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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冬去春来又一季

    睁开眼睛,李魁望着房梁双眼无神。透过破木门可以看见外面,天空还没有泛亮,但也没有夜晚那般黑暗了。已经三点多了吧?哦,应该说四更天来着,或者说嗯……寅时?好像微微听到远处人家养的鸡开始打鸣了,要不就是鸡还没叫?李魁想摇摇头清醒一下,脑子浑浑噩噩的,却又有些舍不得动。不知是怕吵醒在里间屋睡觉的师父还是舍不得昨夜的梦。

    屋子里有些阴冷,空地中间自己搭的小灶早就不知在何时熄灭了。本来现在应该赶紧把火生起来,再去外面小溪里打些水回来烧开的。因为师父很快就会起床,孝敬师父是天经地义的事,更何况自己的命还是师父所救。但李魁就是不想动,甚至连脸上的泪水也不想擦。因为他又梦到女儿了,女儿抱着一只小小的兔子玩偶问他怎么还不回家。记得当时他们一起给小玩偶起了名字,自己起的是豆豆,因为小兔子的眼睛黑亮黑亮的,就像是两颗小黑豆子。女儿则是要给小兔子起名叫小蓝蓝,因为这是一只天蓝色的兔子玩偶。他们两个争执不下,正在做饭的妻子穿着淡粉色的居家服走了过来一锤定音。

    “就叫小蓝蓝!多可爱的小蓝兔兔,叫什么小豆子!”

    “好喂!”

    母女俩一起欢呼,李魁在一旁也并不失望,这本就是一家三口玩不腻的游戏。

    “你下个月该去医院复查了,别再挺着了,物业费和采暖费也该交了。房贷上个月多存了还剩下些,我算了一下这个月正好够扣的,就是保险的钱还差点……”

    这是个好女人,大学毕业就无怨无悔的从南方跟着自己来到了北方,结果在家里照顾了十几年卧病在床的二位老人,一大家子人吃喝拉撒都是她一个人操持,还给自己生了这么聪明可爱的漂亮女儿。前几年二老相继过世以后赶紧出来找工作,想让身体不太好的自己能轻松些。本来自己已经发誓要努力给家人富足快乐的生活,结果现在再也回不去了。

    一闭上眼就是女儿抱着小蓝蓝的快乐笑脸。

    “爸爸怎么还不回来啊?爸爸回来我们好一起哄小蓝蓝觉觉。”

    “嗯,爸爸就快回来了,妈妈先陪你们两个小宝宝一起睡,明天一早咱们一起去叫爸爸起床好不好?”

    “嗯,好的”女儿躺下了,小蓝蓝盖着女儿的小手绢也躺好了,床边只剩下自己妻子微微颤抖的身影……

    李魁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好像要把胸腔里的所有空气都一起呼出去,在自己快要憋死之前才停下来贪婪的喘息,宛如一个即将溺水的人终于从水中冒出头来。眼泪已经止住了,用边上的一块麻布擦了一下眼睛。这是自己的习惯,睡觉前要在头边放一块干麻布。白天因为忙碌,是没有时间想这些的,自己也会拼命的不去想。是真的在拼命,干活时拼命,做工时拼命,哪怕看书习字也在拼命。师父对这样的自己还算满意,不过并不会特意表现出来,但李魁还是能够感觉到,因为挨打的次数明显少了些。以前可是有几次被打到差点死掉的。但是一到晚上睡着,就由不得自己了,好些时候和家人在梦里相见,醒来就是一身大汗。有时还会在梦里大喊大叫,这是师父在一边抽自己鞭子一边告诉自己的。现在虽然不会那样了,但依然要在睡觉前放一块麻布,因为自己又有流泪的毛病了。

    起来吧,毕竟又是新的一天到来了,再等一会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师父就会起床,要是没有一碗热茶在正好的温度被他喝下,免不了又要挨打了。其实李魁现在并不怎么怕挨打,但昨天毕竟答应过小姐今天要偷偷在外面买了炸豆腐给她,要是挨了打很可能会耽误事的。老爷从不让小姐吃这些东西,说是不干净。说实话,李魁在看着炸豆腐老汉那双乌漆麻黑的手以后也没有什么兴趣,何况有一次他还看见老汉用手擦过鼻涕也不洗就接着拿豆腐。老天爷啊,在这种医疗条件和卫生环境之下,得了感冒是有可能会死人的。没办法,回头买的时候自己得采取点措施,不过聊胜于无吧。

