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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异界版‘手机’

    第二天,太阳只露出半个脸,出来了但又还没完全出来。

    罗格早早起来,去了法师塔。

    当他进入法师塔内,便看到了格里芬,他正低着头,认真的工作着。

    “格里芬,你这是一晚上没睡觉?”罗格走到他后面询问。

    “我精神力强大,一天睡一两个小时就能完全养足精神。”格里芬没有回头看。

    对于这强大的能力,罗格无比的羡慕,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做到这种状态。

    “罗格,有什么事你就直接说吧。要是没什么事情,你不会起得这么早。”格里芬边工作边说。

    经过一两个星期的相处,格里芬已经完全了解罗格的为人。

    罗格非常懒惰,在没大事的时候,都是在上午十点半后才来的。

    现在这么早来,肯定是有大事。

    “我平时也向你打招呼啊,你怎么知道我这次就是有事了?”罗格很好奇。

    格里芬放下了手中的活,调头转身后,反问:“没事你能起得这么早么?”

    “咳咳!是这样的,你之前教我的信仰之力,你还记得吧?”罗格不好意思的说。

    “还记得啊,当时你跟我说你没什么毅力,也不想受苦,又想快速提升实力,我就把信仰之力的修行方法全给你了。

    难道这信仰之力的修行方法有问题,这可是当年我灭了一位神格有缺的‘神明’后夺得的,应该没什么问题才对啊。”

    格里芬本就没指望罗格能修炼到多高的层次,当时给他纯粹是逗罗格开心。

    当年地精帝国的没落,还历历在目,现在大陆上任何的势力都不允许建造神庙,这相当于给所有的信仰之力修行者宣判了死刑。

    “那修炼办法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我离粉丝的距离太遥远,获取不到粉丝的信仰之力。现在我想在这学院内获取粉丝,就想问一下你的意见。”

    罗格没有任何办法,没有格里芬的点头,他真不敢在学院内乱来。

    万一被举报,学院直接把他驱逐出去,那他真没地方哭。

    “你所说的‘粉丝’具体是什么东西?”格里芬满头雾水。

    “在蓝星位面的一种网络用语,俗称追星族,即崇拜某艺人或事物的一种群体,他们多数是年轻人,有着时尚流行的心态。”罗格解释到。

    “这不是相当于信徒么?你想让学院内的学生变成你的信徒,这可不行。”格里芬脸色变冷。

    “没有的事情,学院内的学生种族繁杂,且各自理念不同,我怎么可能把他们变成我的信徒呢?”罗格急忙解释到。

    “那你想干什么?”格里芬神色缓和了一些。

    “我想用作品征服学生,让他们欣赏我,就如讲故事的游吟诗人,拉小提琴的艺人等。我的身份不是高高在上的‘神明’,不会宣传任何教义。”罗格微笑解释到。

    “这个倒是可以。”格里芬松了一口气,用自己的才华,获得别人的称赞,合情合理。

    “我就怕自己的才华太过出众,会被别人崇拜,就想先来这里跟你说一声。”

    听到格里芬同意后,罗格非常臭屁的装了起来,不过他也真有装的资本。

    格里芬心咯噔一下,顿时感觉不对劲了,于是问:“你具体想怎么做?”

    “我想按章节连载小说,以自己的才华获得别人的称赞。”

    罗格为了展示自己的自信,还特意的抹一把额头,想弄起头发,不过被他的恶魔角阻挡了一下,动作十分不自然。

    “小说不是一次性写好后,拿去印刷好,整本出售,怎么还能按章节连载?”格里芬无比疑惑。

    “我写的是网络小说,通过互联网连载传播,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说。

    所以,我要新引进一个叫‘手机’的东西。

    顾名思义,‘手机’就是握在手里的机器,能单手使用,属于长距离即时通讯产品。

    做街机时,我发现只要功能简单化,做出来的机器就越小。

    以我的估算,若手机只传送文字信息,那么就可以变成一个巴掌大小。”

    罗格信心满满的解释到。

    他也很想做出功能齐全的智能机,但技术有限,实在是做不出来。

    为了刻意减小手机的体积,罗格打算在做初代手机的时候,把基本的语音通信砍掉。

    文字传输就已足够,在信息传输野蛮生长的时代,BP机(寻呼机)这类反人类的设备,都能流行起来。

    “长距离即时通讯?”格里芬沉思起来。

    罗格说的一大段话,格里芬只听到了这几个字,其余的全部自动忽略。

    “互联网可以用来做长距离即时通讯,这么多年,我怎么没想到?”格里芬捶胸顿足,脸上尽是懊恼的表情。

    罗格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退后几步,开始解释:

    “别大惊小怪的,当初我跟你说过,信号的传输中,有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这两种。

    模拟信号传输的距离越长,噪声效应越明显,到最后失真是必然。

    而数字信号,则是没有这种问题。

    无论传输多长距离,都没有失真的困扰,适合长距离即时通讯。

    我要你直接研究数字信号,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格里芬想到自己研究这么多年,从未往这方面想,实在是太可惜了。

    “罗格,原来我一直都走错了路。

    这个世界的人们传递信息,最简单的便是写信给别人。

    各个城邦,都出现了专门用来传递书信的传送阵。

    但信使分拣和派送信件的时候,也需要耗费很多时间。

    从信件寄出到收到,至少都要用一天多的时间。

    若是用互联网传递信件,对方则是能立刻收到。

    这两者间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罗格也清醒过来,意识到格里芬说的非常有道理。

    这世界的人通讯手段非常落后,他要是做出了手机,就会在整个大陆掀起一番通讯革命。

    靠卖手机,发家致富不是什么难题,或许他可以提前退休。

    罗格兴奋喊到:“降低游戏机的产量,抽调人手,先做出只能传输文字的手机,让这设备普及起来先。”

    “不用降低游戏机的产量,我给每个学生发放了更多的补贴,机械学院的很多学生主动来找过我,人数突然变多,我还想着怎么拒绝一些学生,但现在不用了。”格里芬笑得很开心。

    “这个很有‘钱途’,接下来的一段时期,我跟你们一起研究。”罗格兴高采烈的说。

    “这游戏程序的优化,暂时先放一边,我们先探讨一下手机的事情。”

    格里芬扭头看了一下屏幕,再回头看向罗格,微笑着说。

    随后,两人开始探讨做手机的的事情,两人各自都有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彼此相互说服,相互补全。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探讨,两人终于把手机的功能决定下来了。

    手机只能传递文字信息,不过附加了提醒装置,一旦有重要人来信,手机会自然震动,并发出嘀嘀的声音。

    手机功能可谓是简单至极,不过两人都知道,这绝对会受到所有人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