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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手上路 初遇打劫

    站在船头迎着风浪,点点的水花溅在脸上说不出的舒适,爱德华脸上挂着笑意闲适的倚在船头的船墙上。

    “格雷姆大哥一定会很伤脑筋吧?不过冒险可是我的宿命那!我可是要成为冒险王的男人。”台词好像有点错乱,不过爱德华觉得自己却有点享受自己冒险的经历,虽然之前自己不过是个地球上的宅男,但现在却是能够在奇妙的事件进行的冒险者,想一想真的觉得命运的奇妙。

    自我感觉良好的爱德华显然没有发现船舱后面跟着的四个猥琐的身影,所以说我们的主角还是“太年轻”。

    因为纳威港就在普雷斯顿相对不远的大陆之上,所以这趟航行并不远,况且商船上并没有什么好玩的,不过爱德华也听了一些水手吹嘘的冒险故事。

    下了船,因为这艘船是来自普雷斯顿的短驳物资船,所以几个码头苦力看到这种船都没有上来凑热闹也没有注意到穿着一身普通冒险者服饰的爱德华。

    纳威港是一个典型的海港城市庞大的码头区占据了整个城市大半的区域。

    这里货仓林立,酒馆众多,同时还有各种码头苦力卸货搬货,周游世界的冒险者以及那些贩卖各种鲜鱼海产的市场。

    码头区十分的大,爱德华走了许久也没有走出整个码头区。

    西边是贫民区那里有不少贫民居住的贫民棚户,因为靠近码头,接各种苦力工作相对方便点,所以聚集了大量的贫民。

    中间则是爱德华要去的酒馆商业区,那里的酒馆饭店众多,并且还有从各个地域运来的特色商品,也算是个热闹的地方。

    东面就是平民区以及其后的贵族区了,因为爱德华现在的打扮,根本无法到贵族区,所以也就没有跑过去。

    说起来纳威港看起来比普雷斯顿港要热闹的,但内里的样子却差了许多。

    普雷斯顿的码头以及平民区比纳威港要整洁的多,并且管理的井井有条,而这里倒是显得繁杂。

    而且因为南来北往的人多了,似乎治安也比普雷斯顿差很多,不得不说让爱德华大失所望。

    其实普雷斯顿作为一个旅游为主的城市,当然要更加的美观整洁起来,而且普雷斯顿是由官员管辖,刚刚封给公主。

    而纳威港却是纳威伯爵的封地,作为贵族旗下的封地,管理上难免会有些缺失。

    爱德华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到处东看西看,时不时对路边的粪便垃圾露出厌恶的姿态,倒是挺令人注目的。不过仔细看爱德华的衣服,也就没管。

    因为这年头十二三岁出来跑江湖、当冒险者的也不算少,另外不少破落的贵族家庭也会出现这样年幼在外面闯荡的。

    爱德华逛了一会儿倒也索然无趣了,因为可能刚刚来到这个世界就见识了雄浑霸道多色人种混合的混乱之城以及十分具有魔幻特色与现代特色的海底城市鱼人之城·加雷斯刚,即使普雷斯顿的清新典雅都比不上。

    这座充满西方中世纪风格的小城着实吸引不了太多他的兴趣。

    “哎呀,逛了太久,格雷姆大哥恐怕早就发现了,不过肚子饿了,先打包点上路再吃吧。”爱德华找了个酒馆要了一些饭菜打包后,便来到骡马行,买了一匹老马打听了一下艾弗的所在便上路了。

    至于为什么到艾弗,是因为马歇尔答应给自己一头精英狮鹫。

    在见识过铺天盖地的狮鹫大军后,爱德华对于这些凶猛霸道的生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下次看有人不爽,就放狮鹫咬他。”爱德华充满恶趣味的想着,感情是把狮鹫当狗了。

    骑着老马慢慢的走着,爱德华感觉还行,虽然跑的不快,但起码能够代步。

    晃晃悠悠的出了城,城边有着大片的田地,里面都是些辛苦劳作的农民,尽显古代城市的原始与落后。

    晃晃悠悠的爱德华刚刚才走了半个小时的路程,几个大汉就从后面追了上来。

    爱德华骑术本来就不好而且也没想跑,然后爱德华就被几个不怀好意的大汉给堵住了。

    “嘿,小子你挺有钱的,把身上的钱全都交出来。”其中一个拿着大刀的长得确实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而且看样子还有点气喘嘘嘘的,好像着急跑过来的样子。

    爱德华却没有什么反应,头一次被打劫好像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想着自己为什么会遇到打劫的,看几个人的样子好像不是在这里专门打劫的,反而像是从纳威港追来的。

    看来自己早就被人给盯上了,只是自己明明打扮的很普通啊,而且一路上也没用多少钱啊?