    站起身把薄薄的被子叠好,再用下面铺的破旧单子卷起被子,连同最下面的稻草一并推去墙角。他是没有床睡的,也没有枕头,睡觉前把外衣脱下叠整齐就当是个枕头,这样也有好处,至少早上起来衣服上没有什么褶子,就像熨烫过一样,还能带着些体温不会那么凉。虽然夜里也会感觉很冷,但是没有办法。床只有一张,是自己师父睡的。说是床,其实就是一块大一些的门板,下面在垫上几个从外面捡来的石墩子。

    得赶紧了,今天缠绵梦中的时间有些久,也不知来不来的及。李魁穿好衣服提上鞋子就轻手轻脚的走出门去,将门掩好抬头看了看天,还行,不像是有雨雪的样子。快走几步来到窗户底下掀开水瓮盖子,里面有将近一满瓮的水,这是平时做饭菜和刷洗时用的,早上师父喝的茶不能用,需要到后山小溪那里取水才成,师父说早上喝茶必须要活水烧开,哪怕冬日也是如此。以前李魁也曾偷懒没有去小溪取水,原来师父是真的能喝出来。后来也只记得师父那一脚让自己好难过,那是自己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一种惩罚比疼痛还让人难以忍受,自己好像大虾一样跌坐在墙角根本直不起来身子,肺里的空气完全被挤出去了却又无法吸进新的空气,那次自己真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从那以后自己再未偷过懒,无论寒冬酷暑必要早早的去小溪打水回来。

    提着两个大木桶快步走在去后山的路上,这里算是两山夹一沟的地势,不是那种飞沙走石让人寸步难行的风,而是像千百把小刀子尖往人骨头缝里扎的风。紧了紧外衣,他已经比较习惯了,多年的劳动学习给了自己还算强健的体魄。看着一旁被风刮的滚来滚去的小石子,李魁就自嘲的笑了一下。上辈子年轻的时候体格极好,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累,上学的时候还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队员。哪怕工作以后肩搬背扛也从不再话下。结果某一天突然昏倒后就被查出了严重的肝病,为了救命用药用出了后遗症。股骨头坏死这种病连想走路都难。天天躺在床上疼的翻不了身也睡不着觉。就为了给自己治病,本来还算小康的家庭日益艰难。最后做了手术也只是苟延残喘根本做不了什么事。要不然也不至于搬东西的时候腿一软从楼梯上滚下来。自己只记得当时好像嗑破了头,好像还听到了哪个领导的惊呼声,醒来以后就来到了这里,那边的自己应该已经死掉了吧?可千万别成了植物人啊,老婆的性子自己太清楚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放弃自己,孤儿寡母的可怎么过活。自己最好是死了,一了百了才好,欠她们娘俩的只能来生再说了。

    已经能听到前面小溪的滚滚流水声了,李魁紧走几步就来到了溪流边上。这条小溪并不算大,却终年流淌不断,听师父说这是山里流出的山泉水,虽然师傅会带自己进山不让他人看见,却不许自己跑太远,所以自己也没有亲眼见到过。很小的时候为了寻找源头还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怂恿小伙伴进山,准确的说就根本没走多远,水源没找到不说却被闻讯而来的大人们一顿胖揍,薅着耳朵拽回了家。据说山里是有野猪和熊瞎子的,甚至还有人曾见过老虎,而比老虎更能吓唬孩子们的就属山里的野人了,他们凶狠无比最喜欢生食小儿心肝,可不敢让娃娃们进去的。李魁却并不相信,因为他知道师父以前每三日就会带着些包袱进山一次,虽说不会带上自己倒也没避讳他,只是警告他不许说出去,如若有人问起就说是去山脚采药了。直到这二年眼睛基本瞎了才很少会再去山里了,不过自己晚上回来偶尔也能看见师父背着手站在后院望着群山的方向长吁短叹,也不知道一个超过三尺就人畜不分的半瞎能看出什么来。

