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其他小说 » 追欢寻影 » 第六十章 组装摩托

第六十章 组装摩托

    叶筱离开戚彻后,跑回了家,她自己的家,从小住的家。叶筱进了院子,叶章看见她,下意识的四周望了望,确定只有叶筱一个人,才放松姿势。叶章想问叶筱这一年都在那?过得好不好?但看见叶筱冰冷的眼神,他又放弃了,出于反感,也出于害怕。

    以前叶章经常打叶筱,但现在,心里多少有点抵触,有点害怕,因为他发现,这个从来没把他当过哥哥的妹妹,有点变了,主要是眼神变了,如果说一个人的眼神能杀人,那么,就在他和叶筱对视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挂了。叶筱看他的眼神像刀子,一把寒气逼人的刀子。

    叶章看了一眼风尘仆仆的叶筱,转身进屋了。叶筱没理会叶章,去了妈妈的房间,不过,三分钟后,她就被赶出了房门。至于母女两在屋里说了什么,没人知道。不过,叶筱从家里出来后,告诉了戚彻一个重大的决定,她要去找她爸,而且必须要找到。

    “叶广源欠我一个交代,他必须要还。”叶筱是这么对戚彻说的。她说话时的表情,是那么冷淡,又是那么落寞。而她口中的叶广源,正是她的爸爸,那个抛弃她们全家的男人。

    找叶广源的事,叶筱打算高考结束之后,考上北大再实施。戚彻从中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叶筱得顺利上完高中参加高考,二是高考必须考上北大。戚彻一直都觉得,叶筱是个很理智、很现实、又很会权衡利弊的人,她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需要什么,应该先去做什么,再去找什么。

    当然了,以上两个结论,对叶筱而言,没有什么难度。这个假期,叶筱不打算继续兼职,因为她拿了八千块的国家奖学金,这些钱,够她高二第一学期的花销了。

    叶筱不是个能花钱的人,她没典欣那种多年来形成的习惯,除了基本的生活花销,几乎不怎么花钱。叶筱也很少给自己买衣服和化妆品,一来条件不允许,二来她不喜欢把钱花在这些上面,叶筱自信自己不需要这些外在的东西来包装自己。最重要的一点是,戚彻喜欢这样的叶筱,衣着朴素,素颜典雅。戚彻对此的评价是:“不妖艳,不做作,简单,大方,得体。”

    叶筱准备学完高二高三的所有课程,这样,后两年的奖学金也就有了着落,自己也能多腾出时间来,看更多自己喜欢看的书,做更多自己喜欢做的事。

    戚婷一有时间就去和叶筱一起学习,当然,除了学习,她们也聊将来,聊喜欢的电视剧,喜欢的食物。不过,更多的话题,都是围绕着考大学。叶筱的目标,坚定不移,一直都是北大金融系,不是因为喜欢,仅仅只是想以后多赚钱。

    叶筱希望戚婷也能考北大,这样她们就能又在一起了。戚婷笑笑说她尽量,戚婷也只能说尽量,因为戚婷知道自己的实力,北大也不是那么容易进的。

    叶筱问戚婷想学什么专业,戚婷说了两个:“哲学。”

    戚婷说,不管她能不能考进北大,都会学哲学。

    叶筱由衷的羡慕戚婷,羡慕她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专业。叶筱没有,或者说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叶筱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自己必须学一个能赚钱,能赚很多钱的专业。很多年后,叶筱才明白自己当时的想法有多可笑,有多势利,有多幼稚。

    莎撤整天和典欣泡在一起。典欣组建了一支乐队,叫“车欣乐队”,乐队成员都是典欣的朋友。莎撤在给典欣捧场的三天里,发现了“车欣乐队”的商业价值。于是找典欣商量,希望可以组织一些商演。典欣对他的回答是:“奸商。”当然,她是笑着对莎撤说的,没有人不喜欢钱,典欣自然也不例外,虽然她从来也没缺过钱,但是自己赚钱花,当然要比伸手问父母要钱花要开心的多。

    莎撤的商业头脑,典欣从来也没怀疑过。当然,莎撤也从来没让她失望过。短短一个假期,莎撤就为她们促成了六场演出,成功的让“车欣乐队”有了属于自己的场地,不是很大,八十平米的一个地下室,但是什么器材都有,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典欣第一次真切的体会到“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这句话的精辟之处。

    典欣对莎撤的感谢是,演出费的一半分给他。不过,莎撤没要,他认为拿了典欣的钱,有点吃软饭的嫌疑。虽然这并不是吃软饭,事实上,最大的功臣应该是莎撤。

    典欣骂他大男子主义,莎撤耸耸肩:“那就,你以后多买几包辣皮给我吃了。”

    典欣成功的被莎撤逗笑了,在他的额头“啵”了一口。

    戚彻大部分时间都在忙自家地里的农活。自从戚彻放暑假,戚正东可算是轻松了一把,只是对于戚彻的工作状态,他不是很满意。戚正东总是觉得戚彻不够灵活,这一点,比起戚飞差远了。戚飞做起农活来,戚正东自认比他都要干的好,只是这小子现在在哪呢?过得好不好?离开家这么多年了,也不说打个电话,来封信什么的。

    哎……

    戚正东看着戚彻,长叹一声。

    方翔被父母逼着在家学习,偶尔偷空,就会去“七二修理铺”找黎鹤聊聊天,谈谈心。黎鹤的修理铺干得风生水起,一年下来,赚了点钱,欠的债算是都还清了。

    戚彻农闲的时候,也会来黎鹤的修理铺。这个假期,方翔和戚彻又学会了一个新的技能——修摩托车。

    黎鹤只用了两个星期,就教会了他们这个技能。还带着他俩用废弃的破摩托车,组装了一辆新的摩托车。所谓新的,就是拆掉那些不能骑的摩托车上的零部件,然后装到一个摩托车上。就是声音有点怪,跟打雷似的。

    组装的摩托车,发动机是雅马哈的,黎鹤说雅马哈的发动机,劲儿大,跑的快。邮箱用的是豪爵的,虽然丑,但是装的油多。轮胎用的是金城的,黎鹤说耐用。戚彻和方翔也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反正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因为黎鹤再怎么不济,也比他俩强。

    黎鹤由衷的称赞道:“牛啊,牛大发了,骑上肯定很拉风。你俩不愧是高中生,学东西快,改装的也漂亮。”

    戚彻手里拿着扳手,正扭着发动机,手上的机油,抹的满脸都是:“快个锤子,这么长时间,一个发动机我都搞不定,真是够没用的。你没人教,怎么就学会了呢?”

    黎鹤说:“不是这么比的,我拆过很多摩托,研究了很长时间呢。”

    方翔换好轮胎,又去调试前刹,发现有点紧:“鹤哥,你来看看这个刹车咋回事,我怎么总感觉有点紧啊。”

    黎鹤试了试,又看了看,说:“没有制动液,装上制动液就行了。”

    方翔问:“什么叫制动液?”

    黎鹤说:“就是刹车油。”

    方翔换上制动液,刹车果然就好了。

    黎鹤由衷的感叹:“牛逼,漂亮啊,这摩托车漂亮啊,以后我就骑着它出去泡学生妹。”

    方翔笑笑不说话,不伦不类,黎鹤居然说漂亮,不知道是他不会欣赏,还是黎鹤本身的审美就有问题,总之,方翔并不觉得漂亮,但是方翔很高兴,由衷的高兴,这是一种成就感带来的高兴,跟好不好看,漂不漂亮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