    这些其实爱德华自然不明白,实际上作为新人的他其实在纳威港的匪类中行为有多显眼,简直是明摆着告诉他们自己很有钱。至于为什么呢?

    首先作为宅男爱德华不会还价,其次他四处买点特色的点心小吃什么的,虽然饭吃的是面包牛奶什么的,但还是告诉别人他挺有钱。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德华买东西自然是一副理所当然、毫不思考的样子。

    要知道底层人民都是一分钱当两分钱使的,买个什么东西自然都会犹豫一下,而爱德华是看到什么新奇的东西都会想买一下,而且看中了又不还价,偏偏还是个小孩子。这个世界能够这么花钱的只有有钱人,而且不是普通的有钱人,因为这个世界穷人大部分连吃饭都刚刚够饱,那还有钱出来闲逛、买这买那的。

    所以爱德华可谓是一身漏洞,自然会被人盯住了,而且还不是一拨人,至于爱德华眼前的这帮人就是在解决了其他人之后,才能够跑来爱德华面前的。

    当然这几个人并不是太过厉害的角色,毕竟爱德华从做派上看起来很有钱,但实际上有多少钱大家都不敢肯定,反而觉得并没有多少,毕竟爱德华的钱都放在空间戒指之中了,身上只留了一点儿。所以追来的只是一些二三流的佣兵或者是流氓。

    “哼,小子被吓傻了吧,快点把钱交出来。”那大汉其实看出来爱德华好像对自己一帮人不在乎,不过他显然不相信面前的小孩真的会不在乎几个手拿长刀的大汉,反而更愿意相信这个小孩是被吓傻了。

    爱德华果然听话乖乖的从怀里逃出了一样东西,可惜不是钱袋,而是一个魔法卷轴。

    “娘的!是魔法卷轴!这个小子是法师学徒。”那大汉一看爱德华拿出的东西顿时傻眼了,尼玛,搞到铁板了。

    “哼,小子算你厉害,我们走。”大汉作为一名佣兵很巧的看过一名魔法师使用魔法卷轴的场景,所以他知道只要是魔法卷轴就不是简单的角色,所以他明智的叫自己的手下退走。

    “还好这帮人识货,否则得浪费我一张三阶卷轴了。”是的,爱德华拿出的是一张三阶魔法卷轴,虽然对付这些大汉有点杀鸡用牛刀,毕竟这玩意儿可是能瞬间消灭一个中队的正规步兵了。

    不过爱德华也是无奈,毕竟只有三阶魔法才有范围攻击,他怕这帮人不认识魔法卷轴,万一来个狗急跳墙什么的,爱德华的武技才刚练几天,又不是真的开挂。所以为了保险,爱德华只能拿出三阶魔法卷轴。

    还好没有浪费,一个三阶卷轴可是要几千金币,这要是换成装备都够一个大队的步兵了,所以不得不感叹法爷的烧钱。

    当然对付一群小毛贼却用了一个三阶卷轴,其实有够吓人的,想必如果在前世会有不少网友会感叹土豪我们做朋友,另一部分人感叹傻缺把钱给自己多好.爱德华又脑洞大开了,表儿去管他。

    随手上了马,尼玛,太高上不去。

    爱德华不得不反复努力了一下才上得了马,咦,第一次不是挺顺利的就上来了呢?很快就把那群劫匪给忘了。

    远处小树林中。

    “我靠,这个小子确实是个菜鸟,老大要不要去把这个菜鸟做掉,据说卷轴值老多钱了。”一个喽啰提议道。

    “还想对我们家少爷出手,看来大陆上这些劫匪胆子倒是越来越大了。”那喽啰回过头却发现自己身后站着一个高大的身影,他只来得及看到自己的老大与兄弟们躺在地上,而随后还没等要说话,就感觉自己仿佛遭受了烈马撞击一样飞了出去,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哼,一群废物.”然后几道身影就离开了这个树林。