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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 5 章 fly ,faraway

    清晨,是彻夜不眠的酒。

    ...讪笑我从未牵过你的手。

    完整的歌词诺凌记不太清,现在他的脑子里,只存有几段旋律感较强的歌曲片段。卧室里,挂在天花板上的灯,被他早早地关上,只留一盏床头灯,在五十厘米高的小柜子上发出豆大的黄光,整间房间,昏暗暗的,微弱的光,与窗外零星的灯火一起,构成这间狭小空间为数不多的,光的轨迹。

    他也早已换上宽松的睡衣,八点多洗澡,十一点却还没上床。一个小时前,关上灯,为了不打扰何墨休息,特地将耳机插上,放着以前从未停过的歌。

    卧室里的光自然透不过厚重的木门,也没那能力穿过走廊,跑到对面的房间里。但声音不一样,声音穿透的,不止是木头。

    空气,固体,液体,它将顺着夜晚闷热的风,传到熟睡的何墨的耳朵里。

    晚饭是何墨做的,食材来源于今天下午,他们去嘉新买的那些。何墨站在灶台旁,如同几天前那般忙活了一会儿,手起刀落,动作好利索。不过这次,何墨耗费的时间,比上次长了。上次做的是素菜,简单炒制即可装盘,今晚何墨还要片鱼,他曾说过自己擅长做鱼,也曾给诺凌做过他的拿手好菜。清炖鱼还不算什么,那回,诺凌吃的是何老师亲手做的酸菜鱼,虽然有些辣,不太符合他的胃口,但诺凌还是拿起筷子配着米饭吃了小半碗。那天,也是为了庆祝,那天也是个高兴的日子。

    五年前他刚搬到这儿来,小镇里的景色在他眼前熟悉又陌生。

    那年他二十二岁,现在看来,是个稚嫩的年纪。但也没有诺凌想象般稚嫩,当时的他,已经接受过人生第一大打击,工作找不到,洛明城把他喊来,参加了面试,后来诺凌就长期居住在四季镇了。

    没想到再次返乡是为了工作,如果没有洛明城这个契机,他本想着在花朝多待一会儿,网上有北漂,那他就是花漂。毕业后他逐渐认清一个现实,颇为残酷,也颇为好笑,嗯,他学的东西专业性还算强,不怕某些人突然顶替抢他的工作,但前提是他得有工作。

    他本又想着,实在不行,那就从此刻开始,重来一遍人生吧。不过绝不是自我了结,从高楼上一跃而下?勇气不够,生命来凑。他还没有那么傻,去做自杀这般极端的事。所谓重启,就是换份工作,毕业后再度进入大学,继续深造成为讲师。可是都到这份儿上了,他不想再回到学校,当时的他也感觉,一切是不是都来不及了,都已成定数。

    走到现在,既是靠别人,也是靠自己。

    这首歌,是六拍子,带点钢琴,又糅了段吉他,电吉他。诺凌觉得这首歌好听,开口第一个词唱出来,灵魂便急着与曲调共鸣。趁着天黑,趁着房门关着谁也看不见,诺凌挺起身子,摆出演出时在舞台上站立的姿势,轻轻踏着步子,向前走了两步。

    他将这首六拍子的歌想象成一首舞曲,实际上它不是,它甚至都不是人唱的而是虚拟歌姬。夜晚,万籁俱静之时,活跃着的除了萤火虫外,还有包含幻想的文学家与诗人,当然,还有演绎无数故事的演员,比如诺凌。

    明天还要继续排练,今晚的他却睡不着。起因正是这首歌。

    明天还有多少未知摆在前方?最近即兴练习太多了,搞得诺凌心情飘飘然,他甚至觉得,一直即兴也不错,不按剧本演,创造出震撼全四季的独特戏剧,他有点理解洛明城脑子里那股浪漫了。因此今晚是他浪漫的实践时刻,只有自己知晓,谁都不得打扰。

    闭上眼,抿着唇,假装声带不震动也能发声。诺凌回忆着以前排练过的舞步,在狭小的卧室里,用最轻的脚步,随意地跳着。

    他一直以为自己不懂浪漫的,但今晚,他突然觉得,独自起舞的这一晚,好浪漫,好浪漫。

    浪漫就像陈酿,甘甜柔美,不一会儿就上脑了。诺凌今天没喝酒,心中脸上却浮现出罕见的醉意,某处红扑扑的,又有某处空荡荡,上下中心一瞬颠倒,又于一瞬置换成原样,如此循环往复。他不小心碰到床脚,吃了痛,干脆就倒在床上,反正穿的是睡衣,反正早就要睡觉的,虽说直至现在他还未做好睡眠的准备。他躺在床上,胸廓一起一伏,大幅度的。他将手搭在额头上,顺着发根朝上一捋,另一只手不忘寻找薄薄的空调被,似乎又将它搭在肚子上。紧接着,他发现,世界不如方才那般沉寂了,它在下陷,以身体为中心,床板为塌陷点,白色的被子裹挟着他的身体,掉进缝隙里。

