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武侠仙侠 » 天道门生 » 第十四章 吃席

第十四章 吃席

    上午十一时许,吕阳坐上府里备好的马车,赴程松婚宴吃席去。

    程松的府邸在南城区,距离不远,车夫又对城里极为熟悉,两辆马车按照请柬所述的地址,很快便驶到。

    第二辆马车坐的是管家,载的是贺礼。

    下车前,余童特意帮吕阳正了正头顶的书生冠,这是他第一次戴冠帽,身上的穿着也换成了深青色的锦衣学袍,看起来颇为华贵。

    下车后,吕阳原本还有些担心万一认不出昔日同窗岂不尴尬,见程松站在正门身着一身大红喜袍正在迎客,便知多虑,新郎官还是很好分辨的。

    没走几步,程松便大步上前,握住他的手,面色激动道:“任兄……你来啦!”

    “恭喜恭喜……”吕阳不动声色将手抽开,要不是程松今日新婚,他都有些怀疑对方是不是有些那方面的癖好。

    其实是他想多了,秋山书院是秋山郡最好的书院,家里老太爷刚退下的头几年,也经常会去给学生们讲讲课。

    刚入学那会原主和程松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两人又均是闷头苦读的性子,加上席位离得近,一来二去便慢慢熟悉有了来往,三年同窗情谊,程松算是原主为数不多的好友,他昨日那句‘至交好友’也不是顺便说说的,而是依照原主的记忆得来的结论。

    十五六岁的灿烂少年,在书院中很少会攀比家境出生,都是以学业为主,程松也是第三年才知道他的家世,一开始还有些惶恐,自家连士族都算不上,乃是商族,直到他这一代才出了个读书人,程松不由便有些不安,后来见原主依旧如以往一般,也就放下心来。

    如今大家离开书院一年多,来往渐少,交情不免淡去,送出请柬后程松还有些担心,昔日的好友会不会不来?会不会已将往日的情谊淡忘?

    此时见吕阳穿得庄重,一来便是两辆马车的派头,自然是有些激动。

    两人寒暄时,第二辆马车上的管家将贺单送上,程家入门便是专门记载收礼之人,接过烫金礼单一看,双手不禁一阵颤抖,深吸起一口气,扯起嗓子大喊道:

    “任府任平生公子贺以:玉如意一对、织锦六匹、祥纹镜两尊、历挂八对……”

    其声洪亮如钟,程中内外皆是听得一清二楚。

    婚宴里,只有厚礼、大礼才会进行宣唱,多都是男女双方极为亲近的亲属送礼,表达对新人的重视和亲近,一般贺礼仅作记载。

    吕阳的这份贺礼,显然不止达到宣唱的标准,而是高声宣唱,不仅将周围的注意力全吸引了过来,连早到的客人们也在府内彼此交谈了起来。

    “这是哪家的公子,竟是如此手笔。”

    “莫非是女方家亲属?”

    “不对,不对。”

    ……

    众人交头接耳讨论、猜测起吕阳的身份和来历,几番询问下终有知情人指出,这是新郎官在秋山书院时的同窗好友,乃是任府家的少爷,大伙这才恍然,对新郎官的人脉之广,不经高看几分。

    男方中人无形便生出一股殊荣之感,女方中人亦是一幅与有荣焉的样子。

    吕阳也被这大嗓门吓了一跳,只以为程家宣唱的长辈天生便是大嗓门,这份礼单他简单看过后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是任家送礼该有的规格,却不知院中管家因为他的一句‘至交好友’,特意将贺礼提高了一级,管家生怕不妥,便又呈给府里伺候老爷子的大管家过目,大管家问明后,竟又添加了两尊祥纹镜进去。

    程松再次激动起来,喜庆的脸上带上了几分红润,客气道:“任兄,这等大礼,我怎好意思。”

    “程兄无须见外,今日乃是你大婚的日子,愚弟自当以礼相贺……”

    吕阳又当他是客套,目光朝一旁看去,管家正指挥着下人将一箱箱贺礼送上,交予程家人手中后,与他说了声,便乘马车先行告辞离开。

    如此显然是不想麻烦到程家,百姓办婚宴不容易,不似他前世那样可以在酒店举行,除了自家的府邸外,通常还需借助邻家之地,若他们几人留着,自是要占席位,哪怕只是末席。

    程家门前正是宾客云集之时,程松亲自将吕阳迎入府中,院中平地摆了六桌,堂厅摆了两桌,程松将他带到厅中,这里的两桌都称得上是主座,一桌乃是男女双方家的父母长辈,另一桌则均是读书人,由此又可见读书人的地位之高。

