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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小镇酒馆里的店小二

    接下来,在每个石洞里,白晓天都会休息一会儿,直到那凉风越来越稀薄,吊桥越来越平缓。

    又是差不多将近三天过去,撑着疲惫的身子向前缓步踟蹰的白晓天终于看见了上方那夜明珠散发的幽光,微微一笑。

    白晓天就这样闭眼倒在了吊桥上,他太累了,此刻的凉风虽然有些寒意,可见识过洞口那无边寒气的白晓天,再面对这吊桥上的温度简直是小儿科。

    又不知过了多久,从昏睡中醒来的白晓天轻轻吐了口长气,站起了身,不慌不忙地走上了对岸的石坛,那里却早已没了人影,站在石坛旁,白晓天看向了地面。

    那里只留下荆州观圣山五个大字,应该是千风留下的天机山地址,算算时间,七天之期也过去好几天了,他们该是走了。

    整理了一下思绪,白晓天又把那石坛上的夜明珠取了下来,看着那比拳头还大的夜明珠,白晓天眼中直冒精光,这可是实打实的宝贝,卖给那些喜爱收藏的商贾大富,不知道要换来多少钱呢!

    小心翼翼地揣在怀中,白晓天沿着石洞,推开那隐蔽的岩石,又重新把其堵上,终算是出来了,白晓天抬头看了看天边的夕阳,轻轻地躺在青木之下的草地上,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那温暖的霞光火红半边天。

    不知何时,等白晓天再次醒来时,月光的清辉再次照耀天海之森,一阵微风吹过,白晓天慢慢睁开了双眸,拿起了腰间的黑刀。

    虽然两把刀在外形上是一模一样,但白晓天依旧能够感觉出来,夜老的这把刀已经产生了灵穴,具备了自主吸收天地灵气的能力。

    所谓灵穴其实是一把兵器在使用许久之后,经由使用者的灵气蕴养,产生的一种吸收灵气的能力。

    不过,最初灵穴只能吸收使用者的灵气,直到蕴养许久之后,才会形成稳定的灵穴,自主吸收天地灵气,这就要求使用者拥有极其磅礴的灵气。

    换言之,每一把产生灵穴的兵器背后,都曾有过一位实力强劲的使用者,这就使得几乎所有的灵器都会有一个显赫的名号。

    拿起黑刀,白晓天又仔细瞧了一番,终于在刀柄之上,看见了那两个小字,白晓天不由得一脸无语,堕天二字倒是霸气十足,可看那歪歪扭扭的字形,实在是不符合那霸气的派头啊!

    这简直就像是一位美女穿着一身捡破烂的衣衫,看得直让人心疼!也不知道风老是过于随意,不拘小节,还是字写的真差劲儿,白晓天在心里无数的暗骂嘲讽,最后还是美滋滋地重新把黑刀插回腰间。

    又想起了他在那石壁上看到的遗言,摇头一笑,就连遗言都写得那么差,那该是他本来字写得就差吧。

    果然,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白晓天的心好受了许多。

    架着捉来的两只野鸡,白晓天手法娴熟地剥去毛绒绒的外皮,又是一刀开膛破肚。

    没多久,木架上翻滚的一直野鸡已经被烤得金黄,闻了闻肉香味,白晓天得意一笑,自己的这烤鸡水平那是一绝。

    很快,狼吞虎咽一般的吃得满嘴是油,只留下一地的鸡骨头,又扑灭了地上的篝火。

    青木之下,待到那最后的火星子也消失殆尽后,白晓天终是起身朝着外围赶去。

    中途,他还摸出了身上的龙王玉,现在它已经是完全的金黄色了,其内的龙气缭绕,翻转。

    而那一丝黑气也奇怪地消失不见,压下了心中的疑惑,白晓天感觉仿佛是命运在指引着他,现在自己一切的问题都指向了天机山的第九祖——清道上人。

    看来天机山是必须去一趟了,在森林里急速跳跃,就这样,两天后,全力赶路的白晓天又再次看见了那条十几米宽的汹涌大江。

    这一次,没有了一丝顾虑的白晓天,只用了两天便来到了河岸边。

    而那里,不出意外,也是空空如也,一片寂静。

    踩着一树干,凌空一跃,轻松地越过了河岸,没有过多停留,白晓天依旧全速前进,进入了大荒森林,他便朝着外围奔去。

    终于,树木渐渐的依稀,樵夫砍柴的山路也渐渐明朗,不多时,白晓天就来到了一个小镇上。

    一个炎热的午后,这里,只依稀摆着些挑菜贩卖的小贩。

    头戴一灰布头巾,一看就是老实的农家妇人模样,酒馆也是人少得可怜,就连柜台边的店小二都低首打着瞌睡。

    两个身着白色短褐布衣的工匠师傅围坐在一桌,时不时用筷子夹起桌上小碟中的一粒花生米,轻抿一口浊酒。

    又用脖子上的白色帕子擦了擦汗,客气地聊了起来。

    白晓天找了个布衣店后,也将就地换了身衣裳。

    此刻穿着那店里最好的一件白布长服也来到了这家酒馆。

    闷热的空气简直让行人昏沉欲睡,门槛的大黄狗也是耷拉着脑袋,仿佛没看见白晓天进来似的,将舌头不停地伸出来喘气。

    店小二倒是听见了那微弱的脚步声,仿佛是条件反射一般,身子一抖,机灵地双眼转了一圈。

    笑呵呵地走到了白晓天的跟前,哈腰说道:“客官要来点什么,我们这儿....”

    没等店小二介绍自家的招牌好酒,白晓天就打断了他,摆手说道:“来一坛你们这儿最好的女儿红,再来两盘牛肉干。”

    说时还不忘把一锭白银摆在了桌上,那店小二面色一惊,连连点头称是,身形快速地往后院走去。

    很快,便低首哈腰地捧着一坛女儿红摆在了白晓天的桌前,接着用一木盘又端上了两盘牛肉干。

    打了酒,白晓天便有一碗没一碗的喝了起来,桌上的两盘牛肉干很快便吃得差不多了。

    白晓天趴在了桌前,待到醒来时,已是深夜,店小二正准备合上那最后一道门。

    却又回头看了看躺在桌前的白晓天,只好上前叫醒了他。

    这时,白晓天才猛地坐了起来,看了看外面,又是微微低首,揉了揉额头,喝酒误事啊!

    留下了一锭银子后,白晓天又装了一袋肉干,作为路上的干粮。

    店小二见白晓天腰间的两把长刀,也猜测出他该是江湖中人,不过依旧是面色一凝,微微摇头,叫住了门外的白晓天。

    遥指前方,悄声说道:“客官留步,此去前方有一名叫落阳山的山头,那里的山盗常年作乱,猖獗横行,官府衙门也拿其没办法。

    你孤身一人夜行,多半走不过那山头,不如,留宿酒馆一宿,明日天明再行。”

    白晓天闻言,微微点了点头,听见店小二那诚挚而带着些沉重的语气。

    他不由得心里一叹,这乱世里,也唯有这乡下小镇上还有些老实人。

    又从身上摸出几锭碎银,缓缓地放在了店小二的手中,浅浅一笑,缓缓说道:“多谢小二哥提醒,不必担心。”

    说完便缓缓离开了,只留下那跑堂的店小二还傻愣在店门前。

    许久,才回屋关上店门,回到后院的一间小屋内,藏好了那几锭碎银,满怀激动地在黑夜中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