    李魁卷起袖子蹲在小溪边上先就着溪水洗了脸,冰凉的溪水让他精神一震,痛苦和快乐,或者说所有的情绪几乎一扫而空。带着这股宛如新生一般的感觉痛快的呻吟了一声。然后拿过刚才在路上折的树枝子,剥开外皮,用牙齿将里面的嫩芯咬散,就着溪水开始刷牙。这个宛如华夏古代的地方是没有牙刷的,也不可能有牙膏。听说城里的官老爷和大户人家倒是会用柳枝或者鬃毛沾着青盐清理牙齿,不过青盐可是稀罕物,一般老百姓连粗盐都吃不上,更何况是贵了数十倍还根本买不到的青盐呢。所以大家基本都是不清理口腔的,好多时候李魁看到其他人一嘴黄黑的烂牙,一张嘴能顶峰把人熏个跟头就头皮发麻落荒而逃,大家还不明就里认为这孩子精神不大好。没办法,在这种医疗卫生条件下……好吧,就根本不存在什么医疗卫生条件,但是自己却万万不可同流合污的。在这地方牙齿若是坏了就只能找路边的庸医拿老虎钳子上门拔掉了事,疼的满脸是血还要感恩戴德。而且这么拔牙是会死人的,几率不小不说,就算侥幸不死,那张脸也没法再看了。

    仔细清理过牙齿又漱了口,李魁就拿过木桶打了两桶水担在肩上,艰难的在寒风中往家里行去。身后黑灰色的群山笼罩在初春的薄雾中如同一头狰狞的恶龙蜿蜒盘旋苍茫起伏。

    这一刻,十三岁的李魁,带着一颗三十多岁的心,步履蹒跚的自黑暗中缓缓走来,踏着新生,迎着天边微微的鱼肚白,走向注定要出现的朝阳彩霞中去。回到院子拾起角落里的干柴塞进灶底,看着火苗逐渐亮起,李魁擦了一把脑门上的汗水长长的松了口气。还好,师傅还未起身,小时候都是三更天不到就带着自己去后山学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学不会还要挨打。这几年年纪大了,眼神又实在不好,所以也就起的晚了些。不过每日晚间的考教却并未停下,好在自己从小就一直是这么过来的,已经养成了习惯,纵使无人督促估计也会一直持续下去。

    茶也不是什么名贵的好茶,只是后面林子里的野茶,不过喝起来倒也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野趣。其实师父还有一小包镇上茶馆里拿来卖的茶,作为全镇上数一数二的说书先生,师父不会缺茶喝,不过他自己倒是不喝的,只是用来待客而已,虽说一年到头也未必能有几人来家中做客。是的,自己的师父就是一个半瞎的说书先生,但那也是先生,自古以来能被称为先生的人本来就少之又少。在这个世家大族把持的社会中,识字率简直低的令人发指,绝大多数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识得。自己师父这样的说书先生可是所有平民小户都要尊敬的学问人,他说的每一句话很可能就是乡民们了解外界的唯一途径,甚至有不少人是抱着虔诚的心态去听他说书的,可不仅仅只是听一段故事那么简单。

    “哪怕师父就算说错了估计也没有人能听出来!”李魁有时不无恶意的想。

    茶已经不凉不烫了,洗漱的水也已经准备好。李魁正在熬粥,说是熬粥,其实就是把师父昨日吃剩下的倒在锅里不停的搅。已经听到里间屋的动静了,李魁拿起壶倒了一碗茶水,恭恭敬敬的来到了里间屋门口说到:

    “师父,您老人家起了。”

    “进来。”

    迈着小步,李魁进了里间屋,将茶碗递给了正坐在床边的师父。

    束手等着师父慢慢喝完才接了过来,出去放下碗又端过了脸盆麻布帮着师父净面。

    “师父,饭已经煮好了,您现在就用么?”

