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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黑罗刹

    随着长夜降临,整个草原飘起鹅毛大雪。

    湖水结成厚冰,两头灰狼失望地离去。

    苍鹰久久盘旋在灰暗的天空,尖锐长鸣。

    马儿用长嘴拱开雪层,啃下几根还算娇嫩野草。

    牧民们打着火把在风雪里扶车艰难跋涉,他们沿途抛下不够强壮的男子,带着幸存的牲畜,从四面八方向一个地方迁徙。

    万里草原,只有天狼山脚的龙庭之谷,是草原子民的心灵归宿。

    千年之前,四十七户匈奴人在天狼山脚下建立龙庭,当他们用泥巴在石板上写下‘匈奴’二字时,肯定没想过有一天这个称呼成了整个草原的象征。

    数万顶帐篷错落在龙庭之谷内,成群牛羊俊马在草原移动,仿佛天地间一滴水珠在翠绿的树叶上往复滚动。

    龙庭谷外,是七八万户顶乱糟糟的帐篷,这些不断从远方而来的部落首领,努力同金帐可汗赫连铁弗攀亲论故,以求能稍稍照耀在黑罗刹大神的光辉边缘。

    “呜呜呜……”

    高台四周飘荡着十二杆褚红色旗帜,森白牛头骨围成圆圈。圆圈内又是十二座篝火堆,燃烧着拓木。

    两丈高单首六臂的暗金神像坐落在中间,两眉上翘,竖目圆睁,面目狰狞。上身袒露,腰间系裙。双脚各踩一蛇,蛇身缠足,蛇头高昂。六臂各持法器:血碗、骷髅念珠、头皮鼓、白骨剑、肠绳、黑镜。

    高台下密密麻麻跪着数千人,他们将头贴在地面,亲吻尘土。

    一名身穿黑袍的老者手持法杖,独自跪在神像前,面色扭曲,时而欣喜若狂,时而咬牙切齿,时而低声抽泣,最后一跃而起,高举法杖在高台上兴奋地跳起舞来。

    “毁灭!”

    “新生!”

    数千人鸦雀无声,一人起身,走上高台。

    赫连铁弗个子不高,身形极为健硕。鹰顾狼视,高鼻阔嘴,胡子很长,腰间别着一把无鞘的刀。

    与喜怒哀乐全挂在脸上的寻常匈奴人不同,他有一种奇特气质,仿佛深不见底的幽潭,令人畏惧、琢磨不透。

    “大祭司,天神说了什么?雪灾何时会过去?匈奴人的命运将走向何方?”

    赫连铁弗的声音略带一丝迫切,每次神祭,对匈奴都是不小的负担。这座在周人眼里简陋可笑的高台下殉葬了八百头牛、八百只羊、以及八百个身体健康的年轻匈奴男女。

    越是在灾难困苦里,匈奴人越笃信黑罗刹大神的指引。

    黑袍祭祀目光灼灼,沙哑的声音中透着无尽的兴奋:“尊贵的天狼之子、部落之主、金帐可汗,神言,灾难过后将是新生,贪婪愚蠢的中原人终将失去一切,远方的客人将成为九州大陆新的主人。”

    “风雪永不停歇,但我们会有更好的家园。”

    赫连铁弗低声念了一遍:“风雪永不停歇,但我们会有更好的家园”,猛然抬起头,大步走到高台边缘,目光扫视对黑压压一片跪伏的匈奴人。

    “大神告诉本君。”

    “祂没有放弃虔诚的信徒,祂给草原子民准备了如山如海的粮食、取用不尽的茶叶丝绸、皮肤白滑的女人,驯服温顺的奴仆。”

    “我们将住进风雪吹不进的城池,享用天下最好的供奉。”

    “大黑天神派我们去统治九州大陆,周人将跪伏在我们脚下,争抢亲吻我们的靴子。他们的文人会用笔墨赞美我们,称我们为仁慈的主人。他们的后代儿孙会抛弃祖宗衣冠,留起匈奴辫发。他们永远永远不再骄傲,他们会以我们的血脉、姓氏、风俗为荣。”

    赫连铁弗举起金刀指向天空,吼道:“以神之名,兵临九州。”

