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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故地重游

    从被邀请进门开始,眼前五百岁的纯血精灵就有意保持着与她恰如其分的疏远;

    赫迪伦倒了一杯重酪酒,伸长手来放到桌子的另一端,又重新坐回软铺上,两只手端正地放在膝盖的裙褶上;被她这么一看,黎塞尔总觉有些不自在,于是也学着她的样端正地坐起来。

    “呐,看你长成这样,也算是个大人了,不会因为过去的事情生气吧。”这位名为赫迪伦的黑发女人目光定定地盯着她,好像要从她脸上看出什么似的,露出了恰如其分的微笑:

    “是朱紫长老团当初把你带进村里照顾的,生你的女人...好像是一名巫师族的纺织工,她们的工厂因为恐怖袭击爆炸了;起初长老团没有告诉我们你生母的事,于是村里男女老少都把你当做同类人...当初那些戴着八芒星的巡检员上门来时,长老们还是看在你天真无邪的份上把你赶出去了,哪知道你赌了这么长时间的气都没回来。”

    还回来?当初那些长老一脸狰狞样,都说不是自己人了,我还敢回来?黎塞尔的嘴角抖了抖。

    说着,她又摊了摊手:

    “嘛,反正现在和当时又不一样了,零柒年那场信仰纠纷事件确实牺牲了不少森林精灵的混血种,对此确实应该为当年的冷酷向你们抱歉,不过嘛,混血精灵和纯血精灵壳子再怎么相似里面都是不同的,现在城市对你们的待遇比普通的百姓还好上一点,连托钵修会都成上台面的主流了...”

    “嘛,算了,朱紫长老现在还在外地经商,我们会把你回来的消息告诉他们的,其他问题你也可以问,问完就请回吧。”

    在黎塞尔的追问下,迪伦回答了她几件非涉及本村保密话题的提问;面对眼前这不知在哪里混过的、上过通缉栏的窃贼小姐,资历颇丰的迪伦甚至都想好了如果她偷了本村东西该怎么报案的办法,连暗影术监测仪都准备好了——手指间佩戴的一枚戒指。

    而在黎塞尔的视角里,这名五百岁的精灵不时漫不经心地抚一下手,她思考其他东西都不甚灵光,唯独在使用法术和猜测人心方面毫不迟钝,第一眼就看明白了对方用意何在,只是假装没看到,略带悲戚地说:

    “赫女士,你说...我不是从湖里出生的?”

    “噗,”正专注于监视魔法痕迹的迪伦...呛了一口水:

    “我哪里像女士了,是小姐,放尊重点好吗。”

    “当初长老团们,有没有带回什么,那位母亲的遗物?”

    “嗯...我找找。”

    说着,这名外貌年轻的五百岁少女召了其他几名看村子的闲人,低声说着话走出门去;

    黎塞尔坐了五分钟就坐不住了,她也走出去东张西望,看见这些精灵正在东边一个稻草堆小仓库里面倚着墙聊天,正要进去时,迪伦从里面飞快地闪出,拦在黎塞尔眼前,手里捧着一块布包裹着的东西:

    “就剩这还是完好的了,其它因为材料过脆、存放环境条件不足都几近损坏。”

    走回山脚下,黎塞尔这才拆开手上软布包装的易碎品。

    是一只简洁的黑瓷瓶,釉面半透明,底部一串金色的花纹;估计着价值也才五十块钱而已,再添油加醋说是考古队发掘出来的撑死能八十多;就在她因为这物件太过普通而失望时;那花纹的痕迹忽然闪了一下;

    因为阳光照射角度的问题?

    黎塞尔翻过杯底,朝上晃了晃,刚才隐匿下去的暗金色字符又显现了出来:

    鲍蒂斯·柏柏尔。

    她反复地念着这行娟秀的字迹,一时间发愣;前几秒还是个普通的摆设品,现在竟然成为唯一能证明她有过亲缘关系的,意义非凡的遗物了。

    还是不要卖掉为好。

    想到这,黎塞尔已经不敢把它随便拿在手上抛来抛去了,连忙放进次元口袋;她没有因为看见旧族人过得比以前还好生气,连自己都被自己这难得的和善给惊到了,竟然没有当场痛扁那位不甚亲和的纯血精灵一把。

    反正...她的家从一开始就不在萨莱曼达村,现在她的家就在自己手上,黎塞尔忽然有些释然了。

    去了一趟‘老家’,还遭到冷脸相待,还被眼神暗示说以后别来了;好在黎塞尔不是那么记仇的人,前会儿还在问候迪伦的祖宗十八代(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这会儿又蹦蹦跳跳地去紫衫镇的街头买下了新十字耳钉,像模像样地理了理头发跟衣装,顺带逛了逛珠宝店。

    “公民道德法中应试员尤其需要考过的,你...看着办吧。”她听见当中几名身穿黑袍的教士议论着:

    “联谊传媒协会对这看得很重,还搞排名,要是不及格还会被列入黑名单...”