    诺凌很快弄明白了,这证明什么?这证明今晚他又在做梦。

    正常来说,一场黑甜的睡眠对他而言是不会存在失重感的,每次做梦,他感觉自己的大脑就像一台朝周围发射电磁波的终端,电流以他的大脑为中心一圈一圈荡漾着。每次做梦都是那么的,不真实,且难受。

    或许与最近的经历有关。下坠时,诺凌费力地睁开眼,面前铺开漫天的红。

    周遭有白色的鸟儿飞过,它们有着模糊的五官和清晰的外形,却看不见分明的羽毛,每一只白鸟,都像外地旅游时纪念品商店里摆着的商品,看似价值连城,实际上毫无意义。

    意义,意义...

    最近一段时间,他听到次数最多的词,便是“意义”。

    这段剧情,在这里编排,究竟是为了什么?这样表达,用何种肢体语言,才能将自己理解的人物性格展现出来,将舞台效果发挥到极致?

    今天我出门了,出门的意义是什么?

    诺凌不断噙着这词,声音愈来愈低,愈来愈细微,最后干脆转为内心独白,由心中的声音代替自己的发声器官。周遭的白鸟,翅膀扇动引来的扑棱棱声震耳欲聋,诺凌却不愿捂上双耳,仿佛有声音在告诉他,聋了也没事,或者说,聋了才是最好的。

    因为这里是他的梦,一场注定会醒来的,有头有尾的梦。

    被子早就顺风飞走了,飞到不知名的彼端。

    又或许,是它化作的白鸟?它自愿破碎,在这梦境里面,变成了自由自在飞向的鸟儿?

    诺凌不再细想,继续顺着气流下坠。

    旅途的终点,是他再熟悉不过的舞台。

    星葵剧院的大舞台,地板的制材是厚重的实木,红幕布,材料是实打实的天鹅绒。

    而他还穿着睡衣,就这样降落在了舞台上。

    这身行头是对舞台的不尊重,但好在现在他是在做梦,梦里的一切皆随他所欲。

    于是诺凌退到幕后,几秒钟后从中走出来,一身正式的西装就这么悄然出现在他身上。

    他一直穿不惯西服,毕竟身边有更适合这身衣服的人存在。

    站在舞台上,诺凌双手自然垂下,转头,环视观众席一圈。

    台下一片空荡,不会有人选择在深夜看话剧的。

    诺凌绕场走了一圈,踏出的每一步都掷地有声,回荡在这空荡的大厅。

    走到舞台中央,他再次立定,习惯性地将左手置于胸前,鞠了一个标准的躬。

    他坐在台上,逗留了会儿,便起身离开舞台。

    剧场外,红色的天空忽的染进幽深的黑色,黑色被亮丽的红,压在下面。整片天空变得更加诡谲,飞翔的白鸟,翅膀沾染到天空的时候,也变成了幽深为主的色调。黑色的鸟儿,更像是剪影了。

    而这一幕,究竟又有什么意义呢?

    不,诺凌突然低下头,摇了摇脑袋,低声讪笑着。

    在这里寻找意义,本身就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甚至于今晚所发生的一切,从关灯,到起舞,到这场梦,都不过是意识衍生出的虚幻泡影,轻飘飘的,带着七彩琉璃色,一碰就碎。

    排练室的的他太在乎的东西,到了梦境里,反而变得一文不值。

    懂了,望着压压的黑云,诺凌终于懂了。

    这次的表演,更要讲究从心而动,这就是无意义的意义。

    但是这样的吗,真的是这样的吗?

    诺凌没有再思考了,他准备在这场梦里抛掉大脑。

    他张开怀抱,起身一跃,身体向上漂浮。

    天空曾是来路,那是歌里最后一句唱词。

    那就纵身一跃,落入天空。待梦醒后,再去现实中与人们相遇,享受当下的生活吧。

    天空曾是来路,他看见一道光从窗户的缝隙中透过,刺痛了他的眼。

    屋里空调没关,他的肚子上,一条凉被轻轻地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