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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的第二故乡

    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乡,而我有两个,那个我度过十几年青春岁月的地方。

    我们来到边疆那年我还没有三岁,后来根据大舅所说,妈妈那年来到XJ是刚过完年,一家三口带着200块钱就坐了将近一个礼拜的火车来到他的身边,那时看着我们一家人凄惨的样子,大舅很心酸。就这样,后来的十几年中我们都在大舅的庇护下在这个广袤的戈壁安家,一步步走向小康,我们有了自己安稳的窝,我们有了彩电,风扇,有了手机。别人有的,我们都有了。

    此后的多年每每想起这些记忆碎片总是那么幸福。每一个人的一生总会有那么多的难忘的珍贵回忆,对于我而言,最难忘的那段岁月便是,爸妈辛苦的工作,而我安心读书,我们一家三口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

    那时的春节,每年都会有灯会(会有大舅的作品,那时大舅还在技术部,每年需要做灯评比),已经记不清是哪年的马年了,那年兵哥哥们做出了一个巨大的冰船,我和表弟在上面玩的很开心,冻僵了手脚。爸爸穿着大衣,将我的脚捂进怀里,那么的温暖,那时我们买不起羽绒服,都不怎么抗冻,可是不论什么时候爸爸好像总是那么暖和,那么可靠。我有时候在想,人啊,活着真的很不容易,这漫长的一生,写出来会有那么多的故事。

    那时对于夏季的记忆永远都是,一毛钱的冰棍,湿透的背心,破皮的膝盖,树影的婆娑。夏季最深的记忆应该属于小学毕业,那天我们要分别,学校组织去水库郊游,老师让我们有的带了案板,有的带了西瓜,有的带了菜刀,在这段有水有欢笑的记忆中,我们一起做饭,一起留下稚嫩童年的句点。那时回家的路再远都不嫌远,路上的《两只蝴蝶》唱响的是那个年代的豆蔻年华。湿掉的衣服,喜欢男孩的自行车后座,清爽的微风,欢声笑语中结束了我的12岁。

    那时的秋季,属于戈壁的风沙——粗犷。杨树是边疆的代表,一颗颗挺拔的杨树,记录了这半年来所有美好的回忆,落在我的心上。在老家秋季有自己专属的麦色,可是呢,在我们这,有一路的惊喜,笔直公路的金色外衣,在秋风的怀抱里翩翩起舞。秋,是丰收的季节,这个季节爸妈会开始发水果了,葡萄,苹果,梨子,橘子,每人两箱。因此,爸妈在造纸厂的那段时间,我们家是不愁吃喝的。XJ人会把吃不完的菜,水果放进地窖进行存储,这样可以吃到来年。我们家没有地窖,因此都会放在大舅家的地窖里。

    那时的冬日是最为漫长的,边疆的冬将会持续半年之久。如今妈妈说他们那里10月15就开始供暖了,可是从前的我们家还是烧火墙的,内地人或许根本不清楚火墙是什么,这是XJ人和东北人为了御寒特有的发明。砌一堵中空的砖墙,将炉子砌在中间,这样墙热了,整间屋子也就热了。在零下二十多度的冬天里,这样的温度已经很难得了。那时的冬天,是属于所有大院人的拉煤日,厂子对每个职工还是很好的,每个冬天每个人会有一吨煤去过冬。每到拉煤的日子,大家都是全家齐上阵的,都抢着大块的往家里拉,就像比赛一样。第一件波司登羽绒服,第一件手工织的毛衣,第一个丢掉的心爱的手表………多少个第一个,都留在了阴天下雪的冬日。

    一年终到头,周而复始,我们又迎来了部队的春节,多年以来,部队一直沿用舞狮这项传统节目来迎接新年。每年元宵,猜灯谜,赏灯,最为期盼着的元宵节目应该就是烟火了。从小到大,20几年所有的烟火大会都是在我的第二故乡所见,目之所及皆是回忆。半个小时的烟火大会,激动的人群,看着慢慢消散的烟火,过去一年所有的美好都留在眼眶中,过去一年所有的悲伤都随烟飘散。