    “能不能花点钱通融一下,搞点关系进去?”

    “嘘,小声点。”

    女王都这么开明了,为什么对公民的要求都这么严格,对那些宫殿里制定规则的大臣却睁只眼闭只眼?

    听到这,黎塞尔恼火了一下,一路上都在消化刚才听到的对话给她带来的精神损失;

    下一站...她从另一边口袋里掏出事先写好的信函。

    黎塞尔不敢透露自己的存在,只能想着办法伪造字迹——用南山镇本镇的墨水,特殊的咒言术,避免了肌肤和书写材料的接触。

    她几乎可以想象到露西娅·温妮莎的生母在看见女儿的信时那种欲哭无泪的眼神:正是因为这份顾虑,她怎样都不忍把残忍的事实说出去,于是在信纸上只写了几句意味模糊的搪塞,诸如莎莎因为打工期限结束了,就想自己去旅行个一年半载之类。这种话,就算黎塞尔自己看了很满意,也能想到它的漏洞百出——有无暗号、定期寄送物品、称谓习惯;

    她记得偶然间见过几次温妮莎寄出去的信和钱,也听她提及过以前爹娘的状况;也是个中产水平的家庭,如果不是因为党派纷争,黎塞尔当时也不可能碰的见她。说不定就是另一种结局了。

    总不能把玩伴的具体去向都一并告知了,到时人家父母不得来找她麻烦。

    天上,地下,灰蒙蒙的黏成一片。

    一只娇小的身影从灰黑的树林间穿过,坑坑洼洼的的地浅一块深一块,稍有不注意就会打滑;

    很小心地避开树枝和泥潭子,眼前终于出现别的颜色:那是坐落在山区间的一座小城镇。黎塞尔眯眼看向路牌:这是...南山镇。即使是现在她也不敢放松警惕,于是就在小灌木丛里躲了起来。

    那雨天里,窜动着五六个活泼的孩子——普通人家的后代这会儿都跑出来玩踩泥塘的小游戏了,他们穿着雨靴,那泥潭池子里啪嗒啪嗒响着类似跳水的声音,还有很多少年男女在边上嬉闹;

    然后暖和的阳光出来了,这些人才又兴致盎然地回去;

    当中就有个狮子耳朵的黄毛小女孩蹦跶着跑过来,头上两只小辫子一晃一晃的:

    “北...北极兔?!”

    “啊!不是!”

    “哎,是森林精灵哎。”

    “你怎么在这?你家在哪?”

    黎塞尔看这同龄人不太好糊弄的样子,要是待会把成年人叫过来就麻烦了。于是也就告诉了她精灵部落里正在发生的事件。

    “...”这小女孩看起来的确为难了一阵,又忽然眉头一松,眼睛一亮:

    “既然你连家都没找到,和我来打工怎样?”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露西娅·温妮莎。”

    阳光下的少女整头发丝都好像在发光,她的脸上闪烁着自然的朝气,一手拎筐,一手朝那草地上抱着腿的小精灵伸了出去。

    “还没问你呐,你是谁?”

    “我是...”黎塞尔仔细地回想过去的名字...她既然从村里出来了,那个姓也不属于她了。黎塞尔转念一想,想到护城将军‘佐德’的传说:“我是佐德·黎塞尔。”

    “啊哦,很酷的名字,如果我没猜错...你是离家出走了?”

    “因为村里人不喜欢我,把我赶出来了。”黎塞尔闷闷道。

    “哎~真的假的~”

    两名小女孩边走边聊,去北边小卖铺买了糖丸子,又一路朝着民宅走去。

    “该怎么称呼露西娅...”

