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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要当个成器的孩子

    我的家原先在铁李川的一座山崖下,山上和左右都盘踞着人家。东家的鸡一叫,西家的跟上鸣;上面的狗一咬,下面的跟着汪汪。山脚下,有一条时宽时窄的马莲河支流,在大山与川地之间蜿蜒地流向远方,在我的视线里,那河像条脏兮兮的青白布带,流向了山的那一面。

    前面提过,铁李川姓李的人比较多。我的太爷在同族中是个比较有能力的人,土地多,马车多,当然家里的劳力也多,说白了就是个小地主。到了我爷手里,他喜欢赌博,经常出入合水、宁县的赌场茶馆,直到他生命的晚期,一点家底都被他赌完了。到了我父亲的这一代,家里基本是一穷二白了。

    我就出生在这个一穷二白的家里。我们姐弟四人,我是老三。从我记事起,我家是一个面向阳的崖庄院,且坐落在半山腰,里面挖了几孔窑洞,我们全家就在这几孔窑洞里生活。哥哥和弟弟与我年龄的相差只有三四岁。那时候是农村集体所有制时代,铁李川的山地居多,土地薄,在农业种植上又不具备现在这个科技技术,多数人是靠挣工分、分粮食过日子,那时我们都小,家里劳力少,家里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那年头,除了过年才能吃到白馒头,其余都是洋芋、杂粮和掺杂着麸皮的黑馍馍。有时候,我们饿得受不了,就巴巴的立在在锅台前,似乎要生吃。妈妈心里烦了,就举起了火棍,赶开我们。我们兄弟三个,经常顶了一床被子过夜,炕上除过竹子编的光席之外,几乎没有享受过被单褥子之类的东西。至于衣服,只要不光着屁股就行。村里的男娃娃有的到了三四岁,还光着屁股,生怕自己没裤子穿,也把自己的裸露出去,特别怕裸露在女娃娃面前,因此和哥哥弟弟相比,我是个经常在妈妈跟前争取衣服的人。冬天里,我们的衣服补丁摞补丁,夏天了,就穿着一套勉强可以遮羞的褂子。冷了,钻在炕窝里取暖;热了,就下到河里嬉水。那时候,嬉水是我最快乐的事。尽管我们头上身上沾满了泥水,看上去一个个像站立的泥鳅一样光不溜秋的,但是,这光不溜秋的日子,却很快乐。

    上小学之前,我的生活基本是玩耍。经常和同龄的孩子一起打牌牌,折纸包包,或是弄个弹弓学射击,打一打狗头,瞄一瞄鸟儿。有时候,还跟上比我大的娃娃学扣麻雀。怎么扣呢?就是给地上撒一点粮食,然后将筛子架在粮食上面,我们趴在麦草摞后面等着麻雀进筛子吃食,这个时候,我们就将拴筛子的线线一拉,那筛子就将麻雀扣在了里面。然后将将麻雀捉住,拴在一起,给其糊上泥,最后是活生生地放在火上烤,直到能烤熟。

    那时候,每当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感觉麻雀肉很好吃,如同从家里传出的饭的味道一样,总给我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

    从表面看,在农村环境下的娃娃大部分都是傻兮兮的,其实对新生事物同样充满好奇。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村里进来一个照相的,大人娃娃都围着看,我硬是哭着缠住姐姐让人家给我照相,姐姐只好给我出了钱,但当照片从合水县城洗回来之后,我一看,懵了,可能是哭过鼻子的缘故,我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是受到了惊吓一样,充满了恐惧。我感觉自己很丑,当时就把照片撕了。

    这可能是人性的一种本能地体现吧,那时候,我已经能模糊地分辨出美与丑了,这让我对于自己身边的环境有了好奇的观察和认知能力。

    1978年后季,我到铁李川小学上学。在我走进学校的那一年,只上了三年学的哥哥就辍学了。由于家里太穷,上学需要交几块钱的学费,父亲抱的态度是:谁能读进去书,就读;不能读,识个字就行了。姐姐比较聪明,父亲就让姐姐继续上;哥哥贪玩,父亲就让其回家,我和弟弟就顺理成章地上了学。