    “唔”

    “是,师父”

    其实两个人并不太像师徒,毕竟师徒如父子这句话自己是知道的。感觉自己更像是小厮,或者说奴仆。看着师父用了第一口,李魁才赶紧捧起自己的小碗无奈的想到。望了望外面的天色,得快些吃了,一会还要走几里地去买炸豆腐呢。

    唏哩呼噜喝完了半碗稀汤,李魁就坐着不动也不说话。直到师父也吃完放下碗筷,李魁赶紧起身拿过茶壶给师父倒了半碗水,才快步把碗筷收拾好。

    “师父,我去上工了。”

    “唔”

    关上身后的院门,李魁长出了一口气,实在是太压抑了!自己来到这具躯体中已经有五年多了,几乎每一日都是这样过来的,尤其是刚来的那段时间。可能是神魂未能彻底融合,又或者灵魂换了躯体不太适应,自己懵懵懂懂什么都不知道,恰好真正的李魁在那时害了一场大病,本来师父都已经把自己卷在席子里准备拖出去埋了,结果听到自己的呢喃声又叹口气把自己给抱了回来。其实那时自己一直就是清醒的,只不过身子动不了也无法说话。记得那时候还没老成这样的师父背着手站在自己床前,一边叹息一边咬牙切齿的说着什么,神情时而狰狞时而温柔。

    也是打那一天开始,李魁才知道自己的师父应该并不简单,至少绝不该是一个唯唯诺诺的说书先生。师父那天自言自语说的话自己这么多年一直假装不知道,但却把只言片语全都记在了心里。三十多岁的李魁知道,任何信息都是重要的,它可以帮助自己快速的了解这个不同的世界,甚至在某些时候有可能会救自己的性命。

    三月的天气依然寒冷,也许南方已经开始泛出点点青绿了,但北方还是一片肃杀。李魁和师父住的小院在大黄村的最北面,穿过大黄村再走四五里路就能到镇上。大黄村是个小村,像这样的小村有七个,人口多的也才三四十户人家,小的就像大黄村一样二十几户而已。它们绕成一个半圆来拱卫着最中间的黑土镇。而黑土镇则是一座军镇,镇外兵营常驻四百余人的乡兵由团练副使范仝掌管,不过副使大人并不在兵营之中,日常掌控兵营的是姓黄的把总和三个都头。李魁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又是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呢?

    无他,因为自己正好是范家的小厮。不过自己这个小厮并不是伺候老爷夫人的,也不用在府中洒扫值役,而是一个专门跑腿的。老爷夫人需要传个话,递个书信,通知个什么事情就需要自己出马了。这个活计是师父请托了多年的老友,也就是范府的管家帮了忙。因为自己需要下午接师父去镇上的茶馆说书伺候,所以每天只能在范府做半日工,而且还较为清闲。只不过拿的工钱也就只有不到别人的一半而已,就这还要经过管家的抽头,实际到手的也没有几个大钱。

    “魁哥儿!魁哥儿!等等我!”

    闻声望去,身后跑来一个胖子。大冷的天头上都是汗,不大的眼睛都要被汗水糊住了,每次看到他的那对招风耳,李魁都认为他要是跑快点兴许能飞上天去。

    “大洪,你今天怎么自己来了?洪叔呢?”

    “在家等老二呢,一会要亲自送去学堂,让我先去摊子知应着。”

    大洪本名就叫洪大,比李魁大了不到一岁,打小就长得肥头大耳。据他爹洪叔说他家其实并不姓洪,祖上也是读书人出身,一辈辈耕读传家,结果传到他爷爷辈实在没了那个天分,活不下去就干脆入赘了洪姓的屠夫人家,天天的杀猪宰羊倒也乐得安稳。不过他爷爷发了誓,后辈儿孙只有读书做了官人的才能恢复本姓,结果一连两辈人都因为读书差点没让自己老子打死,最后赌咒发誓一定会培养出一个饱读诗书的好后生来才勉强逃得一命。好不容易到了洪叔这一辈,唯一的进展就是会写自己的名字,这还是李魁的师父后来教的。

    大洪小时候也曾被送去村里唯一的蒙塾开蒙,四指厚的肥膘子肉洪叔腆着脸给老童生送了好几次才勉强收下了大洪,然后就三天两头被人找家长赔不是,不是打了同学就是捉弄师娘,反正一年到头除了屁股一直红肿不堪半个大字都没学会。不过幸好他弟弟洪二的异军突起救了他一命。洪二小他哥哥二岁,五岁那年就能帮着哥哥写悔过书,一时间被老童生惊为天才,收归门下悉心教导。去年已被老童生推荐去了镇上的学堂学习,每半月回家的时候洪叔都要洪婶多炒几个菜,自己笑着喝酒一边给二儿子布菜。大洪最看不惯弟弟读了点书就装腔作势的样子,每次都要损上几句。也许二洪就是老洪叔这个屠夫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位吧,所以每次损完弟弟,老洪叔都要在大洪最柔软的部位留下些印记。立着眼睛看着五大三粗肥头大耳的洪大,这就是个杀猪的货。再看看勤奋刻苦斯斯文文的洪二,虽然是同样的五大三粗,但二儿子怎么看怎么好,来来来,这炖肉五花三层的最好了,炖的酥烂得多吃些!