    “啊啊,叫我莎莎就好了,我和好朋友互相也是这么称呼的。”温妮莎拍了拍胸脯,又从筐里拿出一枚红色的果子:

    “你声音这么哑,吃一个解解渴吧。”

    长途跋涉,黎塞尔也顾不上想这些果子是拿来干啥的,直接抓过来啃了一口,又差点吐出来:

    “呜呕,好酸!”

    “哎,你没吃过吗,这是酸刺果,酸也是中等酸,可以活血止咳的。”

    “呕...”听她说了这些功效,黎塞尔边吃边吐,眼含着热泪将酸刺果吞了下去。

    过了一会,她跟随着温妮莎来到一溜子惠民市场前,却见当中一家水果铺,同样长着狮子耳、戴着头巾的女人接过温妮莎手中的篮筐,把酸刺果都哗啦啦倒进一只插着价位牌的纸箱。

    啊...原来要钱啊...黎塞尔没来由地感到一阵惭愧。

    “你还愣着做啥?快进店来吧。”

    掀开帘子进入这店铺后面的小仓库,看着眼前的旧沙发,黎塞尔忐忑道:

    “...能坐吗。”

    “哎,当然可以,你怎么这么奇怪啊,连个位置都要问。”温妮莎率先扑到沙发上去,然后翻身坐起来拍了拍身边的空位;

    黎塞尔座位还没捂热,一杯冒着热气的白开水就递到了眼前,见状,她又是惊恐地一避;

    “哎哎,你不用喝水的吗?”

    “还是...算了,我记得...饮用水要钱...”黎塞尔连忙从沙发上翻了过去;

    温妮莎又是一愣,随后她脸上浮起了一层愠怒的阴影:

    “谁说这要钱了?”

    “哎,不用吗?可是刚才的果子不就要钱吗,还一伦布一颗,”

    温妮莎‘砰’地一下锤了桌子,震得杯子里的水抖了抖:“傻瓜!那是我请你的!”

    “请...”黎塞尔反应了一会,猜测着这哪里都没见过的小孩的用意,看见她那严肃的眼神,黎塞尔这才犹犹豫豫地拿起水往嘴里倒。

    “温妮莎,”

    “嗯?”

    “你家在哪?”

    “嗯,这就是我家。”

    “那...温妮莎的爹娘去工作了?”

    温妮莎正在晃着的双腿一滞,随后她将头转过来,平静地注视着沙发另一端的侧脸:

    “他们——以前是工作的。”

    “那现在呢。”

    “死了。”

    “哎?”

    “因为他们是保守势力的成员,也就是反对‘自由开拓队’的人;现在收养我的女人,就是刚才你看见的这位。”

    黎塞尔一时间惊得说不出话来;

    她本以为南山镇是个天堂,结果还是一个金钱与物质存在的地方,现在和眼前这活泼可爱的女孩还没认识多久,又从她口中听说了这个禁忌的词汇;

    眼前的露西娅·温妮莎,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阳光。

    时至夜晚,阿妈才放下帘子,又召来几名陌生的长工,带上温妮莎和黎塞尔,围在店铺前面吃了一顿饭。

    “话说...温妮莎为什么要去打工?”

    “帮她承担经济负担。”温妮莎闭上眼思考了一会:“她有小孩的,只是因为小孩送去镇上学堂读书了,只是因为嫌我可怜才把我接过来养。”

    “我可不想一辈子都被嫌可怜呢,只要我去赚钱,就不会被他嫌弃了。”

    “他?”

    “是隔壁另一家鱼店打工的伙计,我们叫他阿杍,平时都经常聚在一起吃饭。”

    “哦...”

    黎塞尔装作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然后点头表示赞同。

    第二天,两小孩早早地出了门,沿着主街一路走到了‘贴着很多宣传单’的木栏子前,也有三五名像她们这样的小孩站在招聘告示前眨巴着眼睛。

    现在想来,当时之所以能相遇,正是因为过去的经历、性格的本质上存在相似之处。不知不觉中,她自觉性格大大咧咧起来,还时不时故作精怪地找手下开玩笑,好像活成了一具鲜活的影子。

    进入隐身状态的黎塞尔,沿着十几年前的道路摸进了南山镇。

    南山镇是兽族的民宅居住区,一路上能看见各式各样的半兽人和兽人在街边勾肩搭背地聊天;还有惠民集市、琅球赛场;等送完信再回来观看比赛也不迟。

    找到了,当初这家水果店的地址,比她想的还要偏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