆在此刻完美融合复苏了。

    花非花,物非物,花亦是花,物亦是物。

    这样的记忆复苏,李成依稀记得在他五岁那年好像也发生过一次,但不知何故又再度沉睡下去,并且还因为那次不完美的苏醒而伤到了根基。

    顾而,出现在在人们眼中的就是一直脑袋缺一根筋的李成。

    眼前这个小丫头叫做李二丫,是李成的小妹,今年十岁,马上十一岁。

    也就是说,再过不到一年,这个小丫头就要取大名了,也就是将要成为一个待嫁闺中的黄花大闺女。

    看到小丫头这个样子,李成直感到一阵揪心。

    她这样小的年纪,若是在后世,只要不是遇上自己那样倒霉的事情,哪个父母不是把她们捧在手心里使劲的宠爱?

    在李成的上面还有一个姐姐婉娘,比李成大两岁,已是17岁,因为和李母去到远处的城里做工而久久未归。

    父亲李术,在李成五岁那年被迫参兵,最后战死沙场,留下孤苦伶仃的李母带着三个孩子艰苦度日。

    再加上李父刚死不久,李成又突然像缺了一根经似的变得疯疯傻傻的,这无疑是无形中给这个饱受苦难的家庭再添负担,雪上加霜。

    虽然这个家的处境很是不好,但李成却是很满意,或许上辈子欠缺的亲情,这辈子自己会拥有吧?

    呵!

    这么奢侈的亲情,我竟然也会有…

    李母与婉娘这次去城里还有一个目的,准备给李成说个媒,找过妻子然后传宗接代,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这在李成看来这是不现实的,不说现在这个地理位置是在岭南一带,就说他家现在已经揭不开锅了,没有哪家父母愿意把自家的子女往火坑里推。

    哪怕是在唐朝也不行,李母这次注定要无功而返。

    想到这些,李成刚苏醒过来的郁闷也就不存在了,包办婚姻是这个时代最普遍的现象。

    但作为红旗下长大的新一代社会接班人,李成可不想一苏醒过来就有一个百八十斤的胖纸笑眯眯的跟自己说:“我是你的妻子,我要和你相守一生…”这种惊悚的话。

    若真是这样,那还不如找一块豆腐撞死算了,没准还能再次重新开始。

    “嗯嗯!阿哥继续歇着吧,打水的事交给二丫来就行,我马上就回来。”

    二丫放开李成的手,然后就风风火火的去前院取水了。

    “这妮子,真不让人省心呐!”

    二丫走后,李成苦笑。

    活动了一下身上皮肉筋骨,然后起身,随便找了个木凳坐着,二郎腿一翘,开始琢磨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在古代无外乎几条大路可走,做官,入伍从军,经商,还有就是做地主。

    “做官?这个不行,太累了,太危险了。”李成瞬间把自己萌发的这个想法给扼杀。

    纵然现在已经是大唐开朝初中期,天下军阀混乱已经被平下,做官的风险小了很多。

    但是官场如风,伴君如虎,君不见,从古至今能有几个官员是能好好安享晚年的,稍微荡起一点政治涟漪都能要了人的命。

    “入伍?不行,这个更危险…”李成更是想都没想就把入伍从军淘汰出场。

    战场上虽然没有人情世故,更不会有战友在背后玩阴的,但那一刀刀的真枪实弹可都是要人命的玩意儿,稍不注意就壮烈牺牲了,这比做官还危险。

    经商在李成看来这不失为一个好路子。在这个仕农工商的封建社会背景之下,商人虽然地位低贱,是被人所不齿的职业。但不可否认,商人却也是活得比较滋润的,其奢侈程度虽然比不上那些王公贵族,但也不是一般的小小官员能比拟的。

    只要把控好自己,争取不做出头鸟,那么就算是皇家要宰肥羊充国库,怎么也宰不到自己这头小羊。

    以经商开始积攒财富,再慢慢一路苟下去,终有一天会苟到成为一方地主豪强,然后再形成世家,而一旦形成世家,万年不朽有没有!

    百年王朝,千年世家,可不是说说而已。

    李成越想越觉得可以,以种地~啊呸,做地主为主,以商为辅,商农结合,定能及格!

    到时候再凭靠自己这2000多来的知识,闲来无事随便扶植几个傀儡混入官场,那自己这小生活岂不是更加美滋滋的了?

    嘎嘎嘎!

    情到酣处,李成不由得手舞足蹈,仿佛自己已经是变成了那个坐拥一方的大地主,娇妻环视,莺莺燕燕,坐下还有无数朝廷命官在一旁恭候着……

    “兄台,可否一谈?”平地一声惊雷,这沙哑的声音犹如从地狱而来,刺破寂静。

    李成本来是沉浸在自己的幻境之中的,陡然出现在脑海中的声音不带感情,又犹如鬼魅在咆哮,更像是地狱的恶魔在嘶吼。这混杂着各种异样情感的沙哑之声顿时就把李成吓得一个哆嗦。

    “谁?谁在哪?”李成有些惊慌的警惕起来,四处张望,一双腿都在打颤,自己家这个破地方绝对是藏不住人的。

    那么这声音是从何处来的?!

    这特么的有些惊悚啊!

    语出惊人,鬼哭狼嚎,这尼玛是谁啊,难道不知道这突然出现会把人吓得精神失常啊!

    就算是鬼要吓人也要先提个醒的,比如营造个把恐怖的气氛啊!人与人之间的基本礼貌去哪了?

    带着满心的疑惑,李成挣扎着站了起来。接着又是一惊,身上的衣服全都变了!

    好像唐装,是真真正正的唐装,不是李成之前穿的像麻衣一样的东西,而是正规的富家装扮,大襟右衽交领宽袍大袖博衣裹带的圆领袍服。

    李成见多识广,对唐朝时的服饰并不陌生。

    这?!我穿的不一袭麻衣吗?

    李成感觉脑袋更疼了,晕晕乎乎的站起身来,赤着脚走到了一张几案前,那上面居然摆着一张的铜镜,只不过和在古玩市场上见到的那些锈迹斑斑的铜镜不同,这面铜镜看上去还比较明亮。

    伸手一摸,凉丝丝的,让李成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借着月光,李成朝铜镜看去,他原本就喜好古玩,见到这面精致的铜镜自然喜爱不已,但是很快,他就没有把玩的心思。

    “嗨,兄台~给个机会啦~”

    只见一个肉球冷不丁的从李成身后冒出来,一张大嘴一张一合,呲牙咧嘴,就仿佛真的是刚从地狱爬出来一样,端是恐怖吓人。

    “鬼啊?!”李成这下那是吓得一个亡魂皆冒,反手扔开手里的铜镜,倒退了几步,冷汗淋漓。

    饶是神经再大条李成也知道自己恐怕是摊上事了。

    先不说按原身记忆来看自己家哪来的铜镜,就是说自己现在突然身着一身名贵的制服也已经超出常理了。

    还有,那个肉球是什么东西?

    这绝逼加肯定不是十万个冷笑话中的李哪吒。

    哪怕是死过一次,他只想表示这种恐怖场面,hold不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