    当时的学校只有一栋房子,没有院墙,也没有其他设施,教室门前是个比较大的场院。那时候小学是五年制,前三年在我家门口村里上,后两年到宫河小学上学。前三年记忆最深刻的老师就是班主任习惠如,他终年四季穿着同一颜色的衣服,脚上不穿袜子。他后来当铁李川小学校长,一直到去年退休。现在,我们川里的娃娃几乎都是他教出来的。习惠如老师对学生抓得很严,不像有的学校有的班级,班主任还带头和学生打扑克玩。习老师对待学生的方式是,谁不好好学,或者学不会,他就硬打着教你。他经常给我们讲“悬梁夜读”和秀才考试、鲤鱼跳龙门的故事,目的让我们成为铁李川的秀才。为了管教我们,他在教育方式上有点暴力倾向之外,还有点不择手段,譬如为了让我们节省“铅笔”,只要不是吹风下雨,就让我们到场院的地上去写字算算术。当然,在地上写字的“铅笔”不会真正的铅笔,而是从废电池里挖出的黑芯子。那年月,即使废电池这个资源,都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每当需要到院里写字的时候,老师才把这有限的“铅笔”发给学生。而且每次在发笔之前,要求我们围绕他蹲个圈儿,然后他给每个学生往过发。

    记得有一次,发到我跟前时,没了,我情急之下,一把夺过身边同学手里的“铅笔”,习老师见状,来打了我一个巴掌,让我用石子在地上写,而且还要写好。我就乖乖地按照他的意思,在地上划一个方格,在方格里划上横线,然后在在横线上写了起来。

    尽管那时候笔墨纸砚对我们来说非常有限,但是作为农村孩子,总有一些办法可以填补这方面的缺陷,当时在老师的启发和带动下,铁李川的学生,没有人不经历这种原始的学习方式。

    习老师给我们讲语文算术的同时,还讲一讲发生在我们合水县的故事,譬如“太白夺枪”故事,譬如在马莲河畔挖出了“黄河古象”化石的故事,当然还有铁拐李在铁李川悬壶济世的故事,可以说,儿时我感到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听故事。在这些故事中,我逐渐了解了我的村庄。也在故事中,我的心一次次的越过群山,像天空翱翔的小鸟一样飞向了远方。

    有时候,在和伙伴玩耍时,我们还利用起了故事中的情景——玩起了“太白夺枪”的游戏,我自告奋勇地当起了英雄,带着野性十足的伙伴,对着躲在山洼里的“敌人”,以树枝当枪使,打了起来。打到最后,就是短兵相接的肉搏。谁被扑倒,谁就举手投降。我们玩的逼真,玩的热闹,惹得村里的狗儿眼红,都跟着我们跑得不停。

    对英雄的模仿使我在伙伴的群体中逐渐有了威信,用一个文绉绉的词来形容,就是成了“孩子王”。但是有一件事,让我这个“孩子王”很没面子——那是因为爷爷的一次“偷粮”事件。从我记事起,我发现爷爷就是个瘸子,据说他当年从桑树掉下来之后摔坏了腿,由于没有钱治病,让其自然愈合,最后腿就瘸了。因为他行动不便,生产队就安排他看麦场。那时候家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爷爷为了接济我们全家的口粮,就利用看场的便利,就把场里的麦子装了一点。在他偷偷装麦子的同时,被滨娃发现了。滨娃是我村上的农民,路过麦场时发现了爷爷的事儿,就偷偷躲在麦场对面的高粱地里盯了起来,待爷爷背着粮食口袋要离开时,滨娃给生产队队长举报了。

    针对爷爷偷粮食的行为,生产队专门开了群众大会。那年月,一旦那个生产队要召开群众大会,学校的学生都要参加。当时我刚上小学一年级,听到老师吹口哨,喊集合,要带我们去会场。当时,群众大会就在蒲河对面的宫河村。

    我感到一股耻辱感朝我戳来,忙左右瞥了一下,生怕有人认出。但偏偏就有同学

    高声叫道:“啊呀,是李小峰的爷爷,偷粮贼。”随着这一声,同学的目光立即齐刷刷地看向我。有的前倾,有的后仰,都试图从学生队伍中看到我。尽管带队的老师冷着声音在制止,喊他们别出声,站好队形,但毕竟是娃娃,老师再怎么维护我的尊严,都遏制不了他们的好奇心。看到这情形,我低着头,不敢看爷爷的背影,不敢正视同学,

    在那一刻,我感到我突然长大了,懂事了,因为我心里有了这样一个信念:这辈子就是被饿死,都不去偷粮!

    而这个曾经举报过爷爷李滨娃后来在山里是挖沙子的时,工地塌了,压坏了他的双腿,导致双腿都瘸了。他本来家境不太好,腿瘸了以后家里更困难了,2004年,我想给铁李川的百姓捐点款,在家乡摸排困难户时,听到了他的情况。在这一瞬间,我脑海里首先跃出的念头就是:帮助他!我当即给他捐助了2000元。在我的家乡铁李川,他是第一个接受我捐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