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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策马挥刀

    喜欢在长街小巷乱晃悠的人,总能遇见一些旁人遇不上的奇闻趣事,也总能看见一些旁人看不见的别样风景。戚彻就是这样的巷子小混混儿,小学毕业后的戚彻更是如此。戚彻喜欢用大人眼中吊儿郎的姿态面对一切,他觉得那样逼格很高,至少很牛逼。所以,他骑二八大杠时,也要尽可能的双手放把,然后俯视一切。

    戚彻哼着歌,骑着家里那辆破旧的二八大杠,慵懒的慢行在林间小道上。戚彻爬在二八大杠上,左顾右盼的望着一切。由于他人实在太小的缘故,只有屁股左歪一下,右斜一下,才能保证二八大杠的正常运行。戚彻骑二八大杠的样子,自然,可爱,讨喜。这是小孩子特有的魅力,若是一个大人做他这种动作,肯定很滑稽,至少很可笑。

    “二哥,爸叫你回去呢。”戚彻悠闲的时光,被妹妹戚婷打破。很明显,升入初中的戚婷,长得更加的亭亭玉立了。

    戚彻说:“好,知道了,这就回去。”于是车头转身,戚婷跳上二八大杠的后座,抱着戚彻的腰,兄妹二人,说笑着往回走去。

    院子里,戚正东收拾着打草的大镰。

    戚彻问:“爸,什么事?”

    “吃饭,吃完和我去办点事。”戚正东说。

    “什么事?”戚彻问。

    “吃饭,话那么多?”戚正东说。

    “哦,知道了。”见父亲生气,戚彻不敢再多嘴。蒋兰雅已将做好的揪片子端到了饭桌上。戚彻端起饭碗笑着问:“妈,有醋么?”蒋兰雅也笑道:“你说呢?小醋坛子。”母子二正聊得开心时,戚正东已在院子里打着了摩托车的火。戚彻放下未吃完的饭碗,摸了嘴,跑出门:“爸,我好了。”

    戚正东说:“跟我去南山打草,上车吧。”

    戚彻说:“爸,你先走,我骑马去,顺便溜溜马。”

    戚正东说:“别磨蹭,快一点。”说着一脚油,没了人影。

    自从戚飞离开家以后,戚彻开始跟着父亲干农活。以往戚飞在的时候,戚正东从没让戚彻吃过什么苦,受过什么累。一来是因为戚飞什么都干了,轮不到戚彻,二来戚彻年纪尚小,身体又弱,蒋兰雅舍不得让他干重活。如今戚彻小学毕业了,趁着暑假,戚正东有意锻炼锻炼戚,就带着戚彻干这干那。戚彻干活没戚飞那么灵活,不过倒还算勤快。戚正东看在眼里,自是喜在心里。

    每年的七八月,正是打草的好时候,牛羊冬天过冬的草料,就靠这两个月的储备。凡是家里养牛羊的庄户,这两个月是最忙碌的时候。戚彻跟着父亲一天劳作下来,累的满头大汗,可精神头却依旧旺盛。

    戚正东心想:这小子,倒和我年轻时很像。说:“戚彻,早点回去,明儿再来。”

    戚彻说:“爸,你先回,我去前面的河边洗个澡,浑身痒痒。”

    戚正东说:“注意安全,小心有水蛇。”桥林镇的小男孩,大多都是在桥林镇南山的绿柳河里游大的。所以,桥林镇的大人们从不担心孩子们会出什么危险,就算担心,也不会阻止他们去绿柳河游泳,因为没用,孩子们总能找到机会,偷偷的溜去。阻止了反而会出事,桥林镇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戚彻说:“知道了,放心吧爸,我会注意的。”戚正东又嘱咐了几句,骑着摩托车先回去了。

    戚彻牵着马,往河边走去。此时,太阳将要落山。夕阳照在戚彻嘿呦的脸上,泛着油光。戚彻跳上马背,缰绳一拉,轻喝一声,胯下小红马放开腿往前越去,狂奔在原野上,戚彻一路跑一路唱。小红马跑着跑着,突然一个急刹车,停下脚步,长嘶不前。戚彻了解自家的小红马,这马儿特有灵性,现在突然不走了,显然是发现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戚彻警惕起来,弯腰轻轻拍拍马项,小红马这才缓慢的走起来。

    戚彻小心的往前走着,走着走着,就看见前面不远的山坳上,一头褐色毛发的狼,正围着一个人左右转圈。那绝对是一头狼,肯定不是狗。戚彻喜欢狼,他研究过狼,所以他认得什么是狼,什么是狗。戚彻咽了一口唾沫,心想:“怪不得小红马突然不走了,原来是头狼。也不知是那个倒霉鬼,撞上了这畜生,十有八九得没命。看来,我得救这倒霉鬼一命。”虽说想着救人,但心里着实有些害怕。那可是一头狼啊,平日里自己倒也打过一些恶犬,狼却是一头也没打过。可要是自己就这么走了,那倒霉鬼不是就得被狼给吃了吗?戚彻思来想去,左右搏斗了一番后,大吼一声,胯下一纵,抽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往小红马屁股上用力一扎,小红马仰天长嘶一声,向褐毛狼狂奔而去。

    褐毛狼正预扑向倒霉鬼身上去,不料戚彻突然骑马出现,吓得这畜生后退数十步。就在褐毛狼后退之际,戚彻已狂奔到了它身前,顺势将手中的小刀飞向褐毛狼,斜弯腰一拉将起倒霉鬼掠上马背,策马扬鞭,狂奔离去,身后只传来狼的凄惨声。直到跑出千百来米的距离,感觉到了安全之地,戚彻才从马背上扔下从狼口中救下的倒霉鬼。也不管那倒霉鬼是死是活,是好是坏,又折转马头,往狼的方向奔去。

    身后传来一个细嫩的声音:“你要去哪?”是个女人的声音,应该是倒霉鬼的声音,戚彻只顾着救人了,也没注意救的是什么人?现在也顾不得回头看了,随口说了句:“你赶紧回去,别管我了。”

    戚彻奔回狼的身边,果不出他所料,褐毛狼平躺在山坳上呻吟着。小腿上扎着他飞出的小刀。戚彻折回来,正是为了取回自己的小刀,因为这刀是母亲蒋兰雅在他五岁生日的时候,送他的生日礼物,戚彻不想就这么丢了这把珍贵的小刀。也是为了看看狼有没有事,因为他喜欢狼,但他却伤了自己喜欢的动物。看着呻吟的狼,戚彻有些于心不忍,更有些伤感。但伤感不等同于后悔,因为他是为了救人。和人的性命相比,其它的又都算得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