    程松没法多待,将他简单介绍给众人后便又继续迎客去了。

    一桌文人书生听闻他便是任平生,纷纷起身与他见礼,吕阳只得一一回礼,好一阵子众人才慢慢坐下,他留意到这桌人中,只有他和一名姓陈的年轻书生是程松在秋山书院的同窗,其余人他都不认得,想来应是程松更早些年岁时的同窗,或是两家亲属好友里的读书子弟。

    原本他还以为程松会邀请不少秋山书院时的同窗,没想到只有两人。

    短暂思考后,吕阳才想通,这个世界友谊都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会收到婚宴邀请,不似前世,数年没怎么交流的同学,也可能忽然一条信息通知你,我要结婚了。

    简单说就是交通过于原始,如大哥任平山能从府城坐着马车连续赶路两天回家看他,已经是具备了一定的出行自由权利。

    寻常老百姓大多数一辈子都是在一县、一郡中度过的,不少人甚至这辈子都没出过乡镇。

    所以宴请好友也带了一些局限性,人数自然没法和前世相比,能到场的,基本都是挚爱亲朋,若只是普通友谊,你邀请别人反倒是给别人添麻烦。

    况且程松和原主的性格有些相似,都是只顾读书,基本没什么交际的人。

    正午时分,正式开席。

    “任兄,我敬你一杯。”

    “任兄奋不顾身救人之举,实乃吾辈楷模……”

    “前些日子我参加陈宇陈公子举办的诗会时还有谈论到任兄,陈公子言任公子你那日因为救人受了风寒,应是正在府中修养,因此不敢冒昧上门相邀,说是等公子修养好后定要一睹公子的风采,没想到今日程兄大婚,竟能遇见公子,实乃韩某之幸……”

    开席后,吕阳觉得这一桌的读书人,对自己的态度有些过分亲近。

    边吃边聊,慢慢相处下来,他才算搞清是怎么一回事。

    他烧退那日,夏彩月与其父亲上门致谢,当时他正昏迷,是老太爷接待的二人,夏彩月父亲备足了谢礼,以老爷子的风骨哪里会收,自家孙儿也已退烧、性命无碍,客套过后便将人送出府中。

    回家后,夏彩月父亲一番深思熟虑,想着任家既然不图‘利’,便以‘名’报之,于是花了些钱在城中悄悄宣传起了他英勇救人之事,任家在郡内本就有不俗的名望,一番刻意宣传下民间的声望再上一层,连着府里下人出门买菜,篮子都会多出些姜、葱、蒜来。

    他作为当事人,更是声名远播,各种诗会、酒会、文会中,文人学子皆热衷谈论他的英雄事迹。

    豪门士族出身,刚满十八岁便连过三试取得秀才功名,如今又有这等义勇之举,大伙津津乐道的同时,不免也将他视为榜样、楷模,恨不能引为良朋知己。

    有的文人能以诗词扬名,有的人却能以自身风骨扬名。

    这一桌的书生便是钦佩他的风骨,这才表现出亲近之举。

    中间具体细节,吕阳自然不清楚,只是明白自己应该是出名了,在秋山郡的文人群体里,有了一定的地位。

    这一桌的读书人,大多都在称赞他的义举,好几位都有心与他结交一番,表现得非常热情。

    一顿饭吃得很热闹,连隔壁桌的程家长辈都有不少人专程过来和他敬酒,一桌的文人书生更是将他当成中心,让吕阳有种错觉,仿佛今天大婚的不是程松,而是他。

    未免喧宾夺主,他表现得有些低调,言行前都先思考原主将会如何应对,然后代入进去,将自己的本能反应压下。而在外人看来,就成了有些呆板。

    他自是无所谓,呆板才符合原主的性格。

    吃席变成了应酬,吕阳有些无奈,头一瞥望见院中余童坐的那一桌,又觉得有些好笑。

    车夫老马被带到了隔壁邻家,那里摆了几桌供一些女眷或是主人家的下人,余童这样的书童地位要高些,恰好他们这一桌也都是书生,均有各自的书童。

    于是乎便能看到一桌十五岁上下的书童自成一桌,倒是应了那句话:我要坐小孩那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