    李魁和大洪说说笑笑就走出了村子上了小路,其实基本都是大洪在说二洪的不是李魁在听。听一听就是了,没必要附和多言的。因为李魁知道,大洪其实很疼自己的弟弟,小时候二洪受了欺辱都是大洪不要命的报复回来的,所以后来就没人敢再欺负他们了。而且大洪虽说顽劣了些但是并不笨,启蒙的时候认字认得也很快,但这种家庭温饱虽说还不难但是想供出两个读书人就根本不可能了,为了不让弟弟天天在家杀一辈子的猪,大洪才故意不停的做错事,其实就是为了将读书的机会让给弟弟,他自己就只好留在家中帮父亲知应猪肉摊子。

    “魁哥儿,你前些时候不是说要地理图吗?我让二洪也去问过他老师了,那玩意镇上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找到。宋先生说地理图测只有军中才可能有,县里的大老爷手里应该也有一份山川地理图册,等闲根本接触不到,听说属于是什么机密?你就别想了,咱们根本弄不到的。话说,你要那玩意干嘛?”

    李魁闻言微微叹了口气,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五年多了,能接触到的人都是只守着自家门前的一亩三分地。这个世界绝大多数的平民可能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偶尔有去过县里的都算是大能耐人了。村里的老童生为什么根本没读过几本书还能受到大家发自内心的尊敬?除了他有个功名以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去过县里考试,还在县老爷的家里吃过一顿烧尾宴。李魁做梦都想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也许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渴望在内,自己都不敢轻易往深里想。

    “没什么,呆腻了,呆烦了,想看看别的风景。”

    大洪的小眼睛已经睁大到了极限,黝黑黝黑的眼仁都可以反光。李魁仿佛看见大洪的头上缓缓升起了一个大大的惊叹号……

    “你要去哪?你能去哪?出去以后你找谁去?你又认识谁?”

    一连串的疑问句说的李魁哑口无言甚至有些恼羞成怒。

    “你管我!”

    “好好好,莫生气、莫生气。为了小事发脾气,回头想想又何必。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

    李魁并不说话,只是淡淡的看着大洪的那张胖脸。

    “哼!不说了不说了,打小就属你最聪明,自家兄弟这点小心思知道瞒不过你……”

    李魁还是不说话,继续盯着大洪看,眼里似乎带着些许无奈。

    “你就帮帮兄弟呗,在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呆的都快发霉了……想想办法,快想想办法……”

    “不是不想帮你,你家中二老尚在,弟弟还在举业。若是带你一起远去天涯,咱们兄弟是快活了,要是有个头疼脑热谁在堂前尽孝?”

    李魁怎么会不明白自家兄弟的心思。从小一起长大,每次师父说书大洪都巴巴的往跟前凑。他最喜欢江湖侠客的故事,金戈铁马的战斗也分外向往。有时候自己做弟子的都还没记全,身为编外人员的大洪都能经过自己的再加工说他个声情并茂了。

    大洪最向往的生活就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他认为一尘不变的生活简直就是原罪,是不可饶恕的腐朽。他甚至认为只有类似于宝剑黯如水,微红湿馀血。白马夜频惊,三更霸陵雪才勉强能作为自己一生的写照。至于小时候自己起的黑土镇猪屠的名号谁提跟谁急,他现在一般小范围的自称为黑土镇人屠。

    不过再美好的向往也抵不过现实的摧残,诗和远方暂时就不用想了,先想想刀和案板吧……

    天已经蒙蒙亮了,两个少年怀揣着各自的烦恼谁都没有心思再说话,只是闷头赶路。李魁无言的看着远处的群山,大黄村实在太小了,村头落针村尾闻的日子只能掰着指头数着过活。黑土镇也实在太小了,实在无法给两颗小小的野心以生存的土壤。

    他们默默的走默默的行,只希望这段短短的道路没有尽头,一直可以走到天的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