    3岁到5岁的两年很快就过去了,模糊的记忆,妈妈说那天她下班到家,我不在家,她吓坏了。后来邻居告诉她二舅把我带走了,其实我是和二舅回老家了。这之后三年的美好童年就在老家展开。妈妈说,她知道我回老家了她都蒙了,我就那么听二舅的一句话就给我骗走了。多年以后我想起来,依旧觉得很幸福,那个记忆中90年代农村最好的样子被我牢牢锁在记忆深处。

    那天我和二舅在和静等火车,XJ的小火车站非常简陋,二舅带我去吃了最好吃的拌面,我自己吃了一份,在二舅心中我是相当的能吃。三个舅舅中二舅是活的最潇洒最明白的一个,他总会把他最好的都给我,吃过饭后我们去住了招待所,他睡着了,而我却怎么也睡不着。落日下的车站就像宫崎骏老爷爷的画面,那么宁静,安详。维族的老奶奶蜷缩在木质长椅上等待归家的列车,而我,懵懂中不知道自己将要回到那个梦中依稀记得的老家。

    小时候,车马很慢,火车也是真的很慢,已经记不清回到老家用了多长时间了,但是,值得!

    5岁到8岁的野孩子生活,让妈妈再也不允许我放任自流了,她只身回到老家将我带回了我的第二故乡。说到这里,妈妈又要哭了,她说本来都给我养了一点肉了,但是这两年又变得骨瘦如柴了。告别了小溪,老屋,猪圈,梨树,桃树,小伙伴,我开始我的三年级学业。

    那时的班级一个班40多人,大家都是外来务工的子女,初到班级,我普通话讲得不好还遭到了嘲笑。当然了,优秀如我,文化课不在话下,区区一个普通话能难倒我。很快,文静的当上了班级的所有委员。以优异的成绩,干净的着装,深的老师的喜爱。因为不爱说话,不爱玩耍,没有几个朋友,只知道学习上下学。如今想想,那个大家眼中的乖乖女如今已经蜕变了多少层呢?

    小学的生活过得很快,中午爸爸给我送饭的话那必须有我最爱的蒜薹炒肉,红烧肉,那个年代记忆中的不锈钢长方形饭盒。有时候爸妈工作忙,我就和小伙伴在门口小卖部阿姨那里买方便面,阿姨会免费给我们煮好,那是最美味的童年美食之一。有时,我也会去吃凉皮牛筋面,拉面(那个时候不叫兰州拉面)。

    小学一直到初二,每年我们学校都会组织学生去勤工俭学,项目有拾牛粪,掰玉米,捡棉花是大戏。小学的时候,每次去捡棉花,妈妈都会给我买牛奶和蛋糕,总价值十块不止。可是,那个时候的小朋友根本不会知道挣钱是那么辛苦,大家都是去玩,并不是为了去挣钱,我们一天哪轻飘飘的棉花才能捡几斤,几块钱,都不够自己的饭钱。初中时,我记得那天太阳相当烤人,有一个同学开玩笑说哪个男生喜欢我,我摘了一个棉花桃子就扔过去,偏巧了,直接砸在那男生的鼻子上,流了好多血,他也倒不客气,就拿起棉花塞鼻孔里了,我都有点害怕了,至于后来怎么了,我也忘了。

    每年的冬天我都会感冒咳嗽发烧,身体很弱。会吃颜六色的药,有时候我会把药藏进床腿里,炉子里,垃圾里,毕竟那个时候的药没有糖衣真的特别苦。为了让我更壮一些,每天爸爸妈妈都回去牛奶厂给我打一斤牛奶,早晚各半斤。就这样多年后,我的身体真的壮,想减肥可减不下去呢。之后,我学会了骑自行车,可以半圈半圈骑,周末我会自己去牛奶厂打牛奶,2块钱的牛奶需要高温加糖,后来喝惯了,我也不加糖了。

    也许是对于老家美景的眷恋,也许是融入不进去军人孩子们的团体,小学毕业我就和妈妈说过我要回老家上学,妈妈一直觉得老家条件不好,不愿意。就这样,一直拖到了初二毕业,我终于如愿回到了我梦中的家乡,只是家乡楼房林立,已经不是我想象中那个袅袅炊烟的小山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