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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卖诗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好美的诗啊!”

    “芸儿你知道吗,在遇见李公子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不会动感情。毕竟像咱们这些人,最后能有个归宿就已经很不错了。感情对我们而言太过奢侈,所以我也从未曾奢望过什么。”

    “可是芸儿,在见到李公子之后,我发现我的心乱了,尤其是昨晚。他的才华,他的谈吐,他的温柔。。。每一样都足以让这世间女子为他着迷。”

    柳香兰开心的抓着芸儿的手,脸上写满了欢喜。

    “芸儿,我找到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了!”

    芸儿默默地握着柳香兰的手,看着她开心,自己也很高兴。可是有些话,芸儿终究还是咽回肚子里,没有说出来。

    这里的人,谁不是靠编织出来的美梦自欺欺人,才能度过虚假的每一天!

    大厅里等候在此的客人们心满意足的走了,带着他们想要的东西——在取得柳姑娘同意之后,芸儿将那首诗抄写了一份带到楼下,任由那些附庸风雅的公子哥也抄录了一份带走。

    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但人们对于花街柳巷这种地方的关注度自古以来就很高,何况是诗魁给花魁写诗这种大事。

    自从李长安夺得临安诗魁之后,他这位李将军次子、曾经的傻子,也算是真正的以正常人的身份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

    当然,说正常也不正常,毕竟谁家的孩子在十二岁能写出这样的诗词?!

    醉春楼里拿到诗的那几位,回去后便迫不及待的和友人炫耀,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到中午用膳时间,临安城大大小小的酒楼里都在谈论着这件事。

    “听说了吗,咱们诗魁给花魁写诗了!”

    一家普普通通的酒楼里,一腰间挂着个布袋的蓝衫青年,一脸神秘的冲着同桌友人说道。

    “真的假的?从哪听来的消息?靠不靠谱?”

    “嘿!这我还能骗你不成!我大表哥当时可就在现场,亲眼看到李府的人去送的信!”

    说着,这人慢悠悠的从怀里掏出一张卷纸,他举着这张纸,对友人说道:

    “这纸上就是咱们李公子写的诗!当然啦,原版肯定是在柳姑娘那里,这个是我从大表哥那抄录来的!”

    一听这话,周围人呼啦啦全跑了过来,围成一团。

    “嚯!快打开给我们看看李公子写的什么诗!”

    也有人十分有眼色的招呼酒楼跑堂:“小二,给这桌加个菜!要硬菜!”

    蓝衫青年十分赞赏的瞅了一眼加菜那人,懂事儿!他把卷纸放在桌上干净的边角,在周围人的催促声中慢慢展开。

    众人安静了下来,纷纷凝神望着桌上那一卷宣纸。

    “昨夜星辰昨夜风。。。”

    “这开头有点意思啊!”

    “不错不错,再看看下面!”

    那蓝衫青年见众人好奇心已被勾起,便将纸张卷起,笑眯眯问道:“想看下面的吗?”

    “当然想!”

    “你这不是废话吗!”

    众人七嘴八舌的回道,有性子急的忍不住直接拿话呛他,但这蓝衫青年一点也不生气,仍旧是一副笑眯眯的表情。

    “可是你们看了也不一定记得住啊~”

    “这。。好像是啊!”

    众人听了这话倒是有些迟疑,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清纸上的字。

    但是离桌子最近的那几个人可不会顾虑这些,他们嚷嚷着要看下面。

    蓝衫青年不疾不徐的饮了杯茶,见时机差不多了,便将腰间布袋取下捧在手上。

    “在下早已考虑到这一点,所以啊,就替各位想了个办法。”

    他拍了拍手中的布袋,一脸精明的说道:“这袋子里都是在下亲笔抄录的李诗魁佳作!在下辛苦是小,李诗魁的才华为大,所以啊,三百文一张,不二价!”

    此言一出,酒楼里骂声顿起。

    那蓝衫青年依旧不以为意,只是优哉游哉的说了一句:

    “这诗里,可写着咱李诗魁对柳姑娘的一番心意啊~啧啧,那叫一个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啊!”

    果然,听了这话,有不少人心动了。

    三百文而已,也不是太贵,能花这点钱满足自己的八卦之心,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给我来一份!”

    很快,第一个冤大头出现,有了第一个,也就有了第二个、第三个。。。

    当然了,也有想投机取巧的,凑到第一个花钱的冤大头那里,想要共赏佳作。

    那人大声呵斥道:“去去去!这可是我花了三百文买来的!哪能便宜了你!要想看自己买去!”

    说完,这人便揣着卷纸离开。走之前与那蓝衫青年对视了一眼,两人微不可查的互相点了点头。

    干得漂亮!

    而第一个“冤大头”的话,也引起了其他冤大头的深思:

    对啊!老子花了钱买的,凭啥要便宜了别人!

    这么一想,这些人纷纷效仿第一位“冤大头”,揣着花了三百文买来的那张纸便匆匆离开。

    很快,蓝衫青年带来的那些纸卷便销售一空。布袋里没了纸卷,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铜板和碎银。这让蓝衫青年暗自后悔,来之前没有多抄录几份。

    但他也知道,这一次他只是占了时间上的便宜,过了今天,那位李公子写给柳香兰的诗就不再是什么秘密了,他这点小聪明也就一文不值!

    相比起获得的这些银钱,他付出的那点成本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纸又不是什么名纸,墨也是普普通通的墨水,都不值几个钱——倒是请的托花了他不少钱!

    周围的人三三两两的离去,同桌的友人也一同离去——这孙子连自个儿朋友的钱袋子也没放过!

    蓝衫青年大致清点了一下收获,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别人替他点的那道硬菜上了桌——红烧蹄膀!这可是这家店的招牌菜,单这一道菜就要二两银子!

    不错不错,很合他的口味!忙活了那么久,加上这色香味俱全的美味在前,蓝衫青年顿时食指大动,迫不及待的抓起筷子享用美食。

    正吃着,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忙招手拦下一名店小二,皱着眉头问道:

    “小二,问你个事儿。这桌饭菜钱有人付了没?”

    小二脸上挂着客气的笑容。

    “还没呢。客官您这是要结账了吗?”

    意料之中!那帮孙子的抠搜劲儿和他如出一辙!

    蓝衫青年摇了摇头,示意还没吃完。他举着筷子遥遥点了点那道红烧蹄膀,眉头皱的更深了。

    “那这道菜,有人付钱了吗?”

    小二脸上的笑容不变,“这个也没人付过。”

    蓝衫青年慢慢的放下了筷子,一脸深恶痛绝的望着啃了一半的蹄髈,再也没了胃口。

    特乃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