    黑压压潮水沸腾翻滚,每一个匈奴人都沉醉于赫连铁弗,不,是黑罗刹所描绘的美好生活。无数留着辫发的草原汉子拔出刀剑拍打盾牌,仰天咆哮,齐声呼喊。

    “以神之名,兵临九州。”

    “以神之名,兵临九州。”

    声音响彻龙庭。

    果然,在这大灾之年平息内忧最好方法,是引起外患。

    …………

    得到神的指引,在所有人陷入兴奋疯狂时,铁连铁弗转而像个旁观者,冷静地看着这一切。草原从不缺乏勇士,而是缺少一个能够为他们谋划、描绘长远未来的神。

    现在有了。

    这个神就是他,赫连铁弗,金帐可汗。

    龙庭之谷内的六万帐匈奴人,是赫连铁弗本部兵马,也是草原最精锐的勇士。他们装备着中原出产的精良兵器,人皆双马,半数人有弓箭,三分之一的人有盔甲。

    这个长夜,许多小部落连首领都吃不饱,虎、狮、狼、鹰、鹞、雕六师战士却能享用最好的热奶酪、羔羊肉。

    赫连铁弗与木华黎巡视完六师演练后,又去龙庭之谷外围,解决几个部落首领争夺牧场的引起的血斗,为他们界定地盘。若有不从汗令者,当众宣示其罪,用金刀砍下头颅,再令其部推选新的首领。

    他穿营过帐,尽管只有两骑,却无人敢有丝毫冒犯。在匈奴人眼里,赫连铁弗是黑罗刹的化身。他们畏惧死亡,但更怕死后灵魂得不到归宿,不能飞升至神的国家享受活着时得不到的幸福快乐。

    井井井。

    “恰,恰…”

    一骑向赫连铁弗飞驰而来,马上那人相貌颇为奇特,身材高大白净,碧眼弯鼻、满头红色卷发,有一种殊异的俊美。

    他曾是某个小部族的奴隶,名唤火蚩,年幼时作为礼物送与还是王子的赫连铁弗做伴当,两人一起游历大周,还在金陵求学三年。赫连铁弗执掌大权以来,火蚩与木华黎一文一武,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火蚩骑在马上,禀告道:“可汗,我们周人朋友的使者到了。他们带来了好东西,十车盐巴,三千柄战刀,还有一万石粮食。”

    赫连铁弗问:“他们要什么?战马?还是奴隶?”

    火蚩笑道:“这次什么也不要。”

    长脸汉子冷笑:“周人唯利是图,什么也不要,那就是要得更多。”

    三人并骑而行,向龙庭内的金帐而去。

    赫连铁弗点头道:“木华黎说的没错。”他看向火蚩,“到底什么条件。”

    火蚩不急不缓道:“使者说,他主人希望匈奴立刻攻打幽州六府。他们愿意继续援助粮食和兵器。”

    赫连铁弗平静地问道,“木华黎你怎么看?”

    “可以战。但目前不能大战。既能继续得到粮食,又能削弱周国”

    火蚩点头:“好主意,这样我们应该能撑到明年冰雪消融。”

    “以后呢?我们只有这个冬天?”赫连铁弗突然道。

    金帐就在不远的前方,赫连铁弗突然勒马,三千张虎皮制成的穹庐,足以令任何部族首领生出敬畏之心。但他仍觉得简陋,他去过金陵,看到大明宫那一刻,他隐隐就明白了,中原人为何能一次次打败强悍的草原铁骑。

    国家,能将砂石草木变成宏伟宫殿,亦能让绵羊排着整齐队形向狮子老虎发起冲锋。而草原只是个大而松散的部落联盟,面对中原永远也占不了上风。就算偶尔能劫掠些财富奴隶,也只是像蚂蚁啃了大象一口,自以为占了便宜,其实远不足以撼动对手根基。

    这就是黑罗刹给他的指引,赫连铁弗突然知道自己一直在追寻的那个答案了。

    这个冬天,能做的事或许更多。

    “木华黎听令!”

    “在。”

    “你持金狼令箭,从六师各抽出最精锐的一千人,组成怯薛军。十日之后,你率领这六千人袭扰周国北境。不求杀伤,只要抢回粮食,便是大功一件。”

    怯薛,匈奴语里,为番值宿卫之意。

    木华黎大喜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