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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同行

    那回火城怎么那么远。。。

    元初走了一上午也没有到,虽然经过了几个小城,但是都不是回火城,就连邦城大小都没有。

    不过还好炎洲多沙漠,所以三绝殿特意在各个城池之间开辟出一条主路,用阵法加固,所以元初也不怕迷路。。。

    三绝殿所在炎洲虽然只有一洲之地,却比天禅寺的佛洲要大很多,差不多要有一个半的佛洲了。

    当初元初走了将近两个月从佛洲到达了炎洲,所以现在元初虽然焦急,却也没有办法。

    “小师父,好巧啊。”

    正在元初感叹路途遥远的时候,身后一阵马蹄响起。

    元初扭头,居然是洪哥他们。一行五人都骑着骏马,那骏马不比灵兽山的神异,但是毛色火红,马蹄践踏之间,竟然有火花出现。

    “好巧啊。”元初惊讶。

    “小师父准备去哪里啊?”洪哥翻身下马,他队伍里的兄弟也下马等待。

    “赶去五方城。”元初坦然的说。

    “那么巧,我们也是准备去五方城的。”洪哥憨厚的说道。

    “相逢即是缘,我们遇到了那么多次,看来我们和小师父缘分不浅呢。。”三娘抿嘴一笑。

    “是啊,有缘。”元初挠头说道。

    “俺们也是佛洲土著人,这次因为任务走了这么远,没想到还能遇到小师父。”三娘不疾不徐的说道。

    “是啊,真是不容易。”元初感叹,从佛洲到这里路可远着呢。

    “小师父也是去五方城,要不咱们结伴而行。。。”三娘发出邀请。

    “这不方便吧。。。”元初诧异,人家是骑马的,自己两条腿,怎么可能跟得上。

    “我和我家汉子可以共骑一匹。”三娘看出元初的顾虑,但是看元初眼里依旧没有松缓迹象,于是继续说:“听说天禅寺的一个师父马上还有一场比试,骑马也能快一点,莫不是,师父担心我们不是好人?”

    三娘调笑道。

    “怎么会,当初你们还给我递纸条提醒。”元初摇头。

    “来吧,师父,咱们快点出发,也能快点到。”三娘推了一把洪哥,示意二人翻身上马。

    那火红的马匹不愧是有妖兽血脉的奇兽,两个人在它身上也泰然自若,感觉没有什么重量的样子。

    其他人也都翻身上马,留下一匹没有任何人骑坐的马匹。

    别人做到这里,盛情难却,元初只能施礼感谢,也翻身上马。

    这还是元初第一次骑马,经过驯养之后的这种马很温顺,虽然感觉马蹄鬃毛之间都有火花,但是坐上去只是刚好温热的感觉。

    “对了,遇到那么久,还不知道小师父的法号呢,俺叫洪三,俺婆姨本家姓柳,跟了俺之后,都叫她三娘了。”

    马蹄疾踏,却不颠簸,马上到洪哥问向元初。

    “贫僧法号元初。”认识这么久,这次才算是正式介绍。

    “对了,这马匹是哪里购买的吗?”元初好奇的问道,因为上次见他们是没有任何马匹的。

    “不是,这是从灵兽山的分站里租借的,到时候去灵兽山任何一个分站都能归还。”洪哥笑着解释道。

    “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元初十分惊讶。

    “嘿,都是正常啦,把这些灵兽驯服之后,租借都是源源不断的灵石。可比俺们这些人拼死拼活赚灵石来的多了。”

    “那租金贵不贵啊。”元初好奇。

    “不贵,一块下等灵石就可以租五天,不过草料需要自己准备。”洪哥解释道。

    “也没有很贵。”元初想了想,这个价格不算贵。

    “有贵的,听说灵兽山有一只妖兽,叫大风鸟,有一丝远古凶兽金翅大鹏的血脉,不仅速度无与伦比,而且实力更是恐怖,不知道坐一次多少钱。”洪哥咂嘴说道。

    “还多少钱,我看把你卖了也坐不起。”洪哥怀里的三娘吐槽自己汉子。

    还真敢想,还大风鸟,这辈子能打过大风鸟,都算洪三牛逼了。

    “少瞧不起人,这次去五方城,老子肯定能筑基。”洪三不服气的说道。

    “是,是。一定可以。”三娘在这件事上没有反驳自家汉子。

    “施主是准备筑基了吗?”元初听到洪哥要筑基的事情,十分惊诧。

    “留在炼气十三层五六年了,也该突破了。”洪哥笑着说。

    “炼气筑基是一道天堑,施主积累深厚一定可以的。”元初祝福道。

    “那就借师父吉言了。”洪哥呵呵一笑。

    “对了,在邦城的时候,那个孟公子和洪哥你们?”元初想起来前几天,洪哥当众和孟公子断了往来,落了孟公子的面子。

    “那个富二代啊!”想起来孟格,洪哥目光低沉下去。

    “当初我们和师父分开之后,就去筹备狩猎火彩翎雀的计划,火彩翎雀原本就是群居妖兽,那窝火彩翎雀的领头还是一对炼气十三层的,其中雄鸟更是凶悍无比,鸟群里还有二十几个炼气九层以上的凶物,原本我们就想着换一窝,这窝实在太强了,但是孟格觉得火彩翎雀实在难找,不愿意放弃,付钱的人一再坚持,我们也只好同意。幸好那只雌鸟那几天是繁殖期,实力下降再,配上孟格的一套阵法,我们想着只是随便狩猎一只,又不是要首领鸟,就同意了,原本阵法都困住一只火彩翎雀了,谁知道孟格贪得无厌,说一只火彩翎雀制衣不够用,一定要再狩猎一只,结果惹怒了鸟群,我们还折进去两个兄弟。”三娘叹气。

    “做这一行的,谁不是把头提在裤腰上生活。想着回去给那两个兄弟的家人多些补偿,让他们这辈子做个衣食无忧的普通人,然后孟公子说招我们做护卫队到五方城,想着五方城里的丹药比我们那边齐全不少,价格上也优惠,不如顺道就来五方城了,所以又和他做了笔生意,但是没想到那个家伙就是一个酒囊饭袋,在三绝殿的地盘上,还敢得罪三绝殿的执事,跟着他,我们兄弟也没有好果子吃,所以就和他分道扬镳了。。。不过那个家伙是真有钱。。。”洪哥愤愤道。

    原来如此。。。元初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